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香妹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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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蕉城畲族村落》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4507
颗粒名称: 蓝香妹翻身记
分类号: K825
页数: 4
页码: 297-300
摘要: 蓝香妹,女,畲族。夫妇二人,早年来到濂坑村,起先靠打工和拾荒为生计。同年11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改革令》,原濂坑作为全县第一批“土改”的试点乡,于12月开展“土改”。蓝香妹夫妇虽年届不惑,但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参加在“东濂堂”开办的夜校扫盲班。此项任务自然是落在蓝香妹夫妇的身上,直至该扫盲班的结束。在西陂塘未曾围垦前,位于濂坑与郑岐两村交界的濂坑一侧,有一废塘,土名“倒桥”,面积约6亩。1951年2月,濂坑乡“土改”分田后,蓝香妹在村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大批劳力上场,在播下当年全组的早稻之后,
关键词: 畲村 人物 蓝香妹

内容

这是66年前,曾发生在笔者故乡—原宁德县漳湾区濂坑乡濂坑村的一件真实故事。
  今年春节,闲来无事,随手从案头上抽出一本编纂于1995年的《宁德市志》(今蕉城区),翻开一阅,在卷首《大事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事中,见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1950年2月,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蓝香妹互助组在濂坑乡井上村成立。
  蓝香妹,女,畲族。由于她是我的同村人,此记载不仅引起我对这段历史的钩沉,浮想联翩;就连她当年英姿飒爽的人物形象也已浮现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这一陈年旧事,今随时间推移,记忆虽是零碎的,内容却真实感人。
  追忆既往,蓝香妹在我童年时的眼里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大嫂,面庞圆润,体魄健全,其夫钟庆顺,个子矮小,面黄肌瘦。夫妇二人,早年来到濂坑村,起先靠打工和拾荒为生计。1946年本村扩建“东濂堂”,祀唐相宋璟(广平王)为主的综合性大宫庙时,庆顺当上“宫公”,即居住在宫边一撇榭的公房里,负责本宫神明的香火和环境卫生,算是正式落户到濂坑。
  旧社会,当“宫(庙)公”的人,除服务于本宫(庙)的神事活动外,还兼抬轿夫,或充当红白喜事中的唢呐手。上述服务,均有酬劳,人们都要留下一些祭品给宫(庙)公,故谓“做福免不了宫公的一份(礼品)”。从前,小脚女人(缠脚)出门,或急病请医生,都得打轿,要给抬轿人的脚力钱。家中如遇婚丧喜庆,雇用乐队,少不了吹唢呐的,应给红包(现金)。此外,按照村规民约,每年的早、晚两熟收割稻子,让本村“东濂堂”和“妈祖庙”的宫(庙)公挑茶水到田间去换谷子。有人下田收割稻子时,“宫公”在家熬上一大瓦罐的粗茶水,干炒一锅盐酥青豌豆(本地人叫麦前豆),用一小布袋装着,一起挑到田间地头去,按每个楻埕(打谷场)的人数,各给撮上一把豆子放在他的扁担竹节格内,让农人就着茶水嚼豆子,然后割稻的人也即按人数从木楻里捧出多少捧的谷子给他。估计割完一熟稻子,“宫(庙)公”得个百来斤谷子是没有问题的。一年两熟,就是三百斤干谷,也基本达到一人全年的口粮标准。这事,在我儿时的脑海里打下一个深深的烙印。其时,村上虽有两家送茶换粮的,但他家的豆子好吃。我是在校学生,节假日之愿意跟随大人到田间地头去,为的就是想吃他家的豆子。
  蓝香妹随夫到濂坑后,生活在这沿海平原的汉族大村落里,仍然保持其本民族的特色,服饰没有改变,也与汉族男子一样,参加农业生产的重体力劳动,村人多叫她劳动者。因为她家不种地(其实没有土地耕种),平时就上山砍柴(一种烧火做饭的芒草)出卖,到收割稻子时,成了拾荒者,身背篓子,手持刷子,去田间地头扫楻埕(打谷场)、捡稻穗。收地瓜季节,就拾小地瓜或挖掘被遗漏在地里的地瓜块切丝晒干存起来。这样,一年下来,搞个百来斤的原粮也是有的。
  后来,到我能知事起,蓝香妹也有给人打工,收割稻子,还成为村中一把好的镰刀手哩!这割稻子是个弯腰活,她这时年轻,身强体壮,眼明手快,加上早出工,收割的效率要比别人提高二成多。她熟悉村上耕作者的每一片土地,所以,只要在第一天晚上告诉她,明日要收割那个地方的稻子,第二天清晨,便会到达田里割稻,待到田主吃了早饭,挑着木楻和箩筐到地里,她一个人已先割下一大片稻子来了。然后,大家齐上阵,再割一会儿,便可开始打谷子。这样,田主上、下午各有一担谷子挑回家,这一天的活可提早收工,故人们都愿意雇用她来收割稻子。当时,雇人割稻子是用实物来付酬的,至下午收工时,任从雇工装满一篓子稻谷(约水谷25斤),并把楻埕留下给他打扫,也能搞到三四斤的谷子。蓝香妹在这时候,即把身上围的一块青布肚兜解下来装上,一起背回家。到次日,田主便会发现,经她扫过的楻埕,不仅干净利落,还将原散落在地上的稻杆都收拾起来,捆好晾开,觉得很满意。
