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王神洞畲族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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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249
颗粒名称: 浙江平阳县王神洞畲族情况调查
分类号: K288.3
页数: 17
页码: 361-3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平阳县王神洞畲族情况调查的情况。其中包括民族名称、人口与来源、政治情况、经济、物质生活、社会组织与风俗习惯等。
关键词: 平阳县 王神洞 畲族调查

内容

一、民族名称、人口与来源
  (一)民族名称
  本地畲族自称“前客”,意思是畲族人来到此地比汉族早。也有的自称“苗族”和“小姓人”。附近汉族称畲族为“山客”,意即住在山上的人。由于“山”“前”音相近,以后畲族也称自己为“山客”。畲族称汉人为“哈(音)老”或“明家人”和“大姓人”。
  (二)人口分布
  王神洞村属于浙江省平阳县山门公社青街大队,位于青街小镇西南3里,与附近广后、白岩等汉族村相距极近。
  本村现有71户,人口317人,其中男子172人,女子145人(解放前有63户,共258人,其中男子143人,女子115人),大多为3至6口的小家庭,人口最多的有9口1家、8口2家,其余7口4家、6口13家、5口19家、4口9家、3口12家、2口8家、1口3家。每户平均人口4.28人。全村有劳力149人(男劳动力98人,女劳动力51人)。
  解放前全村从事农业劳动,其中有兼做手工业者12人(木匠2人,做木板2人,切烟丝4人,理发3人,做竹工1人),解放后又出现工人1人,国家机关干部2人。
  解放以后畲族人口增加的情况。九年以来,除死亡以外,净增人口59人,尤其是女孩增长很快,解放前1—5岁的女孩仅有8人,解放后24人,增加两倍。畲族人民在解放以前由于生活贫困,溺婴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女婴,每家至多只留1个女孩。解放后,人民生活普遍提高,促进了人口的增加。
  据族谱源流序中记载:原籍为广东潮州府凤凰山,明朝因倭寇作乱携家眷来胥望宇,后又迁址莒溪垟尾居住,其中一支迁北港青街王神洞,一支迁闹村东湾,一支迁凤岭脚,一支迁熊岭并大峨。据老人传说,来王神洞时间是在清雍正年间。
  二、政治情况
  (一)解放前的保甲制度
  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王神洞属于青街乡第二保,乡长是李介中,第二保保长由李岳中、李余中、李仰中轮流担任。第二保的管辖范围包括十五亩、禾山、大垟、王神洞。王神洞村分5个甲,蓝茂申、蓝德衔、蓝茂各、蓝响仁、蓝德捧等人都曾任过甲长,乡长和保长是直接骑在人民头上的恶霸;甲长负责替保长收税派款,在税收不齐的时候,也要挨骂挨打,除蓝茂申(地主)外,他们大多也和人民一样受剥削压迫。
  畲族人民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之下,毫无政治权利,经常被派款抓丁,解放前在本村63户中,被抽过壮丁的就有34人,其中被抓兵的有12人,买壮丁的22人。据不完全的统计,全村买壮丁共花去2790元,9600斤谷和1.5亩土地。被抓去的12人中,有7个死在外面,回来一个不久也死了。
  蓝茂林的眼睛坏了,也被抓了壮丁,只好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买了壮丁顶替,自己在山上搭起草棚住。蓝响渡被抓壮丁死在外面,他的老婆也饿死了,搞得家破人亡。蓝德浮被抓壮丁,父亲年老无依投河自尽,老婆也吊死。老百姓被抓壮丁连独生子也不能幸免,而保长李岳中有5个儿子却从未抽过一次壮丁。
  保长经常借抽壮丁为名,任意向人民敲诈勒索,畲族人民每逢年节必须向保长送礼,一般送鸡兔、年糕,或请吃酒吃饭,如果不送保长礼,抽丁就一定跑不掉。国民党反动派向畲族人民所派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谁也说不清到底有哪些项目。如果谁敢提出问题来就要挨打坐牢,蓝德荣的父亲就是因此被捉去关了好多日子才被保出来的。保长到村里收税总要带上5至10个兵,到村里就抓鸡捉兔,大吃大喝。在1941年年关时乡长在蓝茂申家里吃饭,门外有个小孩子吹口哨,他就叫来十几个国民党兵,硬说村里有土匪,到处乱放枪,把全村人都吓跑了,他们却到各家抢东西,把准备过年的东西抢得一干二净。
  畲族人民在国民党统治下,受压迫极其严重,畲族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在旧社会所受的痛苦。
  (二)农会和民兵组织情况
  多少年来,畲族人民渴望翻身解放,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站起来。1948年9月,王神洞开始组织农会,贫农、中农都参加了。当时水头区未解放(王神洞村属于水头区),但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的农民,就不再向地主交租,也不给国民党政府纳粮了,他们开展了“收回押金运动”,向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结果取得了胜利,几乎所有过去佃种土地的全部押金都收回来了。
  在农会的领导下,1948年冬王神洞村组织民兵,所有青壮年都参加了,全村共有基干民兵34人,普通民兵34人。民兵都用土枪武装起来,并自制土药。
