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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宁德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选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调查报告·宁德畲族聚居区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077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宁德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选拔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9
页码:
162-1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选拔的情况。其中包括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措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的问题、培养选拔的对策建议等。
关键词:
宁德市
少数民族
干部
内容
宁德市委、市政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将培养选拔包括畲族在内的少数民族干部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深化认识,增强责任,采取措施,加快培养选拔,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少数民族干部总量有所增长。1995年,宁德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623人;2000年,全市少数民族干部2164人;2014年,全市少数民族干部2271人。20年增加648人。福安市2015年有少数民族干部556名,占干部总数的5.6%,比1995年的393人增加163人,增长41.5%。
二是少数民族专业干部队伍有较大增长。1993年,宁德市有各种专业干部725人,中高级职称97人;2014年,全市少数民族专业干部1785人,占全市的3.04%。福安市2015年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402名,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241人。高、中级职称人数分别比2002年增加14人和199人。
三是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0世纪80年代以来,宁德市9个县(市、区)至少安排1位畲族干部担任县(市)长。1990年县级换届,少数民族当选领导班子成员11人;2014年,少数民族县级领导班子成员15人。1993年,宁德市有畲族厅级干部3人、处级25人、科级152人;1998年,有畲族厅级干部2人、处级23人、科级168人;2004年,全市畲族厅级干部1人、处级35人、科级286人;2014年,全市畲族厅级干部2人,处级达到38人。此外,还向省里输送7名副厅级以上畲族干部。
四是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不断提高。2000年,全市2164名少数民族干部,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82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26.9%,中专、高中1408人,占65.1%,接近宁德全市干部队伍的同期水平。
截至2014年年底,宁德市少数民族干部2271人,其中公务员486人,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3.8%;事业干部1734人,占全市事业干部数的3.05%;国有企业干部51人,占全市企业干部的1.49%;厅级畲族干部2人,处级38人(其中正处11人)。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5个县(市、区)党政班子均配备了1名至2名畲族领导干部;柘荣县政府和寿宁县、周宁县人大常委会配备了主要领导,福安市、霞浦县政协和福鼎市人大、政协班子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60个乡镇中,有51个乡镇配备了66名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9个畲族乡的乡长均由畲族干部担任;9个县(市、区)共有52个部门单位配备了正职少数民族领导(绝大部分为畲族)。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措施
习近平同志早在1989年在闽东工作时就强调指出:“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从总体上说,我们闽东的少数民族干部还是偏少的。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抓。特别应强调三个方面:一是要培养和不断提高现有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二是注意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后备力量;三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地、县二级要有一定的比例。少数民族聚居在千人以上的乡、镇应创造条件,至少配备一个少数民族的副职领导。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要树立长远观念,即要注意从中小学开始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办好现有的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提高教学质量,扩大少数民族的教育面。没有民族学校的地方要注意吸收少数民族子弟入学,要为大学输送更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还可以采取代培或者定向招生的办法培养少数民族的大中专学生。”
1998年10月26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闽委发〔1998〕15号),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万人的县、市和辖有民族乡的县、市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中要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中除乡长为少数民族干部外,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工作人员中要配备与其所在乡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的领导班子中也要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要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规划,加强管理。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施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将少数民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区市、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千人以上的乡(镇)、民族乡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保障我省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规定。2006年1月22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6〕4号),除强调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外,还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县(区)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导班子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时,可以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报考条件,或按规定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报考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乡工作岗位,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加10%照顾。1995、2001年和2007年,福建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事厅、民族宗教厅联合制定了1995—2000年、2001—2005年和2007—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通过召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等办法,推动民族干部政策措施的落实。
宁德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福建省委关于领导班子配备的政策规定和精神,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全市范围统筹考虑少数民族干部的调整配备。早在1993年4月,宁德地委办公会议就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问题进行研究,地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通知》,1995年和1996年又作了补充规定。1996年县乡换届选举前,宁德地委又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5个县(市),都要配备1名少数民族的副县(市)长或常委;在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党政领导,以确保具备领导干部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顺利进入各级领导班子。2001年10月25日,宁德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宁常〔2001〕23号),规定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要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组成人员中应配有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应配备至少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还应配备相应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民族村的村民主任应由本村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福安市康厝畲族乡有少数民族干部14人,占干部总数的21.5%。其中公务员9人、占33.3%,事业干部5人、占13.1%。少数民族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占25%,村主干13人、占20.3%。