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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族事务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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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51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民族事务
分类号:
D633.1
页数:
14
页码:
227-2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德地区闽东畲族管理机构、扶持工作、干部选拔培养、组织参观、民族团结等民族事务概况。
关键词:
宁德地区
民族
事务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机构
明至民国时期,政府未设专门管理民族事务机构,有关畲村民族事务均由祠堂公推的族长出面解决。族长掌管一族(祠)大权,村内大小事情,均由族长裁决、排解,极少诉之官府,其处事标准,往往以族规、家规和社会习惯法为准绳。
民国2年(1913年)春,霞浦县畲族雷石嫩等人为维护畲民权益,在松城举办“山民会馆”(三明会馆)成为闽东浙南畲族政治、文化活动中心。畲民遇有不平之事,便由会馆出面帮助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地委统战部和福安、霞浦、宁德、福鼎4县民政科开始设民族事务股,配备专职畲族干部。1957年,福安、霞浦、宁德、福鼎4县和福安专署先后设民族事务科,干部总编制28人,1958年撤销。1963年复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又撤销。1983年起先后复设,同年,全区配备民族专职干部27名。
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1949年闽东解放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均把民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1952年,福安专员公署民政科配备专职民族干部2名,负责管理民族事务。
1953年,福安地委、专署把民族工作当作统一战线工作内容之一,在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内设立民族事务股,配备畲族干部4人,股长雷锦灼。1957年9月,成立福安专署民族事务科,配备畲族干部3人。1958年5月,民族事务科撤销,民族工作由民政科兼管。
1963年4月,恢复专署民族事务科,编制3人,科长由民政科科长兼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区、县负责分管民族事务工作机构瘫痪,专区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民族工作由军事管制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兼管。
1968~1970年,专区与各县先后成立党政合一的革命委员会,在委员会内设政治处民事组,分管民政、民族、宗教、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老区建设、劳动就业安排等项工作。民事组安排1人处理民族工作。
1974年,地区根据福建省民族工作座谈会“凡是畲族人口较多的县和公社也要指定1名领导干部分管(民族)工作”的精神,地区设民族专职干部2人(全区共9人)负责处理日常民族事务。1975年12月,地区民事组改称地区民政局,下设人秘、优抚、社会救济福利、民族事务4个组(科)。
1983年10月,成立宁德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雷锦灼,陈诸玉等22人为委员。办公室干部编制8人。1984年5月,行署任命蓝致兴为民委副主任。
1985年12月,地区民委组成人员由于工作变动,进行调整,调整后有委员21人(女4人),其中畲族14人,回族1人,汉族6人。1989年4月,在地区民委内设经济科。9月,行署任命蓝慈富为地区民委副主任。并在福安、霞浦、福鼎、宁德等县历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设立民族工作组、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民政委员会或民族华侨民政委员会,负责民族工作。
1993年5月,蓝运全任地区民委主任;1994年4月雷木生任地区民委副主任;地区民委内设办公室、经济科和文教科等3个科室;编制9名,实有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人,科级领导干部3人。地区民委是行署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合法权益事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等事业。参与制订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管、用好民族专项资金。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管理、识别、认定民族成份。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以及来信来访等事宜。
