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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宁德畲族乡村特色产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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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调查报告·宁德畲族聚居区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073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宁德畲族乡村特色产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8
页码:
86-1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畲族乡村特色产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其中包括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原则与结构、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案例、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路等。
关键词:
宁德市
畲族乡
特色产业
内容
21世纪初,备受关注的“三农”问题的核心与关键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畲族乡村也不例外。虽然近年畲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的推进,但是与福建全省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且还有逐步拉大的趋势。根据福建省统计局资料,2008年福建省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是1785元,到2011年扩大到2854元。①民族乡村的农民收入问题已然成为了福建省民族发展的短板,也势必影响福建省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于2010年,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民族乡村农民收入问题展开全省性的调查。
调查组分析了不同地域(沿海与山区)少数民族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收入与转移性收入(主要指粮食补贴收入、退耕还林补贴与亲友赠送收入等),调查结果认为,少数民族农民增收难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着地理、历史的时空因素,也有农业、非农业内外部因素,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从农业内外部因素分析,民族乡村基础实施仍然相对薄弱;农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与市场需求不尽适应;农业生产效率低,难以规模化经营;品牌意识不强,难以培植特色产业;自身素质的局限性等都成为影响收入的内部原因。另一个方面,外部经济环境的制约,包括乡村两级财政困难,提供支持与服务的能力有限。2011年民族乡财政收入为2792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为665元,虽比上年增长35.7%,但是其人均财政收入不及当年全省平均水平7004元的10%;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35.6%的种植户对市场供求信息完全不知,52.4%的种植户每年均自行设法销售农产品;农民贷款难,不易扩大再生产。47.6%的家庭认为影响其收入增加的第一要素是缺乏资金。仅24.9%的农户获取贷款,而贷款数额较小,大多在3000至5000元之间,最多3万元。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不强。①
2012年,为了尽快缩小福建省民族乡村群众人均收入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的差距,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确定在全省实行“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以此作为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推进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先期的工程是,相对集中部分民族经费,重点扶持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适度规模的发展方式,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增产增收。2012年共筹集1000多万元集中扶持106个有特色、有规模、有显著增收项目的民族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充分发挥特色经济项目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2013年7月,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召开了全省加快民族乡村特色产业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扩大规模,促进增收。
在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的过程中,宁德畲族乡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一乡一优势产业,一村一优势产品”,调整产业结构,突出特色产业,创建特色品牌,提升产品品质,赢得广阔市场。2012年宁德市优先扶持了民族乡村种养特色项目47个,4725户农民受益,其中畲族3066户。到2014年初步形成茶叶、水果、蔬菜、药材、水产等一批特色产业。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溪塔、虎头畲族村,刺葡萄、水蜜桃分别获国家地理标志。虎头村“虎桃牌”穆阳水蜜桃获全国优质水蜜桃第二名。福鼎市硖门畲族乡文渡大弹涂鱼成为国家级规范化建设基地,石兰紫菜种植面积占全市10%以上。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大棚蔬菜基地获农业部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论证,成为福建省副食品调控基地。