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是民族干部工作的重点。宁德市各级党委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工作中,在指导思想上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思想,不拘一格选人才,从被动寻求人才转向主动培养人才。采取“后备选苗子、培养树梯子、锻炼压担子、优先给位子”的办法,全方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004年,全市9个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4人,占班子成员总数的5.9%。仅2004年就提拔少数民族处级干部12人,占同期提拔处级干部人数的28.5%。近年来,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2012年12月宁德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班子出现空缺职位时优先补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的“三优先”原则,重新强调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要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应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的乡长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族村的村民主任或副主任应由本村的少数民族居民担任等,并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福鼎市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摆在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思路,立足工作实际,优先选拔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重要工作岗位任职。2010年以来,福鼎全市提拔少数民族干部32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12名、副科级16名。至2015年,全市有少数民族处级干部5人、占10.0%,科级干部49人、占6.3%。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有畲族干部8人,占干部总数的19.5%。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3人。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均由畲族干部担任,还配有副科级领导2人,畲族科级干部占比达23.5%。
宁德市重视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加强实践锻炼作为全面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采取挂职锻炼、岗位轮换、交流任职、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坚持以党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有计划地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并在举办各类主体班次时,有意识地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参加。1994年,省委组织部和省民委在省委党校举办第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党校半年期学历班),宁德市选派了16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1995年至2001年,宁德市共选派55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选派36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地委党校理论和经济管理培训,17名参加地委党校和干校学习,30名参加地委党校少数民族青干班培训。2010年以来,宁德市先后选送26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和福建行政学院培训班学习,安排60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宁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2014年还选送5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面深化改革”研修班学习。2012年至2014年,先后选派了14名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重点项目和基层挂职锻炼。各县(市、区)也注重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加征地拆迁、重点项目、信访维稳等工作,促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基层一线、艰苦环境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提升适应发展需要的实践能力。霞浦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了分批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理论培训相结合、专门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培训,提升理论素养。
注重加强定期分析,结合“议班子、议干部”活动,定期听取和分析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培养发展情况,重点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注重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市、县两级党委组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积极物色、主动推荐系统内的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推进培养选拔任务的落实。宁德市管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保持一定数量,上一轮确定处级后备干部349人,其中少数民族19人,占5.4%(正处级后备干部97人,其中少数民族5人,占5.2%;副处级后备干部252人,其中少数民族14人,占5.6%)。为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力量,宁德市在开展新一轮市管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时,明确要求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有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市直单位要注意推荐少数民族干部,优化后备干部队伍结构。同时,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工作,2010年以来共接收安排10名少数民族选调生,并把他们列入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积极探索畅通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从2007年开始采取单独招考少数民族公务员的政策,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乡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公务员落实加分政策;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公务员队伍建设。2001年,宁德市委在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中,专门拿出1个市民委副主任职位面向少数民族干部公开选拔;2010年以来,宁德市各县(市、区)共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89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8名、占9.5%,从中选拔和发现了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针对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不足和民族学校师资缺乏的实际,宁德市专门在宁德师范学校开设民族班、在宁德农业学校开办畲族预备班,为民族乡村学校和民族地区“量身定制”了834名少数民族教师和农村干部。还在闽东卫生学校举办民族班。所有这些措施都保证了少数民族干部有充足的来源,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考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近年来,蕉城区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区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统战部、民宗局发挥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优势,提出建议,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党校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一是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素质。2010年以来,共选派少数民族干部100多人次,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进修班、专题理论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学习;选派5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学院、省委党校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选派少数民族干部30多人次参加重点项目一线实践锻炼,下派8名少数民族干部驻村任职,上派4名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市直机关跟班学习。二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拓宽来源渠道,2010年以来,共选调、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11名,招聘事业干部26名,面向少数民族干部公开选拔乡镇班子成员2名。加强后备培养,实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单列推荐。加大使用力度,将开拓创新、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适时选拔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经过30多年的培养选拔,全区畲族干部从1983年的59人,处级2人、科级11人;增加至1990年的88人,处级2人、科级22人;2000年的187人,处级1人、科级25人。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少数民族干部213人,占干部总数的3%。其中公务员48人,占22.5%,事业干部165人,占77.5%;本科以上学历82人、占38.5%,专科学历87人、占40.8%,中专及以下学历44人、占20.7%;35岁以下64人、占30%,36岁至45岁的87人、占40.9%,46岁至55岁的55人、占25.8%。区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副处级少数民族干部2名,有少数民族正科级干部13名,副科级干部18名,分别占同级干部比例的5.6%、4.7%和3.8%。其中区直部门主要领导6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4名。区管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35人,占10.6%。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4名。全区从事专业技术的少数民族人员166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7%,其中高级职称7人,占4.2%;中级职称86人,占51.8%;初级职称73人,占44%。全区唯一的金涵畲族乡,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17人,占全乡专业技术人员的12.1%。