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1949年闽东各县解放后,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专管民族事务。1953~1955年间,宁德、霞浦、福鼎、福安县先后在民政科内设民族事务股配备畲族干部1~2人专管民族工作。1957年5月福安、霞浦、福鼎、宁德均成立民族事务科,编制宁德2名外,其余均为3名,寿宁、周宁各配备民族干部1人,柘荣由民政科指定专人兼管民族事务。1958年5月起各县民族事务科或并入民政科设民族事务股,或与民政科合署办公。1963年除霞浦、福鼎县正式设民族事务科与民政科合署办公外,其余各县均在民政科内设民族事务股或设专职民族干部。1977年,各县民政局配备1名专职民族干部。1983年10~11月间,福鼎、福安、霞浦、宁德4县相继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1989年4月,古田县亦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县民委配备干部3~7人不等,职能与地区民委相同。
二、民族工作
1952年7月8日,民委组织专人配合福建省人民政府调查组写出《畲族福安县仙岭洋村调查情况》,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头一份畲族社会调查报告。它对畲族族称及迁徙历史、生活习俗作了简要叙述,并对群众的要求作了反映。
1953年6月以福安专员公署的名义对福安双留乡少数民族(畲族)情况进行调查;同年9月,又组织人员深入福安、福鼎、宁德、周宁等县进行畲族情况调查;同年11月,以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的名义到福安仙岩、双留、可洋3个乡调查,写出畲、苗、瑶族源报告。1954年3月,省、专、县三级统战部和民族部门一行9人,到福安岳秀乡进行调查。该乡11个自然村,除岳秀、兰田2村外,其余梧桐、黄卢头、港里、中坂、七埞、横林、岐山、王厝、龙腰河9个畲族村均定为革命老根据地。同年10月,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安地委统战部,组织福安、寿宁、柘荣3县畲族干部5人,到福安下逢乡畲、汉民族杂居地区,调查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情况,写出《福安县下逢乡畲族地区生产情况、特点及今后意见》。
1958年,专区抽调大批畲族干部,配合福建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兼民族事务处处长白子文、厦门大学讲师陈国强、中央民族学院讲师施联朱等人组成的福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分别到福安、霞浦、福鼎、宁德等县畲族乡村进行调查。写成《畲族简史》和《畲族社会历史调查》两书,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4年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福安县坂中、康厝、穆云,霞浦县盐田、崇儒、水门,宁德县金涵,福鼎县硖门等8个畲族乡,设立畲族乡人民政府。民委参与制定畲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使各项补助款与资金得到合理的分配及使用,帮助畲族贫苦农民脱贫致富。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发展畲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事业。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自1986年以来,举办茶叶、果树、食用菌、水产养殖、农村医生等培训班20多期,培训畲族青年5000余人次,受训人员基本上都能掌握一到几门实用技术。民委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畲族群众,收集情况、反映情况,协助人事组织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培养与使用工作,在物色人才上起推荐作用、参谋作用。组织畲族乡村群众、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扩大视野。福安、霞浦、宁德、福鼎民族工作部门自1956年以来,还相继在城关设立少数民族招待所,以优惠价接待畲族旅客,方便畲族群众。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反馈民族政策、法规在本地区执行情况,处理协调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工作纳入各县(市)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民族开发性生产。少数民族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扶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时,围绕“巩固温饱、壮大集体、加快开发、提高素质”以实现更高层次的脱贫致富目标,要特别注意发展壮大民族村村级集体经济。
第二节 扶持工作
一、经济扶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从人力、财力、物力各方面帮助畲族地区发展生产。1962~1963年,全区先后3批发放少数民族专款42.49万元,棉布21.5万尺,棉花5425公斤。据专用款使用效果统计:用于生产的占80%,用于生活的占20%;受救济49个大队、169个生产队,9718户、38514人。
