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族姓氏和家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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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民俗风情》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405
颗粒名称: 畲族姓氏和家族活动
分类号: K892.383
页数: 8
页码: 97-1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民宿风情中畲族姓氏和家族活动的情况,介绍了据畲族谱牒图籍记载,畲家主姓是盘、蓝、雷、钟四大姓。但是,现今畲家主姓仅存三姓,即蓝、雷、钟。盘姓的消失众说纷纭,已成为历史公案,不是本文考察的范围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畲族 民俗风情 畲族姓氏 家族活动

内容

据畲族谱牒图籍记载,畲家主姓是盘、蓝、雷、钟四大姓。但是,现今畲家主姓仅存三姓,即蓝、雷、钟。盘姓的消失众说纷纭,已成为历史公案,不是本文考察的范围。本文仅就畲家三姓的家族活动加以分述。
  历史上畲族“结庐深山,聚族而处”(吕渭英:《侯官县乡土志》,卷五。)。畲族村寨多以血缘相近的同姓人聚合而居,这些同村同姓一般均为同宗,即都是隶属于村寨肇基祖的后代。因为,明清以降,畲族“随山迁徙”(邓光瀛:《长汀县志》,卷三五,《杂录畲客》。)的特点是以家庭或家族的极小部分成员为单位三三两两的小规模的散点移动,当某个移动者,选择一个“巢居崖处”(明·万历《永春县志》,卷三,《风俗》。),便以顽强的生命力维持民族的生存,于是单门独户随着时间的流驶而衍发成比屋相邻的同族同宗的村落,单个家庭裂变为若干家庭,而若干家庭遂组合成统一家族,整个村寨便以单纯的家庭血缘的纽带维系着。
  但是,有的畲村却打破单一的相近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聚落特点,而是虽同属畲族却不同姓氏或者即使姓氏相同却亲疏有别的地缘关系为基础的聚落特点。这种村寨的形成一般最初是由几个不同家族先后迁居、开发、繁衍的结果。于是,这种村寨便存在不同姓氏家族和同一姓氏却不同家族的组合。如浙江《遂昌县志》载,“北门外井头坞,建有蓝、钟二姓宗祠,亦聚族而居,咸知礼让矣。”(褚成允:《遂昌县志》,卷十一,《风俗·畲民附》,清光绪二十年(1896)。)上述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畲族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中所显示的宗族观念、伦理道德,虽有自身家庭所凝固而成的特殊性因子,更多的却是长期的民族历史发展所积淀的共同性成份。
  一、家族观念构成中三姓同宗的族缘观念和同姓同宗的血缘观念并存
