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族规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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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雷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4271
颗粒名称: 二、族规家范
分类号: K810.2
页数: 10
页码: 160-169
摘要: 族规是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家族法规。族规的名称很多,如家法、家约、家戒、家范、族约、条规、祠规、禁约、规范等等。族规与家规原本为家族规约中的一干双枝,并无明显区别,只是前者更为严格。如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等内容,常见于族规之中。家族权力的应用,必须以族规宗范为准则。族规的核心是“敬宗”和“收族”两大方面。“敬宗”是强调传统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缘关系的尊卑伦序;“收族”则着眼于现实,寻求家族内部长期和平共处、聚而不散的途径。
关键词: 姓氏 谱牒 谱例家范

内容

规是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家族法规。族规的名称很多,如家法、家约、家戒、家范、族约、条规、祠规、禁约、规范等等。族规与家规原本为家族规约中的一干双枝,并无明显区别,只是前者更为严格。如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等内容,常见于族规之中。家族权力的应用,必须以族规宗范为准则。族规的核心是“敬宗”和“收族”两大方面。“敬宗”是强调传统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缘关系的尊卑伦序;“收族”则着眼于现实,寻求家族内部长期和平共处、聚而不散的途径。因此,雷氏族谱中收入的各种族规、家范,大体以“敬祖宗”、“重宗长”、“禁犯上”、“睦宗党”、“重师友”、“重继嗣”、“安灵墓”、“凛闺教”、“重藏谱”、“恤患难”、“急相助”、“禁欺凌”、“禁乱伦”、“禁争讼”等为主要内容,系统地阐述家庭的伦理关系,治家原则,以及修身养性和为人处世之道。族规家范的作用也体现在它的内容上:首先是强行性尊祖;其次是维护等级秩序,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份、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族规家范是雷氏宗谱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
  清道光五年后漈雷氏宗谱族规
  一、三十年为一世,谱牒之修当以是为准,恐年湮世远,老成凋谢,久而莫稽,且年历其中,生死迁徙,人所不免,及时增补自无遗失之患。
  二、生子三月,父命之名,长而既冠,所命讳字当考圣讳、帝讳、祖宗无忌讳者,则命之,不许重名犯上,犯上者规应改之,言顺之义也,改名之法以卑让尊,以幼让长,礼之宜也。