1964~1965年初,人民政府拨给畲族地区的补助专款43万元;帮助畲族地区垦复茶园8000亩,购买耕牛、猪、羊2000多头,购置农具1000件,兴修水渠35条,购进肥料90吨,为困难户添制寒衣2900多件,修建房340间。
1979年投放少数民族地区补助款132.5万元,用于帮助畲族农村集体兴建小型水电站158处,兴修山塘水库、水利和围垦30处,新建粮食、茶叶加工厂192个,修建集体粮库305座,修建道路桥梁30处,添置手扶拖拉机67台,补助发展村茶果与海产养殖137个单位。
1984年,宁德地区赊销少数民族棉布89.8万米,棉制服4202件,絮棉53.5吨,棉被1643条,蚊帐布54.12万米,蚊帐76条,棉毛衫10330件,被单、棉毯1345条,折合人民币6246.59万元。赊销61701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1%。
1985年,霞浦县民政局由于在挂钩扶持二坑畲族村开展扶贫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民政部部长的表彰。中共霞浦县委书记陈济谋在3年中先后到上水畲族村作过7次调查,指导扶贫工作。各单位在扶贫工作中,帮助畲民出谋献策或提供贷款,使之摆脱单一封闭型自然经济状态,树立商品生产观念。霞浦县税务局在海边畲族村扶贫时,节省本局支出,为畲民办了大量实事,成绩突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1984~1990年,全区发放民族专项补助经费达1000万元以上。其中有偿经费占30%,发放重点是改善畲族农村基础设施。福安市有28%用于畲族村基础设施建设,34%用于发展畲村农业生产,24%用于畲族教育卫生与社会福利。发放范围是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及个体经营者(含各种专业户、重点户、贫困户等)。与此同时,7个畲族乡还享受贫困乡待遇。在乡财政留成、企业税收减免、公粮减免、粮食定购加价、认购国库券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从霞浦县3个畲族乡看,单田赋税一项,1984~1989年免征或减征粮食3987吨,折合人民币142.63万元,平均每人受益19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德军分区在1985~1992年的7年中派出20多批100多名官兵,深入福安县坂中大林等3个畲族村扶贫,帮助380户畲族农民脱掉贫困帽子,受到福建省军区的表彰。周宁县林业局从1989年起免费供应畲村造林种苗,县供销社也给畲族每户照顾供应化肥50公斤。
福安县县直机关单位1989年扶贫挂钩16个畲族行政村,占全县挂钩总数的1/4。在扶持222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畲族村占41个;专贴92万元,畲族村占16.5万元,平均额比汉族村多400元;安排特困户补助款28万元,畲族占6万元。康厝畲族乡通过扶贫工作,发展商品经济,1988年,人均收入从1985年的160元增加到380元,人均口粮由1985年的225公斤提高到300公斤,脱贫率达95%。同时,柘荣、寿宁、周宁、古田、屏南等县部门也采取措施,分别帮助畲民脱贫致富。截至1989年底止,全区畲村累计种茶5227亩,种果114万株,造林1.2万亩,种香菇190万袋,养对虾2278亩,创办各类加工厂46个,人均纯收入407元,比1985年增长237%,脱贫1.2万户,占畲族贫困户的75%。全区已通公路的畲族村405个,占畲族总村数的1/5;已通电的畲族村971个,占畲族总村数的1/2;已用上自来水的畲族村262个,占畲族总村数的1/7。
1992年全区民委系统挂钩15个少数民族村委会(地区1个、福安4个、福鼎2个、宁德2个、古田1个、霞浦3个、周宁1个、柘荣1个、屏南、寿宁1~2个自然村),帮助发展开发性生产,搞好脱贫致富。
1994年,宁德地委、行署把“实施少数民族贫困村搬迁造福工程”作为帮助少数民族打好“贫困攻坚战”战役的大事来抓。全区1789个少数民族自然村中,10户以下的自然村有357个、2570户、11500人居住条件十分恶劣,生产生活受到极大的限制。周宁县决定从城区划出耕地8亩,作为苎园坪、陈家山下洋少数民族“造福工程”新村用地。福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两次到坂中畲族乡召开现场办公会,在市郊地带划出100亩作为少数民族搬迁用地,制定减免土地税费、规划费等优惠政策,解决启动资金30万元。全区计有24个村,288户、1308人搬迁入新村新居。
二、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为改变畲族地区经济落后状况,地委行署除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和制订区内相应的有关优惠规定外,优先安排有关项目,积极扶持发展畲族地区经济。
1962年,福安专区、县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巡回医疗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巡回医疗,开展疾病防治和对基层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危害畲族人民健康较大的疾病,进行重点积极防治,对畲族贫苦病人,给予适当医疗费减免,其费用在各地卫生事业费内调整解决。并在社会救济款发放、农业生产贷款和公粮减免、生活用品供应等方面亦考虑优先照顾畲族地区。
1973年,闽革政民(73)37号、闽革财预(73)44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内定居的少数民族(除壮族外),包括国家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申请,乡镇审核,经县(市)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3个孩子,但生育期间隔必须满四周年;畲族耕地承包期30年,并允许转让承包权。
