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情况的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99
颗粒名称: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情况的报告
分类号: G527.57
页数: 1
页码: 4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情况的报告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族教育 行政机构

内容

(1955年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955年1月8日(55)民行字第1号函悉。现报告如下:
  (一)我厅在1952年5月19日由省人民政府交下政务院1952年4月16日政文字第17号命令颁发“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后,根据当时的具体工作情况和需要,即指定本厅初等教育科经办小学教育工作的科员1人(汉族),兼管民族教育工作;同时以(52)厅文初字第932号通知把政务院命令颁发的决定转发各专署、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办理。后据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并有专设民族小学的福安专区各县和闽侯专区的连江、罗源等9个县的报告,均已指定负责初等教育的科员1人兼管民族教育工作。其中福安县(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人口数的13.5%)和霞浦县(占11.9%)根据政务院的决定,本应设置专人负责民族教育工作,但据福安专署反映,限于编制,目前该两县的民族教育工作仍暂由初等教育科兼办。
  (二)根据1953年6月人口调查材料,我省少数民族人口共有142,436人,约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1%,并且分布在50个市、县(占全省县、市数的71%,就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居住地区也非常分散)。几年来,省在民族教育方面,除了注意到重点发展与一般地布置工作外,对如何针对民族教育特点,进行一些专门的调查、研究和加强具体领导等工作,做得很不够。有关专、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民族教育工作一般还是重视,在事业的发展和师资的预备上均能给予适当照顾,但领导一般化,对民族小学教师缺乏必要的政策思想教育,不少的民族师资对民族政策的认识和掌握还很差,工作信心也有待提高。
  (三)根据以上情况,我厅在1955年教育工作计划纲要初稿中,关于民族教育工作方面提出“加强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民族教育的领导,预备专职或兼职干部,本年度着重调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在事业上有重点地发展”。首先,在干部预备上,已向上级提出计划,拟在本厅初等教育科设置专人负责民族教育的具体工作。并拟在福安专署文教科(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当地总人口数的8.5%)及福安、霞浦两县文教科各设置专人负责民族教育工作。其次,上半年省拟召开有关专、县的民族教育工作汇报会议,研究民族教育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提高民族教育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改进今后民族教育工作。下半年计划协助一个县召开民族小学教师会议,调查了解情况,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提高教师思想政策水平,并研究交流民族小学教学经验,鼓舞教师工作信心。
  [178—10—65]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