  三、为人以孝悌忠信为本,不可作忤逆事,倘有人而禽心,灭伦乱行者,谱内削名。
  四、祀田国课,务须早完,若值祭祀抗欠者,辱及于祖宗。
  五、祖坟山上下左右原系诸房荫山,不许挖掘附葬,其祖山荫木亦不许盗砍私卖,以伤祖坟,违者草逐,合族共攻治罪。
  六、祖宗遗有田园、山场、地基、祀产者,不许私行批扎,其祭祀公业须依次第轮流,不许越分背典。七、子孙虽贫,须自食力,倘有失志,降为奴仆、皂隶、娼优、轿役,不许入祠族内。
  八、无嗣例合亲派继之,倘应继不贤,其嗣父嗣母分别择贤选继,若亲派应继无人,方许疏房继之,又有受绍一律向后,应继若争绍房族,鸣官究治;受绍亦当由亲及疏不可偏任私受,致干条例。
  九、子婚娶,原为承先继室家,无犯七出,不许嫌丑卖离,辱及祖宗。
  十、异姓抚子,既为吾族后,凡遇丧祭本宗无服,乱吾家法合族共攻治罪。
  十一、子孙不许犯奸为盗,窝贼聚财。
  十二、族中无论支派亲疏,若有家贫而罹患难死丧者,须体祖宗之心,共相帮助;至于寡妇贫而且守者,益当扶持以成美志。
  十三、族内无论亲疏而以祖宗视之均同一体,而一祖所出者,若有忿怒挟隙,须听房内族长理处,不可恃强逞凶、争斗讼控,而外人轻视。
  十四、族中绅衿,上重朝廷,下耀闾里,切勿刀笔唆讼,恃势凌人。
  十五、子孙若有生员举监,以及职员耆老,逢年节祭祀,当进前助祭。
  十六、本族散处离居,公议修谱,董事已往传达各房数次,有详略阙者,悉依具所报家状膳写,并无妄行。
  十七、族中藏谱之家不得通同舞弊,或收藏不谨,以致霉烂等虞,有大改,则观之至断,务宜藏放,外人不许轻视,须要珍藏。
  清光绪元年甘棠春雷云雷氏宗谱族规
  一、为人以孝悌忠信为本,不可作忤逆事。倘有人面兽心,灭伦乱行者,谱内削名。
  二、祖坟山上下左右原系诸房阴山,不许挖掘、附葬,其阴木亦不许盗砍私卖,以伤祖坟,违者革逐治罪。
  三、祀田园课务须早完,若值祭抗欠,辱及祖宗,合族攻之。
  四、祖宗遗田园地基祀产,不得私行批扎,其祭祀公业须依次轮流,不许越分背典。
  五、子孙虽贫,须自食力。倘有失志,降为奴仆、皂隶、娼优、轿役等辈,不许入祠。
  六、族内无嗣,例当亲派继之。若应继无人,方许别承。若应继不继,其嗣父、嗣母即择别承,亦合受绍一律。向后应继者若有争业,房族鸣官究治。但受绍亦当由亲及疏,不可偏任私受,致干条例。
  七、异姓养子既为吾后,凡遇丧祭本宗无服,倘有乱吾家法,族共攻之。
  八、子孙不许犯奸为盗,开赃聚赌及恃众逞凶,害及宗族,违者鸣官究治。
  九、子孙原婚娶为承先启后,如妻室无犯七出,不许忌丑离婚,辱及祖宗,违者攻之。
  十、族中绅衿,上重朝廷,下耀阁里,不许刀笔唆讼,恃势凌人。
  十一、族中无论支派亲疏,若有家贫而罹患死丧者,须体祖宗之心,共相资助,至于寡妇而守节,益当扶持以成美志。
  十二、族中虽有亲疏,而以祖宗视之,均同一体。纵有忌嫌,应听族中理处,不许恃强逞凶以致讼控,违者攻之。
  十三、族中子孙若有前程及受恩荣耆老,逢年节祭祀当进前助祭,以显祖宗。
  十四、后世修谱,须遵旧制,不得曲笔徇私。至有擅改私增,转抄副本卖与异裔,以伪乱真,合族攻之。
  十五、藏谱之家不许通同舞弊,违者治罪。或收藏不谨,以致霉烂损坏等患者,公议重罚。
  清光绪元年甘棠春雷云雷氏宗谱家范十则
  一、敬祖宗。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而坟莹、谱牒尤所宜重,愿吾后裔尚宜识之。