  原来这一带土匪非常猖狂,经常有人受到绑架,民兵组织起来后,日夜站岗放哨,使土匪不敢活动。解放军渡长江后,国民党军队开始逃窜,经过这一带向福建逃跑。第一批国民党军队南逃时,这里的民兵全部调到文成、泰顺一带狙击,保卫劳动人民。国民党军队在泰顺进行烧杀抢掠,民兵英勇打击敌人,缴获大批武器和马匹。第二批国民党兵经过平阳、山门、青街一带,民兵又连夜急速调回,把守这一带的山头,狙击敌人,群众也都组织起来为民兵送弹药、粮食。后来第三批国民党败兵从平阳过来驻在水头,他们经常在晚上出来把人民的猪、鸡抢走,并乱抓挑夫。本村民兵在仙姑洞一带与国民党兵对仗一次,打死国民党兵数人,使匪兵退回水头。在解放军强大的攻势和民兵不断的打击下,1949年4月水头区获得了解放,王神洞也随之解放了。
  农会在刚刚组织起来时,就已开始进行土改的宣传。1951年12月青街来了土改队,群众情绪非常高涨,在青街开土改大会时,本村几乎所有的人都去参加了。回来以后全村人民开大会,干部进行土改学习,选出土改代表7人(贫农占70%,中农占30%),分为行政组、材料组、分配组、没收组、评议组。土改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和青街一起斗争了三个地主(其中有本村的一个畲族地主)。到1952年4月土改胜利结束,本村农民分得土地113亩。畲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和土地的主人,多年在外的长工和讨饭度日的人也返回了自己的家园,有了土地和房屋,畲族人民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三、经济
  (一)解放前的生产方式
  1.生产力
  (1)作物种类与土地的利用:畲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
  作物的种类很多,以番薯、水稻为主,此外还有大麦、小麦、马铃薯、大豆、黄豆、油菜、芋头、苎麻、黄麻、高粱、玉米、茶叶、生姜、萝卜、包菜、大葱、蒜、南瓜、冬瓜、花生等。
  水稻只种一季,品种有糯谷、满谷等。番薯品种有台湾红、台湾白、大月早3种。
  山上竹林茂盛,树木有马尾松、杉树、针叶松、油桐、柏树、油茶等。
  这里的耕地,多分布于有溪水流经的山坡上,以石垒为逐级梯田,依山势成狭长形,面积很小,每块田一般只有0.2—0.5亩,超过0.5亩的很少,根本无1亩以上的。仅在靠近溪流的极少地方有面积较大和较平坦的耕地,每块面积也仅1亩左右。在无水流的山坡高溪处和一些较矮的山顶上,畲族人民开垦一些面积不大,只能种番薯、豆类等作物的园地。
  本村水田比旱地多,解放前全村耕地(包括租入田地)220亩,其中水田190亩,占耕地的86.36%,旱地30亩,占耕地的13.64%。此外,还有竹林36.9亩,山林8.4亩。
  水田和旱地是畲族人民的主要生产资料。
  这里的耕地无“轮歇地”,但水稻和番薯皆不能在某块田地连种两年以上,否则将耗尽地力,每隔两年水稻与番薯轮换种植一年,就是把稻田水排尽改种番薯或把番薯田灌水改为水稻田。
  这里耕地的收益情况如下:
  水稻:上等田每亩收水谷500斤,折干谷400斤,需谷种8斤,收获量为种子的50倍;中等田收水谷400斤,折干谷320斤,需谷种7斤,收获量为种子的45.7倍;下等田收水谷300斤,折干谷240斤,需谷种6斤,收获量为种子的40倍。
  本村水田(包括租入的)190亩,其中上等田有57亩,占水田面积的30%,中等田38亩,占水田面积的20%,下等田95亩,占水田面积的50%。
  番薯:田番薯(种在将水排尽的水稻田里),一般亩产鲜番薯2800斤(折番薯丝700斤),需番薯种(鲜番薯)100斤,收获量为薯种的28倍;地番薯(种在旱地里)一般亩产鲜番薯1200斤(折番薯丝300斤),需番薯种60斤,收获量为薯种的20倍。
  旱地番薯的亩产量,远不如田番薯,因旱地土质贫瘠,一般土层厚度仅1—3尺。番薯的收成也决定于施肥的多少,所以收获量比较不固定。
  解放前的土地利用率很低,一般每年只收获一次,水稻是单季稻,在割稻后仅很少的田里再种点麦子、芥菜、油菜、红花、草子。番薯挖出后,有的地里再种点油菜、麦子、豌豆、蚕豆、花生。解放前全村各户人家,除收获番薯、水稻外,其他作物的收获总共也不过几十斤或百余斤。
  解放前的粮食平均亩产500斤。
  1948年本村农业人口258人,平均每人租入和自有耕地0.85亩。
  (2)生产工具:解放前这里的畲族已使用铁制农具,农具与附近汉族地区无差别。本民族无铁匠,农具皆购自顺溪汉族打铁铺。主要农具有犁、耙、板锄、山锄、柴刀、砍刀、镰刀、草刀、打谷筒等。全村缺乏农具和耕牛:
  农具:犁32张、耙27张、山锄108把、板锄105把、柴刀91把、镰刀87把、草刀103把、打谷筒61个。
  耕牛:水牛4头,黄牛15头。
  畲族人民在解放前生活非常贫困,大部分农具都是破烂不堪的,例如锄头、山锄,许多只剩两三寸铁头。耕牛中有些是小牛,不能犁田,黄牛虽然有15头,但力量小,犁田困难。
  租牛1工谷16斤(牛力差的或黄牛15斤),1工可犁或耙田1亩,牛力差的一工翻犁或耙田1亩。由于每块梯田面积很小,耕牛使用受到限制,很多地方根本无法使用耕牛。
  (3)耕作技术:水稻:插秧前2犁2耙,犁田深度仅4—6寸,在插秧后隔半月时间接连耘田除草2次,种水稻并不施肥料,灌溉是引山水依梯田地势在田边挖水沟进行自流灌溉。一般行距一尺五寸,株距一尺一、二寸,亩插仅五六千株。
  种水稻一亩须22个人工和4个牛工。畲族种水稻是比较粗放的,一般不施肥,田间管理差。主要原因:畲族虽种水稻多,但收获的稻谷绝大部分被地主掠夺去了,他们自己主要靠番薯丝度日,因而对水稻的种植不感兴趣,把主要精力放在种植番薯上;种植水稻的经验技术缺乏,不仅不知施肥,全村会犁田的不过三四个人,会插秧的也少,仅15人;耕牛农具缺乏。
  番薯:畲族人民种植番薯经验丰富,而且种番薯的历史比较久。在种番薯前,刨地、翻地各两次,施基肥并追肥各两次,田间管理较水稻好,除草两次,翻藤三次。种番薯前不用牛犁,人刨深度八九寸,亩株2000左右。
