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图书馆
宁德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宁德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解放前后的福安畲族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百年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051
颗粒名称:
解放前后的福安畲族经济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5
页码:
192-1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宁德地区解放前后的福安畲族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畲族
经济
福安
内容
福安畲族经济以农业为主,此外还有林业、家畜饲养业和手工业,在各种经济中,只有农业是独立的生产部门,手工业尚未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我们调查的山岭、凤洋等3个生产大队中100%是农业户,就是离城关很近的仙岩大队,解放前虽有18人常年在外做手工业,但家中主要收入仍是农业。大约估计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90%,而林、副、畜养、手工业的收入只占10%,有些地区可能超过以上的比例。
畲族多居住高山斜坡上,耕种着梯田。耕地分水田和农地两种,水田较农地为多。水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90—95%。水田种水稻,农地多种番薯,个别也有把水田的水排干,种植番薯的。
农作物以水稻和番薯为主,是畲族人民主要的粮食。此外还有种小麦、高粱、芋头、马铃薯及其他杂粮。每家几乎有着数量微少的园地,栽植瓜果和蔬菜。经济作物有茶、花生、黄豆、苎麻、黄麻、甘蔗、土烟、油菜及油茶和油桐等。
农业的生产工具,大致和福安汉族相同。有犁、耙、锄头、木锄、山锄、田锄、牛粪耙、齿耙、砍刀、刈刀、镰刀等十多种,还有粮食加工、收谷、晒谷等用具。因梯田坡度大,面积窄小,使用耕牛不方便,估计90%以上的水田都不用牛耕。耕作技术比较粗放。解放前畲族仍保留着少量的“刀耕火种”、“轮歇抛荒”的原始耕作方法。开垦耕种二年至三年后,即行抛荒,或栽上杉木。
梯田山高水冷,土浅砂多,山道崎岖,交通不便,因此种植农作物花工大,产量低。据调查了解,一亩水稻从种到收,需要30—40个工作日,而每亩水稻产谷200—250斤,300斤以上也有,差的不到100斤。每亩番薯从选种到挖番薯,要花40至50个工作日,而每亩农地产番薯米500—700斤(4斤番薯晒干为一斤番薯米),最高在800斤以上,也有400斤以下。
畲族男女都参加劳动,一般妇女劳动力较男人为强,妇女除和男子一样参加田间劳动外,还有繁重的家务劳动和副业生产。据仙岩地区调查,一般妇女每年比男子多出107个工作日。男女之间也存在着一定分工,一般犁田、耙田、插秧、打场等重活由男子来做,而女子负责拔秧、除草、砍柴、挑柴卖、采茶与家务劳动。锄草、收刈、挑谷、舂米等都是男女共同操作的。解放后妇女也学会犁田、耙田、插秧等技术。
畲族人民居住地区,几乎全部是深山峻岭,一般村落较小且分散,交错杂居于汉族之中。解放前畲族在经济上受汉族地主的剥削,绝大多数畲族人民沦为汉族地主的佃户,阶级矛盾很尖锐。
畲族内部只有极少的地主和富农。一般中农较汉族地区为少,绝大多数为贫雇农。
根据1951年土改调查,全县畲族8122户,27792人。其中有地主7户,富农25户,地、富占总户数0.4%弱,其他绝大部分为贫雇农。原仙岩乡、可洋乡、双留乡、凤洋村、王楼村,计3乡2村共1064户,其中富农2户,不到总户数的0.2%;富裕中农7户,占总数0.66%;中农103户,占总数9.5%;贫农922户,雇农22户,贫雇农占总户数90%。
畲族的中农和贫农很少有土地,都是租种附近汉族地主的土地。如靠近城关的仙岩畲族,多租种城内和湖板、洋头地主的土地。凤洋畲民多种离畲族村七八里地的穆洋镇桂林、苏堤汉族地主的土地。
畲族内部也存在着阶级剥削,本民族地主、富农通过地租,特别是通过放小租、雇短工来剥削本民族的农民。
畲族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土改前这里的土地已经是私人占有了,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任意转移。由于畲族人民占有土地很少,如城郊仙岩大队的仙岭洋村93户,解放前只有自耕地20亩,平均每户有0.26亩,每人不到0.06亩。内部土地占有也不平衡,富农和富裕中农占较多的土地,中农占一部分土地,贫农雇农几乎没有自耕地,一般只有一、二分园地。
除水田农地外,部分地区每户还占有少量的荒地。这种荒地,只能栽杉木和松木等。也有的地方有公地,其数量极少,所有权属全村人的,公地上的树不许任何人砍伐,据说是“护风水”的。
耕畜和主要农具犁、耙,都为汉族地主和本民族富农所掌握,一般贫雇农是没有的,每户只有若干锄、镰、砍刀等。铁制农具多从汉区购进,或请汉族铁匠来村加工。
据了解,福安境内畲族聚居的附近地区的土地,原为畲族人民辛勤劳动开辟出来的。后有因交不起租税与深受惨重的高利贷剥削而丧失土地的,有因家人生病或遇荒年而出卖土地的,也有因汉族地主往往控制水源,逼得畲族农民无法耕种而出卖土地的;也有因地主依靠封建官僚势力,大肆霸占了畲族土地。
封建剥削形式,以实物地租为主。一般看不到劳役地租,货币地租在畲族地区并未出现。地租有两种:一种为定额租,即每年按固定的租额收取,租谷大约占产量40—60%。解放前,旱灾是经常的,汉族地主一般多采用这种定额租的形式。另一种叫分租,即按当年的产量“四六”或“三七”分,地主拿七成或六成,佃户拿四成或三成。这种地租形式,在福安境内也不少,在有些地区甚至是主要形式。农民交租一般要挑送到地主家中,地主用大秤称,农民负担更重。