  二、孝父母。人生父母,天地至亲。三年怀抱,十月艰辛,鞠育恩重,怙恃情真。且圣朝以孝治天下,舜之克偕,武之继述,他若蓼莪致叹,屺岵兴嗟,捧檄而喜,受杖而泣,孝行难以备述。为人子者须念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昏定晨省致其欢,服劳养奉,愉色婉容,聚顺庭帏,承欢膝下,庶无忝所生焉。
  三、和兄弟。孔怀兄弟,同气连枝,谊关手足,奏协埔篪。如王季因心则友,宋帝灼艾分痛,羌肱大被同眠,赵孝遇难争死,此兄弟祗恭,名垂青史。为兄弟者须念手足之谊,宜笃埙篪之欢,式相好毋相尢,斯和气致祥矣。
  四、敬尊长。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凡在长者莫不皆然,愿吾后裔敬尊长者。
  五、别夫妇。室家夫妇同穴同衾,鹿车共挽,鸿案相钦,共结丝萝,永偕琴瑟,愿吾裔孙二南当咏。
  六、训子弟。本支子弟习业宜专,为忠为孝,希圣希贤,士农商贾各安其业,愿吾后裔见异勿迁。
  七、睦宗族。一本宗族恩爱宜敦,少须敬老,卑不犯尊,六世同堂,九代共门。古者同乡共井之人尚宜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况宗族均一祖所出,岂可以途人相视。《诗》云: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故喜必庆,忧必吊,有无相通,患难相恤,勿以富欺贫,勿以贵凌贱,则宗族心安而祖宗心亦安矣。
  八、肃闺门。古者闺门之内若朝廷然。凡闺女宜勤於女工,不得干与外事。礼云:昼不游内庭外各处,莫近异群,出必掩面,居存形。女子若能依训,不惟行已端正,享福亦无量。况妇人所重惟在贞节,此与子孝臣忠并垂天壤者也。而一生贞节自处女始不可污玷,一有污玷使父母兄弟暗伤体面,夫家三代现败门风。凡有良心,首宜痛戒。
  九、教勤俭。勤俭二事乃是根本,勤则无废弛之事,俭则无空乏之虞。人所不能做的事,我能做得,勤也;人所易尽之物,我犹存得,俭也。占凡衣服饮食毋过奢华,即婚嫁丧葬当稽家之有无,量入而出,不得勉强营办,不然用多进少,未免仰面求人,受人牵制。
  十、息构讼。莫进州衙与县衙,劝君勤俭作生涯。池塘积水须防旱,田地勤耕足养家。教子教孙须教艺,栽桑栽柘勿栽花。是非不入闲人耳,渴饮清泉闷煮茶。
  十一、务农业。舜耕历山尹耕野,从古塑贤不废农业。乘天之时,因地之利,手胼足胝,须殚终岁之勤;春耕秋耘,当竭三时之苦。诚如是也,遗秉遗穗,自获丰盈之庆;多黍多徐,妇子可得宁止欢。
  十二、善治家。治家大法有五,家长谨守礼义,修饰言行,为子孙僮仆之榜样,一也;子孙弟侄各勤一职业,不令游惰而责其成功,二也;嫁娶丧葬宜定礼仪条目而归画于一,三也;四季宜请声音高亮,能讲律例明伦训阴骘等、书以陶淑男女之身心,四也;财用宜称家之有无,量入为出,制一定之规:以给上下之食,衣裁冗费禁奢华,存有余备不虞,此治家大法也。
  十三、戒赌博。赌博之禁新例最严,轻则杖一百枷两月,害切肌肤,重则徙三年流三千,长别乡井,绅士照例斥黜,成何面目,衙役加倍发落。须顾身家事后而悔,何如先事而戒之。
  十四、训少年。少年子弟不可令其浮间无业,必察其资性才力,无论士农商贾各授一业与之。所习则心有所闲,身有所拘,外而经营,内而谋画,自然不暇他想矣。若任其饱食终日,必流入花酒呼卢斗狠之中,诸般反事做出来,势必荡产破家,亡身败行,是故为人父兄者,少年子弟必寻一事早令他作,非定要得利也。即其事无大利,而拘束心身,演习世务,谙炼人情,长进学识,这便是大利益也,岂必得金哉!若从容子弟浮间惯了,是送上贫穷道路,虽遗金千万,有何益哉?子弟不宜避宾客,少年无才能,正当于见客周旋进退处学之,若一味回避,必至如樵夫牧子毫不知礼,一见正人手足无措,大为人所轻鄙也。
