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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一章 政府扶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225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政府扶持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2
页码:
286-2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温州政府扶持的情况。其中包括优惠政策、民族经费、结对科技特派员、省、市民族经济工作会议、扶持成效、领导重视民族工作等。
关键词:
温州市
少数民族
政府扶持
内容
民族部门工作千头万绪,从带路引导、扶贫济困到帮助发展生产,少数民族同胞都会来找。
20世纪70年代后,政府开始加强民族地区电、水的改造:拉电线,解决点灯照明、大米等等农副产品加工的困难;修机耕路,打通山门,竹木资源外运, 尽管民族地区有所发展,但相比之下,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仍有不小差距,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先进地区发展更快,差距有拉大的趋势。1986年中央提出“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即要用8年时间,解决7000万人的贫困问题。并把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扶贫工作成为少数民族工作重中之重。
第一节 优惠政策
1990年7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浙政办〔1990〕17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少数民族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减免民族乡镇农业税,安排民族经费等方面扶持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发展。1997年,浙江省政府又发出〔1997〕10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扶持范围扩大到城市民族工作。
1998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出温委发〔1998〕18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动员全市各部门从经费扶持、民族乡学校建设、降分录取少数民族高中生、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困难与民族乡镇结对挂钩等8个方面予以扶持帮助。2006年2月,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出台温委发〔2006〕2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市民族经费每年不少于340万元,有关部门在安排社会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时,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和倾斜,泰顺、文成、苍南、平阳4个重点县的教育基金中,每年要安排10%以上帮助民族乡中小学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扶持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随着全市经济状况不断好转,2011年,市委、市政府又在〔2006〕28号文件的基础上,发出温委办〔2011〕1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补充意见》,从8个方面补充完善优惠扶持政策,市民族经费从每年340万元增至500万元以上。
附:
关于贯彻实施《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委发〔1998〕18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现就贯彻实施《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办好实事。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要把民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每年至少研究一次,针对民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二、切实把发展经济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各地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巩固民族地区的脱贫成果,做好少数民族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贫工作。
三、继续安排少数民族补助专项资金。省、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少数民族补助专项资金要管好、用好、用活。县(市、区)财政每年也要按照比例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补助专项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年酌情增加。不能因安排少数民族补助专项资金而消减其他渠道资金的投入。少数民族补助专项资金要统一调配、专款专用,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四、有关县(市)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充分照顾民族乡镇的特点,在确定民族乡镇财政体制时,应给予优先照顾,确定合理的财政包干基数。民族乡镇财政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结余部分,全部留给民族乡镇周转使用。
五、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对年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贫困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给予减免农业税;对年人均收入300元以下的少数民族特困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除给予减免农业税以外,还可享受减免教育费附加、兵役义务费、水利建设基金的照顾。因税费减免而减少乡镇收入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准予以补助。
六、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凡属民族地区创办的企业,两年内营业税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后还,三年内免收企业所得税和免收工商管理费。信贷机构在贷款数额、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要鼓励少数民族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少数民族在本市其他地方新办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免收两年工商管理费。
七、各级科技部门要组织科技干部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帮助发展科技项目,举办科技培训班,推广实用技术,使少数民族群众依靠科技,加快经济发展。
