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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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09
颗粒名称: 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2
页码: 257-2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委员会 参观团

内容

(1960年4月30日)
  (60)省民捷字第2092号
  主送:南平、福安、闽侯、龙溪、龙岩、晋江等专署,厦门市人民委员会
  抄送:省委统战部、民政厅、台盟
  国务院直秘习字46号批转中央民委“关于1960年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为了配合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和技术革命、文化革命的不断发展,实现今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除各省(市)区自己组织参观团外,中央今年还直接组织一批参观团,在中央组织的参观团中分配本省25名,要求6月6日到京。现将我省25名的名额分配和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中央民委分配本省25名,除省留1名领队,1名行政人员外,照顾各少数民族和分布地区的原则,南平3人(畲2人、回1人),福安12人(畲族),闽侯3人(畲2人、满1人),晋江、龙溪、龙岩各1人(畲族),厦门1人(回),高山族1人(由民族厅会同台盟共同物色)。
  二、参观成员的对象:主要是县以下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骨干,工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在各种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及少数民族中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和不适合参观旅行的孕妇,同时,尽可能照顾过去没有去过北京的人参加。并望参观成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省民政厅复查。
  三、经费开支:参观人员来榕报到旅费由所在县(市)人委负责,到福州后由省负责;参观人员如在参观期间家庭生活有困难者,请县(市)人委予以酌情补助。
  四、参观成员于6月1日到省民政厅报到,并随带45斤全国通用粮票,个人衣服、日用品等。
  此外,为保证集中精力完成参观学习任务,希望不要委托参观人员为机关、个人代买东西。
  以上各点希研究办理。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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