  清光绪八年廉岭雷宗谱家范
  家训之作,首推比斋颜氏,今读其书,由家规以及政教风俗,彰善而阐恶,蓋有维世持氏之意焉。夫天下之俗,虽非一家所能变,亦称一正家而国定,则凡聚族而居者,咸克循其教训,敦教弟而兴仁让,安在一道同风之化,不于此而权舆乎?林岭雷族所载训言,虽不能如颜氏之备后人尊而守之,使贤愚不等亦易知也。
  一尊祖宗
  祖宗者身所自出,犹水有源而木有本也,立祠宇以妥灵爽,营窀穸以藏形体,朔望焚香,春秋祭扫,坟茔洁净,品物丰亨,则追远报本,后人锡福无疆者矣。
  一孝父母
  父母之恩其大无穷,然分所得,为力所能为,各宜自尽,富则列鼎鸣钟,贫则啜粥饮水,如舜之克谐,武之继述,蓼莪悲叹,受杖而泣,从古孝子难以备述,为人子者,须念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亲存昏定晨省致其欢,亲没衣衾棺椁,合乎礼庶,无忝所生焉。
  一和兄弟
  兄弟同气连枝,一身之手足也,王季因心则友,宋君灼艾分痛,姜肱大被同眠,赵孝遇难事争死,此皆兄友弟恭,名垂青史;但世风浇薄人心不古,唯妇言是听,致斗粟尺布兴谣,一家如秦越焉;为兄弟者,须念一本之谊笃,宜笃壎箎之欢,式相好,毋相尤,斯华萼相映,和气致祥矣。
  一睦宗族
  同乡共井之人,尚宜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况宗族均属一祖所出,岂可以途人相视?是故诗云: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诸子侄故,喜必庆,讣必吊,有无相济,患难相恤,勿以富欺贫,勿以贵凌贱,毋以大折小,毋以强凌弱,方不失同乡共井之谊。
  一睦邻里
  俗语云:无好邻人,不如独居。以和睦为贵,善睦邻者,邻居有少子,以亲子弟视之;邻居或患难,以平心委曲代为料解之;有善当劝,有过当改;设或交易构怨、盗取田园山场诸植物者,禀公议罚以儆将来,勿任豪强逞凶,庶免祸端。
  一训子弟
  父兄必须教诲子弟,使之明礼义,识尊卑,方不至有慢上无等之失。士农工商各习其业,若游手好闲即为不肖,故少年子弟血气未定,最易入于邪曲,为父兄者宜朝夕训诲,不可听其游荡为非,辱及祖宗焉。
  一务农业
  舜耕历山,尹耕莘野,从古圣贤不废农业。乘天之时,因地之利,手胼足胝,须殚终岁之勤;火耨水耘,当竭三时之苦,诚如是也,遗秉遗穗,仓箱自获,丰盈之庆,多添多余,妇子可获宁止之欢。
  一崇节俭
  天地生财,只有定数,当用而不用,悭吝固属可鄙,不当用而滥用,侈泰亦恐终穷,必应斟酌得宜,量入为出,无太过,亦无不及,斯缓急始有所资,称贷亦自可免,若暴殄天物,不知节制,后来贫乏,追悔奚及。
  一善治家
  治家者,必视诸子如己子,视所積如己積,衣均而后衣,食均而后食,为夫者勿听妇言,以伤大义,为妇者勿惑不协,以乱姻族,父子熙熙,兄弟怡怡,上爱于下,下敬于上,垂孝不怒,而懼斡蛊不笃而勤,婚嫁不奢,用度从约,岁时分给,各有定规,治家如是,富不能使之贫,和不能使之离,子孙绳守,勿替斯言。
  一严闺门
