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霍口成立民族乡、民族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684
颗粒名称: 罗源县霍口成立民族乡、民族社
分类号: D633.2
页数: 1
页码: 2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罗源县霍口成立民族乡、民族社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罗源县 民族乡

内容

(1957年5月16日)
  [本报讯]省和罗源县民族事务工作组,在罗源县霍口乡进行试点工作,解决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矛盾,相继成立了民族农业合作社和民族乡,增进了两族人民的团结。
  霍口乡的8个自然村聚居着少数民族900多人,占全乡总人口59%。解放后贯彻了民族政策,取得了一定成绩。1953年以后,由于本省的少数民族成份没有确定,放松了对少数民族的工作,布置工作没有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强求与汉族地区一致,部分汉族干部和群众又滋长了大汉族主义思想,在工作中曾经发生了一些偏差,造成民族关系的紧张。如去年普选时,汉族为主的霍口选区,59个选民选1名代表,而少数民族为主的福湖选区却要100人左右才选1个代表;乡人民委员会委员9人中,少数民族只有3人;乡长、财粮、公安、民政等主要职务,也都是汉族担任;在农业合作社,少数民族女社员的基本工分评得偏高,使她们多出股份基金和义务工,日常评分则对汉族女社员评得偏高。加上其他一些具体问题,造成了少数民族对汉族的不满,他们曾向省、县再三提出自己办社和成立民族乡的要求。
  去年本省确定了福安等地区的民族成份(民族称谓未定),罗源县又重视了民族工作。在整社中,批准少数民族和汉族分社,成立民族农业社,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的生产积极性。4月初,省、县又组织工作组下去进行民族乡试点工作。开始双方都有偏激情绪,少数民族要求单独成立一个乡,把15里外,不相连接的少数民族村划进来,不要汉族参加;汉族干部怕换班,群众怕少数民族办事不公道,也不愿意参加民族乡,要求并到附近汉族乡。工作组向两族人民进行了团结合作的教育,说明划乡应该有利团结,有利生产,便于领导,不应该不顾自然条件把一个完整地区的分裂开来。双方的认识一致后,便增选了过去分配名额不合理的少数民族代表7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组成民族乡人民委员会。全乡人民代表中,少数民族占61%,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少数民族占54%,乡长由少数民族担任,副乡长3人中汉族占2人,落选的汉族干部也作了适当安排。
  民族乡成立后,双方消除了成见,少数民族乡长蓝朝全表示要和汉族干部合作共事,办好全乡事情;福湖村少数民族本来不同汉族合办民校,现在表示要立即合办;少数民族还借牛栏给汉族放牛,借钱给汉族养猪;个别散居在汉族村的少数民族,并加入了当地汉族社。
  (陈勇言、雷恒春)
  [《福建日报》1957年5月16日第2版]
  [138—1—1138]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