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丛绿牌”清水绿笋系列产品、“金牡丹”茶叶、水门畲族乡“金山翠芽”茶叶均获得福建省级知名品牌,产品获得国家出口产品商检卫生注册及自营出口权。蕉城区八都镇韩丹畲族村拥有1600多亩铁观音生产基地,18条茶叶加工生产线,创立“富蓉山”茶叶品牌,全村产值达650万元。霞浦县沙江镇大墓里畲族村发挥加工甘薯粉的传统产业优势。全村种植1300多亩甘薯,创建“山哈牌”甘薯产品,年产甘薯粉650多吨,产值达520多万元。霞浦县水门畲族乡大坝畲族村发展雷竹生产,全村种植雷竹面积达1000多亩,总产值达3000多万元,仅这一项,每年为村里人均增收3000元。并成功注册了“畲华宝”牌雷竹商标,与浙江等地建立了长期的营销合作关系,产品销售市场不断扩大。2013年畲族乡村茶园面积达92762亩,年产茶叶9600吨,果园面积60238亩,年产水果量25700吨。2013年,宁德市畲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181.5亿元、乡财政收入2.5亿元、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3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226.4%、150%和80.7%。群众收入增长明显加快,2013年闽东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8203元,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3元,其中福安市坂中、康厝畲族乡,福鼎市硖门、佳阳畲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超过万元,穆云畲族乡虎头、溪塔畲族村人均收入2万元,种植水蜜桃的虎头村民中家庭年收入最高可达40多万元。民族乡村的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发展特色产业是现阶段畲族乡村脱贫致富、经济建设的基本举措,一个畲族村如果没有真正意义的特色经济,美丽乡村与特色村寨的建设都是一句空话。没有产业支撑,乡村难以聚集人才,村民收入难以提高,乡村经济也难以永续发展。畲族乡村的发展,外力支持固然重要,但是最关键的还是自身的活力。其中,特色产业的实施是近阶段乡村发展最主要的活力。
在福建省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的过程中,畲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畲族乡村增产增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专业合作社法”)界定合作社成员:“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成员交付的产品经营或服务的同质性,是农民合作社得以创建并获得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这种同质性就是体现在农户所经营或服务的产品的同一性上。而这种同一性就是同一的特色产业。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而自愿组合的经济互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从立法的层面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大大增强了其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与效能,成为畲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事物、新力量、新趋向。据宁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计,2013年畲族村有专业合作社205家。其组织制度、构成方式、经营范围、互助形式、发生效益、盈余分配、经验教训均不尽相同,各具特点。
一 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原则与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的认识有很大的突破。人们对1950年代的农业合作社记忆犹新。当时,农业合作社是一条从小农经济走向集体所有制的必由之路,是以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为基础的农村劳动者政治性的联合。随着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逐渐深入,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的历史进程中,农民入社成了一种强制性的被动行为。历史上,畲族群众对这种劳动力高度集中,产能消耗过大,经济效益较低的组织形式是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的。这是畲族的民族性决定的,在数百年的民族迁徙过程中,畲族都以家庭为单位,随山种插,徐徐而行,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活动,积淀成了固有的民族性,即使在集体化程度极高的年代也顽强地表露出来。如1965年福安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福安专区召开少数民族工作会议,会议批评了福安畲族乡村存在着有悖于“社会主义集体方向”的6种单干形式:田地集体,农地单干;征购部分集体,口粮部分单干;田地农地集体,副业单干;扩大自留地,多占“三包地”,缩小集体耕地,明集体,暗单干;稻谷生产集体,夏秋小麦甘薯生产单干;带原耕地完全单干等。①这种状况一直若隐若现地维持到了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经济社会基本构成单位的畲族家庭,其内在关系紧密,利益诉求相对一致,内部的监督成本最低,必然成为最适宜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于是,畲族乡村的社会能量因此得以充分释放。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畲族乡村的单纯经济个体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尽管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具有独特的效率,但是从整个农业生产链来看,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及加工、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家庭经营并不具备优势,同时,在规模经营、市场竞争与谈判,市场风险的承受力等方面,家庭经营更存在明显的局限性。要做到既能发挥家庭经营的独特优势,又能克服其局限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明智的选择,也是农业现代化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要农业生产中一些最为基本的特点——生产的生物性、地域的分散性以及规模的不均匀性存在,农民的合作就具有内在的必然性。”①