  1950年初,蓝香妹在区、乡政府的推荐下,出席全县劳动模范会议。同年11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改革令》,原濂坑作为全县第一批“土改”的试点乡,于12月开展“土改”。12月18日,由县委派出以南下干部靳德林为组长的一行11人(含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兵团第28军的3名指战员)进驻濂坑,比一般乡提早16天。紧接着,县委领导李天瑞同志(原任县委宣传部长,土改后提为县委书记)也亲临指导试点工作。经过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划分成份和(征)没收土地(房屋)财产登记等的工作步骤,至次年2月6日,即农历春节前分田到户,比全县首批“土改”的一般乡提前两个月时间。时我虽年仅十六,因能替南下福建工作的山西老干部翻译语言,已是乡政文教委员和乡团支部副书记,全程参与本乡的“土改”工作,对本乡的这段历史较为熟悉。蓝香妹家评为雇农成份,按本乡人均分配一亩零七厘土地来计算,她家两口共分得两亩一分多地和两间房屋(随家具),因房屋在村内镇冰路,为原地主王某的深庭大院。她夫钟庆顺即以离“东濂堂”太远,不便于看管宫庙为由,故与堂前一家普通农民住户商量,私下作出换房的决定。
  “土改”后的农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随着反对封建迷信思想的深入进行,推广全民学文化运动,曾一度将祠堂宫庙变成村民办夜校扫除文盲的临时场所,“东濂堂”也不例外。蓝香妹夫妇虽年届不惑,但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参加在“东濂堂”开办的夜校扫盲班。彼时,农村无电灯照明,每晚都要做煤油灯的添油、点火、擦灯罩和熄火收藏等琐事。此项任务自然是落在蓝香妹夫妇的身上,直至该扫盲班的结束。
  濂坑土改分田后,时任漳湾区党委书记李裕唐同志深入到该乡,调查发现有些得地农民因家庭缺乏劳动力,当年(1951年)春耕早稻无法及时播种,就与县劳模蓝香妹商量组织生产帮工小组。由此诞生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受到县委的通报表扬。
  原濂坑乡“土改”试点结束,我即随驻乡“土改”工作队人员离开,赴县培训后,被另派到洋中去搞下一批“土改”乡的工作,时因父母在堂,常回家省亲。迄今日子已久,其历史细节,也就云净天空,渐渐的淡忘了。关于蓝香妹事迹,今凭记忆,简述如下:
  一、带头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解放初,由于濂坑是宁德全县第一批“土改”的试点乡,县委领导前来抓点,“土改”工作队力量强、进乡早,工作进度比一般乡快,土地提前分配到户,这也给蓝香妹创造了全县最早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的机会。当然,其中不可否认她的头脑灵活,村中的人缘也好。据说,开始一招呼,就有7户愿意入组,次年即发展到18户。
  二、带头交公粮和卖爱国粮。其时,农村经过“土改”,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后,农业税也即按照土地的面积和等级分解到各家各户去负担。每到农作物收成时,都得下去催讨。时因政权初立,工作千头万绪,难度确实很大(时未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蓝香妹也是性情中人,知恩图报。本村“土改”分配,她家分得土地和房屋后,非常感激共产党和毛主席,而当国家有困难时,她即挺身而出带领全互助组的人交公粮、卖余粮,确也很了不起。其时,宁德不通公路,濂坑乡政府还给这卖余粮扁担队的人挂红花、插三角旗,组织腰鼓队、敲锣打鼓的送出村外,场面可观,热闹非凡,起到良好的影响效应。
  三、修复废塘田。在西陂塘未曾围垦前,位于濂坑与郑岐两村交界的濂坑一侧,有一废塘,土名“倒桥”,面积约6亩。为解放前夕被西陂塘的海水侵袭而决堤,塘主是外村人,名字不记得了。1951年2月,濂坑乡“土改”分田后,蓝香妹在村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大批劳力上场,在播下当年全组的早稻之后,经乡政府同意,即转向修复“倒桥”废塘堤,且于“立秋”前告成,并开垦出来,插下晚稻。后来,该互助组的人认为这“倒桥”的塘名不好听,就被改为“蓝香妹塘”了。
  四、蓝香妹农业生产互助组,还成为全县第一个有公共积累的生产组织。当年,她把修复废塘田收割的谷子全部作为爱国粮卖给国家后,购置了两头二年龄的幼牛。在农耕文明时代,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犁田翻土和耙地平整都得靠它。因为一头壮牛,一天能犁田2亩多,效率为人工的二十多倍。但牛租较贵,按实物一天的租谷为30斤。蓝香妹是个当家人,善于精打细算,买未成年牛钱便宜,再喂养两年,便可上劳力,下地耕田了。
  蓝香妹未曾生育,在村中抱养一女孩,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知识出处

蕉城畲族村落

《蕉城畲族村落》

本书内容包括:概述、畲村轶事、畲村新貌、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畲村人物、习俗、故事传说、附篇。记述了蕉城区畲族村落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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