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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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5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师
分类号: G527
页数: 1
页码: 2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地区闽东畲族民国期间,在畲村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关键词: 宁德地区 文化教育 教师

内容

民国期间,在畲村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全区只有10余人,畲族教师更少,全区畲族塾师8人、小学教师1人。1952年,全区在畲村小学任教的教师共35人。1953年,全区畲族担任教师的只有2人,1958年才出现畲族民校教师。1963年,针对畲村教师素质不高,复式班多,教学质量偏低这种局面,教育部门调配热情肯干、教学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到畲村小学任教。1965年宁德县9个民族小学的11位教师中,在畲村任教达10年以上的就占7人;福安穆阳学区14所民族小学的15位教师中,有8人文化程度达普师毕业以上水平。1966年,全区畲族教师15人。1977年畲族教师增至57名(其中民办34名)。1978年,开始在宁德师范开设民族师范班(同年,福安师范亦招收民族师范班1个班49人)。1982年起宁德师范每年定额招收4年制少数民族班1个班40人。在师资配备上一般地区每25名小学生配备1名教师,畲族地区允许每10名左右小学生配备1名教师。1983年,为加强各民族小学教师配备,动员17名公办教师、25名民办教师和4名畲族师范毕业生到畲村任教,并开始对150名民办教师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公办教师实行5个月轮训。对在畲村任教的教师实行旅途补贴。1982年,全区划出141名专项指标给畲族小学民办教师转正。1985年,省民族教育座谈会在福安召开,会后各县教育部门采取措施:凡是在边远民族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津贴,在畲族地区工作5年以上民办教师优先转为公办教师。对在边远畲族村庄任教的教师每月津贴3~10元。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临时补助。并表彰长期安心畲村教学的优秀教师,在入党、晋升工资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全区选拔8名优秀青年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1990年起,改由福安师范每年平均从招生指标中划出40名,向全区招收畲族考生。1991年,全区共有畲族教职工655人,在中学136人,在职业中学6人,在小学513人,分别占以上3类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71%、0.8%和2.78%。至1993年,宁德师范毕业的畲族学生442人,福安师范毕业畲族学生209人。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志

《闽东畲族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东畲族志、迁入分布、经济生产、政治、文化教育等情况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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