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追加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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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58
颗粒名称: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追加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分类号: K288.3
页数: 2
页码: 395-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追加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政厅 少数民族 通知

内容

(64)民财字第2327号
  福安、闽侯、南平、三明专署民政局:
  根据照顾少数民族寒冷地区困难户冬令缺被补助的需要和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情况,现追加福安专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预算指标5,800元、闽侯专区2,900元、南平专区1,700元、三明专区100元(分县指标数见附表)列县市级预算“其他支出”款“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项。
  上述追加预算指标省财政厅已于1964年12月2日(64)财事字第3721号序通知追加给各地,希有关县市直接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办理拨款手续。
  这次追加预算指标除按(64)民族字第2284号序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寒冷山区贫困户补助棉被的通知发放使用外,(该批物资所需资金如有不足,可从今年前拨的少数民族补助费中调剂)没有分配少数民族专项补助棉花、棉布的县市,应按照规定的少数民族补助费使用原则、范围使用。
  附表
  畲族少女在少数民族专柜买花边
  [138—2—1509]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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