  在畲族的传统观念中,始终认为本民族三大姓,即蓝、雷、钟,本为一家人。正如畲族史诗《高皇歌》所云:“蓝雷三姓好结亲,都是南京一路人”。闽浙畲村所藏的清代三姓各自的宗谱中都冠以“盘、蓝、雷、钟”四姓血缘相连的世系图表,而且四姓都共同拥有盘瓠传说,并以此为蓝本而编写的《敕书》弁于谱端。畲家都认为在广东潮州凤凰山曾有四姓的“总祠”,据福建福安范坑乡洋坑村《汝南蓝氏宗谱》记载,“顾我盘蓝雷钟四姓大宗祠肇基于广东凤凰山,与南京一脉相连,建祠之地即吾祖旧址也,”(修于清光绪七年(1881)。)祠内四姓始祖“并列封牌位。”(修于清光绪七年(1881)。)虽然,现在广东潮州凤凰山已经寻觅不到总祠的遗址,但闽浙畲民的心中的“总祠”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江西《贵溪县志》载,畲族“每祭祖,则四姓毕集”。(黄联珏:《贵溪县志》卷十四,《杂类团轶事》,清同治十年(1871)刊本。)这种“总祠”的观念表明畲族“民族即家族”的族缘思想。现在,笔者在闽南山区华安县官畲畲村内还能看到尚存的蓝雷共用的祠堂。故而,畲谚云:“山哈(畲族自称),山哈,不是共房就是叔伯”。这种族缘观念的直接后果是传统族内婚规制的壁垒森严,“婚姻惟四姓相通,居室不乱。”(黄联珏:《贵溪县志》卷十四,《杂类轶事》,清同治十年(1871)刊本。)
  畲族既具备上述的族缘观念,又具有以姓氏为界限的,与一般汉族社区相同的同姓同宗血缘观念。从畲族家谱的排列来看,畲族的家族观念,族缘观念是底层观念,血缘观念为表层观念。因为往往各姓的家谱都追溯同一个远祖,但是,在表述近现代的家族支脉构成时,却又严格按姓氏亲疏,经纬井然,排列有序,血脉分明。
  一般某个区域的血缘相近的同姓畲族都有自己共同的祠堂,又称为同姓“公祠”、“家庙”。“公祠”是由某个区域的肇基祖为核心的列祖列宗的构成。公祠中的血脉相连,往往会覆盖同一县境内,特殊的情况,覆盖的范围延伸至临界的县域。
  “公祠”之内由“房”组成,“房”是以肇基祖的若干儿孙分别组成的家族支派,肇基祖的每个儿子所形成的支派为一“房”。各房支通常按长幼序列依次称为“长房”、“次房”、“三房”等;同房支的家庭可称为“共房”、“厝下人”或“介寮”。有的畲区将支房称为“㮼”“㮼”是同支房的各子孙分别组成的支派。“家庭”是组成宗祠的最基本单位,也是“㮼”以下各支派的血缘网络的支点。随着时间的推进,子孙的繁衍和人数的递增,一些村落中原有“房”内子孙另立宗祠,又称“支祠”或“私祠”,“私祠”内再形成“私祠——房——㮼——家庭”的家族网络。
  在畲族的家族成员中,他们的家族观念是族缘观念与血缘观念并存的,他们的家族行为也遵循着两个原则。在族际交流中遵循族缘观念的原则,而在族内交往中却大多遵循血缘观念的原则。
  二、在“建祠、修谱、祭祖”三大盛事中畲家三姓家族行为的同异。
  畲村的家族领袖是族长,族长又称“埠老”、“父老”或“伏老”,一般由辈分大、年事高、威望高的人员担任。福建古田县松洋西园村《雷氏宗谱》内《族规》所载,担任族长的条件为:“族长关风化,宜尊齿德长。正人先正己,型俗更型方。理以寅衷谕,言须仔细详。单身兼恶疾,此任不堪当。”(修于清光绪七年(1890)。)族长由推举产生,不兴世袭制,即一旦族长辞世,则本支家族内另找合适人选继任。族长调理家族内外,村庄内外的各种关系,处理宗祠内的日常事情,协办各家红白喜事,统领族内人等从事各种家族和社交活动。特别是宗祠内的三大盛事,即建祠、修谱、祭祖,都得由族长亲自主持。一般人数较多的畲村,除族长外还有“房长”,“房长”推举法与族长大致相类,即由房内公推产生。房长主要主持房内事宜、协调各房及房外关系等。一般在宗谱内所载的族长、房长的谱状下都标明“八品官带”的字样。
  畲村家族内“众听约束,其俗自有纪律,悉听尊长处分,从无庭质。”(褚成允:《遂昌县志》,卷十一,《风俗·畲民附》。)周应枚《畲民诗》云:“人人自有羲皇律,不识官司与治台”,(转引褚成允:《遂昌县志》。)。畲村的家族管理和族规的制定,体现家族长者和传统观念的权威性以及从众从趋的民主性。本文的家族行为仅从上述祠堂内三大盛事,即建祠、修谱、祭祖上加以表述,因为这三大盛事最能体现家族行为的群体性和稳定性。不因家族的个体的经历而发生变异。