  闺门之内,肃如朝廷,家道清白,实始于此。二南之化,本于正家,正家之道,先于妇人。蓋妇人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罗,有三从之道四德之箴,是以古称贤妇,端庄静壹,言不逾阃,行不履阈;若牝鸡司晨,终非吉兆。礼曰:男女授受不清。又云: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有家室者,宜内外整肃,不可从众随俗,罔知所忌焉。
  一息争讼
  俗语云:一代动纸笔,九代不相识。语虽浅里,其理甚远;甚言讼之不可长也。古有让产、让爵,虽不复见,独不能从容而谕曲直者乎?族中凡有田园授受不明并数目不清者,须先禀诸族长,听凭公断,依旧平心静气复归于好,勿致行苇践履之伤。
  一广蒸尝
  传世久远,族内何无公事,有公事而无众项,谁肯向前料理?蒸尝之设,祀典攸关,凡遇众物出产之银及喜票拦旗喜金,须当存积,设法以备祭祀公用之需。
  一重培植
  山内老树祖宗手泽所存,原以护卫风水,任意砍伐,根株殆尽,殊非克肖子孙,嗣后务必晋箓成林,庶郁郁葱葱然,一族巨观。
  一勤纺织
  耕问男,织问女,往古皆然。故不织其麻,诗人所高讥,而后自躬桑古礼尤重,凡厥妇女宜凛无衣之虑,始免旷闲之失。
  民国二十六年坂中月斗雷氏宗谱家范
  古云治家如治国,国有典,家即有范。昔舜之治天下,使契为司徒,以教万民。家谱之作,岂可无范以淑子孙,兹设立家规八条,以训将来,凡诸裔众,可不违诸。
  一、尊祖考。祖考乃吾身之所从出,鸟兽犹知报本,况人为万物之灵,独不思报本追源?故为子孙者,当立祠以慰其灵,葬坟以安其魄,睦族以敦其爱,立身以扬其名,当思其为仁人孝子者则可矣。
  二、事父母。事亲之道,经书纪载详明,当讲究而力行之,求为孝子者,至于父母年老事之,尤当曲尽其诚,即有曲处亦宜下气和平,温柔而谏,不可直言抵触,故富贵事亲易,贫穷孝顺难,贫而能孝,其名益著,而子孙岂不荣昌者乎?故孝者必有和气、有愉色、有婉容者焉。
  三、处兄弟。古云最难得者兄弟,同气连枝,均父母遗体也,宜相友爱,以全天伦之谊;但今人多计财利,或听妇人言,以致疏闲,甚至互相残害,与禽兽奚择哉?昔周公赋棠棣,极言兄弟苦乐相须之意,细而玩之,信其然耳!纵人之子弟,未必皆贤,亦当道德性养以俟其化。孟夫子云: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若有下愚下移当处之不藏怒焉,不宿怨焉,夫亲爱富贵,若舜之于象焉可矣。
  四、睦宗族。宗族者同祖所生,源流一本也,故同族之中,有善则相劝,有恶则相戒,患难则相扶,困之则相周,毋以富欺贫,勿以贵凌贱,由是己之心安,而先灵之心亦无不安矣。
  五、循礼制。冠婚丧葬之礼,称家之有无。富者若不竭力营备于礼固失;贫者必务奢侈,随俗于礼亦悖;人或知此礼制而行,风俗斯醇。
  六、慎言行。言行乃吾身之枢机荣辱之主也,世有放言肆行,或谤人之是非,或任己意妄为,不将明受人非,而且墨遭神呵,可不慎欤,故一言之当无口过,一行之动无怨恶,闻人之过,反求诸己,以为诚,见人之善,问之于躬,以为法,庶可以为善人矣。
  七、力稼穑。稼穑乃衣食之原,人生寄命也,苟不力耕,则仓禀空虚,岁月穷乏矣。世有不知以此乃细民之事鄙而不为,然舜与伊尹何如人也,一耕历山,一耕莘野,故人非读、非商,则以耕为良图,诚能观天时、察地利、齐人力、备器具,则仰事府蓄,自尔有资,礼义由此而兴矣。
  八、兴学校。古云学校乃人才所从出之地,故国有学,家有塾,亘古以来所由然矣。是有力之家,年延师傅以诲子弟,可以事亲长序幼,识伦常,敦风化,倘得登云步月,为祖争光,亦可谓贤子孙矣。顾其勉诸。
