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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建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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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民俗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1095
颗粒名称:
七、《福建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
分类号:
K892.457
页数:
6
页码:
347-352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生活与习俗,主要包括物质文化、社会组织、家庭、婚姻、丧葬、节日等。
关键词:
福安县
畲族
民俗调查
内容
(略)
五、生活与习俗
(一)物质文化
1.衣饰。妇女服装特色较多。平常妇女穿黑色纻布向右开襟,领口和襟缀以彩色花边,襟上镶三角形花角,织绣为植物枝叶状,领宽仅为2厘米,袖口内绣红色条边。腰系围腰,黑色红边,以白底彩色花纹带系之。裤子同汉族妇女一样,有围裙(长约85厘米,宽约150厘米),平日不穿。妇女有脚绑,形如三角梯形、白色,多用于结婚或节日时。鞋为黑色宽头鼻鞋,缀红绿色,鞋口用红线绣边,底厚约1.5厘米。
男子服装与当地汉族一样,穿自织纻布,上衣为无领对襟衣,下穿短裤,仅见黑蓝二色。冬季亦穿棉布。苎麻自己种植,制作时去骨,再用瓦状小刀刮去青皮,晒干呈白色,后用手理成丝状,捻成细线,再以纺轮拧紧(比较好的可用糨糊浆一次)之后,即可用织布机织成纻布,用土染料染成黑色或蓝色。
妇女发式,把头发盘头围起,紫红带(或红头绳)为其特征。老妇髻式略有不同,梳成蜗状直盘头顶。年轻妇女头上都插有豪猪针,吊大耳环,带手镯。已婚与未婚的妇女发饰有别,已婚妇女头发顶横插一根银簪,未婚少女头上没有插银簪,以一根红线缠在右额前方的头发上,以示区别。结婚时,头戴凤冠,冠为竹子制成,附有很多银饰。
2.饮食。畲族主食番薯米,其中拌以少量稻米。一年到头都吃番薯饭,杂粮很少。蔬菜不多,萝卜、芥菜加工腌菜多者可吃一年之久。猪肉只限过年过节才吃。食油很少。新中国成立后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每一全劳动力年食粗粮(番薯米)650斤,折谷550斤,半劳动力500斤,折谷423斤。一般老年人和小孩(50岁以上10岁以下)吃400斤。每日三餐,全吃干饭。副食品也增加了。
每家有炉灶,多设在房屋的右边,饭具有锅(木盖)、勺、盆、菜刀、水缸、水桶、木板(切菜、肉用)、碗筷等。喜喝酒,家家酿有糯米酒。男子吸旱烟。
3.住屋。畲族住屋与本地汉族一样,为木结构瓦房,一般为方形,屋顶呈金字状。因是山区,房屋坐落山腰,随山势建筑无一定距离。每一住屋,有2层楼房用木板分成若干间。大致分左右中三处。中间又分前后,前为中庭,有屏间隔,两旁留两个小门,左门顶上设神位、右门顶上设祖位;后庭存放日用杂物,如磨、臼等,或养鸡。左厢房分隔两间为卧室,右厢房为厨房,内陈设桌凳,可作饭厅,可接待客人。屋内陈设简单,卧室内一般是几张床铺,一个衣柜。楼上不住人,存放杂物或当仓库用。
一幢房屋周围围一土墙,高约3米左右,大门居正中或侧面(有的没有大门与围墙),院内腹地不大,约3~4米。房屋左边设厕所,右边设猪栏。建房多在二三月或八九月农闲时候,打地基时有本村人帮助,抬砖瓦等工作不付报酬,一般只准备午晚2餐供食。请木泥匠需付给工钱。开工需择一吉日,上木梁亦需择一吉日。上梁前要祭“鲁班”,祭礼是五样菜、五样果,鱼、米〓、猪头、酒、雨伞、笔、墨、砚、扇子、胭脂、五色线、“米筛镜”、香烛、元宝等,并放许多鞭炮。祭完之后,猪头1个、红布1块、雨伞1把等祭品主要送给木匠。上梁后又要祭“喜鸡”,祭礼也是五菜、五果、猪肉、公鸡等。亲戚要送给稻谷50~60斤、红布1尺、对联1付。稻谷是送给“搭梁”。四扇合牢后又要进行请酒。
建房时,先建一木架子(和屋顶)然后视其家庭经济情况,逐渐全部完成。如不够用,则在主屋两旁增设房间。每一座房屋不一定只住1户,也有几户同住一个房屋的情况。