  (一)建祠。祠堂既是族人的组织实体,又是象征家族权威的物质实体,祠堂还是畲村进行家族活动、人文教化的场所。修建祠堂便是对家族权威的确立。修建祠堂的事宜由族长亲自主持,配以若干名首事主办,祠堂地基和修祠时间的选择都由专人负责。
  畲家祠堂内除珍藏祖图、祖杖和宗谱外,还陈设祖牌。祖牌,俗称为“龙牌”,一个祖牌即表示一位先祖的牌位。祖牌置于祠堂正座的祖龛内,祖牌的修造和进龛都要选择吉日吉时,除宗祠始祖灵位,由祠堂众房共同捐资雕刻外,各房祖牌的雕刻,由各房自行出资。
  有的畲村没有建筑祠堂,仅以祖箱替代。浙江《建德县志》载“畲客之祠以竹箱为之,内贮祖先及香炉。”“雷姓之祠有香炉五只,蓝姓之祠有香炉六只。”(王韧:《建德县志》,卷三《风俗志》。)因蓝姓排行多雷姓一字,故多一个香炉。今畲家祠堂香炉一般均为六个。每个香炉的名称各不相同。蓝姓香炉分别称为:神仙、祖师、射猎、下座、仙童、战兵;雷姓香炉分别称为:众炉、神仙、祖师、下座、仙童、战兵。
  多数祠堂设有公田,祠堂如办公事,由公田收入支出;无公产的,则按人丁分摊开支。
  (二)修谱。畲村诸姓宗谱是宗族人文历史的唯一的档案资料。现分藏于各村的诸姓宗谱多于清代以后修定。畲家传统观念云:“五世不修谱,乃祖宗之罪也。”(福建福安牛埕村:《钟氏宗谱·序》,清乾隆十六年(1751)修。)
  宗谱有“总谱”与“支谱”之别,以公祠之谱牒为“总谱”,私祠之谱牒为“支谱”。修谱时,由族内若干人分任董事、总理,主持修纂工程,又配若干当事人分赴各地寻访血缘相近的同姓同宗叔伯,由各位叔伯提供本家族人员的生卒年月,子嗣婚嫁状况以及屋宅、墓葬的建筑时间、方位等内容,这些内容称为“家状”。修谱先生以各人提供的“家状”,按血缘亲疏分为“房”、“㮼”,形成宗族繁衍世系图。修谱过程在宗祠内进行。重修宗谱时,将这初修宗谱按“房”、“㮼”各系拆开,再由当事人根据原谱谱单提供的线索寻访各“房”、“㮼”族人。补充发族后新出现的“家状”,修订原错衍的“家状”等。修谱先生按现有“家状”重新编定,同时将初修谱重新装订,并与重修谱一并封藏。宗谱修定,族人请来戏班在宗祠戏台演大戏,称为“祭谱戏”。谱内世讳的确立按祠堂规定的“排字世项”的基本原则。载于畲家宗谱中的宗祠内人丁所用之名曰“谱名”。一般日常生活社交场合仅用俗名,不用谱名。而逝世后灵堂牌位、坟墓碑文则用谱名。但今人墓碑也镌刻俗名。谱名表明命名对象的世属和排行,闽东畲族谱名由“讳名(世名)、字、行第”第三组成,谱内男性谱名兼有三者,而女性仅用俗名或另加排行。讳名和字都是复名,复名的第一用字俗称为“字头”,是由主持修谱的族长、董事和修谱先生等人议定,每一世(代)讳名和字的“字头”仅各用一字,这一世的每个男性的讳名和字都冠上此字。谱名讳名用字有一定法则。福安马尾林雷谱《凡例》篇载:“讳字。子生三月父命之名,长而既冠所命名讳,当考圣讳及祖宗名无忌讳者,则命之,不许重名犯上也。犯者,例应效之,言顺之义也。”(福安马尾林雷氏宗谱,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修。)行第是同世男丁或女性按出世年月时辰先后依次排列。闽东畲族行第用字有一定变化和发展,明代清初按族规,畲族排列主要用字仅是“念、大、小、百、千、万”等字,每世(代)仅用一字作周而复如的循环使用,其中蓝姓用6个字,雷、钟两姓只用5个字。畲族古歌唱出本族三大姓排列用字的特点:“排行算来你细听,雷姓缺‘念’钟无‘千’,男人无‘一’女无‘二’,蓝姓五六两样生。”即蓝姓按世(代)排列为“念、大、小、百、千、万”,而雷姓排行少“念”字,钟姓排行少“万”字。同时,排行时男丁不排一,女性不排二,即男丁排行序数从“二”字开始,而女性排行序数缺去“二”字。具体排法是,同辈人同属一字,再加上按出生月日时辰所排顺序。如蓝姓某男,同世用字为“念”,他在同辈中排第36位,便为“念三十七郎”;雷姓某女,同世用字为“百”,她在同辈中排第14位,便为“百十五娘”。而独缺的“一郎”、“二娘”等,要留给未满16岁而夭折的男女亡灵。
