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畲族源流研究》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30000590 |
颗粒名称: | 五、确定为畲 |
分类号: | K288.3 |
页数: | 7 |
页码: | 64-70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1956年前,浙江、福建等省已经统计了畲民人口数量。畲民居住在浙江省的雁荡以西地区,如丽水、松阳、遂昌、云和、龙泉、庆元、景宁等县,人口约为20万人。此外,衢州府的龙游和温州府的泰顺也有少数畲民居住。同样,福建省的畲民主要分布在连江、宁德、三都、福鼎、福安、顺昌、寿宁、长泰、宁化、南平、闽侯和罗源等地,总数为44126人。1953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浙江省的畲族人口为81775人,占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7.90%。福建省的畲族人口为96375人,占福建省人口总数的0.7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民的身份得到正式确认,并根据民族自治政策进行发展。经过多次调查和讨论,1956年,中央统战部正式确定畲民为一个独立的少数民族,并确定“畲族”为畲民的族称。 |
关键词: | 畲民 少数民族 人口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