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红坪雷氏宗谱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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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雷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4277
颗粒名称: 一九八九年红坪雷氏宗谱家训
分类号: K810.2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一九八九年红坪雷氏宗谱家训十七条。
关键词: 姓氏 雷氏 宗谱家训

内容

一、修谱主得其人,家之有乘,犹国之有史,其旨原无或异,中或有借修谱之名,狥私贿赂,私注私删,其弊有不可胜言者,后有贤子孙出,欲增改之,则蔓草难除,欲因仍之,则公论莫容,故当修谱之时,务要鸠集公议,斟酌品行端方者,准主其事,轻薄流荡之辈,断然不可。
  二、天伦父母,恩同罔极,如有敢于不孝者,一经父母投首房长,立即捆缚,小则加责,俟其改过自新;大则削籍除名,终身不许归宗。又有纵妇不孝舅姑,讯明情实,重责其故纵之罪,亦不许归宗。
  三、父母有子,当教以义方,勿任骄奢淫逸,最上者父慈子孝,其次莫如严,最患者养子不教,反姑息护短,以致放佚为非习兴性成,后悔何及?语云: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此言为父母者所宜三复。
  四、兄弟乃手足至亲,务要和气,棠棣之诗,所以教人者详。
  五、出居他处者,若不知其行号配,只于宗图名下书出:某出居某处,以别之,所以存先人之支派,而备后人之稽寻也。
  六、谱内除某人名下详记字行号配生卒葬处姻戚,有绅衿者书某官某公之下子女,重门第也。
  七、人生数男者,或出自原配,或出自继配,各依重匹配,而联母子之恩也;若夫亡“改醮”二字别之,不书生卒,以其与庙绝之。
  八、谱纲世系,直图敦老泉之式,横图按欧阳之规,然苏法五世一提,书名次不注事迹,今则五世一提九世再提,递推递上,书名次亦注事迹,蓋用二氏之法也。
  九、讳字不宜犯同,自后子姓如能繁多讳名难避,当依苏氏谱例,无论他支即本支而服已尽五世,名有单字义别而音同者,亦有双字而一字同者,改礼经二名不偏讳之义,当不为犯也。
  十、坟墓为祖宗父藏宅,古人过墓思哀,重先茔也,先人已葬者,必于本名下志葬于何都何地何山何向,俾子孙有所稽考,百世下,永无衰草寒烟之叹。
  十一、己未生子,先以兄弟之子为子,后来再产务要均分,不得偏己之子,例载甚明;蓋己未生子,兄弟之子即子矣,幸再生子安得偏爱。
  十二、宗法以锄非种为要,故礼戒乱宗,律严冒姓;非为子孙为祖宗矣,不得因此少财物遂生嫌隙,间有兄弟少占便宜,不必认真。诗云:但得家和贫也好,若教不义富如何?
  十三、子弟当尊敬长上,坐则隅坐,行则随行,所以明有礼也。若有越名犯分,投明族长责其不逊之罪。
  十四、朋友列在五伦,当效晏子久敬不衰,贵道义相助,不贵势利相趋,近有无端结成兄弟姐妹,出入无忌,弊不可言,吾族虽係畲民,此种陋习,亦宜痛革。
  十五、父母临终,衣衾棺椁,在所必备者,孝子之情也。以后族内人等葬具称家之有无,断不可以鞠育顾复之恩,而为斩棺焚尸之惨,违者鸣官究治。
  十六、凶横之徒,阻止公论,交讲是非,初犯者定行惩责,再犯者鸣官究治,三犯者革籍除名,不许归宗。诗云:无拳无勇,职为乱階,此言为斯人所宜三复。
  十七、游手好闲,自溺匪类,行流穿搭者,一经闻知,立唤询问,许其悔过自新,倘怙终不悛,被人现获投首,立即除名。

知识出处

福安市雷氏志

《福安市雷氏志》

本书从福安市雷氏千百年来,在福安这片美丽祥和的土地上聚集了三百多个族姓,其中人口在千人以上的姓氏有69个,万人以上的姓氏有16个,福安雷姓人口居全市第七位。全志分设迁徙聚居、谱牒、宗祠、传统文化、人物、文献辑录等六个章;各章节内容横排竖写,以记述历史和现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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