福安市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思想上重视、长远上规划、措施上落实,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畲族干部情况汇报、坚持调整班子或换届时注意征求统战民族工作部门意见、坚持按要求按比例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做到同等机会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优先使用、职数不足优先安排。至2015年,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556名,占干部总数的5.6%;现有公务员135名,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6.5%;科级干部55名,占全市科级干部数的6.0%。全市22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少数民族干部24名,其中党政正职5名;3个畲族乡均配备2名以上少数民族班子成员,乡长均由畲族干部担任;有7名畲族干部担任市直机关单位正职。全市少数民族后备干部516名,占全市后备干部数的11.4%。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402名。主要措施:一是拓宽渠道,加大考录聘用力度,在条件设置上适当倾斜,创造条件让更多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1996年至2001年,选送培养大中专院校委培生、定向生120多名,有20多名村主干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录聘用为干部,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奠定了基础。落实民族乡录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2010年以来,3个民族乡共设置5个职位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干部,全市共招收少数民族公务员26名。同时,通过优秀村干招录、选聘生转岗、军转安置等渠道方式,吸收少数民族干部5名。二是搭建平台,根据急难险重工作的需要,抽调2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在工业服务队、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基层一线锻炼;有计划地选派9名少数民族干部到重点扶贫村挂职党支部书记,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接受锻炼。同时,注重把少数民族干部纳入挂职锻炼、培养交流的整体规划。近年来,有1名正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部门挂职培养;选送5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学习;宁德市委党校的每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清华大学远程教育自主选学培训班,均安排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干部参加。此外,积极支持和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学历教育。三是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信息库,通过议班子、谈心谈话、定期考察、组工干部下基层等形式,实时掌握少数民族干部履职情况,做到发现一批、成熟一批、选用一批。1996年至2001年,提拔副科以上少数民族干部29人,其中提拔正科干部7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82名,占总数的20.5%。2010年以来,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86人次,其中提任30人次,交流56人次。同时,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公开选拔,设定专门岗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先后进行的3次公开选拔中,有9名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
二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有着天然的联系,善于反映少数民族的意愿和要求,是我们在民族地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纽带和桥梁。在民族地区的具体工作中,少数民族干部有着特殊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①宁德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严重不足。2002年,宁德市全市每万人干部数为213人,而少数民族每万人干部数只有114人,仅占全市每万人干部数的53.5%。至2014年,这种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反而问题更加突出。全市每万人干部数上升为227人,而少数民族每万人干部数仍仅为109人,不到全市每万人干部数的一半,仅48.0%。与《福建省1995—200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提出的“到2000年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总量与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要达到同全省干部总量与人口的比例相一致”的要求相去甚远,总量缺口大约2200人,相差一半。宁德市少数民族人万人以上的5个县(市、区)少数民族干部与所在县(市、区)干部总数的比例悬殊也比较大,少数民族干部占所在县(市、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低于县(市、区)干部占总人口的比例。如蕉城区全区干部699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5%;而少数民族干部仅213人,只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0.87%,比例悬殊较大。按照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人口比例相协调的配备政策要求,少数民族干部缺口达166人,差额较大。
二是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人事制度改革后,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凡进必考”。虽然宁德市委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每年公务员招考中,根据编制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录用少数民族考生。但由于受总体编制的影响,少数民族干部考录公务员的数量偏少。每年回乡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基数小,总体竞争力相对较低,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干部也就比较少。同时,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补充人员,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以致影响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1996年至2001年,全市录用公务员772名,其中少数民族仅22名,占录用数的2.85%,远远低于人口比例的6%。蕉城区少数民族干部来源,主要渠道也是公务员招考。但由于少数民族人才总量少,再加上受区直单位总体超编影响,乡镇每年招考的职位有限,少数民族毕业生被录用得少。蕉城区金涵畲族乡公务员和事业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人数依然不多,且多集中在政府部门,教育、卫生、技术、金融等部门少数民族人才少。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不多,特别是优秀人才更少,少数民族干部来源受到一定制约。
三是少数民族干部结构分布不均衡。少数民族干部行政编制的少,事业编制的多。受身份限制,少数民族事业干部很难在行政领导岗位上使用。由于事业单位科级职数较少,影响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空间。在干部配备上,少数民族干部在市直机关工作的少,在乡镇、地方工作的居多,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2002年,宁德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164名,其中乡以上党政机关824名,占38.08%,教育部门1007名,占46.53%,卫生系统174名,占8.04%,农技人员104名,占4.81%,经济管理人员33名,占1.52%,科技人员22名,占1.02%。存在“一多三少”现象,“一多”,即少数民族干部中教师和医务人员多,共1181人,占少数民族干部的54.57%;“三少”,即一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偏少,处级以上25人,每万人只有1.3人;科级251人,每万人13.3人,分别低于宁德全市2.09人和23.3人,分别只占全市标准的62%和57%。二是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检法、人事、财政、工商、税务、教育、发改、建设、交通、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少数民族干部少,领导干部更少。三是懂金融、外贸、法律、工商管理、城建、规划,尤其是懂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少数民族人才少。基层一线的农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形成了越是贫困落后,越是人才匮乏的局面,而且少数民族干部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蕉城区少数民族干部主要也是分布在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干部,行政干部偏少。全区2002年有少数民族干部186人,教师就占了106人,医务人员10人、农技干部17人,行政干部仅46人,其他企事业干部7人。