  畲族宗谱内部分人丁还有“奏名”,又称“醮名”,俗称“法名”。“奏名”获得者为十六岁时传法“入录”“度身”,即学师传师的人,男性奏名都冠以“法”字,名如“法勤”、“法勇”、“法明”等,女性奏名一般配以“婆神”字样,名如“淑妃婆神”、“明妹婆神”等。醮明仪式将于下文详叙。
  畲族宗谱的谱端,又称“谱头”,一般都有《敕书》、《历朝封赠》、《广东潮州凤凰山总祠记》、《龙首师杖记》等内容,并加配凤凰山总祠图,盘、蓝、雷、钟四姓始祖坟茔地望图等。
  (三)祭祖。这是畲家最为隆重的祭礼仪式,浙江遂昌周应枚《畲民诗》云:“九族推尊缘祭祖”(转引自褚成允:《遂昌县志》。)。徐珂《清稗类钞》载:“温处畲客,极重祭祖,祭祖前,有画幅,长可数丈。”(《清稗类钞》、《祭丧类》民国九年(1920),商务版。)祭祖过程,举族动员,数村呼应,气势恢宏,氛围庄严,是一种民族凝聚力量的显示。仪式表达了族人对氏族神灵的纪念和祈祷。仪式体现了畲家对民族传统意识的承续,对历史的缅怀和对现实的祝福。祭祀仪式既具有神秘性,又洋溢着民族民间的世俗色彩。畲族祭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大致有时令祭、醮明祭、迎祖祭和祠堂祭四种,其中醮明祭和迎祖祭最富民族特色。现分述如下:
  醮明祭。《景宁县志》云,畲族“时而祭祖,则号为醮明,其属相贺,能举祭者得戴巾以为荣。”(周杰:《景宁县志》,卷十二,《风土附·畲民》,清同治十一年(1872)。)畲家子女年届十六,必将通过一种特殊的祭祀仪式,由家庭成员“入录”、“度身”转为宗教成员,仪式称为“奏名传法”,俗称“序头”。
  这种仪式浙江畲村称为“传师学师”,限于男性,已历仪式,取上“法名”,称为“红身”人,未经仪式则称“白身”人,学师以传代为荣,没有传代者称为“断头师”。学师者先着红衫,俗称“赤老鼠”。如果其子女已学师,则其人改着青衣,俗称“房赵”。《遂昌县志》载:“每一姓始祖刻龙头杖为之子孙祭祖供杖罗拜之,祭有三次者称‘进士’”。在学师中过程由11人主办,其中任“西王母”的女性必须是夫家上代已有人当过此职,并有儿孙者,年龄一般为40岁以上。学师者之妻也可任“西王母”。西王母着绿衣衫。学过师的男子和仪式中任西王母的女子,生前受人尊重,死后倍加荣耀,生者要为死者做“阴功德”,时间长者三天三夜,短者一个昼夜。没有学师者,死后功德可做可不做,做功德的,则称为“白身功德”。学师仪式依祖传经文《卷头本》规定程序共60个台本,须三天三夜完成。凡是学师者都用红布条写上学师者法名和学师日期系在祖杖上。法名的取法上文已叙。
  迎祖祭。迎祖即接迎祖亭。祖亭内设置祖牌和祖杖。畲家三姓除共奉氏族神灵外,同姓同支畲家还共设祖亭一座,由县境内外的同姓同支的畲族轮流陈列祭祀。经商议按顺序由乙村向陈放祖亭的甲村请回祖亭。置于本村祠堂或祖厝大厅,敬奉三年或两年后,再由丙村至乙村请祖,依次类推,周而复始。

知识出处

畲族民俗风情

《畲族民俗风情》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畲族民俗风情》收录了畲族历史与民俗的几个问题,仙居韦羌山蝌蚪崖石刻考释,畲文化二元性论纲,努力拓展闽东畲族民俗风情旅游,畲族祖先崇拜与汉文化的影响,罕见的全民群众自娱文化活动——兼议畲族歌舞的旅游文化内涵,从传统文化上论畲族龙凤崇拜,汉畲文化的接触——以客家文化吸收畲族文化的一些因子为例,论畲族历史与文化的重建等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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