1981年银行系统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少数民族用品企业,发展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和中、短期设备贷款,优先给予支持,给予低息贷款照顾(按月息3.3‰计息)。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批量少、工艺复杂、利润低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的贷款,按月息3%计息。从1983年起,凡在畲族山区任教的小学教师,每月有3~10元的生活津贴费;随带家属是农业人口,且没有劳动力者,口粮由当地用返销粮定量供应;民办教师工资除国家发给部分外,社队集体和学生家长还要给予补贴;对家在农村的公、民办教师,生产队不得向他们收取“三金”和摊派义务工。
1985年起,全区分别情况减免畲族乡村农业税。最贫困区免征农业税5年,困难较轻者,酌量减征1~3年。鼓励贫困区畲民兴办开发性企业(林场、畜牧场、电站、采矿、工厂等),5年内免交所得税。同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对畲族乡享受省定贫困乡优惠政策作了规定:粮食合同定购任务改为议价收购,差价部分由省财政给予补贴,每购100公斤补6~8元,补贴金70%归卖粮户,30%留在民族乡办公益事业。取消国库券认购任务,让少数民族农民完全自由认购。建立乡财政,实行财政包干后,财政收入增收部分全部留给民族乡使用。竹木特产税乡镇提留部分,由原30%提高到50%,留乡使用。将农村集贸市场税、特产税、屠宰税划给乡财政收入。免征农业税5年,新办企业免征产品税、增值税2年,民族乡新、老企业一律免征所得税5年。外乡、外地在民族乡办企业可享受免征所得税5年。民族乡办小水电可无偿拨款30%~50%。修建民族乡、村道路作为各级财政、交通部门扶持的重点。民族乡中、小学教员工资浮动一级,民办教师符合条件可优先转正。民办教师的工资,从群众负担改为省、地、县三级共同负担。地、县(市)民族小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建立健全民族乡卫生院、医疗所(站),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医疗人员。国营、集体单位可在民族乡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做工(不转户粮关系)。
1986年起,福建省对11个贫困县153个贫困乡和14个民族乡新办的乡镇企业、基层供销社、新办的工业企业免征产品税、增值税3年,免征所得税5年。外地企业到以上地方投资,分得的利润5年内免征所得税。属于生产性以及教育、卫生、科技等方面自筹基建项目的投资,免征建筑税3年。贫困乡的企事业单位免征奖金税2年。畲族子弟升学可以降低分数给予照顾录取,对在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的民办教师转公办,也可以降低分数照顾转正。
1985~1992年,宁德地区教育局拨款92万元资助地区民族中学、福安市民族职业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修建教学楼和学生宿舍。1992年,宁德地委行署为福安市民族村发展集体经济筹集资金90万元。地区每年安排财政周转金3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采取财力、物力重点投入的倾斜政策,重点支持民族中小学校舍的新扩建工程。同年,福安、霞浦、福鼎、宁德4县(市)政府支援畲族地区搞水电、公路、围垦造田等项目资金达280万元,对改善畲族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取得显著的成效。
第三节 干部选拔培养
民主革命时期,中共闽东各级党组织就十分重视在畲族群众中发展党员、培养干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闽东牺牲的畲族革命烈士就有510人之多,其中县级干部5人,区级领导干部3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有计划地培养畲族干部,至1956年全区共有脱产畲族干部146人,其中县级2人、区级37人、一般干部107人。此外,不脱产和半脱产的乡主干(党支部书记和乡长)127人,合作社正副社长371人。1952~1962年,福安专区选送畲族干部6批28人和畲族高小毕业生25人,分别到中央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的干部培训班与文科预科班学习,结业后回地方工作。1962年8月24日,中共福安地委在《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福安、福鼎、霞浦、宁德4县,应在县直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中,安排1~2名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较多的区、社都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963年,全区畲族干部121人,其中区级以上的29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畲族干部培养工作一度受影响。1973年全区从畲族农村贫下中农积极分子中选拔干部14人充实公社领导班子。同年,全区畲族干部担任省、地区、县、公社党委委员者共计72人。1973~1976年,全区大专院校毕业的畲族学生仅1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视培养畲族干部。1978年,宁德师范开设民族师资班,招收畲族初中毕业学生。1979年,全区输送32名畲族干部到各类大中专院校和各级党校深造。并在检查落实民族政策的同时,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畲族干部24人。