现阶段“专业合作社法”的制度设计,完全脱离了传统的农业合作社认识的束缚,撇开了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充分尊重生产者个体的自由度,是生产者立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的,通过自由组合并具有一定契约关系的经济联合体。其作用于农业产业的上下游生产环节中,活跃于企业与市场的运行链条上。其强调的是专业合作社成员经济利益的共同性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性。
专业合作社人员的组合,除了以具有共同利益和从事相同产业为基准外,往往联合本村或者就近的邻村人。畲族的民族性之一是,“民族即家族”的泛家族观念。畲族人认为,追溯历史,在“高皇歌”时代,“盘、蓝、雷、钟”等四姓人本是“自己阵”(一家人)。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活动,也可以看成是以家族为单位,甚至看作以民族为单位。以本族(民族或家族)为主,办专业合作社,具有天然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专业合作社的畲族成员在谈起专业合作社时,大多说:
“这几年,乡政府叫干的事情,都是好事。”
“人多力量大。”
“畲家‘湊头话’(谚语)上说,‘山哈(畲族),山哈,不是亲戚,就是叔伯’山哈都是厝下人,厝下人一起办‘专业合作社’,错不了。”
“外村办了,我们也办;河佬(汉族)办了,我们也办。”
在创建、运作、收益的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又存在着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即由此差异性而分解为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前者掌握社会资本和资金等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后者仅有土地和劳动力等基础性的生产要素;前者为了获取权力与保障收益而资本参与较多,后者由于资本短缺和畏惧风险而不出资或者象征性出资,故而二者存在资本参与与风险分担的不均衡性。因此,在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结构中存在着成员的异质性特征。一般核心成员多包括生产专业户、运销户、村干部、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基层供销社、龙头企业等。而普通成员则指一般农户。
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组合,除了以从事相同的产业与共同的利益为基准外,则基本遵循托布勒地理学第一定律(Tobler’s First Law of Geography),即以本村或邻村村民为主要组合对象。地理学第一定律认为,人类行为与所在地区有绝对的影响,此种影响随着距离的缩小而递增,若加进时间的向度,则形成空间的扩散作用。反之,即随着距离的扩大而影响递减,若加之时间的向度,则形成空间的逐渐消弭的结果。通俗地说,近距离协作既节约了时间与空间的成本,又共享外部经济要素,如共同利用现成的基础设施(水利、道路、设备等),共同传递、交流只能言传身教而获取的经验与“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易于发生同质的“劳动力池”(Labor Pool)效应。以福安市3个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的状况为例,基本上可以看出闽东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成特点。
以上登记表中可知:
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合成员基本上没有脱离建制村的范围。福安市畲族乡共有专业合作社171个,覆盖了73个建制村(居),占全市畲族乡建制村的83.90%,其中覆盖29个畲族村,占全市畲族乡35个畲族村的82.86%。造成以上比例的原因是有的建制村(包括畲族村)特色产业不突出,或者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再者或缺乏核心成员,即还缺乏具有统领合作社实践的乡土精英。
其二,宁德市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时间,最早在2008年,如位于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的福安市溪塔刺葡萄专业合作社与位于福安市坂中畲族乡的福安市大林山中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于3月与4月注册成立,其法人代表是溪塔畲族村蓝锦锋、大林畲族村钟伏堂,其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的2007年仅1年时间。2009年之后,畲族乡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加快。
其三,福安畲族乡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中村干部的比例较大,占36.82%。这是专业合作社兴办之初的一种现象。而村落经济能人、公司老板等所占的比例较小,仅仅占13.45%。一般的专业户占比例最大,为49.71%。
其四,福安畲族乡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社员户数较小。基本上都维持在5户左右。即畲族乡的专业合作社主要以小群体为主,这也是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特点。即如我国学者研究的结论:“小群体容易在组织和开展集体行动中,往往隐含着更高的一致性。”①
其五,上述所涉及的专业与当地特色产业息息相关,特色产品包括葡萄、刺葡萄、水蜜桃等水果;茶叶、油茶、生姜、小籽花生等经济作物;毛竹、绿竹,松树、杉树、桉树等林木,还包括淡水养殖、牲畜养殖,家禽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园林绿化施工,农产品初加工等20多个项目。其中坂中畲族乡与福安城区仅一江之隔,注重郊区农业,在专业合作社所经营的项目中,特别关注城里人的“菜篮子”,如蔬菜、生猪、山羊、家禽等。坂中畲族乡每日为市民提供1.5万公斤蔬菜、0.15万公斤猪肉及其他鲜活农副产品。坂中畲族乡特色蔬菜有仙岩畲村丝瓜,林岭畲村香葱、蒜、生姜等。康厝畲族乡农业生产已形成水果、蔬菜、生姜、食用菌、无公害茶园、禽畜、绿竹等基地型区域性分布,全乡的反季节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早熟”葡萄面积500亩,茭白面积300亩,无公害茶园4800亩,生姜3000亩,茶园1万亩。建制村著名的产品有洋溪村花生、高台村生姜、界竹村茭白等。穆云畲族乡茶园面积达8000多亩,高岭畲村是我国茶叶良种“福安大白茶”的原生地,现保存有一株三百多年树龄的“白茶树王”;“穆阳水蜜桃”面积5000多亩,年产优质桃果5000多吨;溪塔刺葡萄沟绵延4公里。穆云成了福安市水蜜桃、刺葡萄、茶叶、林业主产地,还形成畜牧业专业市场,特别是福安市肉牛批发市场。
