闽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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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梦里畲乡》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2850
颗粒名称: 闽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7
页码: 195-2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闽东是福建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区,有畲、回、壮、侗等21个少数民族,人口164987人,其中畲族人口155818人,是我国畲族最多的地区。他们分布9个县(市),120个乡镇,734个行政村,其中畲族乡7个,畲族行政村140个。少数民族经济是全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对于保证全区社会、政治的稳定,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繁荣,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小康目标迈进,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 闽东 少数民族 经济发展

内容

闽东是福建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区,有畲、回、壮、侗等21个少数民族,人口164987人,其中畲族人口155818人,是我国畲族最多的地区。他们分布9个县(市),120个乡镇,734个行政村,其中畲族乡7个,畲族行政村140个。少数民族经济是全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对于保证全区社会、政治的稳定,实现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繁荣,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小康目标迈进,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闽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对策。
  一、经济发展概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村改革措施贯彻实行和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闽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全面发展,1989年粮食产量4.46万吨,比1985年增长14.2%;1990年茶果种植面积167595亩,是1988年的2倍多;“七五”期间造林26万亩,人均造林1.58亩,集体经济实力有所增强;1990年村办企业201个,企业利润比1988年增长3.1倍,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大多数农户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9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1985年增长2.37倍,1985年全区少数民族有1.6万个贫困户,至1990年脱贫1.44万户,脱贫率达到90%。
  但是,当我们把少数民族经济置于全区经济的大前景中考察时,就会看出它还是相当落后的,与改革开放的形势要求存在着很大差距。一是人均收入水平低。1989年省定贫困线为年纯收入300元,而1990年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81元,只及全区农民年纯收604元的63%。可见,少数民族农民除生活开支外,生产的积累非常有限;二是经济增长幅度较小。1990年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总产值比1989年增长3.9%,而同期全区农业总产值增长率为8.3%。少数民族经济呈现出明显的滞后趋势;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1990年,少数民族地区村办企业就业人数仅616人,只占劳动力总数的1.08%,农业内部结构比例也不够合理。1990年少数民族地区种植业产值与林、牧、副、渔的产值5300.5万元,两者为58:42,全区的比例为44∶46,少数民族的经济还属于传统的农业型经济,效益不高,缺乏较强的自我推进能力;四是资源利用率低,闲置现象严重,少数民族地区人均占有可利用的山地面积为4.5亩,但现已开发的面积人均仅2.83亩,利用率仅53.4%,而全区平均利用率为75.8%。自然资源开发还有很大潜力,劳动力资源也十分丰富。按188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30%以上的行政村统计,现有耕地149949亩,劳动力56931人。按目前生产水平人均负耕5亩计算,只需约29900人,有26900个劳动力可以转移到粮食以外的行业。而事实是大量的劳动力集中在有限的耕地上,劳动时间未能充分利用,农业劳动力存在相当严重的隐蔽失业。
  二、制约因素分析
  闽东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各种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封闭的不良循环。
  (一)自然地理条件差
  由于历史的原因,闽东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于偏远的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如,全区畲族人口最多的福安市,畲族人口57526人,畲族自然村721个,但64.82%的自然村都位于平均海拔5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尽管该市平原面积占全区的34.5%,达158平方公里,但畲族基本上与这些粮食高产稳产区无缘。少数民族地区复杂的地形地貌,使得每一小块土地都有自己的区域地理特点,往往限制了作物种植的广泛性,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山区耕地多为“眉毛丘”、“斗笠图”,即使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劳力,也难以产生显著效益。土地利用的小规模和低效益,又抑制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落分布离散,远离城镇,不便于农产品的输出和农用物资的输入。总之,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地理状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由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的过渡,导致经济效益差。
  (二)商品意识淡薄
  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长期以来少数民族经济一直处于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不少地方群众视野大都局限于本乡本地和家庭的小圈子,对外部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理解缓慢,存在保守的小农经济观念。一部分人在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有过发展商品经济的冲动,但往往认为“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冒险、种田保险”,不愿或不敢发展多种经营和商品经济,致使生产方式基本上还是固守一业。他们的交换方式也还大多停留在为买而卖,出售农产品仅是为了换回不能自产的物品。许多农民仍囿于“养牛耕田,养猪过年,挑担柴火换油盐”的旧观念,认为劳动就是为了温饱;对生产和生活也未能科学地计划,有限的收入往往是吃光花光;缺乏进行生产积累的自觉性,保守思想和自给自足的观念,使得他们难以冲破自然经济的藩篱。