4.交通。畲族因居山区,交通不便。邻村来往无交通工具,只能步行。较好之路也只是羊肠小道环绕山腰,并多用石块叠成台阶。较差者则只能行走田塍之上。
(二)社会组织
畲族村寨多以血缘相近的同姓聚族而居。但有的村寨组织已经是打破血缘组织而以不同姓氏的地缘组织为基础,如山岭联社山头庄、小岭都是以钟、雷两姓聚居在一起。山头庄62户中有7户雷姓,余皆钟姓。
有祠堂和房的组织。山头庄有钟姓祠堂一所。祠堂中放有族谱、祖牌,并供演戏用。祠堂是以血缘相近的同姓子孙组成一起。祠堂之下分有房的组织。山头庄钟姓祠堂下分4个房,过去各房的人居住在一起,以后就混合居住。
房有房长,族有族长。族长称“父老”,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平时为群众调解纠纷,主持祠堂祭祖活动。谁家有喜事时,就请他饮酒,以示敬老。祠堂在过去有举行祭祖活动,近几十年来已不重视祭祖。
(三)家庭
畲族一般都实行小家庭制。家庭是生产与消费的单位,是畲族社会的基层组织。每户的人口很少,据1958年3月25日山头庄的统计,全村62户,264人,平均每户4.2人,人口最多的仅1户8口(钟如宏,三代),其他7口1户,6口3户,5口6户,4口17户,3口9户,两口11户,鳏寡孤独的达14户之多。4口以下的家庭占82%。
畲族社会基本上是父系社会,妇女结婚后从夫居,所生的子女从父姓。过去妇女在家庭中没有权利,不能当家。重男轻女现象很严重,生孩子都喜欢男的,生下女的很多被溺死。父子继承系统比较稳固。女子没有财产继承权,财产由全家兄弟平均分配,如妹妹年幼须负责抚养成人,送其出嫁。如果父母在世时分家,父母的一份财产可合在最年长的或最年幼的儿子家里。父母死后,由各兄弟出钱埋葬,土地仍归大家平分,分家时,尚未结婚的兄弟可多分一些财物,以作结婚时聘礼之需。
(四)婚姻
畲族婚姻一般均为一夫一妻制,个别生活较富裕的也可以多娶1个,如山头庄钟志球有两个妻子,后来卖掉1个。在新中国成立前,早婚现象很严重,十五六岁就结婚,甚至12岁结婚的也有。婚姻是父母包办,媒妁说合的封建买卖,妇女在六七岁时,就被父母包办与人订婚。订婚前由男女双方开个八字请算命先生占卜,不合则罢,如合则由男家准备猪腿五六斤,龙眼冰糖(或红枣)各一包、红线两束、红帖两张、银元4块,让媒人挑送到女家,女家做糯米〓几十个为答礼。订婚时,不议聘金。
结婚年龄多在15、16、17、19岁,忌在18岁结婚,所谓“18难”。富裕家庭往往把女儿养至19、20岁方出嫁,贫穷者养不起,认为女孩子反正是别人的,因此至十四五岁就被送至男家结婚。结婚时,由男家派媒人至女家再开个八字,请算命先生择个良辰吉日,买上白鲤鱼两条、肉1块、面2斤,送至女家,女家仍做米〓作答。然后开始议聘金。男家要出120块大洋、鸡蛋40个、猪肉40斤、猪油2斤、公鸡4只、白鲤鱼两条以及4个“红包”(裁缝包、钉铜包为女家请人做衣服、箱子等用;梳头包为女方买梳妆品用;拦旗包为旁人拦花轿时施舍用)。女家要备办十几套衣服(贫者就少做几套)、箱子、桌子、棉被、蚊帐及用具(木桶、脸盆)等妆奁。结婚时间一般在八九月到十二月。拜堂后请酒。过年新娘回娘家。至第二年才向娘家要锄头、蓑衣、斗笠等回来。结婚前几个月,女的跑到娘家亲戚住上几天,吃吃玩玩,唱山歌。结婚时坐4人抬的花轿,新娘往往大哭一场,表示“赖婚”,待旁人劝后才上轿。女子结婚后,还可以与别人唱歌,但生了小孩后,就不再唱。新中国成立前童养媳不少。
畲族不与汉族通婚(个别也有)。同族中,严格遵守过去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婚,多以蓝、雷、钟三姓互相通婚。姑表姨表兄弟姐妹间可以通婚。有“抢婚”的习俗。同姓如结婚,外村人可以抢婚,如甲村姓雷与姓雷的结婚,则乙村姓钟的可以把女的抢回,与其本村未婚的男子结婚。这种抢婚现象在新中国成立前曾发生过,如钟寿建的祖母(姓雷)就是抢来的。三四十年前,何厝钟姓寡妇与同姓结婚,山头庄人前往抢亲,女的躲至宁德才幸免。寡嫂与叔叔不得结婚,认为“大哥为父,大嫂为娘”,结婚是不合理的,不但本村老人会反对,而外村同族的人也可以抢婚。
结婚后,如果女的不满意对方,有的就至另一相好的家。其丈夫如用各种手段(打骂等)也无法恢复关系,就到女的情人处拿些钱回来(要分一部分给原来的岳母家),就算是离婚。由于封建买办婚姻,结婚须聘礼,耗费大,所以离婚现象很少,特别是男的不要女的现象更少。