  解放前由于地主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酷剥削,畲族人民为了维持生活不得不以很多时间从事卖工挑担,全年劳动时间中从事农业仅占40%,但卖工和其他副业多在农闲时进行。
  (4)劳动力:全村整劳动力106人(男73人,女33人),半劳动力41人(男17人,女24人),整、半劳动力共147人,占全村总人口258人的57%。
  每个劳动力平均一年从事农业劳动100天(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74亩),种番薯1亩,需60天,其余耕种水稻25天,再种些其他作物需15天。
  残酷的剥削压迫,使畲族人民丧失生产积极性,更由于农业收入被反动的封建地主和万恶的国民党反动政府掠夺后所剩无几,只有经常出外卖工和搞些其他副业,才能维持半饥半饱的生活。
  在从事农业生产上,只有男女差别极小的分工,妇女不犁田,不插秧,一般也不打谷子,男的不拔秧苗、不种菜,其他劳动男女皆同样担负。畲族妇女很能干,不仅从事家务劳动,而且在其他劳动上都不比男子差,仅在挑担上有时不如男人,但一般也能挑一百五六十斤。
  种水稻1亩,须24人工,4牛工(按强劳动力整日劳动计算),培育秧苗1.5工,犁、耙田8人工和4牛工,拔草修田埂3工,插秧1工,耘田3工,看田水2工,割、打、挑、晒稻谷3工,挑稻草0.5工。
  种番薯一亩,须54人工。刨地5工,翻地3工,施基肥、追肥7工,插秧1工,除草8工,翻藤3工,刨、挑番薯12工,洗、刨、晒丝15工。
  按强劳动力一年出整工100天计算,能种水稻4亩,如果种番薯只能种2亩,能收获1400斤番薯丝或1280斤谷(按干谷计算)。一个劳动力的口粮按吃谷600斤或吃番薯丝700斤计算,能剩番薯丝700斤,折谷520斤,或剩稻谷680斤。
  卖工100天,得稻谷1143斤(每工国民党币0.4元,当时3.5元能买谷100斤)。
  砍柴和作其他劳工50天,得谷500斤(按每天收入10斤计算)。
  总计,一个人全年劳动创造价值为稻谷2923斤,或稻谷1643斤与番薯丝1400斤,减去口粮600斤谷,创造的剩余产品为稻谷2323斤。
  本村劳动力有剩余,全村劳动力186.5个,按每人一年出工250天计算,全年可出工46625个。从事农业仅18650工,只占40%,剩余27975工。由于高额地租剥削和高利贷盘剥以及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要维持半饿半饱的生活主要靠卖工,全村全年卖工挑担18650工,占40%,从事砍柴、卖零工9325工,占20%。
  在封建剥削和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下,畲族人民对生产必然是消极的,赌风很盛,每年秋收后至来年春,即阳历9月至转年2月最为严重,全村男人几乎都不生产,终日赌博。
  每个工所创造的价值如下:
  种水稻:种上等田为14.5斤干谷(收获干谷400斤,农具折旧10斤,谷种8斤,租牛64斤,需22工);种中等田为10.9斤(收获干谷320斤,谷种7斤,农具折旧、牛租,需工数同上);种下等田为7.5斤(收获干谷240斤,谷种6斤,农具折旧、牛租,需工数同上)。
  种番薯:种田番薯为12.3斤番薯丝(收获番薯丝700斤,农具折旧6斤,折番薯丝10斤,薯种25斤,需54工);种地番薯为5.2斤(收获番薯丝300斤,农具折旧需工数同上,薯种15斤)。
  (5)农业灾害与防治:这里主要是虫灾和风灾,因田地是引山水或溪水自流灌溉,抗旱能力30天左右,所以旱灾不严重。但地处沿海,经常有台风侵袭,解放前又无台风预报,无法采取预防措施,危害很大。虫害以蝗虫为害最严重,解放前毫无办法,只有抬菩萨,对蝗虫采用燃菜油灯杀灭,对田间的虫害使用砺灰,有一定效力。
  2.生产关系
  (1)阶级结构:畲族地区在解放以前,内部阶级分化明显,已出现了地主、富农阶级,但数量少;中农不多,而且大部分是佃中农,租种汉族与本族地主的土地;贫农占绝大多数,在全村63户(全部是畲族)中,地主1户,占总户数的1.5%;中农23户,占36.5%;贫农37户,占59%;雇农1户,占1.5%;讨饭1户,占1.5%;贫雇农与讨饭的占全村总户数的62%。
  (2)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畲族地区以农业经济为主,土地(水田、农地)是农业主要的生产资料,此外还有耕牛、农具等。
  解放前这里的土地、山林都是私人占有。在封建制度统治下,地主与高利贷者残酷的剥削,土地的占有发生极不合理的情况,占人口大多数的畲族农民无地或少地。他们的耕地中有很多是向外乡畲、汉地主及本村地主租入的。据王神洞党支书兰响时说,解放前本村共拥有自耕地90—100亩,租入地主的土地113亩。
  根据土改时不完全的统计资料:本村耕地面积为198亩,其中自耕田129.6亩,地10.2亩,租入水田56.8亩,地1.4亩,租入田地占耕地面积的29.4%。全部自耕田地以人口计算,每人平均有水田0.5亩,地0.05亩。
  在自耕土地中,畲族内部各阶级占有土地也不平衡,占总户数1.5%的地主占田15.7亩,地0.3亩;占36.5%的中农占田76.4亩,地4.4亩;而占总户数50%的贫农却仅占田40.9亩,地5.5亩。
  贫农与中农所占有田地是极少的,以水田为例,全村除地主外,占有5—6亩的4户,4—5亩的4户,3—4亩的5户,2—3亩的15户,1—2亩的14户;1亩以下的15户;有3户贫农没有水田。
  除了死人占土地外,畲族地区尚有一小部分公有的田地。王神洞在解放前,约有4亩“坟中地”的农民每年把租谷送至办坟酒的人家里。本房又推选1个“坟中地”的管理人,负责安排每年办坟酒家的次序,没有其他报酬。
  畲族耕牛、农具也属于私人所有。由于山腰梯田间田亩狭窄,使用耕牛不便,故耕牛数不多。王神洞解放前,全村63户中有耕牛10头,平均6.3户中才有1头耕牛。
  中农家一般农具齐全,而贫农很多缺少犁耙,就是有锄头、山锄等,也多破损。