其六,合作社经营既突出“一村一品”,又兼顾“一村多品”,除了单一的成熟的特色产业外,往往因地制宜试种其他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为了避免品种单一,更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
其七,畲族乡专业合作社以从事产品上游阶段的生产居多。产品加工的下游阶段仅是直接组织销售,较少的合作社从事茶叶、油茶的初制;畲族乡提供农业机械服务的合作社仅2家。
二 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案例
虽然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的经营方式,其基础地位无可替代。但是,如何提升经营效益,增大现代农业的作用,从一般小农经营走向更加多元化的经营主体,符合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中,要提高农民的内聚力,加快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的建设。积极培育合作社管理的人才队伍,大力提高农业社会化的服务水平。以下实地田野调查案例,反映了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和实践过程的多元化与各具特色。
案例一,福安市穆云畲族乡虎头村3个水蜜桃专业合作社:以技术咨询、培训,科学管理以及组织产品销售为主。
虎头村是福安市穆云畲族乡吴姓为主的畲族村,也是穆阳水蜜桃核心产区,拥有桃园1600多亩,年产鲜桃1200多吨,产品畅销闽东、浙南。虎头村是专业合作社比较活跃的区域,全村60%的畲族村民都加入了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相关联的是福安市水蜜桃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05年,现有农户会员213人,由桃农、水蜜桃专业户、营销户等组成,遍布福安市8个乡镇37个建制村。协会凝聚会员力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实体,并竭力地为桃农提供服务。协会每年邀请市农业局专家到桃区,为桃农开设讲座、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种桃。大力培养科技种桃示范户,并且实行“一户带十户,十户带百户”科技示范户机制。引进“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控产、新肥料、新农机)先进集成栽培技术,促使全村水蜜桃量多质好。协会邀请省农技所专家前来研究传授异花传粉技术,解决了梅雨季节水蜜桃坐果率低等问题。协会配合穆云畲族乡政府举办桃花节及水蜜桃擂台赛等,借机交流推广种桃新技术、新方法。协会还注意做好品牌的树立和保护工作,2011年协会成功注册了“虎桃牌”商标,2011年“穆阳水蜜桃”获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名牌农产品证书”等。2011年,“穆阳水蜜桃优株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应用”还获得福建省农业科技二等奖。虎头村水蜜桃协会在水蜜桃技术提纯复壮、嫁接异花授粉、大棚避雨栽培、果实套袋等推广科普惠农计划。2012年,该协会又摘取了中国科协、国家财政部授予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协会会员吴木寿等3户果农被评为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科技示范户,吴武雄等2位果农参加了福建省农函大学习并被评为优秀学员,吴树汉等2位果农被评为福安市果业先进工作者。2011、2012年协会参与完成了“穆阳水蜜桃品种认定”“穆阳水蜜桃优株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应用”等两项技术创新,并分别获得福建省农业科技二等奖和三等奖。全村果农都沉浸在讲究水蜜桃科技种植的氛围中,自2009年至2014年,虎头村经济能人吴木寿、吴武雄、吴树汉等既是村委会干部、也是发展桃业的带头人,他们先后注册成立了3个虎头畲族村水蜜桃专业合作社。
(1)福安市虎头水蜜桃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1月注册,核心成员13人,注册资本80万元,基本成员120人,法人代表吴木寿原为虎头村村委会主任,合作社办公场所位于穆云畲族乡虎头村委楼。专业合作社依靠政府搭建的平台,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为主的活动,合作社成员是作为虎头水蜜桃协会科技创新的技术骨干而活跃于穆云桃区。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水蜜桃种植专业户提高科技素质与水蜜桃种植水平,同时,加强与外界联系,拓展水蜜桃营销市场。合作社配合市农业局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推广工作,每年举办3次培训班,邀请专家、农技人员等现场教授、指导。每次参加培训人数均在百人以上,来自全市的多个乡镇。合作社推广水蜜桃种植的“五新”集成技术,包括推行桃树矮化、太阳能杀虫灯、桃树冬剪、反光膜、树干刷白、避雨栽培、有机肥下料等多项科学技术,旨在提高水蜜桃品质与产量。该社部分成员作为水蜜桃种植“土专家”外出经营,他们多以输出水蜜桃种植技术为主。合作社在水蜜桃成熟时,加强客户与果农之间的联系,帮助做好水蜜桃的订购与营销业务。合作社引导和带动当地果农推进穆阳水蜜桃经营产业化、组织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逐步实现数量、质量、效益的同步增长,为实现穆阳水蜜桃种植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农业的全面转型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合作社争取山地开发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果园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和技术改造等。