1980年,全区共有畲族脱产干部426人,其中,当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4人,县长、副县长2人,公社正、副主任(镇长)18人。同年,由地区人事部门划出专项指标,专门录用少数民族干部,降分录取畲族干部23人。后又从畲族农村主要干部和社会青年中招收合同制畲族干部50人。至1983年,全区共有畲族干部(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598人,其中县级干部11人,区级干部55人。1984年,全区畲族干部670人;其中地级1人、县级15人、乡级69人。1989年,全区共有畲族脱产干部864名,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者20人,任副科级以上职务者94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2.3%。
1990年,宁德地区农校又增设畲族预备班,每年两个班各招畲族初中毕业生40名。降低20~30分录取。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委托地区农校培训畲族学生20名,结业后回村当主干。同时,福州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福建医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向闽东招收畲族学生。1991年,宁德地区拥有畲族干部1079人,其中,担任全国妇联执委候补委员1人,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1人,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委员3人,中共宁德地委副书记1人,处级干部23人,科级干部127人。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在改革开放中,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大业中,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管理国家、管理地方、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在各项建设中起了重要的作用。1992年,全区49个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均配备畲族党政干部。
1993年,中共宁德地委(1993)18号文件指出:“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造就一批德、才兼备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干部队伍,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能否实现的大局,事关民族问题能否正确解决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是振兴民族经济的需要。”民族地区经济要振兴,首先需要培养大批民族干部,宁德地委和行署把多渠道培养选拔畲族干部摆上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的议事日程,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
第四节 组织参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增进各民族的相互了解,促进民族团结,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各地参观学习。
1952年,区内福安畲族代表雷霖其参加华东区少数民族代表团,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在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在怀仁堂聆听毛泽东主席的报告,观看了国庆阅兵和各项活动。福建少数民族代表返榕后,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叶飞接见代表,并在八一剧场举行少数民族代表晋京观礼团传达大会,雷霖其用畲族语在会上作了报告。1957年8月,福建组织畲族国庆观礼团,由省人大代表、福安凤洋乡党支部书记雷全妹任团长,雷恒春任秘书长,代表团共14人,8月25日到北京,在东北参观1个月后,9月27日返北京参加国庆观礼,10月6日下午4时,毛泽东主席,刘少奇、朱德、陈云副主席,邓小平总书记接见各族代表团,并合影留念。接见时毛泽东主席走到福建代表团前与代表一一握手,并向刘少奇等人介绍说:“这是畲族,在福建浙江一带”,代表们心情激动不已。10月10日代表团离开北京赴上海、南京、杭州等地参观,全程历时48天。1959年,国庆节闽东畲族代表再度参加国庆10周年庆典。
1963年,福建和浙江省合组一个少数民族参观团,全团42人,其中福建省21位代表中,畲族代表18人,团长由福安县副县长雷锦灼担任,区内代表共11人,分别是福安雷锦灼、钟勤淑、雷姿淑,宁德雷贤家、钟秀凤,霞浦李细妹,福鼎雷朝菊,寿宁蓝任兴,柘荣雷良兴,周宁蓝成勤等。代表团于9月23日从福州出发,27日抵达北京,11月13日返回福州,历时52天。代表们参加周总理举行的国庆招待会、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其他国家领导人的接见。此外,省人民政府两次组织少数民族参加省国庆观礼,同时,还组织他们到福州、三明、厦门等地参观。