  (3)土地买卖与贫富分化:畲族地区很早就出现了土地私有与买卖。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与剥削,畲族人民虽终日辛勤劳动,仍摆脱不了破产与贫困的厄运,最终纷纷丧失了自己的田地、财产,变为无地、少地的农民。而地主阶级,高利贷者则通过地租、雇工及高利贷的剥削,占有农民的土地。
  据王神洞人所称,解放前60年以来,本村共卖出土地一两百亩。在解放前,不仅贫农无地、少地,变成本村、外村地主的佃户,就是中农也大多佃耕地主的土地,王神洞的23户中农中,租入土地的就有13户。
  农民丧失土地的原因,有的是因为祖宗没有遗留田产,有的是天灾人祸及繁重的苛捐杂税、抓丁派款而受高利贷残酷的盘剥,也有少数是赌博、抽大烟及大吃大喝负债而倾家荡产。我们接触的十多起土地买卖事件,都是通过高利贷来进行的,地主借钱给农民,几年后就把土地夺了过来,并使农民变成他的佃户。
  贫农蓝德情家本有田3亩、地1亩多、山林2.5亩,20年前,因母亲病亡,向本村地主蓝响文及外村地主借钱医、葬,利息一年滚一年,终把自己的土地卖光,自己也变成地主的佃户。贫农蓝茂廪因家中困难,向地主蓝响文借140元,结果也卖掉土地,变成佃户。雇农蓝德浙家中原有两片很好的山林,约值80多块银元,因向本村地主借10块钱,还不起,地主就再给他4块银元,夺了这两片山林。蓝德越在1946年因抽壮丁而卖去土地1亩。类似这些例子为数不少。
  解放前,这一带抽大烟及赌风甚盛。青街有大烟馆两家,赌场十几处。赌博与抽大烟很早就传入王神洞,赌博方式有麻将、牌九等等。全村有赌场多处,每年秋收后到来年春,即阳历九月至转年二月,赌风最为盛行。不但耽误了生产,而且很多人因赌博、抽大烟借高利贷而破产。贫农蓝德打家本有十几亩田地,但其祖父与父亲因抽大烟、赌博,年年借债,把土地卖个精光,甚至连楼板房子也卖了出去。蓝响宣的父亲也因抽大烟,赌博负债而把十几亩田卖给顺溪地主,据了解,解放前因赌博、抽大烟而卖出土地的有6家,因大吃大喝而破产的有一家。
  本村唯一的地主高利贷蓝德浪,其父亲就是利用农民的贫困破产而发财致富的。本村大部分人都向他家借过债,几十年来,从其祖父到父亲手里,通过高利贷剥削,夺取了农民的土地20多亩。
  在王神洞,也有一些小生产者,依靠自己辛勤的劳动,积累钱买进点土地。
  在中农中间,很多是通过做手工、烟丝、砍竹及其他生产而挣钱买田地的。中农蓝响贵,其祖父本来一无所有,后靠植树、抬轿、卖工等买入4亩田。但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他们同样受到层层压迫勒索,保长见他们生活稍好,即经常要他们请酒,加重派款等等。
  农民由于丧失了自己的土地,生活陷入极度贫困的境地。1949年,全村56户中,有4户到外村要饭,无番薯丝过年的有15户,粮食吃到清明的有13户,有半年口粮的有19户,够吃的只有5户。一般农民吃野菜、米糠、麦皮、地瓜叶等以度日,甚至一年有十几天饿肚子。有14户没有棉被、棉衣过冬,不得不用棕衣当棉被,或用火笼御寒。有的终年到村外给人家当长工或卖工,至三四十岁都娶不上老婆。至于到外地乞食的人家,其情形之惨不堪言状,很多因吃死狗、死羊、草根而全身腐烂而死。
  (4)剥削关系:主要是封建的剥削形式。
  租田:解放前,王神洞的贫农与佃中农向本村地主及顺溪、青街、莒溪、山门、晓坑等乡的汉、畲地主租种土地。本村地主蓝德浪有近3亩田出租给本村的贫农蓝茂奢、蓝茂廪、蓝德米等。顺溪沙坪畲族地主雷盛夏出租本村12.18亩,其佃户共12户。
  全村佃耕户共有44户,租入田56.8亩,地1.4亩。其中贫农31户,占佃耕户的30%,租入田15.7亩,地0.1亩,全村佃耕户约占全村总户数的70%。
  向地主租种土地要先付一定数量的押金。一般租1亩水田要付6块银元,等于白白送给地主,押金付得多则租田期限也长久一些,押金付得少,地主则借口任意夺佃。贫农蓝德情租顺溪地主雷盛夏的1.5亩田,交押金11元,中农蓝德曹租莒溪地主雷天保的田半亩,押金6块。地主还可以随意增加押金,如中农蓝响市租种莒溪地主雷兴如家1亩水田已3代之久,原付押金3块,至地主雷兴如时,增加押金100元。如付不出,地主则收回田转租给其他的佃户耕种,这样又可以剥削一些押金。
  地租形式主要是实物地租,租地主的土地,要付谷租。租额固定,不分年成丰歉,按固定租额交租,一般按田土质量好坏定产量,然后以产量的50%为固定额租。租谷以水谷计算,但在年成好的时候,地主则要佃户挑干谷交租。这样实际上等于加租20%—30%。
  根据实地调查,全村1948年要交租25450斤谷子,如以全村租地计算,每亩租地要交租430多斤谷。一般地租均超过产量的50%。畲族劳动人民往往以高额地租租入地主的土地,如贫农蓝德如原有1亩水田,因借顺溪地主郑亦系的高利贷,无力偿还,结果把自己辛勤劳动开辟的这亩年产900斤的水田,虚报产量为1500斤卖给地主,又向地主租进这亩土地,每年地租按产量1500斤计算为750斤,租额占实际年产量(900斤)的83.33%。贫农蓝德情租雷盛夏1.5亩田,产量650斤,交租550斤,占产量的84.6%。蓝德浙租地主雷盛夏1.5亩田,年产量500斤,但交租也要500斤,自己仅剩下些稻草。
  每当收成时,地主狗腿都带着“警备班”与一些流氓到佃户家中催租,并要佃户供他们大吃大喝。租谷由佃户挑送至地主家。
  农忙时地主往往叫佃户去帮工,有的佃户怕地主夺佃,不敢要报酬,有的收报酬,工资也很低,一般一天仅1.5斤米,住地主家附近的佃户每年约有两个月被叫至地主家帮工。
  地主还要佃户为他饲养牛、猪,不负担饲料,生下牛犊,地主占一半,生下小猪,挑最好的1头。为地主饲养牛、猪的还必须是和地主有亲戚关系或地主认为较“可靠”的佃户。
  高利贷:高利贷的剥削十分残酷,地主富农主要通过高利贷的剥削而兼并土地,贫苦农民往往因缺乏粮食或遇到天灾人祸,向地主借债,结果丧失了自己的土地。由于赌风的盛行,也使高利贷大大猖獗,很多人因赌博、不务正业而破产。