2.福安市吴武雄水蜜桃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吴武雄,他是虎头村党支部书记。于2010年12月注册合作社,核心成员5人,以家族成员为主,注册商标为“吴武雄水蜜桃”。2013年合作社成员增至65人,到2014年成员扩展到114人,带动果农380户。种植穆阳水蜜桃面积由原有的65亩扩展到600多亩。注册资金200万元。合作社产业依托穆阳水蜜桃良种资源,发挥畲族山地优势,加强品牌创建工作,对接集成技术创新,全面推广穆阳水蜜桃“五新”集成技术。合作社以增加农民收入,发展“优质、安全、高效”果业为目标,以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和种植户。合作社的运行模式是为了保障果农们的主体地位与经济利益,采用“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按责任和风险大小进行民主决策。全社重大决策采取了一事一议,充分体现果农主体,多元主导,面向市场,服务社员,高度体现效率和公平兼顾的内部运行机制。果农购买股份入社,实现合资同劳共利。共同在合作社的机制下生产,向合作社交售产品,合作社按股份或农产品交售量向社员返利,不仅让生产者成员在生产环节上获利,也在销售和加工环节上获利。合作社按市场要求配置生产要素,组织生产,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各社员依靠合作社铺就的专业销售网络和品牌化经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为建成农民群众的诉求平台与农村管理的示范平台。合作社一方面联系快递公司的鲜果快递业务,提高果农在交易谈判中的主体地位,有效促进了政府与农民的沟通,及时表达果农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合作社建设农村民主管理的示范平台,培养成员的集体观念和合作意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及成员开展梯级培训,培养出一批有科技素质又乐于奉献的强大队伍。同时通过“五新”技术推广,促进穆阳水蜜桃规模化种植、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四化”实施。建立农业科技培训、推广为一体的穆阳水蜜桃生产示范园和示范基地100亩,做好道路平整、主干道修建基本设施,推广集成技术应用等新技术,并建立了5亩防治桃流胶病示范园及50亩产业集成技术示范园,引进了“雨花露”“颐红”等多个新品种。除此之外还建立了水蜜桃休闲采摘园,带动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合作社加强科技服务,致力于合作社科技户的果树技术培训,结合基础农技推广、妇联、电大阳光培训计划,到各乡镇村举办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果农550人,示范桃园3000亩,涉及福安市3个乡镇,11个建制村。为解答果农生产中疑难问题。合作社多次邀请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的知名专家廖汝玉、江帆等,深入田间地头为水蜜桃生产把脉,为桃农讲解、示范科学种桃知识,解答桃农实际难题。围绕教育培训,开办了桃农综合培训室和图书阅览室,建立了一支由教授、研究员、高级农艺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培训辅导员队伍,适时开展病虫害防治、新农药施用、新农机操作、长枝修剪等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科学、善经营的新型桃农队伍。由于合作社实力雄厚,成为中国桃产业体系福安工作站示范点,以产业体系为平台,广结知名专家学者,推广穆阳水蜜桃名牌,共同为穆阳水蜜桃的现代化、科技化、产业化、生态化、良性化提供创新动力。在合作生产的基础上办起商品化保鲜冷库,为社员增加收入40多万元。合作社获得项目补助资金达1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技术培训和农民劳务补助,合作社穆阳水蜜桃种植户每户增收2万元左右。合作社成员的年收入比未入社农户高出23%以上。
3.福安市虎头桃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4年12月,核心成员20人,注册资本300元,注册商标“艳源红”。法人代表吴月英,是虎头村现任村委会主任吴树灿女儿,毕业于厦门华天涉外学院,原为厦门泓展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操作员,工作两年后回乡创业。合作社经营理念是打造富有畲村特色的“绿色”果蔬。产前由合作社直接向相关厂家统一采购有机化肥、有机农药等相关产品,进行统一的施肥与喷药,确保产品的质量。产后统一销售,提高产品附加值。为避免了农民的盲目生产、无计划销售,合作社通过科学的市场预测和分析,了解市场的需求,并实现以销定产,实现订单农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科技指导、机械作业,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生产成本,加强病虫害防治,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同时由合作社提供农业保险,规避了自然灾害风险,减少了农业损失。在产后订单价收购,社员收入不受市场波动影响。通过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社员增产增收。
案例二,福安市溪塔刺葡萄专业合作社:以刺葡萄保鲜储藏、刺葡萄栽培技术培训与苗木培育为主。
穆云畲族乡盛产刺葡萄,刺葡萄遍及了溪塔、虎头、玉林、高岭等16个建制村,面积1200多亩,年产量逾1500吨。其中溪塔畲族村是穆云畲族乡刺葡萄主产区。该村畲族群众在种植野生刺葡萄时,结合当地地理环境,沿溪种植,在溪面搭架,充分利用溪水空间,让刺葡萄藤交叉穿插,形成绵延5公里、独具特色的南国“刺葡萄沟”。2014年溪塔畲族村133户刺葡萄产量600吨,有35户收入达10万元。福安市溪塔刺葡萄专业合作社是畲族乡最早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3月。法人代表蓝锦锋,现改为蓝伏兰。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核心股东5人,基本成员68人。合作社主要组织销售、技术培训、苗木培育为主。为了延长刺葡萄销售时间,提高产品价格,合作社成立不久便筹资10万元建设保鲜库,让社员在刺葡萄采摘的高峰时将水果作储藏保鲜处理,待刺葡萄采摘结束后,再将保鲜后的果实推向市场,使得产品价格提高五成。合作社组织刺葡萄销售,通过3条措施拓展销路:推介“葡萄沟”旅游者购买,与经销商制定销售合同,由酿造刺葡萄酒厂家收购。通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良性的产业链,价格稳定,销路畅通。从2013年开始每年组织为期1周的技术培训,聘请电大教员讲解刺葡萄等水果栽培技术,政府给参与培训的合作社成员适当的培训补贴。每年培育租赁土地,培育刺葡萄苗木,近年来苗木销往浙江、福建多地,供不应求。合作社分红按照社员投入资金的多寡进行分配。
案例三,福安市穆云王楼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主导,大规模山区开发,发展立体农业。
