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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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556
颗粒名称: 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F127.1/.7
页数: 2
页码: 151-152
摘要: 本段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公布后,中共霞浦县委一方面继续促进互助组的发展和巩固,一方面着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合作的优越性,初步得到显示。于是,全县畲族农户加入合作社的不断增多。
关键词: 霞浦畲族 集体经济 少数民族

内容

1953年初,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公布后,中共霞浦县委一方面继续促进互助组的发展和巩固,一方面着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第一个畲族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青皎海边创办。入社农户以土地入股分红,耕牛、农具折股入社,为集体所有;收益分配,劳力占七成,土地股份占三成。1954年,海边社增产增收,粮食产量比初办社时增长36.6%,被评为全县爱国增产先进社。集体合作的优越性,初步得到显示。于是,全县畲族农户加入合作社的不断增多。如玉坛乡,当年办了4个初级社,入社畲族农户90户,占全乡农户21%。同年,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土地股份报酬,生产资料全部转为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按劳付酬)。畲族人口占很大比例的青福乡,首批试办两个高级社,入社畲族农户130户,占全乡农户35%;第二年,该乡办有8个高级社,入社畲族农户,占全乡农户66%。1955年冬,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及毛泽东主席有关指示下达后,随即在1956年掀起农村合作化高潮。霞浦畲族走在前头。仍以青坛乡(合青福、玉坛)为例,入社农户增加到736户,占全乡农户总数96%强。至1957年秋,全县96.7%的农户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59.6%,畲族农户入社率略高于全县比例。至此,集体所有制基本建立,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霞浦畲村合作社,尤其是畲汉群众自愿建立的联合社,扬长避短,共同发展。在农业生产上,进行一系列改革:普遍推广深耕密植和双季稻,掀起积肥运动,改变畲族农民过去不施肥的习惯,兴修水利,增强抗灾能力。于是,霞浦畲族经济得到空前的发展。1957年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长187%,人民生活相应得到改善。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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