新婚姻法颁布后,前一两年还存在着旧有的习惯,近来有些改变。自由恋爱的多了,订婚一般都在十五六岁,但是买办婚姻、早婚现象也还存在,有的仍行旧式婚姻,不登记。
(五)丧葬
人死后要做“回曼”,由管丧葬的巫师选定没有重丧的日子进行祭祀。人如果在重丧的日子里死掉或埋葬,这家就要大难临头。如果第一天死,第二天遇重丧日子,出殡就要延期。葬时用棺材,死者着黑色衣服,女子戴上结婚时用的竹制的三角形头冠。做“回曼”时,摆上酒菜、肉、纸钱等,一般在吃完晚饭后开始进行。3人唱歌,用乐器伴奏,先请“四爷”(阴间菩萨),后由死者的儿子开“天门”,摆上一张桌子,放着香炉、菜、水,让巫师叫死者吃与洗澡。有女儿的,要办一担礼(猪头和七八盆菜),由女婿挑至岳母家。痛哭,悼念已死的亲人。
本民族的巫师叫做“师公”,平时不脱离劳动生产。盛行“拾骨重葬”,人死装在木棺内,放在山上洞穴内,穴口堵以石头,过几年后取出骨头装在瓦罐内,另择吉地埋葬。有的还筑坟墓。
(六)节日
畲族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处,节期与汉人大致相同,各地畲族间又有些小差别。小岭村最大的节日是二月初一,传说姓雷迁居小岭后,有一个祖宗曾到闾山(传云巫师都集中在闾山学法而回),为了纪念这个祖宗,遂把他的生日——二月初一作为节日。每到这一天,姓钟的也与姓雷的一起庆祝,每家每户都做上几十斤他们最喜爱的米粽、糍粑,亲戚往来很多。这一天,每户每年要轮流供神。还有“三月三”节,这一天,要用山上的一种树叶子把糯米饭染黑(称作“穿衣服”)。相传有一个祖宗婆婆是从寿宁来的,那里的人三月初三是米谷生日,每年在这一天都要替大米饭“穿衣服”,因此小岭沿袭这个风俗。山头庄在每年二月十四日杀猪祭“孙公明王”(本村的土主),并演戏三天,以示欢乐,目的是祈求菩萨保佑村寨人畜旺盛。三月十六日是林公大王生日,要供上祭品,可以减少疾病。七八月谷子收割前,要选一个日子“吃新”供神。其他节日都与汉人一样,如春节、端午、七月半、中秋、重九、过年等。
(七)禁忌
正月初一到初五及初九一天,不能挑尿桶,不能劳动。每年有一天“分龙”,由造历者规定(大约四五月间)。小孩从未出过门者,一旦要到亲戚家做客,初一、初五不能去(第二次则不限)。挑鸡出卖也要择吉利日子。妇女分娩后,小孩在一月之内不能见生人。
(八)宗教信仰
畲族崇信鬼神。在畲族所崇拜的诸神中,首先就是他们的土主,如小岭畲族崇奉甘棠姓雷的雷土主,而山头庄则崇奉本村土主孙公明王(风水神)。每逢二月十四日(旧历)都要敬神,杀1头猪供奉(1人饲养,全村出钱),并演戏达三昼夜。畲族在宗教迷信和社会生活、生产各个方面一样,受汉族的影响很深。除了土主外,其他崇信的神大致与汉人相同,如林公大王(保佑人口平安、免除疾病、五谷丰收的神)、土地公、陈靖姑(保佑人丁兴旺不得疾病)等。山头庄每年要做8次福:正月初一、二月初一、三月初一、立夏、五月插秧后保苗、立秋、九月初九、十二月三十日。
畲族对于鬼和神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分,而神中又以孙公明王为最重要,这也反映其封建社会的阶级关系。人生病时,请巫婆至家中办酒菜供祭,祈求其不要降祸于人。人死后,也要请巫师驱鬼,或向神明许愿。
畲族一般花在迷信方面的钱还不少,如人病驱鬼一次要100斤谷子(5元左右)、死亡要200斤。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宗教习俗方面已起了很大变化,迷信浪费也大大地减少了。
畲族重视祖先崇拜。家家户户都把祖位与神位并列,中庭的左门顶上设神位,右门顶上则摆祖位。供奉的祖先约三代之久。每月初一、十五都要点香,每年七月十五进行供祭。人死后设灵牌,待拾骨重葬后,取掉灵牌合埋在墓里。每年清明时节,都要扫墓。
附注
① 福建编写组:《畲族社会历史调查》,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民俗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畲族的民间风俗,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诞育成长、婚礼、丧礼、民俗调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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