王楼畲族村位于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白云山麓,海拔300米。福安市穆云王楼种植专业合作社2010年1月创立于王楼畲族村。法人代表蓝反修,是村支部书记,也是种植大户。合作社注册资本500万元,核心成员5人,均为其家庭成员。基本社员50户。合作社着重山地开发,承包山地700亩,其中发展茶叶400亩、水蜜桃300亩,培育浦城丹桂苗木。又培植3公里杨梅树长廊。在果树下养殖本地土鸡、建瓯三黄鸡、孔雀等禽类。引进优质茶叶新品种,如紫玫瑰、紫牡丹、金玫瑰、白芽奇兰、梅占等,按照上述品种采摘期的前后安排社员采摘,新茶青每百斤价值3000—4000元。土鸡、三黄鸡肉以每公斤80多元销往闽南泉州等地,孔雀以每只1200元销往上海。在山地挖掘池塘引水放养鸭子、淡水鱼等。为了耕作种植的便利,投入了150万元,修建了水泥盘山机耕路,配置了休闲竹亭,为营造休闲农业打下基础。普通社员没有出资,主要是投工投劳,按照工日得到报酬。蓝反修常年参加各类农业培训,为提高自身科技水平,平时与茶叶专家交流栽培经验。市政府补助合作社山地开发资金100万元,合作社被福安市评为“民族特色产业示范社”。
案例四,福安市仙岫山养殖专业合作社:结合“幸福工程”,从事养猪为主的饲养业。
彭家洋畲族村位于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仙岫峰南麓,全村地貌以山地为主,面积4平方公里,海拔360—530米。有较丰富的林木资源和茶叶资源,村民多从事小规模的养鸡、养鸭、养猪等饲养业,为较大规模培育饲养业提供技术基础。福安市仙岫山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9月创立于彭家洋畲族村。法人代表吴幼生,是村支部书记。核心成员12人,每人按4万元基本金入股,吴为最大股东。合作社将小猪赊账给基本成员,待菜猪出栏后取回成本。又借助“幸福工程”的小额贷款①,成立“彭家洋村幸福工程种猪场”。提倡科学养猪方法,组织参加坂中畲族乡举办的养猪培训班,请福安市兽医站、农技站的技术人员上门作技术指导。学会防疫消毒确保母猪和猪仔健康生长。合作社扩展27户,遍及洋坪、仙岭下、仙岭头、青元等彭家洋所属的畲族自然村。顺应市场行情,发展淡水养殖,种植以四季豆为主的蔬菜、培育食用菌。
案例五,福安市凤翔天宇种植专业合作社:将村级特产小籽花生进行全村统一包装销售。
凤洋畲族村位于福安市康厝畲族乡凤翔山麓,是闽东畲族人口较多的畲族村,盛产小籽花生。福安市凤翔天宇种植专业合作社创立于凤洋畲族村。成立于2011年9月。法人代表钟绍铃,村支部书记。核心成员5人,注册资金150万元,基本成员300人。合作社自产自销小籽花生的同时,又组织村民,一并推销,营造凤翔品牌。小籽花生通过熟加工后,以每斤高于市场价1元钱向本村种植户收购,再进行筛选、小盒分装,每盒5市斤。因讲求质量,注重口味,每年销售3000盒,供不应求。合作社运行模式是,自行种植,统一销售。利润除了付与经销人员外,主要充实村级集体经济。
案例六,福安市宝宏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由合作社转向农场,专门种植高品质水果。
位于福安市溪尾镇坎下畲族村,初创于2009年,核心股东5人,注册资金600万元。法人代表钟乃宝,占50%股份。2011年,核心成员变更,并充实经济实力,办坎下村马山农场。固定工人8人,季节性工人15人,工人按月发工资。培育温带、热带水果蓝莓、樱桃、百香果等高品质水果,农场面积280亩,其中蓝莓150亩,樱桃50亩,百香果80亩。产品质量好,销路旺,为宁德市机关单位专供食品,年收入40万元。为“福安市SIYB创业示范基地”“福安市民族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福安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案例七:福安市高利茶业专业合作社:初制茶叶,集中销售。
位于福安市社口镇南山畲族村,初创于2009年。核心成员10人,基本成员300人,包括南山建制村下属的山峰山、王里、洋头村民,其中75%为畲族。法人代表钟金声,为南山村副支部书记。合作社办茶叶初制厂,年加工初制茶叶200吨,包括150吨绿茶,销往广东;50吨红茶,在福安市内销售。毛茶产值600万元,利润40万元,原有利润占10%,今年利润仅6%—7%,社员按所提供茶叶量分红。又为节省人力,创办茶叶实验基地,推广机械采摘,核心成员基地300亩,基本成员700亩。
案例八:福安市钟连发毛竹合作社:利用竹林资源,开发竹业,因市场误判而亏空,终于被动注销。
位于福安市潭头镇鹅山畲族村,成立于2008年年底。村中有毛竹200多亩,临近村落有2000多亩。利用以上竹林资源开发竹业。先投资30多万,从事本村200亩竹林地的管理、开发。雇用工人多人,每日工资6元。连续运行4年,因为没有考虑到市场要素,前来求购竹子的客户不多,不能形成规模经营,至2013年,已经亏空50多万元。只好于2014年3月上报注销。
案例九:霞浦县山哈郎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方式,经营茶叶、食用菌、蜂蜜等产品。
位于溪南镇白露坑半月里畲族村,成立于2013年12月,法人代表雷国贝,注册资金302万元,核心成员26人,基本成员86人。合作社与福建高山野茶叶有限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派出代表,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合作社业务。合作社基本成员有茶园1000亩,公司自有茶园400亩。合作社将茶叶初加工后,由公司收购,进行精加工,以自有品牌推向市场。2014年合作社茶叶销售1170万元,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定茶叶价格,其中头春茶单价175元/斤,二春茶单价30元/斤,三春茶单价5—7元/斤。茶销量头春占50%,二春占35%,三春占15%。总体利润在20%—30%。
案例十:福鼎市渔丰水产专业合作社,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法人代表雷新义,福鼎市桐城镇柯岭畲村人。现为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副会长。自小酷爱淡水养鱼,从18岁开始至今已有23年养鱼经验。在平时的养殖实践中,他仔细揣摩和认真总结,从鱼苗选育、养殖密度、饲料投喂、鱼病防治、市场营销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技术与经验。2007年,他与合作伙伴5人,当时合作社法还没有公布,当时是参照供销合作社规则,注册成立了“兴农”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养殖草鱼、鲤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为主。经过3年实践后,于2010年6月,雷新义注册成立了福鼎市渔丰水产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800万元,在核心成员5人中,他占75%股份。至2014年注册资金已达1700万元,他个人占60%股份。吸收社员125户,分布太姥山、磻溪、桐城、桐山、白琳等乡镇。其中1/4畲族。现有养殖“新四种”,包括草鱼、鳙鱼、鲈鱼、对虾等。承包了磻溪桑园水库、巨口村的平桥水库、硖门渠洋溪水库、吉坑水库等水质优良的大中型水库。他承包的山塘、水库、河流等淡水水域面积达到了15000亩。