  一九八九年红坪雷氏宗谱家训
  一、修谱主得其人,家之有乘,犹国之有史,其旨原无或异,中或有借修谱之名,狥私贿赂,私注私删,其弊有不可胜言者,后有贤子孙出,欲增改之,则蔓草难除,欲因仍之,则公论莫容,故当修谱之时,务要鸠集公议,斟酌品行端方者,准主其事,轻薄流荡之辈,断然不可。
  二、天伦父母,恩同罔极,如有敢于不孝者,一经父母投首房长,立即捆缚,小则加责,俟其改过自新;大则削籍除名,终身不许归宗。又有纵妇不孝舅姑,讯明情实,重责其故纵之罪,亦不许归宗。
  三、父母有子,当教以义方,勿任骄奢淫逸,最上者父慈子孝,其次莫如严,最患者养子不教,反姑息护短,以致放佚为非习兴性成,后悔何及?语云: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此言为父母者所宜三复。
  四、兄弟乃手足至亲,务要和气,棠棣之诗,所以教人者详。
  五、出居他处者,若不知其行号配,只于宗图名下书出:某出居某处,以别之,所以存先人之支派,而备后人之稽寻也。
  六、谱内除某人名下详记字行号配生卒葬处姻戚,有绅衿者书某官某公之下子女,重门第也。
  七、人生数男者,或出自原配,或出自继配,各依重匹配,而联母子之恩也;若夫亡“改醮”二字别之,不书生卒,以其与庙绝之。
  八、谱纲世系,直图敦老泉之式,横图按欧阳之规,然苏法五世一提,书名次不注事迹,今则五世一提九世再提,递推递上,书名次亦注事迹,蓋用二氏之法也。
  九、讳字不宜犯同,自后子姓如能繁多讳名难避,当依苏氏谱例,无论他支即本支而服已尽五世,名有单字义别而音同者,亦有双字而一字同者,改礼经二名不偏讳之义,当不为犯也。
  十、坟墓为祖宗父藏宅,古人过墓思哀,重先茔也,先人已葬者,必于本名下志葬于何都何地何山何向,俾子孙有所稽考,百世下,永无衰草寒烟之叹。
  十一、己未生子,先以兄弟之子为子,后来再产务要均分,不得偏己之子,例载甚明;蓋己未生子,兄弟之子即子矣,幸再生子安得偏爱。
  十二、宗法以锄非种为要,故礼戒乱宗,律严冒姓;非为子孙为祖宗矣,不得因此少财物遂生嫌隙,间有兄弟少占便宜,不必认真。诗云:但得家和贫也好,若教不义富如何?十三、子弟当尊敬长上,坐则隅坐,行则随行,所以明有礼也。若有越名犯分,投明族长责其不逊之罪。
  十四、朋友列在五伦,当效晏子久敬不衰,贵道义相助,不贵势利相趋,近有无端结成兄弟姐妹,出入无忌,弊不可言,吾族虽係畲民,此种陋习,亦宜痛革。
  十五、父母临终,衣衾棺椁,在所必备者,孝子之情也。以后族内人等葬具称家之有无,断不可以鞠育顾复之恩,而为斩棺焚尸之惨,违者鸣官究治。
  十六、凶横之徒,阻止公论,交讲是非,初犯者定行惩责,再犯者鸣官究治,三犯者革籍除名,不许归宗。诗云:无拳无勇,职为乱階,此言为斯人所宜三复。
  十七、游手好闲,自溺匪类,行流穿搭者,一经闻知,立唤询问,许其悔过自新,倘怙终不悛,被人现获投首,立即除名。

知识出处

福安市雷氏志

《福安市雷氏志》

本书从福安市雷氏千百年来,在福安这片美丽祥和的土地上聚集了三百多个族姓,其中人口在千人以上的姓氏有69个,万人以上的姓氏有16个,福安雷姓人口居全市第七位。全志分设迁徙聚居、谱牒、宗祠、传统文化、人物、文献辑录等六个章;各章节内容横排竖写,以记述历史和现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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