  (三)科学文化素质低
  近年来,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事业有较大发展,但从全区范围看,教学设施差、师资素质低、教学质量无保证,文盲半文盲率比较高。如,福安市畲族地区有275所中小学至今还有81所借用庙宇、仓库、民房上课;宁德市有230个畲族聚居自然村,人口2万多人,只有85个村有学校(完小仅5所),办学率仅37%,在已办学校中82%是民办小学,师资水平低。全区7个畲族乡文盲半文盲率为18.02%,高于全区平均文盲半文盲率15.53%。教育落后,群众文化素质差,直接影响了对农业生产实用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致使他们在生产经营上只靠传统的经验积累,长期保持单一的经济结构,粗放的经营方式,搞掠夺性垦植,导致生态破坏,抑制了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四)集体经济脆弱
  村级组织担负着管理协调、生产服务和经济职能,但无论是对分散经营的农户管理协调还是生产服务,都必须有物质基础。如果村级集体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些职能就难以发挥。我区少数民族村级集体经济异常脆弱。福安市集体经济空白点的行政村有72个,其中28个是畲族村,占38.9%;宁德市有19个少数民族行政村,有16个村集体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苍白的集体经济无力为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无力搞好一农一户办不了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引导扶持群众发展商品经济上很难有所作为。因而缺乏应有的凝聚力,这就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迟缓的主要症结之一。
  (五)基础设施落后
  我区少数民族基本上都居住在偏远的山区和边界地带,地理条件差,自然环境复杂,加之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现在,交通不便、信息不通、电力缺乏的现象还相当普遍,群众生产条件仍比较差。1990年,全区1789个少数民族自然村有71%没有通公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进出要靠肩挑人扛;大多数村电话不通、广播不响,信息闭塞;25%的少数民族自然村没有通电,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的加工全部要依靠人力操作。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三、发展对策探讨
  全面估量少数民族地区现有的经济基础和潜在优势,实事求是地分析客观存在的种种制约因素。我们认为,要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必须立足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用集体经济带动农户个体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繁荣。为实现这一构想,必须注重提高人口素质,采取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经济内具活力、外有动力。
  (一)抓科技文化建设
  劳动者是发展经济的主体,是起决定作用的内因。少数民族劳动者总体科技文化素质不高,阻碍了生产方式的变革,制约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关键是增强劳动者的素质。
  1.围绕发展商品经济,实现思想观念变革。人的思想观念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要使少数民族从根本上转变陈旧的小农经济意识,树立商品经济观念,必须组织和引导群众发展商品生产。要充分发挥发展商品经济致富典型的的示范作用,借助事实来教育群众;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群众在新的社会观念指导下从事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保证各项政策和规定的稳定性,使群众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增强发展商品经济所需要的市场、竞争、效率等观念;尤其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四有”新型农民。
  2.努力发展教育,提高科学文化水平。要把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建成文明富裕的新农村,很重要的一条是必须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基础教育,培养“新型”的少数民族劳动者。现阶段可采取以下途径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乡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地、县(市)教育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对在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的教师在民办转正、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选先进、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学形式,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办重点民族小学,在散居的自然村办初小或教学班,在生源不具备单独办班的村办巡回教学班,民族中学要保证少数民族生源,同时在职业中学里设少数民族班。此外,重视成人教育,少数民族成年人有许多是文盲半文盲,帮助现有劳动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工作。要抓紧扫除文盲,并且有步骤地把成人教育的重点转移到技术教育上来。以现有乡镇文化技术学校为基地,带动少数民族村教学班(点),实行多层次、多门类办学。开展“短、平、快”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派科技人员下基层指导生产,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知识,运用学用结合的方式,使现有科技文化水平还较低的少数民族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发展商品经济的本领。
  (二)壮大村级集体实力
  提高少数民族经济的内驱力。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受生产资金缺乏和自身思想文化素质差等限制,在分户经营发展经济上普遍感到力量不足,需要集体的牵引、扶持和提供生产的各种服务;此外,在我区经济还较为落后的情况下,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基层尤其是村集体的力量。因此,只有壮大的村级集体的实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才具有强大的活力和后劲。