年均出产各类淡水鱼3000多吨,占据福鼎市80%以上的淡水鱼市场份额,还远销浙江省苍南县。2014年已有营业额达2100万元,另还库存鱼货900万元,留在春节期间销售。社员分红采取资金入股、养鱼回收、按月工资等三种基本形式。养鱼回收时,由专业配送团队,从厂家直接进饲料,分配给养鱼户,可降低饲料成本,统一收购可降低运输成本与人工费用。养鱼技术人员多来自山东省,配备发电等设备,自己掌控鱼塘环境。2010年8月,他作为农村拔尖人才,被推荐到由农业部组织的第三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学习,2010年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13年福鼎市白琳镇沿州村渔丰淡水鱼养殖基地被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定为福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产地证书编号:WNCR-FJ13-03807】专产草鱼、鳙鱼。2015年被农业部等九部委评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资金、政策、信贷等方面的支持补助。同时,国家级示范社承担有关国家涉农项目将获得重点支持。此外,在信贷支持方面,示范社贷款授信等级和贷款信用额度也将有所提高。
三 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路
以上案例反映出闽东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表现形态。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既能够保证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又能克服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宁德市畲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近十年的实践与探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与思考:
其一,人才的重要。如果一个村落有特色产业,村民也有成立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但是并不意味就能够产生专业合作社。有特色经济的村寨,还要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合作社实现的基本前提是两方面的成员,即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尤为重要的是核心成员,即合作社的发起者、带头人,他们是关键要素的拥有者,其关键要素包括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特别是他们的经济实力、社会关系、市场驾驭力等直接构成了合作社的规模边界与业务边界。目前,这种人才并不是每一个村寨都有。为了在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弥补上述核心人员的稀缺,一种变通的方法是将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村干部、涉农机构(农技站、经营站、供销社等)或农业龙头企业等,充当核心成员的角色。在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始阶段,这不失为良策。但是,发现与培育专业人才是产生合作社的关键所在,虽然畲族乡村一时没有种田大户等具备核心人员的人选,可以从有一定经济实力,有公心,能赢得村民信任的人才中推举。畲族乡政府要建立相关人才的档案库,为新的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其二,政府的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处的环境不是处于单纯的市场经济里,而是深嵌于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结构之中。作为一种乡村经济组织而出现的专业合作社,其生存的首先任务是获得政府部门权威机构的认可。其合法性包括社会(文化、经济)合法性、法律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四大类。①其中社会合法性是市场经济赋予的之外,其他方面更多的是依赖政府部门的获取。在各级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决策中,农业专业合作社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赋予专业合作社以法律合法性之后,各级政府的介入日益深入,其影响力日益增强。政府的强势介入,虽然有利于合作社的顺利组建和快速扩展并对合作社内部管理进行规制,但是也容易将政府的一些经济或社会功能强加给专业合作社,以此牵制了合作社的独立性和自主性。②因此避免政策实施的过度性与盲目性,要增强这些支持政策的瞄准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畲族乡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支持政策与具体措施。政府相关农业管理部门、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考验机构等要广泛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识,让广大畲族村民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广现代农业技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畲民市场交易主体地位等方面的功能和优势,并深刻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和治理机制,引导畲民自发开展农产品生产、运销、信用等方面的合作。政府要加强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不只是理事长,还包括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要指导畲族乡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帮助完善畲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构,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畲民致富等方面的作用。
