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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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06
颗粒名称: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
分类号: D625.57
页数: 1
页码: 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政厅 参观团

内容

(1960年1月15日)
  民族字0228号
  南平、福安、闽侯、晋江、龙溪、龙岩、福州等专(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在少数民族中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爱国教育。学习先进,克服右倾保守,鼓足更大干劲为1960年工、农业等生产继续跃进,增强民族团结。扩大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经中央民委会同意,我厅决定组织全省各少数民族参观团赴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参观学习工、农业建设十年成就各地经验,民族文化宫,人民公社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团的成员与人数:主要组织我省畲、回、满、高山等少数民族中政治可靠的工农业劳动模范,各先进工作者,民族工作干部(包括统战部门作民族工作的干部)和适当吸收在少数民族中有一定影响的社会人士(如福鼎兰清魁、福州兰大铿)等代表人物70人(畲族60人、回族7人、满族1人、高山族2人)。
  二、各专(市)名额的分配:福安36人(畲族),闽侯5人(包括闽清、闽侯、连江、永泰等县的畲族),南平12人(畲族10人包括南平、古田、尤溪、沙县、顺昌、建阳、邵武、光泽、三明、回族1人系邵武、高山族1人),晋江6人(畲族3人、分布晋江、仙游、安溪,回族3人、分布泉州、惠安),龙溪2人(畲族分布长泰、华安),龙岩5人(畲族4人分布永安、宁化、漳平、高山族1人),福州四人(回族3人,满族1人)。以上名额分配中妇女应占1/4。
  三、参观人员应是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疾病和不适合参观活动的孕妇。参观出发时应备足寒衣和随带日常生活用品,并每人随带全国通用粮票35斤。
  四、参观时间与报到日期:预定1个月参观活动,并于2月8日到我厅报到,10日由榕出发。
  五、旅费开支:各地代表来榕旅费由各所在县(市)人民委员会负责,参观期间费用由省负责。
  六、参观人员在参观学习期间家庭生活有困难者,各县(市)人民委员会给予酌情补助。
  以上各点希即研究进行,并望1960年1月25日前将参观人员名单报送我厅。
  [138—1—810]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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