  1.加强教育,统一思想。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事实,向群众讲明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关系,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调动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2.搞好规划,选准项目。要由乡牵头以村为主,制定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对策与措施必须具体化、可操作。在项目的选择上,要注意立足资源优势,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上一些容易办到又能在短期内收到明显经济效益的项目,而后再发展一些中长期项目。我区少数民族山地和劳力资源丰富。发展村级经济,重点应放在开发性生产上。一是兴办集体林、茶、果场。各村要根据本地的生产条件和经济实力,分步骤、有选择地发展。新发展的要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管好一片;对现有的,应通过进一步完善,加强管理,增加收入。二是兴办村级企业。资源条件好的村,可走资源——产品——市场的路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自然资源缺乏而交通便捷的村可开发横向联系,走“三来一补”的路子,积极发展来料加工、装配。
  3.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提供技术服务。少数民族村要兴办经济实体,遇到的难题一是资金、二是人才。资金方面:首先要发动群众投入,可采取组织群众义务投劳、以劳代资来筹措资金,或依托村经济联合社建立村合作基金,采取农民乐于接受的股份制等形式合理筹资聚财。其次要依靠国家扶持,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逐步增加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资金,农行应从开发贷款中划出一定的数目,民委、老区办、扶贫办等单位的专项基金,要有所侧重地用于帮助少数民族村发展集体经济。人才方面:县(市)、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少数民族村提供多形式技术服务,对特困的村要派干部、技术人员、教员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广泛开展科技咨询活动,接受委托培养各种实用技术及管理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到少数民族村办厂搞技术承包或建立技术协作关系,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形成民族村发展经济的核心力量,抓好少数民族村级组织尤其是党支部的建设,是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的根本保证。要选好支书,配好班子。少数民族村的支部书记除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文化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外,还必须有民族政策意识。民族村的两委班子里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居住普遍分散,为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应该建立党小组。
  (三)完善服务加强指导,扶持农户发展家庭经济
  集体经济带动个体经济,主要体现在村集体对农户发展生产提供指导和服务上。
  1.建立村级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少数民族行政村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办好“一社四组”(经济联合社、经营管理组、生产资料供应组、科技服务组、农机服务组)等服务组织,并组织党、团、妇、兵、干带头发展群众性的服务组织。当前,首先要建立起村级经济联合社,并逐步完善,发挥其内联农户、外联经济技术部门和社会上各种服务组织的纽带作用,为农户提供产、供、销服务。
  2.逐步改善基础设施,为发展经济奠定基础。要统一规划,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的村财收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分步骤地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生产条件落后的状况。为节省资金,要加强组织领导,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走依靠群众力量搞建设的路子,广泛发动他们义务投工投劳。
  3.组织和扶持农户搞开发,发挥潜在的资源优势,采取由村集体统一组织群众,然后再分给各家各户经营的“联办分管”办法,扶持群众开发山地、滩涂等资源。这种做法既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能产生规模效益,促进村支柱产业的形成,有条件的村可通过办农副产品加工厂来吸引闲散的劳动力,带动农户建立与村办企业相配套的小规模农副产品基地,从而增加农户经济收入。劳动力多而自然资源匮乏的村,可通过村经济联合社与劳动部门联系,有计划地开展劳务输出,组织劳动力到外地搞创收。
  4.培养示范户,带动群众发展商品生产。选择有一定文化水平、经营能力较强的回乡毕业生、退伍军人、党团员等为培养对象,从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给予适当地扶持,通过他们商品生产的成功实践,对周围的群众起引导、辐射作用,达到培养一户带动一批。
  四、采取倾斜政策.建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外部激励机制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要在较短的时期内赶上全区水平,经济政策上必须要有一定的优惠和倾斜,对于国家和省制定的少数民族乡享受贫困乡待遇等民族优惠政策,要用好、用足、用活。同时,还应该从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制定必要的优惠措施。
  为此,县(市)民委要量力而行,兴办经济实体,为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开辟新的经费来源,地、县(市)财政部门对此应从贷款上予以支持;地、县(市)两级政府应拨出专项低息贷款,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投资大、周期较长但效益显著的项目;要根据各少数民族村的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农业税;对农户确因生产经营不善而无力偿还生产性扶持经费的,应给予减免或推迟偿还期,以避免扶持上出现“锦上添花”多于“雪中送炭”的偏向,保证少数民族特困户能得到必要的扶持;增加少数民族村年度砍伐指标,调整林业收入分成比例,以解决开发资金缺乏问题,激发群众造林积极性;增派农技人员到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工作,并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村配备科技副村长,增加依靠科技振兴民族地区的力量;实行挂点扶持制度,分期分批地组织县(市)、乡职能部门和单位与少数民族村挂钩,定立较长期的扶持责任制,做到“扶一个,上一个”。
  综上所述,我区少数民族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的制约因素多,但有着潜在的资源优势,只要立足实际,采取壮大集体带动个体的策略,不断强化其发展的内外动因,便可化资源优势为资源效益。这样,少数民族经济就能摆脱落后状况,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

知识出处

梦里畲乡

《梦里畲乡》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作者在书中回首四十五个工作春秋,抒发了对故乡的痴情与挚爱。描述了闽东畲乡在改革开放背景下的发展变化,展现了在历史沧桑巨变中党的民族政策,记录了作者及这一代人的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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