  1948年全村63户中,借债户即达50户之多,占总户数的79%。我们调查了22户借债户(其中15户贫农,6户中农),在1948年共借了1228块银元,全年要交利息8810斤谷。地主蓝德浪是本村唯一的高利贷者,每年约放贷150块银元,每次借债给农民时,都要农民用田地抵押。
  地主放高利贷往往在青黄不接、谷价高昂的时候用钱贷出,农民借得钱,只能买少量粮食。至收成时,地主却要农民把债款折谷交还,这时谷子低贱,即可多剥削一些粮食。
  一般年利率为20%,但也有100%。贫农蓝德巧1948年借150斤谷,每年要交利息100斤,年利率为67%。贫农蓝德如由于家口大,劳动力多,欲多租土地,为了付租地的押金,在1940年左右向地主郑某借入120块大洋,而利息加二,后增为“加三”,每年利息24元,除每年养1头猪一百斤出卖抵还利息18元外,尚欠6元,利上加利,至解放前夕,除10年已付的180元利息外,本利相加还欠地主250元,只好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
  高利贷的利率逐年增加,1926年利率为20%,至1947年上升为50%。解放前夕几年,因国民党币贬值,很多人不愿意贷出,有的采取了月息,一个月折算一次利息,甚至有12天折算一次的。1944年高利贷每月利率为40%,年利率为480%,1947年月利100%,年利为1200%。贫农蓝德城1942年6月,借地主15000元(能买500多斤谷),最初24天本利折算一次,后改为12天一折算,到年底时,把自己仅有的1亩田卖了33000元,其中30000元还给地主,剩下的3000作为租佃这亩土地的押金也给了地主。
  雇工:种类有长工、短工两种。
  由于畲族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或只有很少的一点土地,为了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王神洞畲族人民很多给地主家当长工与短工。
  解放前,本村当长工的有12户,除了1户雇工(蓝德浙)外,贫农家当长工的有9户,中农2户,此外,还有1个无家可归、终日在外当长工的蓝德凋。每年春天农忙时,到本村及外村地主家做短工的很多,我们调查28家,平均每家每年做短工约30天,有的达70天之多。本村只有1户地主雇工,每年雇一个半长工(一个耕地、一个看牛),农忙时约雇200个短工。
  雇工以货币工资为主,工资数目极低。
  当长工除住在地主家,吃地主的番薯丝外,一般每年工资约30元,看牛的长工只有4、5元。长工每年出工320天以上,耕田、砍柴、砍毛竹、烧炭、养猪,什么都得干。看牛工实际上也被当作一般工使用。以每个劳动日创造的劳动产品15斤谷计算,全年320天所创造的劳动产品为4800斤谷,除去长工每年口粮600斤谷与工资20元折谷850斤外,1个长工每年有3350斤谷的剩余产品被地主剥削去。实际上还不止于此,因为雇工全年出工320天中,只有一部分干农活,其他多系副业。而副业生产每天所创造的价值要比农业高。
  蓝德凋在解放前无家可归,给本村及外村地主干了7年放牛工,6年长工,每年出工达340天,仅过年休息几天,每天干活十几小时。空余时间,还要替地主去卖工,收入全部归地主,自己一个钱也没挣到。全年约创造5100斤谷,除去口粮600斤工资500斤谷外,被地主剥削去4000斤。
  雇农蓝德浙,给地主当看牛工,每年工资仅两三块,顿顿吃番薯丝,整年只有过年闲几天。什么活都干,在最热的天气里,中午也要割草、耕地。
  短工工资视农活轻重及劳动力强弱而定。一般每天是4角(合2斤谷),低的只有2角。短工在地主家吃饭,每天约3斤谷子。一般地主经营的土地比较肥沃,亩产可达350—400斤,1个工一天可生产22.8斤谷,除去口粮与工资5斤谷,剥削量为17.8斤。
  (5)手工业、商业、副业及其他:
  手工业与商业:解放前畲族的手工业只是一种副业,它尚未脱离农业生产而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从事手工业活动是在农闲期间,平时都参加农业劳动。
  本村有做篾的1人(蓝响尾),锯板的2人,造房子的2人,切烟丝7人。
  切烟丝(切旱烟丝)。本村从事切烟丝已有70年的历史,现在最老的会切烟丝的是蓝响茂,他是跟蓝茂算学的,蓝茂算又是跟蓝宗可学的。他又教会蓝德衔。学切烟丝比较容易,仅一两个月就可学会,在跟别人学的时间里,无报酬。切烟丝较固定的季节6—8月份最忙。切1斤旱烟国民党币5角(折谷2市斤),主家管饭,一天能切12斤,挣6元,每年一般能切到1000斤左右。收入国民党币500元(折谷2000斤)。切烟丝的工具:大凳子1张,木板2块,绳子3条,木棍1根,切刀2把,镶头1支。
  锯板(专门锯造房用的木墙板、地板)。本村锯板已有40多年的历史,蓝宗日是跟蓝茂叠学的。学徒期3年,跟老师在一起工作,第一年无报酬,第二年得一部分报酬,第三年拿全部工资。解放前每日工资8斤谷,主家管饭。一年可作50—80工,每年收入400—640斤谷,工具是:铁锤子、锯、斧头。
  做篾(制竹器)。本村作篾已有百余年,这是蓝响尾听他老师钟合县说的。人家请去做,每天工钱6.5斤谷,每年做70—150天,收入455—975斤谷。工具有剖竹刀、锯、钻……能做百余种生产与生活所需的竹器。
  造房(建筑木工)。系向汉人老师学会的,学徒期3年,第一年无报酬,第二、第三年仅有一部分报酬。解放前每年做150天左右,每天工资10斤谷,主家管饭,一年收入1500斤谷,工具是锯、斧、刨、钻等。
  畲族人民从事的一般都是技术较简单的手工业,而且手工业者本人并不制作商品,与市场也不发生关系,报酬的方式与农业的帮工类似。
  畲族没有从事商业的。本村没有店铺与经常挑担卖货的汉族商人。购买生产生活必需品都要到汉族地区,主要的购买地点:青街、水头、顺溪。
  水头的水产鱼虾之类较便宜,而且店铺较多。顺溪铁铺多,本村农具皆购自顺溪。青街离此较近,仅3里路,商品齐全,可以买到盐、布、粉干、油等生活日用品。
  购买商品皆用钞票,在临近解放,国民党币贬值时,使用银元。只是偶尔有小贩挑鱼、粉干到村里,买时是用稻谷与番薯丝换。