八、交通、电力、邮电等有关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用于少数民族乡村简易公路、农电网络、程控电话的建设。要切实改变少数民族乡村机车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有关县(市)要重视民族乡镇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在资金分级投入时,要照顾到民族乡镇的实际,尽量减少民族乡镇本级的负担。
九、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用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1994年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把民族干部的培养、选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十、少数民族人口1万以上的县(市)党委、政府班子中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全市7个民族乡(镇)要按《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的精神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和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应安排相应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或委员。
十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计划,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各级组织、人事及其他部门要根据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标准,坚持优先考虑、用其所长的原则,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实职安排,使少数民族行政干部的比例相当或略高于人口比例。
十二、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市组织、人事部门要参照中央和省里做法,每隔几年组织一批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行政干部到市级机关和我市经济发达地区交流锻炼。
十三、市、县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市、县两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干部培训班,要开一些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课程。
十四、进一步加强我市少数民族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凡经人事部门同意,送选至民族院校脱产培训、进修,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少数民族干部,毕业后按照公务员录用办法吸收到党政机关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公务员,留出部分名额在参考的少数民族中录取。
十五、招聘的少数民族干部,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上要予以适当照顾。
十六、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帮助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要办好寄宿制少数民族小学。有条件的少数民族乡(镇)可办民族学校。苍南、泰顺两县要继续办好民族中学。苍南县要争取办高中民族班。有关县(市)要按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确定名额,招收少数民族高中生。对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实行适当降分,照顾录取,具体降分幅度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报市教委备案。要继续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
各级财政部门安排教育经费和教育部门划拨教育经费时,要照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有条件的县(市)争取建立少数民族教育基金会。要切实执行省政府关于少数民族小学生免交杂费的规定,并对生活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酌情减免杂学费。
十七、提倡多渠道多层次办学。民族教育除由政府和教育部门投入外,鼓励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办学。对社会力量在民族地区投资办学和少数民族自行投资办学的,各有关部门要在税收、信贷、建设规划上予以优惠或优先照顾,扶持发展民族教育。
十八、继续对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适当降分录取的政策。
十九、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有关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切实帮助少数民族乡镇村建设好广播站、卫星电视接收站和文化站,提高广播入户率和电视收视率,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体育部门要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加强少数民族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少数民族人民的身体素质。
二十、各级政府要增加少数民族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尤其要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水、改厕、传染病流行等问题。市级医院及苍南、平阳、文成、泰顺的县级医院要与民族乡镇实行挂钩支援,帮助民族乡镇办好卫生院。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培养医务人员,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
二十一、有关县(市)政府要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企业与少数民族乡镇村挂钩扶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牵线搭桥,帮助引进人才、资金,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
二十二、在乡镇挂钩扶持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挂钩扶持工作,确定一些经济强村与民族贫困村挂钩结对,组织一批致富带头人与少数民族贫困户挂钩结对,实现共同富裕。
二十三、各级政府要教育干部群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十四、各县(市)政府要建立和健全民族工作机构,关心、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足民族工作部门的民族事务费,保证民族工作的正常运转。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1998年12月11日
第二节民族经费
解放以后政府就设立民族经费,用于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困难家庭(包括患病)生活补助。
1978年前,国家经济困难,市内每个重点县每年分得2万元左右,其来源先是省民政厅,后为省民族事务局(民委)。主要是分配给生产队集体项目,如购买耕牛、犁、锄补助和少量生活补助费。一般项目扶持300—500元,多者千余元。