四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老龄化趋势严重。按宁德市2002年统计,全市30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929人(主要是教师),占42.92%;31岁至40岁的643人,占29.7%;41岁至50岁的355人,占16.4%;51岁以上的237人,占11.0%,总体结构还比较合理。但从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看,老龄化比较严重,年轻干部偏少,出现断层现象。同样以2002年为例,全市少数民族处级干部25人,55岁以上7人,占28%;50岁至54岁的4人,占16%;45岁至49岁的6人,占24%;40岁至44岁的5人,占20%,40岁以下3人,占12%,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存在青黄不接现象。福安市2002年行政干部122人,41岁以上的72人,占59%;36岁至40岁的16人,31岁至35岁的26人,30岁以下的8人。63名科级干部中,41岁以上的37人,占59%;36岁至40岁的12人,31岁至35岁的11人,30岁以下的3人;5名处级干部中,41岁至45岁的1人,51岁至55岁的1人,55岁以上的3人。
五是少数民族干部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规定经常落实不到位或者落实后缺乏长效机制,甚至空有优惠政策却难以落实。如宁德市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比例偏低,上一轮少数民族正处级后备干部5人,占正处级后备干部数的5.2%;少数民族副处级后备干部14人,占副处级后备干部数的5.6%,与《福建省2001—2005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要求宁德市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应达到后备干部总数的10%的要求还有差距。宁德市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60个,还有9个乡镇没有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蕉城区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10个,还有4个乡镇没有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9个畲族乡的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也都未达到人口比例要求。还有公务员考试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分、优先录用等政策成效不太明显,加分政策局限于民族乡和民族工作部门,范围太窄。一些民族乡和民族事务部门满编,即使编制出缺,由于受该县(市、区)总编制超编的限制也无法招考;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少数民族考生难以脱颖而出;单列比例招考少数民族考生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大。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了解不多,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畲族人口比例低,长期与汉族杂居,与当地汉族已没有什么差别,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意义不大。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意识淡薄,认为人为地突出少数民族特点不利于民族团结,因而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重视,未能将一些素质高、能力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一些地方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往往换届时重视,平时重视不够;一个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只按要求配备一个。个别地方党委政府推进政策落实的力度不够,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有效挖掘政策空间、推进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地方对少数民族干部缺乏有计划的长期跟踪培养,缺少具体的规划和措施;有的职能部门,用人视野不够开阔,习惯于论资排辈,对少数民族干部求全责备,影响了干部的培养,使一些少数民族干部难以脱颖而出。二是民族地区薄弱的基础教育不利于少数民族人才成长。民族地区大都偏僻闭塞,基础教育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考生升学率较低,选调生环节也无明确照顾政策,直接导致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来源不足。在党政机关和事业机构“凡进必考”的政策环境下,文化教育水平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竞争中难以取胜,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入口渠道更加不畅。同时,由于民族地区条件相对艰苦,回乡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也减少,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党政机关的甚少。三是少数民族竞考公务员处于绝对劣势。公务员制度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考公务员对岗位和专业都有特殊要求,一个职位竞争,多的数百人,少的也有几十人参与。少数民族参与公务员考录,没有一定基数作保证,一个考生面对几十个甚至几百个考生竞争,少数民族考生不但少,而且报考公务员不具专业优势,难以同各名牌院校毕业生竞争。由于生活经历、环境原因,即便笔试上线入围,面试时也难以充分发挥,能考取者寥寥。宁德市一名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考生,三次笔试都入围,而面试就难以通过。四是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一些领导干部因年龄原因退休或退下领导岗位,没有及时选拔配备新人选,处级以上干部越来越少,厅级干部多配备到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岗位;少数民族干部大多在不容易出政绩的岗位上工作,交流到综合部门或提拔到重要岗位的机会偏少,在同层次干部中难以拔尖;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在同一职级工作时间过长。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组织人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与以往照顾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矛盾。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及培养方法的特殊性研究,没有根据新常态的要求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干部的特殊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做到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同时,一些少数民族干部怕吃苦,不愿下基层工作,实践锻炼机会少,也给培养选拔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五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也制约了人才培养。由于少数民族群众大都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偏僻山区,绝大部分家庭拿不出更多的钱投入到教育或给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大中专毕业生取消分配后,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导致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家庭陷入“考进大学难,读完大学难,找工作更难”的怪圈,也影响了家长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就是能够培养子女顺利读完高中,考上大学,面对高额的学费,也只能望校兴叹。同样少数民族干部也大都在这些地区工作,由于经济限制,民族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严重制约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
三 培养选拔的对策建议
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民族干部的状况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十六大报告和党章都要求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我们要从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四个全面”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看待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要站在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实施人事制度改革与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干部标准与制定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优惠措施、培养党政干部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要明确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为指导,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增加数量、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并举,以改善结构、提高素质为中心,以增加数量、加快培养使用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开发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制定规划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培养选拔使用,不断营造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设置民族政策的课程。要使各级党委及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组织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新福建建设的现实需要,从而更加自觉地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发展相对滞后的边远山区,全面实现小康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克服因为全省少数民族与汉族民族差异不大就忽视或不重视民族工作的错误思想。