  副业:打猎在农闲时进行,不经常,亦无固定组织。打猎妇女不去,男孩子十多岁的跟去牵猎狗,搜寻野兽。大家携带鸟枪、铁叉,分头埋伏。在野兽活动的路上,用哄的办法把野兽赶出。打中的人分皮,其他参加的人分猎获物的肉,谁的猎狗搜寻到野兽分给头与肝。不仅用枪打,还有“土炮”,即将炸药包上食物,野兽一咬就会把它炸死。在对付老虎、豹子等猛兽时,多采用伏弩射杀,用此法一定要事先布告,以防伤人。打猎的对象是野猪、山羊、狐狸、狼、虎、豹等。
  畲族居于山区,交通不便,仅有山间小路通行,运输全靠肩挑,只有大批放木排、竹排时利用较宽的溪流。畲族并无做木材、毛竹生意的人。但有人为木商放木排、竹排。
  山上有毛竹和各种树木,几乎每户都有山林,面积大小不等,从一、二分到一、二亩都有,出产最多的是毛竹,砍伐毛竹和树木出卖是作为副业收入,补贴生活费用的。
  家禽饲养比较普遍,主要是兔、鸡、猪、山羊。1948年全村计有:猪57头、羊21头、兔255只、鸡166只、鸭60只。养猪主要是出卖,极少自食,有的人家养猪,出卖小猪仔,收入较多,本村还有1户养种猪(俗称猪头),养羊也是为出卖。兔子和鸡、鸭主要是自食,出卖很少,此地畲族非常喜欢食兔。
  卖工:解放前,这一带畲族劳动人民因受封建统治的压迫剥削,单靠农业收入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且各户耕种土地极少,全年除农业生产外,尚剩余大量的劳动力。同时由于附近汉族地区烧炭、开矾、制茶等工业甚发达,因此,这里畲族地区,除了从事农业生产,做长短工及副业生产外,卖工现象非常普遍。王神洞的畲族每年有相当多的时间到汉族村去卖工。
  卖工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烧炭,主要是替汉族商人把从泰顺来的炭,从莒溪挑到青街,然后由青街用木筏把炭运到平阳等地,供碾米厂与船舶用。从莒溪挑炭到青街,每担约需一天时间,工资是3角。也有的直接从泰顺挑来青街,路途有五六百里,一次需三天半时间。第二种是挑矾,把附近矾山的矾挑至赤溪,每担有150多斤,需一天到一天半时间,工资是1.2—1.5元。另一种是挑茶,把茶叶从莒溪挑到腾蛟的茶厂,每担也要一天多时间,工资1.5元。此外,也有为汉商挑布、挑盐及放木排运货的。
  王神洞解放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卖工。一般各家都是男女两个劳动力一起卖工,女劳动力主要是挑炭。在全村63户中,平均每户每年有100天从事卖工,与农业劳动所花的劳动日一样。有的人家,全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外面卖工。根据我们了解的28户中,每年从事卖工达150—200天的有18户,200天以上的4户,150天以下的6户。贫农蓝德情除本人每年做短工70天外,夫妻两人卖工达280天(男150天,女130天)。这使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大受影响。
  总之,这里的自然条件较好,但在封建制度统治下,封建的生产关系束缚了畲族人民的农业生产力,因此生产技术比较粗放,影响产量的提高。
  从生产关系来看,这里的畲族地区的社会性质,在解放前已达到封建社会的阶段。表现在土地早已个体私有。农村中个体小农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内部阶级分化明显,与汉族经济紧密结合,成为一个完整的封建经济体系。佃户受到封建地主的剥削,农民往往因借高利贷而丧失土地,逐渐变成无地的贫苦农民。手工业尚未脱离农业,而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加以遭受国民党反动派苛捐杂税的横征暴敛,使得畲族人民生活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况。
  附:典型户材料
  (一)地主:蓝德浪(46岁)
  本村唯一的地主蓝德浪,高利贷与雇工剥削者。
  解放前全家有6口人:本人、母亲、妻子、3个儿子,本人与妻子两个劳动力参加插秧、除草、割稻等劳动。
  解放前先由其父蓝响文当家(1947年死)。有田12.3亩,地0.3亩,山林12.8亩,房屋8间,耕牛1头,犁2把,锄2把,耙2把,山锄5把。全年收入谷子153担,1750元。
  (二)中农蓝响贵(51岁)
  解放前有6口人:本人、妻子、母亲、儿子、媳妇、女儿,有4个劳动力。1954年收入谷子2500斤、地瓜米1800斤、麦子800斤、油菜20斤、毛猪120元、毛竹90元、柴火20元、油茶15元。全年计交公粮375斤、卖余粮1800斤。
  四、物质生活、社会组织与风俗习惯
  (一)畲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及其变化
  畲族村王神洞位于低矮的山坡上,四周群山环抱山峦起伏,中有山涧流水汇成小溪,风景很美。交通很不方便,通向外村只有曲折的山坡小路,没有任何交通工具,运输只靠肩挑。为了改善山区人民的交通条件,1957年10月已在此地进行公路测量,一条从王神洞到青街,一条从山门到莒溪经过王神洞,预计今年年底可开始动工兴建。
  畲族人民有自己的民族服装。妇女上衣前襟绣有五彩花纹,新做的服装有两层花纹,预备穿坏后去掉上面的,里面还有一层,下装穿裤,一般都是黑色;妇女头上戴有凤冠,高约3寸,配有珠穗和银片作为装饰,在节日和结婚时戴;解放前畲族妇女全部留有头发梳在脑后,少女梳一根发辫垂在后面,解放以后,由于和汉族往来密切相互学习,为节省时间,在妇女代表雷月枝的带头下,1952年全部改为短发。解放后由于生活提高,畲族人民做了很多新衣,多仿照汉人服装制成。现在,畲族的民族服装在日常生活中已看不到,仅有的几件只放在家里保存,以备节日时穿着。男子服装与汉人没有差别,只在劳动时腰间围一块自制的布巾,巾带上编织有各种花纹,为了保护衣服,保持清洁,至今仍然采用。
