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报告本省少数民族小学设校计划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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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89
颗粒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报告本省少数民族小学设校计划及预算
分类号: G472.1
页数: 2
页码: 447-4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少数民族小学设置计划及预算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政府 小学

内容

(1952年3月15日)
  全国少数民族教育会议决定,本年内应大力开发少数民族教育,并于3月7日来电催报工作计划及预算,兹据本省民政厅了解材料,全省现有苗族19764户,63613人,福州有疍民3000户,人口14000人,本年8月拟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密地区先行设立小学9所,除报告华东教育部外,谨将本省少数民族小学设置计划乙份报请察核备查。
  文教厅厅长许彧青
  福建省少数民族小学设置计划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本省兄弟民族政治文化水平,依据共同纲领帮助少数民族人民大众的教育建设事业的规定,特设立少数民族小学。
  第二条 设置原则及班数:1952年内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密区域,先行设立40班,其设置以分散为宜,校舍以利用当地原有的祠堂庙宇,或借用较适当的民房为原则。
  第三条 编制:少数民族小学教员名额以每班平均1.5人为准,单班的学校连校长可设2人,4班以上者设教导主任1人。(校长及教导主任均应兼课)全省共设40班。设教职员80人。至校内分工除校长教导主任外,每班设级任1人,4班以上者可设事务员1人,(在规定员额内调整或由教员兼任,)每校并可酌设工友1人。
  第四条 各班人数:每班以20人至50人为1班。未达20人有不同程度者可办理复式班或单班小学。(旧称单级小学)
  第五条 课程:本省少数民族,过去多用汉字,并无其他文字,学校课程暂照普通小学规定,但对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待研究后,再拟订实施办法。各少数民族学校于学期开始应作出具体施教计划。报请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专署及本省文教厅。
  第六条 教员的任用:可参照福建省各级国民学校教职员应用暨服务办法,但县人民政府应特别注意遴选少数民族的知识分子或工作积极的优秀教师充任,如地点十分边僻,更应照顾教师夫妇能同在一校工作,使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七条 经费:一、工资——按一般公立小学教师工友待遇酌予提高。二、教学行政费——依据各地区经济情况酌收杂费充用,另由政府给以适当补助。三、设备修缮费——本年一次补助每班125万元,作为修缮设备之用。
  [178—7—45]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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