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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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2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
分类号: D562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温州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温州市 民族 工作机构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温州各县的民族工作先是归县委统战部,1956年后改由各县民政科负责,民政科内设有专职民族干部,平阳县蓝天两是温州地区第一个专职民族干部。“文革”期间,民族工作归各县群众运动办公室。
  1978年后,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迎来新的春天,地区成立民族处,各县成立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科,归口统战部,从此民族工作有了自己正式的管理机构。
  1997年,为了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各县的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合并称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为二级局。局长由统战部分管民族的副部长兼任,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发文任命,使之有执法权。
  2002年,市委决定各县(市、区)民宗局升格为一级局,称县(市、区)民 族宗教事务局。
  民宗局内设机构一般有纪检组、办公室、民族科、宗教执法科(队)等。民 族宗教任务不太重的县设置简单些,只设民族宗教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等。
  2010年,增设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民族成分更改、宗教活动的修扩建申请 事项等。
  2011年,对应市局增设民间信仰科。
  2013年,各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知识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温州少数民族》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温州52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包括:源流与分布、革命斗争、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习俗、民族事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政府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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