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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狩猎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畲族风俗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335
颗粒名称:
狩猎经济
分类号:
F325.2
页数:
5
页码:
26-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的狩猎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畲族
生产
狩猎经济
内容
长期以来,畲民由于迁徙不定的游耕生产和生活,多居于深山密林中,为了食用和消除兽害,所以畲族从事狩猎生产的历史悠久。在民族史诗“高皇歌”中就叙述了在远古时代,始祖盘瓠因不愿浮沉宦海,带领族人落脚广东凤凰山上,从事狩猎和“刀耕火种”,以及盘瓠因狩猎不幸身亡的情景。“凤凰山上鸟兽多,若爱食肉自去猎,开弩药箭来射死,老熊山猪麂更多”,“凤凰山上实在闲,时时拏弩去上山,奈因岩中提羊仔,山羊斗死在岩前”。这正是古时畲民狩猎生活的真实写照。因此,狩猎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活动在畲族地区流传下来。唐代以来,史书和地方志中对畲族的狩猎生产记载颇多。陈元光在《请建州县表》中说,福建畲民“所事者搜猎为生”。广东潮阳畲族“依山而处,狩猎为生”。浙江景宁畲民“散居在岩谷,常持鸟枪以角禽兽”。福建永春、江西贵溪等地畲民,“以采实猎毛为生”或“射猎为业”,“善射纳,以毒药涂弩矢,中兽立毙”。他们称猎获物为“野菜”。清杨澜《临汀汇考》中就有“夜半风腥呼野菜,强弓毒矢兢相邀”的诗句。明万历三十九年,福建罗源县群虎伤人,畲民用毒矢射杀四虎,消除了虎患。在畲民《祖图》中,还有两幅反映远古时代畲民“刀耕火种”,手持木棍围猎山羊,肩挑或数人扛抬虎豹满载以归的壮丽情景,在行猎时还供奉“射猎师爷”,祈求保佑狩猎丰收。
随着生产的发展,狩猎经济为农业经济所代替,但在农闲时畲族人民仍经常狩猎。狩猎工具有弓箭、竹枪、石剋、竹吊、笊、累刀、火枪等。他们根据野兽出没活动的规律,还用挖陷阱、放暗箭、放绳牵等方法捕获野兽。
弓箭,虽然在二百多年前就已不使用了,但它在畲民狩猎历史上起过很大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由于有了弓弩箭,猎物便成了正常的食物,而打猎也成了普遍的劳动部门之一”。畲民把弩放置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拉好弩,弩上有一根小小的活动针,针上引一根线,畲语称“郎线”。当野兽一碰上这根线,活动针一挥,箭就脱弩而出,箭矢上敷上毒药,中兽立毙。畲民在集体围猎时,往往三五成群,潜伏在野兽出没之处,待野兽一出现,即举起强弩利矢或鸟枪射杀野兽。
竹枪,制作比较简单,取四、五公分宽的毛竹,将两头削尖,形如一把尖刀,放入油锅里煎炸,待其颜色变黄时,即取出冷却,这样竹枪就如钢刀般的锋利硬韧,多在集体狩猎时使用。
竹吊,即在野兽经常路过的三叉路口或庄稼地里,挖一宽约三十至四十公分,深三十公分的小洞,洞口放置一个活动圈,里边拴一个活动针,洞旁置一根毛竹,将毛竹弯腰拉下,把毛竹尾部吊上一根绳子,绳子另一端缚在活动针上,当野兽踏上活动圈,带动活动针,毛竹上的活动〓就弹动起来,把野兽的脚悬空吊起,小的五六十斤,大的几百斤的野兽都要被擒。
笊,即囚笼,畲语称“售”,是诱捕虎豹大野兽的一种大型木笼。木笼隔成前后两间,中间有活动踏板,里间置鸡、肉等诱饵。当野兽进笼踩上活动踏板时,笼门则自动关闭,野兽即被活捉。
累刀,是专门捕获野猪的工具。累刀就是在木槽上设刀,刀刃朝上,放在野猪经常出没的路口,当野猪奔跑撞在刀刃上,肚皮就会被刮破。这种狩猎方法也多用于出现野兽群时,把它们撵到设置累刀的地方,当被惊吓的野兽争先恐后地狂跑时,就会被累刀刮破肚皮致死。
陷阱,即在野兽经常出没之处,挖掘深约二、三米,宽约五、六十公分的陷阱,上面用树枝茅草伪装起来,上放诱饵,当野兽踩踏上,即陷入坑中被捕捉。
猎犬在狩猎中是不可缺少的。畲民普遍饲养猎犬,好的猎犬训练有素,非常机智勇猛,跟踪追捕野兽。据畲民猎手的经验,出猎时不能让猎犬吃得太饱,否则猎犬就不愿意卖力追捕野兽。猎犬一般在二至七、八岁是青壮年时期,是捕捉野兽的最佳年龄,到了老年则行动迟缓,口齿不锐利,捕捉野兽的能力就差了。
早先畲民狩猎主要使用竹枪、弓箭等工具,虽然技术纯熟,但工具比较原始,猎获物少,当发明了火枪后,畲民就抛弃了弓箭、竹枪,改用火枪,大大提高了狩猎的生产水平。
狩猎的对象有虎、豹、野猪、山狗、刺猬、野牛、山羊、鹿麂、狐獭、獐、麋及山禽等。在长期狩猎生产中,畲民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活动规律都一清二楚,他们能根据各类野兽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猎捕方法。
畲民保持着集体狩猎、猎获物平均分配的古老原则。现在,狩猎已不再是畲民的主要生产活动,但这种习惯仍然保持着。每年从立冬至翌年清明这一段时间是农活上淡季,就成为他们狩猎的黄金季节,每次行猎的时间短则一、二天,长达十多天乃至半个月。他们每次出猎,总是三、五人或七、八人组织成一个临时小组,作好分工,共同前往狩猎地点。有“踏把”,又称“赶山”,即带领猎犬搜山,把野兽赶出密林;“守把口”,又称“把口”,即守候在野兽出没必经的路口要道,伺机射杀。在猎物分配上,除第一枪击中野兽的猎手可分得兽头、兽皮,第二枪击中的可获兽颈外,其余的按人数平均分配。随同出猎的妇女也分得一份猎物,猎狗也可分得一份。甚至没有参加狩猎的人,只要在被击毙野兽的四只蹄尚未被捆缚之前赶到现场的,都可分享一份猎物。所以畲民都十分注意听枪声,只要枪声一响,不论在家休息或在田间劳动的男女老少,都急忙往枪声响的方向奔去。对于丧失狩猎能力的老人或鳏寡孤独者也照例分得一部分猎物。如参加猎捕的人多、猎物又小,就把猎物烧好,让全村老幼都来吃点,这叫做“散野神”。
知识出处
《畲族风俗志》
出版者: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畲族生活、生产、人生礼仪、饮食、节日与禁忌等各类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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