1975~1978年,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中共宁德地委、地区革命委员会与民族事务部门,分别在福安、霞浦召开三次全区少数民族农业学大寨生产经验交流会。全区各县公社、大队民族干部100多人次分别参加会议,并到福安、霞浦有关的生产队、大队进行参观、学习。1979年,宁德雷祥斌赴京参加“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大会。此外,1978年、1979年省内先后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分别由雷瑞华、雷恒春任团长赴京观礼。1980年,宁德钟木成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次年,宁德雷珍昌赴京参加国庆观礼。1983年5月,雷锦灼任少数民族参观团团长,全团15人,5月17日抵京参观,在京期间受到中央领导李先念等同志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随后前往四川重庆、湖北武汉、河南郑州、上海等地参观学习。
1984年7月1日,地区民委主任雷锦灼、副主任蓝致兴和老区及畲族代表28人一道参加闽东苏维埃政府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中顾委委员范式人,原省军区副司令员陈挺,副政委钟大湖,地委书记吕居永等领导与全体代表座谈。代表们还参加了闽东革命纪念馆、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奠基仪式。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五周年,宁德地区二院医生蓝品英(女)、福安松罗后洋乡党支部书记钟成祥两位畲族代表光荣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观礼团,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同时宁德地委、行署组织少数民族基层干部、专业户、联合体代表40人由地区民委蓝致兴副主任带队前往福州参加省庆祝国庆活动。
1952~1984年,宁德地区畲族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的共有20批90人。1986年12月,宁德地区民委组织各县民委主任,古田县民政局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及畲族乡乡长一行14人,由蓝致兴副主任带队,前往浙江丽水及温州市少数民族地区参观考察。1952~1993年共有100多位畲代表先后晋京参加国庆观礼和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学习,拓宽代表们的视野,增进民族间的理解和团结,促进区内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节 民族团结
历史上,统治阶级对畲汉民族奉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排斥畲民,挑拨民族之间关系,不断制造争田、争山、争水事端和挑起械斗。大族欺小族,大村压小村,侮骂畲民更是常有的事。
但畲汉两族人民在频繁的生产、生活交往中,逐步形成的互相谅解、信任、学习和互相依存的传统友谊却始终是主流,是牢不可破的。霞浦溪坪、上水一带畲村把当地汉族肇基先民奉为“开山地主”,立香位,加以供祀。福安后门坪村畲族称当年协助开拓后门坪的魏姓汉族先民为“魏公侯王”,建魏公庙宇,每年农历二月二日举行庙会公祭,表示他们对汉族先民怀念的虔诚。而有的汉人,接受畲族文化,从饮食起居到风俗习惯都与畲族无异。不少畲族村通晓汉族方言,历史上畲族生员同样接受汉族儒家思想文化的教育。畲汉通婚,亦较常见。根据清光绪三年(1877年)福安溪柄东山村《雷氏宗谱》载,自乾隆至同治年间,雷氏娶妻455人中,钟氏女272人,蓝氏女160人,雷氏女1人,吴氏女7人,李氏女6人,杨氏女3人,汉族陈氏女2人,郭、郑、王、董家女各1人。在嫁女的255人中,嫁钟家154人,蓝家70人,吴家5人,杨家4人,汉族郑家6人,张、李家各3人,郭、林、蒋、叶、宋、阮、何、龚、罗、徐家各1人。民国35年(1946年),霞浦松城畲族雷有金之母钟氏百岁寿辰,汉族群众为其在“中山堂”举办庆贺“雷母百寿”活动,百多位知名人士为其书写“寿”字,合成“百寿图”。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畲汉两族人民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在革命斗争中建立起深厚革命友谊。霞浦龙潭村在受到国民党军“三光政策”洗劫之后,畲汉群众肩并肩地在深山盖起草寮,居住一处,生死与共,渡过艰难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闽东各级党政部门十分重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积极探索畲族区域发展路子。
1951年,各级党政部门大力宣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各民族,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各“民族一律平等”与“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的规定以及政务院《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霞浦县七星曲村汉族取消了对畲民收取“海埕租”、“茶亭谷”和“官谷”等不合理的负担,建立起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利的新型民族关系。