其三,合作社的建设。以上案例中,可知畲族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比较粗放,也不健全。作为新生事物,其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包括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等。要逐步健全畲族乡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要设置成员股金明细账,明确社员出资的方式、比例及分红细则。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须民主讨论决定。实行社务财务公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台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会计资料完整、会计账目规范。切实按照社员交易额(量)进行盈余返还。定期向社员公布生产、销售等情况。畲族乡农民合作社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配置一定的生产经营服务设施,逐步形成相对紧密型的产销链接的利益共同体。通过规模采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防范违规,逐步建立生产技术规程、生产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追踪等一系列标准化制度。
其四,融资的难题。畲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虽然各级财政对畲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一定的支持,有效地改善畲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了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但由于许多农业项目的投入是基础设施、生产技术投资大,回收期长,专业合作社常常面临资金困难问题,又由于缺乏抵押担保品,专业合作社较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融资的支持,直接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该明确畲乡金融机构要自觉承担起服务于“三农”的责任,继续深化畲乡金融体制的改革,健全畲乡金融体系。畲族乡要有主动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创新产品与业务,缓解畲乡专业合作社融资的难题。要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与创新,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降低畲乡专业合作社面临的自然风险,保证畲乡专业合作社经营的稳定性,降低金额机构的信贷风险。财政要向提供“三农”贷款服务的金融结构给予税收优惠与补贴,破解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金融部门应尽快出台直接面向合作社法人的信贷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积极性。
其五,“休眠社”的窘境。当看到闽东畲族乡专业合作社成功的案例时,还要看到畲族乡存在极小部分合作社,自成立后仍处于“休眠”状态的,没有任何动作。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注册成立的门槛低,社员在10户左右,注册资金仅10万元以下,没有办公服务地点,没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只凑足几户农户草草创立,盲目跟风、应景上马。合作社势必成了“空架子”,起不到带头示范作用。究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欠缺激发合作社运作的动力。政府要正视这个问题,不要有一丝容忍的态度。畲族乡政府要严格审查、完善考核制度,每年进行示范性的评选,并及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金激励。要继续加大对畲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田水利、机耕路等基本建设,农产品信息平台的建设等,改善农产品生产、运输和销售条件,降低畲乡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的成本与风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附注
①《福建省少数民族村农民可持续增收调研报告(上)》,载《福建民族》2013年第2期第9页。 ①《福建省少数民族村农民可持续增收调研报告(下)》载《福建民族》2013年第3期,第12—13页。问卷调查共抽取8个民族乡中24个民族村,发放问卷350份,收回320份,回收率91.4%,有效问卷309份,有效率96.6%。 ①蓝炯熹总纂《福安畲族志》,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43页。 ①参见黄祖辉《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载《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第8期,第4—8页。 ①杨光华、贺东航、朱春燕:《群体规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于集体行动理论》载《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11期,第81页。 ①幸福工程: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脱贫行动。1995年2月,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共同发起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公益项目。“幸福工程”项目的模式是“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成本低、效益好、可持续的其他救助方式。 ①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第100—109页。 ②任大鹏、郭海霞:《多主体干预下的合作社发展态势》,载《农村经营管理》2008年第12期,第22—24页。
知识出处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调查报告·宁德畲族聚居区卷/》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对21世纪以来福建宁德畲族聚居区的政治、文化、经济、教育、宗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其发展作出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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