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分配1978年少数民族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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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79
颗粒名称: 宁德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分配1978年少数民族补助费的通知
分类号: K288.3
页数: 2
页码: 431-4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宁德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分配1978年少数民族补助费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宁德地区 民政局 财政局

内容

宁地民(78)009号
  宁地财予(78)065号
  各县民政局、财政局:
  在英明领袖华主席抓纲治国战略决策和党的十一大路线指引下,在全国五届人大精神鼓舞下,我区少数民族社队和全国各地一样,形势大好。为了“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迅速改变穷队面貌,今年省拨给我区一笔少数民族补助费,经研究分配你县53000元(具体附表)请列入正常经费其他支出款处理。
  在发放补助费过程中,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大力宣传华主席、党中央对少数民族人民的深切关怀;要深入揭批“四人帮”破坏毛主席的民族政策的反革命罪行,清除“四人帮”在民族工作中的流毒和影响;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为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
  这笔经费是作为少数民族地区部分社队的特殊困难补助,要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贪污、盗窃、任意变更款目。各地也不得挪用于顶替正常经费和应该在预算中安排而未安排的经费,不能削减压缩应拨给这些社队的其它各项正常经费。各地应严格按照核定项目开支,对补助购买实物的一律不付现金,由县民政局直接转帐付款。并请各县结合“一批二打”对历年发放的经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结果告诉我们。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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