1955年,浙江省有几户汉族迁到霞浦茶岗居住,畲民积极帮助搭盖草寮。不久,霞浦岭头畲族村失火,邻近汉族村民伸出友爱之手募集口粮1750公斤、现金236元和衣物相助,并出工410日,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1958年,福安甘江汉族大队塘堤在八月大潮有被冲溃的危险,山岭大队畲族群众闻讯后,连夜出动200多人,抬着木头,拿着锄头下山支援抢险。1960年6月,福安溪柄公社扆山汉族大队惨遭水灾,碧后畲族大队组织40多人,随带粮食、农具与20万株蕃薯苗下山,帮助汉族社员补种救灾。
1970年,宁德地区“农业学大寨”期间,各县掀起兴修水利,围塘造田,新辟公路的热潮。福安兴修炉山水库、建设福(安)穆(阳)公路、围垦溪尾塘田、开凿龙溪水利。霞浦兴修溪西水库、七宝洋水利。宁德兴修马坂水利,围垦东湖塘田、新建宁(德)古(田)公路、新修金涵水库,这些工程规模宏大,均动用各所在县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广大畲族群众主动献工献料。宁德金涵水库工程修建时,全县19个畲族行政村就出动1200多人共同劳动,自带口粮、行囊、工具到工地与汉族兄弟并肩施工数月。
1983年,宁德地区与所属的福安、福鼎、霞浦、宁德等县先后成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有了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民族关系也更加融洽,各地更加深入地、系统地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随民族关系的融洽,畲汉通婚者日益增加,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仅宁德、福鼎2个县(市)统计,汉族姑娘嫁畲族的2433人,畲族姑娘嫁汉族的2697人。从1983~1990年,全区受省级以上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及个人有80人(个)。宁德地委、行署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88个、先进个人146人。
1992年,宁德地区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会上,宁德地委、行署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61个、先进个人60人。
附:历次受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1983年受福建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37503部队直属政治处 福鼎县文化馆
宁德地区教育局 福鼎县桐城区古岭乡医疗站
中国共产党霞浦县崇儒公社委员会 福鼎县前岐区佳阳民族乡
霞浦县盐田公社西胜大队 宁德县八都公社八都大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32811部队94分队 宁德县七都飞竹第七生产队
福安县康厝公社 宁德县人民武装部
宁德地区民族中学 宁德县赤溪公社松岭大队
福安县坂中公社仙岩民族小学 霞浦县水门公社茶岗大队
福安县社口公社利岔大队 霞浦县崇儒公社新村大队
福安县湾坞公社梅洋大队 霞浦县州洋公社马洋大队
福安县坂中公社洋家山茶场 霞浦县果品食杂公司
福安县甘棠公社小岭大队 柘荣县水利电力局
福鼎县硖门区瑞云民族乡 寿宁县凤阳公社北山大队
周宁县咸村公社云门大队 屏南县甘棠公社巴地大队
古田县杉洋东溪西园生产队 宁德地区水利电力局
198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李兆泉 霞浦县溪南公社南山门小学教师
游锡标 福鼎县佳阳民族乡滨阳小学教师
缪振声 福安县松罗公社牛落洋大队党支部书记
雷增金 霞浦县盐田瓦窑头
蓝何俤 霞浦县民委副主任
陈启情 周宁县城郊公社陈凤大队副大队长
张义宣 古田县平湖公社富达小学校长
巫中平 宁德县赤溪公社松岭大队琴田小学民办教师
魏君沛 宁德地区民族中学副校长
1988年国务院首次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有:
霞浦县茶岗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霞浦县税务局
福安县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 福安县民族实验小学
1989年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有:
福鼎县店下三佛塔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1990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有:
地区教育局
武警宁德支队 宁德市人武部
海军某部基地通讯站 福安市甘棠过洋党支部
1990年被国家民委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吴增德 宁德地区行署副专员
蓝大福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新村香菇专业户
袁润熙 宁德军分区卫生所所长