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大力培养选拔和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力度,直接决定着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一要选配好市、县、乡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要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福建省2015—202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定的少数民族人口5万以上的设区市、万人以上县和千人以上乡的党政班子必须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要求,配备好市、县、乡党政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市级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的配备。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党政班子领导配备,要确定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而非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的要求。要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对于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可以采取“小步快跑”、提前到位、轮岗交换、压担子等措施,予以破格提拔,让年轻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进入班子。二要落实好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配备。要按要求抓好各级统战、民族、民政、交通、水电、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与少数民族群众和地区关系密切的党政主管部门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的落实。对于按规定要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单位部门,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的,要坚持预留位子,及早培养苗子充实进来,或通过交流等方式选配。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不应局限于安排在民族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等岗位。要把那些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各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参加选拔的少数民族干部,可以采取笔试成绩适当加分的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适当倾斜,确保能有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选人视野。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务调整,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补充的人选应是少数民族干部。鉴于少数民族行政干部少的实际,县(市、区)党委提拔乡科级干部时,可突破行政、事业干部界限,适当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事业干部到行政机关任职。针对少数民族干部多数为事业干部,而且集中在文教、卫生部门的现状,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时,适当放宽身份、年龄限制,并拿出专门职位面向少数民族干部公开选拔,为少数民族事业干部交流到行政岗位任职提供更多的途径,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干部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各级组织、统战、人事、民族工作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有计划地扩大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不足,中高级领导干部来源匮乏问题已日趋突出。要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提出刚性要求,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以防少数民族干部出现断层现象。一要采取措施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要制定少数民族干部补充计划,通过公务员考录等形式,每年从大学毕业生中,按一定比例招录少数民族干部。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单独招考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100名,通过行政手段分配至缺编的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今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划出专项指标从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少数民族工人、退伍军人中录用。录用乡镇公务员时,划出专项指标,定向录用优秀少数民族村主干、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体现对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倾斜。二要放宽少数民族选调生条件。选调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大学毕业生,既可拓宽干部来源渠道,解决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问题,又可作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培养,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打下基础。今后宁德市在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时,少数民族应届大学生应占有一定的比例,适当放宽少数民族选调生条件。把选调出来的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分配到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的地方锻炼,既可以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干部匮乏的问题,又可以加快这些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成长。通过几年的培养,还可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三要在事业单位干部录聘用时予以加分照顾。“凡进必考”政策推开后,对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少数民族在宁德市乃至福建省都是一个弱势群体,必须予以照顾。要充分利用“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志愿者”等政策鼓励更多的本地少数民族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就业,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人才储备。今后事业单位考录干部时建议予以加10分照顾录用,使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要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只有多渠道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才能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总量与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逐步达到同全省干部总量与人口的比例相一致。
进一步加强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要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训计划,扩大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一要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干部对加强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自身素质要求强烈。要选送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委党校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和行政学院学习培训,在宁德市委党校和5个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委党校举办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定期培训、轮训,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同时,市、县党校、行政干院举办各类培训班时,都要有意识地选调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二要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实践锻炼。加强实践锻炼,有助于少数民族干部拓宽视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要继续选派一些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挂职锻炼,丰富宏观管理知识。要继续选派基层少数民族处、科级干部到省直机关、沿海开放地区挂职,或选派到省外开放地区和西部地区挂职锻炼,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地都要有意识地选派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项中心工作和处理一些危难险重的工作,提高他们的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要把民族乡作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基地,通过民族乡招收少数民族公务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输送优秀干部,促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良性发展。