高利贷剥削相当严重。每年五至六月青黄不接时,佃户向汉族地主或本族富农借债。九、十月秋收后还,前后仅二、三个月,利息达60—80%,也有100%,高的甚至达140%,即每年五、六月借一担,到秋后还160—180斤。还有一种叫小租,是高利贷的一种形式,用租子来代替利息的。仙岭村解放前几年,每年负担小租比地租还多。
解放前,畲族农民主要给汉族地主做工,也有给本民族地主、富农做工的。一般短工较多,长工较少。每年四月、六月、九月、十月出外做工,帮地主插秧、刈稻等,一般工资每天为5—7斤番薯米。长工每年干农活280—300天,其余时间在地主家做杂事,每天劳动10小时以上,休息时间很少。工资低微,除本人吃穿外,所剩无几。
解放前畲族人民终年辛勤劳动不得温饱,过着“糠菜半年粮”的日子。大部分畲族农民缺粮半年,有的缺粮8个月以上。不够吃时,上山砍柴,或给汉族地主做短工,也有在青黄不接时,向高利贷借债,或上山采野菜、野果吃。一遇到荒年,卖妻鬻女屡见不鲜。住的房屋大都破烂倒塌,多年失修,光线暗,地面阴湿。解放前没有棉衣穿、无棉被盖的占80—90%以上。
手工业和商业不甚发达,手工业尚未脱离农业而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手工业者一般在农闲时出去做工,极少常年在外做工的。手工业种类有泥工、木工、篾工,以及服务性行业的理发、裁缝、做鞋等。技术多自汉族学来。
没有本民族的商人和自己的专门市场。也很少有外面商贩挑货到畲族地区销售,买卖货物都是去附近汉族城镇。除粮食和麻布自给外,日用品都要从市场上买回。畲族一般出售番薯米、柴火、杉木等,换取自己所需要的食盐、咸鱼、农具等。
解放后,畲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了伟大的土地改革,废除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畲族人民再也不做地主的佃户了。土改中,全县畲族8122户,27792人,大约分得土地30000亩以上。无地和少地的贫雇、中农,分得了土地,大大鼓舞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消了高利贷、小租和禁止雇工剥削。仙岩民族乡,土地改革时共分进1936.97亩(农地未算在内)田地,平均每人1.5亩。解放前,单地租一项,仙岩畲族每年要付给城内、洋头汉族地主的地租2585担谷子。该乡农民雷石宝反映说:“国民党统治时,自己没有土地,当过长工,做过乞丐,吃的是苦菜粗糠,生活极为困难。解放后分得3亩地,进行深耕细作,获得了增产,粮食够吃外,添毛衣1件,衣服8件,裤子4条。”
土改后,畲族人民响应党的组织起来的号召,纷纷组织互助组、农业合作社。1952年全县绝大部分畲族地区,组织了互助组。互助组有一般互助组、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3种。组内贯彻了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的原则。这样解决了贫苦农民生产资料缺乏和劳力不足的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改善了农民生活。
1954年至1955年初,互助组纷纷转入初级社。采取土地与劳力统一经营管理,解决了互助组中所不能解决的矛盾。
1956年合作社高潮时,全县80%的畲族人民都已入社。在根本上改变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战胜了各种困难,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了水利,根治了旱田,进行了改制,改良了土壤,增施了肥料。
由于土改和互助合作运动,彻底改变了农村中的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解放几年来,畲族地区的农、林、副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作物种类和耕地面积增加,过去从来不种双季稻,1956年在广大地区开始播种早稻(南特号、广东早)。每年很多荒地开垦为良田,很多旱地改为水田,种植水稻作物。
劳动的组织和分工也大有改变。过去一向个体生产,现在按生产队集体劳动,劳动积极性大大增强。妇女过去不插秧、不耙田、不犁田,现在都已学会了。耕作技术也有很大改变,过去水稻只是一犁一耙,耕深4寸,解放后大多为二犁二耙,深耕8—12寸。解放前施肥一次,草木灰、人粪15担,除草2次,而解放后施肥2次,草木灰、人粪、绿肥80担,除草3次。单位面积产量有了很大增加。据某些地区估计,1953年互助组比一般单干户增产20%;1955年农业合作社比互助组增产20%以上。
党和政府为了帮助畲族人民克服生活困难,发展生产,解放几年来,采取了发放大批救济款、农贷与兴修水利等措施。如原双留乡坑源里、岭柄宫二村在1953年前后两次发救济款13万5千元(旧币),农业生产肥料贷款134万元,谷种贷款35万元,棉被四床,棉衣29件。去年政府特拨专款18,000元,扶植福安畲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
(1958年)
附注
(本文节选自《福建福安县畲族调查》。)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百年实录》
本书从概况、乡村今夕、红色历程、经济变迁、文化传承、人物春秋等6个方面,系统反映了闽东畲民百年间前行不息的坚实步履。
阅读
相关人物
施联朱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宁德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