1993年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有: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政府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
福鼎县瑞云乡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1992年宁德地委、行署表彰宁德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61个:
宁德地区教育局 宁德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宁德地区财政局 宁德地区民政局
宁德地区卫生局 宁德地区文化局
宁德地区交通局 宁德地区水电局
宁德地区民族中学 宁德地区农业学校
福安师范学校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八都镇猴盾村委会 宁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宁德市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宁德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武装部
福安市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安市穆云乡人民政府
福安市社口镇南山民族小学 福安市潭头乡渔溪洋村委会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后门坪村委会 福安市教育局
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 福安市农业委员会
福安市民族职业中学 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红坪村委会 福安市溪柄龙潭面村委会
福安市穆云畲族乡中沃村委会 霞浦县粮食局
霞浦县烟草公司 霞浦县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霞浦县三沙镇民政办公室 霞浦溪南镇关门村委会瓮里村民小组
霞浦县民族事务委员 霞浦县教育局初教股
霞浦县沙江镇人民政府 霞浦县水门畲族乡青岙村民委员会
霞浦县溪南镇在门村委会瓮里村民小组 福鼎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福鼎县秦屿镇方家山村委会 福鼎县财政局
福鼎县桐城乡埕尾村民小组 福鼎县硖门乡人民政府
福鼎县前岐镇佳阳茶场 古田县教育局
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 古田县平湖镇富达村委会
寿宁县民政局 寿宁县科委
寿宁县老区办 柘荣县交通局
柘荣县水电局 柘荣县乍洋乡柯岭村委会
屏南县民政局 屏南县甘棠乡巴地村委会
周宁县教育局 周宁县老区办
周宁县咸村镇云门村委会
1992年地委行署表彰宁德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60名):
池颂光 宁德市市长 蓝兆凑 宁德市七都北山村党支部书记
李小兵 宁德市副市长 钟思斌 宁德市九都镇副镇长
阮宜朗 宁德市飞鸾镇党委书记 黄钦云 宁德市信访局局长
钟庆贤 宁德市金涵上金浿村民主任
林青 福安市副市长 蓝秀梅 福安市穆云南溪塔村党支部
刘忠富 福安市水电局局长 钟纯 福安市甘棠镇何厝村党支书
李毓松 福安市卫生局局长 钟奶弟 福安市坂中日宅村党支书
林石发 福安市甘棠镇干部 雷奶发 福安市康厝半山村民主任
吴木春 福安市坂中濑头小学校长 钟理春 福安市溪尾乡石合村党支书
蓝石清 福安市赛岐镇江兜村党支书 蓝兴贵 福安市湾坞乡池头村民主任
黄慈生 福安市社口镇民政助理员 蓝奶孙 福安市松罗乡后洋村党支书
吴振成 福安市溪柄镇民政助理员 钟细全 福安市城阳乡铁湖村党支书
蓝庆春 福安市下白石金腰带党支书 王庚华 福安市穆云虎头村小学校长
蓝延俊 福安市溪潭乡张家山村党支书
陈桂波 霞浦县人大调研员 雷玉耀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乡长
程伯敦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党委书记 陈德禄 霞浦县教育局局长
陈逢绸 霞浦县民委副主任 钟昌惠 霞浦县南霞织造厂副厂长
许兆章 霞浦县委台工部部长 王思训 霞浦县水门畲族乡民政助理员
蓝其宋 霞浦县水门大浿村党支书 苏志强 霞浦县盐田瓦窑头民族完小校长
钟金凤 霞浦县州洋乡马洋村
林立慈 福鼎县副县长 林启雄 福鼎县文化局局长
吴阿包 福鼎县秦屿镇政府调研员 陈兆茂 福鼎县桐城乡政府调研员
张孙华 福鼎县前岐镇镇长 洪恒钗 福鼎县政协副主席
苏挺雄 福鼎县教育局局长 王天贤 福鼎县硖门乡瑞云村党支书
钟柔义 福鼎县白琳牛埕下村党支书 雷顺金 福鼎县磻溪乡副乡长
廖备祥 古田县林业局局长 杨养云 古田县大桥镇党委书记
汪裕疆 古田县老区办主任 陈和平 古田县交通局局长
程赠银 古田县水电局局长 雷贤拱 古田县大桥镇梅坪村民主任
张林金 寿宁县副县长 黄立加 寿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蓝振垣 柘荣县人大教科文卫 雷昌安 柘荣县乍洋乡宝鉴宅村民主任
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养精 屏南县教育局副局长
雷钟康 周宁县民政局民族股股长 钟锦祥 周宁县玛坑乡杉洋村党支书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东畲族志、迁入分布、经济生产、政治、文化教育等情况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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