三要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层次。现代社会对各级各类干部的文化知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不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层次和文化知识水平,就难以有所作为。要正确引导和鼓励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分析能力和领导水平。也要有意识地采取一些特殊措施,重点培养一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1985年原省民委在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举办了一期二年制少数民族干部大专班,现在这些毕业生大部分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走上了厅、处级领导岗位。建议在福建农业大学举办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大专起点的本科班,继续为民族地区培养一批适用的青年干部人才并跟踪培养。四要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素质提升贯穿于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把理论培训与专业培训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代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强化他们的岗位业务知识,及时开展文化知识的更新培训教育,增强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的本领。要创造少数民族干部锻炼成长的机会,争取每年组织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少数民族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培养力度。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
进一步建设后备队伍,适时把后备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直接关系中青年干部培养的质量。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并保持一定的常量,能基本满足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需要,形成“近期、中期、远期”合理梯次的用人配备规划,为增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提供制度保障。要及时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补充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力度。对列入后备的少数民族干部,要逐人制定培养措施,并对他们加强管理,加快成长步伐。二要把成熟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适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少数民族干部要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的前提下,高看一等、厚爱一层,拓宽视野、发现人才,成熟一个、提拔一个,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把那些思想品德好、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适时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要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宁德市2001年采取从少数民族干部中定向公开选拔市民委副主任,47位少数民族正科级后备干部参加竞聘,社会反响很好。宁德市和5个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根据岗位需要,可以拿出部分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位定向从少数民族干部中进行选拔。鉴于少数民族干部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可以从教师队伍中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四要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后,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按照要求配备好少数民族干部。要落实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既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参与竞争,又要从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出发,考虑其特殊性,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竞争能力。
进一步发展民族教育,抓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基础工作。发展民族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水平,是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重要基础。从长远来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最终还要靠发展民族教育。一要加大扶持力度。要推动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民族乡教育活动,改扩建民族寄宿制中小学校,完善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金制度。要通过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生的扶持力度、改善民族中小学的教学条件、提高民族中小学办学质量等方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的入学率和升学率,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子有机会站到竞争平台。二要加强基础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中阶段的教育,在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的重点中学开办民族班,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提高少数民族高考录取比例,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三要加快师资建设。要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民族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和业务工作能力,鼓励优秀的师范大学毕业生到民族中小学任教,城市重点中小学优秀教师到民族中小学支教,组织优秀教师讲学活动,不断提高民族中小学校师资水平。四要办好高校预科。开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实践证明是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福建省在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和宁德师范学院开办了民族预科班,在福建农林大学和宁德师范学院开办了民族班,要鼓励学习成绩比较一般的少数民族学生报考,为少数民族高中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创造条件,开辟就学渠道。要争取中央民族大学或中南民族大学在宁德市开展委培,加强中高级人才培养,以补充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综合素质。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上的分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统战和民委部门,要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荐人选。人事部门要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管理机制。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规划。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给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以适当照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组织、统战、人事、民族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在工作中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部门要牵头,每年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的配备等问题,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民族工作部门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重要职责之一,搞好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信息资料库,发挥优势,主动反映,提出建议,推荐人选,抓好落实。特别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要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察,发现人选,及时推荐。市、县相关部门要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分工负责,协调落实,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
附注
①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页。
知识出处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调查报告·宁德畲族聚居区卷/》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对21世纪以来福建宁德畲族聚居区的政治、文化、经济、教育、宗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其发展作出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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