  畲族人民主食以番薯丝为主,有少量的稻米、糯米、马铃薯,最喜欢吃的是用糯米做成的食巴,也称山客饭,每逢年节和请酒办事都是不可缺少的食品。并喜食肉类,一般家庭都饲养几只鸡、兔和一两头猪,日常一般菜蔬是萝卜、大豆和鱼等。
  住的为木屋,上盖稻草或瓦片,窗户很小,屋内光线很差,因年代长久,房屋全部熏黑。解放以后才开始大量建造新房,1954年一年就造就新房20多间,到1958年共建新房47间半,原来的草棚都换了新房,人民的居住条件大大改善。
  (二)社会组织
  本村共有蓝、雷两姓,蓝姓67户,雷姓4户。雷姓来此较晚,到现在只住了三代,是从莒溪搬来的;蓝姓到这里已有200多年。本村蓝姓是同属于第二房(第一房在泰顺,第三房在垟尾,第四房在福鼎上陶)。第二房以下又分为4个房,每房成员已打破血缘聚居的关系,并不与同房住在一起,但同一小房的人来往更为密切,如一般结婚、做坟、办酒,小房中的人多聚在一起,小房没有专门的负责人。本村蓝姓同属于一个祠堂,雷姓属于一个祠堂,蓝姓祠堂在垟尾,雷姓祠堂在章山,每年一月十五要在祠堂祭祖,祭祖由各房轮流主持,每次祭祖摆两桌酒席,出席人也要轮流(上年岁的男人),祭祖用的钱一部分由祭田的收成上支出,一部分由各家平均分摊。
  过去本村有1个“头人”(蓝茂周),是由大家推选的,条件是公道、忠厚、又会说话。头人威信很高,大家都听他的话,头人如果不称职也可以改选,其职务是负责管理族谱和公田,解决村内发生的问题。如过去本村蓝茂续家里很穷,无法过年,就到地主蓝德浪家扛了几根竹子,地主不肯,要罚他,因他家很穷无钱,地主就把他家的农具全部搬走,并把人捆起来,头人蓝茂周到地主家求情,于是叫蓝茂续办理1桌酒请地主、头人和村里一些其他的人,就算过去了,如果没有头人从中说话,地主是不肯的。
  (三)家庭与婚姻
  本村畲族多为2—6口的小家庭,没有几代住在一起的,兄弟结婚以后就分家,父亲自己住或和小儿子住在一起。财产继承问题一般是兄弟平均分配,但长子可以多分一些,如果长子有长孙,可先抽出一部分约相当于每股所分的土地,其余再按几个兄弟平均分配,一般田地太少只适当照顾一下长子就可以了。父母在世时,要留一部分财产,够其生活,父母死后再把父母的一份财产平均分配,没有娶老婆的兄弟可以多得一些,称为“老婆本”。妇女在家庭没有继承权,如果招女婿上门的,可享有家庭财产继承权。
  结婚的范围:同姓的可以结婚,同一祠堂的不许结婚,姨表兄妹可以结婚,姑表兄妹结婚的很少。
  结婚的过程:首先订婚,一般男女从七八岁就开始订婚,有媒人从中说合,媒人大多为男人,到男女方家说明对方的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由男方父母到女方相看女子的相貌和品德;也由女方父母到男方家看家庭情况和财产,双方家庭同意后就下定礼,由女方家要多少钱,一般是40块银元,也要看家庭情况而定,定礼钱不一定一年拿出,可以分几年拿,但必须在结婚以前交完。下定时男方要请客,预备糯米巴、酒、面和4样小菜,要挑到女方家请客,送去时女方家只留一半,其余一半挑回;女方要备衣服1套、毛巾、花生饼给男方。结婚一般在十七八岁。结婚前3个月男方要送“日子”给女方,用红纸写上结婚日期。送“日子”也要挑东西,有糖年糕(60斤米的),猪肉40斤、面15斤、8条鱼、4样菜,女方收2/3请客,其余挑回;女方要预备衣服、帽子、鞋、袜、毛巾、花生饼带给男方,并有五色彩线(红、绿、蓝、白、黑)。结婚前一天还要送礼,称“轿前聘”。有年糕(60斤米做的)、猪肉、4样菜,还有半斤面(作为媒人的点心)送到女方,女方全部收下;女方要预备陪嫁,有被子、衣服、家具等,结婚当天把陪嫁抬到男方家。结婚要用花轿,并打锣、打着灯笼,新娘上轿前一定要哭,骂父母狠心。结婚当天男方要备酒请客。结婚3天后回娘家,由兄弟来接。对媒人的酬谢是1件衣服、1个猪脚、1包面、1块银元。
  畲族人民为一夫一妻,没有抢亲的现象,有因感情不合而卖妻子的。
  由于结婚仪式频繁花钱太多,因此有些人娶不起妻子,有的因结婚变卖家产。解放后新婚姻法颁布后,畲族人民也按婚姻法办事,由父母包办改为自由恋爱结合。
  (四)丧葬
  畲族习惯人死后用棺材,有的用几块木板抬到山上,过两三年拣骨入罐,选择好日期再葬埋。丧葬时要吹打,备酒席,请巫师做功德。巫师不参加农业劳动。
  (五)节日
  有一月十五、八月十五两次祭祖,三月清明办酒扫墓,五月初五端阳节吃糯米粽,九月九日祭齐天大圣的生日,能保家口平安。
  (六)禁忌
  压地瓜和插秧要选择好日子,否则庄稼不易生长。小孩子生下来就要算命,以知道小孩犯的是什么关,如果算出不详,便要请巫师改关。正月初一不许借火种,债主不许讨债,一般借债的农民过年要躲藏起来,到了正月初一才敢回家。初一、十五不许挑粪。八月初一不许出门。
  五、文教与卫生
  (一)文教情况
  畲族人民由于生活贫困与反动政府的统治,解放前很少有入学的机会,本村在解放前只有4人(其中一人是地主子弟)念过2—4年私塾,其他全部是文盲。反动政府在文化教育上也实行民族歧视,畲族子弟入学比同年级的汉族学生学费要多缴1/3,否则就不收。他们在学校里,什么话也不敢说,什么事也不敢做,并受到同学的欺辱。有的少数民族子弟到小学念书,就要瞒名改姓,例如蓝长行(莒溪人)在鳌江中学读书时,改为姓曾。在畲族中流行着两句话:“找人无人,要告无钱”,意识是说本民族没有文化,要告状,写状纸都找不到人。
  解放前全县只有少数民族教师3人(其中1人是反革命),教师生活水平很低,每年工作700斤米,生活很不安定,每年寒暑假都要东奔西跑找工作,以解决最低水平的生活,而且职业不固定,反动政府随时可以解聘。
  1956年9月,本村开始办起小学,有学生29人(畲族28人,汉族1人);1957年10月,学生数发展到34人。至今年10月已有学生43人,其中有8人在乡完全小学,2人上中学,1人上幼儿师范。学校经费,除校舍是由民房改造,桌椅等由社里自制,其他一切经费和教师工资完全由政府发给。