1978年后,国家经济形势好转,政府重视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省、市、县相继出台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1988年,各民族工作重点县政府开始安排民族经费,一般为2万—3万元。
1998年,市人民政府188号文件颁发后,1999年8月市财政安排第一批民族经费30万元,其中泰顺县是6.5万元,补助竹里畲族乡中心校建等7个项目。
2006年后,政府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继续出台优惠文件。市政府〔2006〕28号扶持文件确定市民族经费每年340万元,且每年要以千分之三递增。各县民族经费也相应增加,如泰顺每年从25万元增加至80万元。2011年市级民族经费又从34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各重点县财政安排的民族经费也增加到100万元以上。加上省、市渠道来的,每县约在300万—500万元。扶持项目的数额也相应增大,重点项目每个可达30万—40万元,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
此外,省政府规定从2014年开始,给每个民族乡、镇各安排200万元民族乡、镇发展资金,到2015年底全市共计280万元。
第三节 结对 科技特派员
扶贫结对
1995年乐清市强镇柳市镇与泰顺县竹里畲族乡扶贫结对,以富带贫,开全市少数民族乡镇结对挂钩之先。
柳市镇人民政府在中心区划出15亩土地,作为竹里竹、木及农特产品交易场地,竹、木交易红火。后各县贫困的民族乡、民族村纷纷与市内外富裕的乡镇结对,为民族村基础设施,农业发展争取经费、金点子等。
2006年,温州市委〔2006〕28号文件又指定全市民族乡镇、民族村均列为扶持对象。市、县领导分别与少数民族特困户及相关企业结对扶贫,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省、市民宗、统战部门又与泰顺、文成、瑞安等地民族乡镇结对扶贫,派干部驻乡一年,到期轮换。2007年,市委统战部牵头湖州市及下辖各县统战部,与泰顺县北坑等5个畲族村挂钩,连续3年,共捐资90万元。 2010年后,省民宗委把岱岭作为结对点,派邵冠政等干部驻点,全方位予以支持。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赞赏说“送钱送物不如送个好干部”,给派驻干部很高的评价。
同时民族乡镇也与省、市统战民宗部门互动,派乡镇年轻干部到省、市机关挂职锻炼,增长才干。到2015年底,经各级机关挂职的少数民族干部30多人。先后有平阳青街畲族乡钟思钰、文成周山畲族乡雷文宾、苍南凤阳雷震等挂职后回来挑大梁。
派驻科技特派员
这是用科技手段加快民族乡镇发展的一种扶贫方式。2003年4月,浙江林业大学博士邵志鹏作为省科技厅下派的首批特派员到黄桥乡(即后来的司前畲族镇黄桥村)。邵志鹏到黄桥后利用自己所学知识,在毛竹技改和竹笋加工上做文章,认真探索,服务竹农,提高竹园的出笋率,并提出腌制竹笋投放市场的设想,获得竹农“笋博士”的美称。不幸的是2003年12月31日,他带领竹农到景宁畲族自治县学习竹笋加工技术时遇车祸,把生命献给了毛竹开发利用事业。
2004年1月6日,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
邵志鹏同志的善后工作要安排好。科技厅、人事厅、组织部要了解他的生前情况,如一贯表现及任科技特派员后表现出色,可考虑总结宣传,以激励广大知识分子及科技特派员在一线创业。
2005年,省林业厅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指派董汝湘任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科技特派员,兼副乡长,时间一年。后又有翁升、陈源、张勇等多位省、市相关部门派驻的科技特派员,从事林业、水果栽培、蔬菜种植等方面的工作。
到2015年,下派到市内民族乡镇的科技特派员达50多人。他们依靠科学技术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
第四节 省、市民族经济工作会议
参加全省民族经济工作会议
2011年6月2日,省民宗委在松阳县召开“全省民族经济工作会议”,以领导作动员讲话,民族经济发展相对好的县、乡、镇作交流,实地参观考察等的形式,提高与会者对发展民族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少数民族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市局陈峰进局长及平阳等4个重点县民宗局局长、7个民族乡镇的书记或乡、镇长10余人参加。泰顺县苏春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之后,全省民族经济工作会议每年一次,2012年在莲都,2013年在桐庐县莪山畲族乡,2014年在兰溪市水亭畲族乡,2015年在龙游县召开。到2015年计5次,上述相同对象80人次与会。
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现场会
2014年9月,温州市民宗局在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现场会,市民宗局、4个民族工作重点县民宗局、7个民族乡镇领导和部分民族村干部50多人参加,还参观司前水果基地,利众竹制品有限公司和竹里农业开发基地等。
第五节 扶持成效
民族乡经济是民族地区经济的重点。自民族乡成立起,历届乡、镇党委、政府就把发展民族经济摆在首位,带领全乡人民开发资源、种植合适的农特产品,探索“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在省、市及各县优惠政策扶持下,经过兄弟单位、社会各界10多年的共同努力,全市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农户均取得很好成效。
司前畲族镇利用竹木加工的传统优势,2010年起把竹木加工作为重点,建设全县工业园区。到2015年已有基本成规模的企业25家,年产值4亿元,年上缴利税1000多万元,解决了3000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在全市7个民族乡镇中排第一位。苍南县岱岭畲族乡紧紧抓住鲜花种植这一新兴产业,建设“相约玫瑰园”“云遮玫瑰谷”等花卉观光基地,吸引游客观光旅游,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但司前等7个民族乡镇发展也不平衡。青街、凤阳两乡工业企业尚未起步。周山、竹里工业基础也非常薄弱,处于粗放加工阶段。
2015年,全市7个民族乡镇农业总产值22230万元,工业总产值5152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0825元。
第六节 领导重视民族工作
领导重视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解放以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都非常重视温州的民族工作,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及其他中央部委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如司马义·艾买提、张德江、刘锡荣、赵洪祝、陈一新、赵一德、徐立毅等,都经常到少数民族乡镇视察指导。省民宗委领导茅临生、宋云祥、王毅、冯志礼,分管领导李绍瑛、陈智慧、吴彩星、钟昌明等,更是重视温州的民族工作,不管酷暑严寒,每年都有数次到温州民族地区调研指导。
省、部级领导视察温州民族工作浙江省历任民宗部门领导视察温州民族工作
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民族工作
温州市民宗局领导调研民族工作
知识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温州52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包括:源流与分布、革命斗争、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习俗、民族事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政府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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