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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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22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分类号: D633.0
页数: 3
页码: 278-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温州少数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情况。其中包括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
关键词: 温州市 民族政策 法规宣传

内容

有关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民族工作的重要部分。解放以后至“文革”,地委、县委统战部的蓝天两、雷振声等民族干部,就把它当做一件大事,编写宣传资料,到民族乡、村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与汉族要团结互助,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思想,共同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局面。
  1958年,先后协助国家民委民族问题调查组完成“平阳县王神洞畲族情况调查”等调查报告,给我们留下继《平阳畲民调查》后又两篇宝贵的史料。
  1979年,中发〔1979〕74号文件下发后,各县民族科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抓住机会向市、县领导、民族乡镇干部群众宣传,要求各级领导、各部门都重视民族工作。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1993年《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市民族处即将其作为宣传重点,印发3000份,分发给民族乡、村,以及市人大、市政协代表委员,人手一份。市、县民宗局领导在各种民族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讲解条例,用条例指导具体工作。
  结合普法,宣传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少数民族法律法规。2003年该法颁布,市、县民宗局结合市、县“三五”“四五”普法宣传,印发5000份,分送给民族乡、镇,民族村和民族中、小学,教育大家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市、县民族部门配合省、市人大调研组到民族地区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中小学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重要阵地。2003年后,市及各县(市、区)民宗部门都把它作为重点列入宣传范围,做到宣传教育从中小学生抓起。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泰顺县民宗局举办“迎奥运民族知识竞赛”,泰顺民中、县职教中心、罗二中及民族乡镇干部、群众5000多人积极参加,泰顺民中夺得竞赛一等奖。
  各民族工作重点县,平时结合普法宣传日等一些节庆日,制作展板、编印民族宣传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民族文化,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常态性。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2010年,省民宗委确定每年10月份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以此为契机,市、县民宗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苍南、泰顺等民宗局领导还到民族中小学指导学校开展宣传活动。2010年,市民宗局发起“情系兄弟民族,共奔美好明天”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伸出友谊之手,帮扶贫困地区。市区有千余爱心人士在红幅上签字,活动连续两年,筹得宗教及社会各界善款百万元,支持泰顺、文成等地民生项目20多个,受益近万人。
  2011年,市民宗局举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在《温州日报》上刊登试题,共印20000份,动员市民踊跃参加。泰顺县罗阳二中近2000师生人人参与,获得竞赛“优秀组织奖”。2012年,市民宗局投入10万元,制作“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巡回展览”展板50块,具体介绍全市民族经济文化取得的巨大成效,图文并茂,在文成、平阳、泰顺、苍南民族乡镇和县城展出,观众达8万人次。
  2012年,开展创建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活动,各地积极响应,印发资料、进社区掌握情况、制作展板,迎接验收。年底泰顺县罗阳新北社区、砂堤社区等30个单位获模范集体,新北村支书雷日钗等20人获模范个人称号。
  遇三月三民族节庆日,还运用温州市区的出租车,打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电子标语,在闹市区、大南商业区的大屏幕上播放宣传片,营造温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节日氛围。

知识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温州少数民族》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温州52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包括:源流与分布、革命斗争、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习俗、民族事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政府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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