  畲族人民喜欢唱山歌,至今仍很流行,不论在劳动中和饭后休息时间或看戏、看电影回来,在路上都可以听到他们的歌声。山歌内容以情歌为主,为男女对唱方式,如果有外地客人(畲亲)到此,本村青年便以挑战方式邀其对唱,对唱时有竞赛的性质,如果一方被唱倒,便予以讽刺与讥笑。近年来,畲族人民所唱的山歌也增加了新的内容,对共产党的感谢、对新生活的颂赞等均通过唱歌表达出来。
  (二)卫生情况
  由于生活贫困,解放前畲族人民的卫生条件很差,有的一家住半间房,什么东西都堆在一起,养猪就在床的旁边、养鸡养兔就放在床下,经常不进行打扫。解放前一些畲族人民未用过肥皂(以茶饼代替)。由于衣服破烂脱下来就没有换的,所以衣服也不常洗,只有天气暖和的中午脱下来洗一洗晒干后马上穿上。吃的东西也不太注意卫生,有病就请巫师到家请鬼,一次不好再请,有的连请好几次,病人死掉的很多。解放前请巫师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少人有病请医生看,畲族人民中有性病的很多,有的小孩生下来就死掉,但一直未得到过治疗。
  解放以后,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健康非常关怀。1957年政府派防毒队到王神洞,给畲族人民普遍进行了验血检查,共检查202人,检查出性病的14人。对患者马上进行了治疗,对家庭贫困的进行免费治疗。此外,政府还经常派卫生队,给畲族人民种牛痘和打预防针,实行免费治疗的如蓝德水、蓝德足二人,在1953年和1954年两年免费治疗达300余元。1956年流动保健站在此地建立,并培养了1个畲族保健员。
  解放后经常开展卫生运动,每年都要进行几次大扫除,从楼前楼后,灶前灶后,到各种农具都进行彻底的打扫,改善了畲族人民的卫生条件,更主要是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了换的衣服,使用了肥皂,衣服经常换洗,有病就请医生看,请鬼治病的方法已完全绝迹,畲族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六、民族关系
  解放前,在封建制度残酷压迫与剥削下,畲族人民过着极其贫困的牛马般的生活。王神洞的畲族农民大都租种外村汉族地主的土地,遭受地主的封建地租及其高利贷的剥削。国民党反动派对畲族也进行了政治压迫,当时青街等地,都是汉族池姓、李姓当保长、乡长,经常到王神洞抓丁派款及强迫送礼。因此汉族统治阶级与畲族人民之间矛盾极深。同时由于统治阶级的大汉族主义,也造成民族间的一些隔阂,统治阶级中流传这样的话:“无人找马,无马找畲族”,把畲族人民视同牛马。
  但是畲、汉两族劳动人民之间长期以来却建立了友好密切的关系,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极其融洽,互通有无。畲族原来耕作技术落后(刀耕火种),以后从汉族区传入较先进的水稻、番薯等耕作技术。手工技术、手工工具及农具等也都自汉区传入。畲族没有本民族的商人与市场,一切商品交换都必须到汉区进行。王神洞附近的青街、水头等实际上便是汉、畲两族人民共同的市场。
  解放后,畲族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成为自己土地上的主人,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畲、汉两族劳动人民悠久而友好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畲族人民与汉族劳动人民一起斗争了两族的封建地主,没收地主的土地,共同进行分配,王神洞畲族在土改时就曾把15亩土地划送给贡后汉族村。以后王神洞又与附近十五亩汉族村建立了联合社,社领导由汉、畲两村人共同充当,他们互相商量工作,统一领导两村的生产。过去,本村柴火不多,想到汉族村(十五亩)山上去砍,人家不让砍,现在他们自动请畲族去砍柴。贡后汉人陈宝廷家里房子坏了,本村有20多人前去帮助他修房子,并且不肯在他家吃饭,陈宝廷感激地说:“这是过去从来没有的!”贡后老人家也很感动,说:“现在真正是畲汉一家人了”。过去两族小孩在一起放牛,常常互相辱骂,解放后经过民族政策的教育后,关系相处很好。在婚姻关系上,也打破了历史上汉畲互不通婚的惯例,有两个畲族人娶了汉族妻子,有1个畲族妇女嫁给了汉人。
  在党的教育与关怀下,畲族人民的觉悟空前提高,他们明白了过去民族间的一些隔阂是反动统治所造成的。他们说,从前和这些汉人相处,关系不好,解放后也是和这些人相处,但是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从前国民党军队来了,抓鸡抢劫,现在解放军却帮助我们,如有的畲族老人到莒溪挑东西挑不动,解放军就帮他们挑了。他们认为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团结是不行的,全国应该团结得像一家人一样。附近的贡后与十五亩等汉族人民也说,我们应该向王神洞的畲族人民学习,特别是应该学习畲族妇女爱劳动的习惯。两族人民通过共同的劳动与生活,彼此之间建立了崭新的民族关系。

知识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温州少数民族》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温州52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包括:源流与分布、革命斗争、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习俗、民族事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政府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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