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函告西藏、新疆、云南、福建(浙江)四个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外地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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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11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函告西藏、新疆、云南、福建(浙江)四个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外地参观
分类号: D623
页数: 1
页码: 2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函告西藏、新疆、云南、福建(浙江)四个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外地参观等情况。
关键词: 民族事务 少数民族 参观团

内容

(1963年10月14日)
  今年来京参加国庆观礼进行参观活动的西藏、新疆、云南、福建(浙江)四个少数民族参观团定于10月20日离京(西藏、云南两个少数民族参观团10月22日离京)分别赴上海、杭州、天津、西安各地参观,然后,分别返回原省、自治区。
  以上四个参观团共264人,其中:西藏70人,新疆73人,云南79人,福建、浙江42人。各团共有党员198人,共青团员11人。包括蒙古族、藏族、回族、维吾尔族、僮族、苗族、彝族、满族、傣族、哈萨克族、白族、哈尼族、纳西族、瑶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傈僳族、佤族、景颇族、锡伯族、拉祜族、布朗族、崩龙族、独龙族、怒族、阿昌族、畲族、普米族、门巴族、汉族等30个民族成份。参观团成员中,多数是人民公社、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少数是在保卫边疆斗争中的民兵积极分子和模范人物,个别是民族宗教中、上层人士。他们在京参加了国庆节庆祝活动,还受到了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接见。参观了革命、历史、军事几大博物馆、民族文化宫及人民大会堂等几大建筑;参观了石景山钢铁厂、毛纺厂和两个人民公社;参观了空军、坦克、炮兵等国防设施;此外,还游览了颐和园、故宫、地下宫殿等名胜古迹。此次赴各地参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继续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阶级觉悟,进一步加强阶级教育和继承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教育。
  当各参观团抵达及离开各地时,请各地民委、交际部门的负责人出面迎、送。晚会按必要人数购票,不举行专场晚会。参观团的活动一律乘坐大轿车。
  经费开支标准:伙食费每人每天1.5元(包括管理费),在可能的情况下,每隔一天的早点可为西藏、新疆两个参观团加奶茶,费用每人按3角掌握(在伙食费以外开支)。杂项费用每人每天3角,包括茶叶、洗衣(洗毛料、大件衣服自理)、理发、报纸等杂支,纸烟费自理。房租、汽车、旅费、医疗(参观团中,个人的镶牙、补眼整容等性质的费用自理)等费用均本节约精神,按实开支。在各地所用经费,均请向中央民委会报销。请各地参照上述情况考虑安排接待工作为荷。
  附:有关省、区参观团名单一份,在各地参观的时间、路线日程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
  各参观团赴各地参观的时间、路线
  (上略)
  四、福建浙江省参观团
  10月20日离京赴河北省遵化建明公社
  10月21日——25日经唐山、遵化在建明公社参观共4天
  10月26日返天津
  10月27日——29日在天津参观3天
  10月30日离天津赴上海
  11月1日——11月4日在上海参观4天
  11月5日浙江省参观团离上海回浙江、福建省参观团赴杭州
  11月6日——8日福建省参观团在杭州参观3天
  11月8日离杭州返福建
  [138—2—1373]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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