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村设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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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213
颗粒名称: 一、民族村设立
分类号: K925.5
页数: 6
页码: 250-2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温州畲族民族村设立的情况。
关键词: 温州市 畲族 民族村 设立

内容

民族村是少数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数30%以上,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少数民族行政村。民族村的设立,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法》规定,是除民族乡、镇外,聚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1995年前后各县开始设立,2004年3月,全市有148个。至2015年,温州市因行政村调整,小村被合并,全市剩113个,其中回族村7个,余皆畲族村。
  与民族乡镇一样,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数量较多,保持有一定的民族特色,经过20多年的建设也成为瓯越大地上一颗美丽的明珠。对民族村的两委班子,尽管相关条款规定:“应至少配备一名少数民族村主要干部,两委委员中尽量多安排少数民族干部。”但因村干部民主选举产生,竞争性很大,虽然组织上有安排人选,但真正当选者有限。

知识出处

温州少数民族

《温州少数民族》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温州52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内容包括:源流与分布、革命斗争、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族习俗、民族事务管理、城市民族工作、政府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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