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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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49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生活水平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6
页码: 107-112
摘要: 本段介绍了霞浦畲族迫于天灾人祸,畲族颠沛流离,部分“移居福宁”。其早期,仍保留游耕生活,“随山散处”,“崖处巢居”,“刀耕火种,采实纳毛”,“耕猎以自食”,“食尽一山即他徙”,“率数岁一徙”,漂泊不定,极为艰辛。八年抗日战争中,国民党抓丁派款,畲村亦首当其冲,生产受到影响,生活每况愈下。新中国成立后,霞浦畲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经济生产得到空前发展,人民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全县畲族地区“生产靠货款,生活靠救济,吃粮靠回销”的现象,仍比较普遍。人民政府对畲族困难户尤为关心。至1989年,大部分畲民服饰数量与质量都进一步提高,其消费水平已经基本接近当地汉族。
关键词: 生活习俗 畲族 霞浦县

内容

迫于天灾人祸,畲族颠沛流离,部分“移居福宁”。其早期,仍保留游耕生活,“随山散处”,“崖处巢居”,“刀耕火种,采实纳毛”,“耕猎以自食”,“食尽一山即他徙”,“率数岁一徙”,漂泊不定,极为艰辛。
  陆续定居后,或在穷乡僻壤“结庐山谷”,“赁山种植”、“垦山为业”,或杂散跻身汉族村落附近,租种地主田地,或出卖劳力当长工、打短工,成年累月,付出极大的劳动代价。由于自然条件低劣,耕作技术落后,封建地主剥削残酷,加上官府的横征暴敛,绝大多数“山民”,“男女并力田,尚被饥寒迫”,生活相当贫困,往往“镰〓挂壁、腹肚碰脊”(收割完肚皮就碰贴到背脊),常年都要缺半年以至八九个月口粮。衣服质料粗劣,“无寒暑,皆衣麻”,常年都穿〓(苎麻)布衫,而每人只有一两件,且多是补丁迭补丁,褴褛不堪。跣足居多,夏季赤膊不少,冬季不少人用麻袋为衣,以稻草、棕衣凑被盖。房屋“大多利用植物为掩蔽”,“编荻架茅为居”甚多,低矮阴暗,潮湿肮脏,寮内陈设简陋,多“不设几案”,家具、用具每是自己粗加工的竹木制品,衣物之类,多放置篮篓里。民谣“火笼当棉袄,竹篾当灯照,瓜菜半年食,薯薯米食到老”,是其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遭遇天灾人祸,境况更惨:卖妻鬻子,典房当地,躲债避难,沦落为乞,四处流浪……皆屡见不鲜。尤其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武装对广大畲族革命根据地发动疯狂的“围剿”,实行“三光”(烧、杀、抢光)和“移民并村”政策,下西区、上西区、上东区、小南区等地相当部分畲村遣到严重摧残,数十个畲村被迫迁移、13个畲村被夷为平地,大批畲族人民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八年抗日战争中,国民党抓丁派款,畲村亦首当其冲,生产受到影响,生活每况愈下。直至40年代末,绝大多数畲族群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居不安身,难以维持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在冻馁交困之中苦苦挣扎。以自然条件较好的青福为例:解放前150多户人家,就有36户卖妻鬻子,10人漂流外乡当乞丐,51人替地主做长工,21人被抓壮了(其中15人下落不明),21人无家可归,长年在祠堂、宫庙栖身。
  新中国成立后,霞浦畲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经济生产得到空前发展,人民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得到人民政府的特殊照顾,许多人住进大瓦房。据调查,西胜村至1957年就盖起新瓦房35座、221(其中13座78间,是人民政府为6个革命根据地基点自然村拨专款建造的);许多人穿上细布新衣、卫生衣(绒衫)、羊毛衣、棉衣、布胶鞋,戴上了呢帽,有了棉被、蚊帐;草岗村解放后每人每年平均增添两套新衣(冬夏各一套),1957年全村(48户119人)添置新衣服380套,人均3.2套,其中民族服装92套、棉衣14件、毛衣46件,妇女普遍配置全副的银首饰;许多人有了热水瓶、搪瓷脸盆,用上了煤油灯、手电筒等。《霞浦县畲族社会调查报告》(1958年)称:“在畲族地区,解放几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有极其显著的变化,富裕中农和中农,生活水平比解放前提高了1~2倍,贫农和雇农,约提高2~4倍。”“南塘海边村畲族雇农蓝佬细,解放前一家3口,头顶青天,田无升合,用麻袋做衣服,拿稻草当被盖。解放后分到田地,1952年加入互助组,1953年加入初级社,分红304.81元,1954年分红411.94元,1957年分红599.32元,新建一座房子,计有前后厅2间,住房4间、厨房1间、猪舍1间,还增添了全家衣服、被子,夫妻俩各有1件羊毛衣、1支钢笔,农具也齐全。而这些都不是个别一村一户的例子。”由于历史、地理、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加上“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政治路线的若干失误,经济体制有弊病、产业结构不合理,霞浦畲族地区在60年代和70年代经济发展相当缓慢,人民生活比较困难,贫困面还比较大,全县畲族中,有40%左右口粮不足,缺粮2~3个月,多至半年,且无法添置衣服、棉被,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以生活中等水平的畲村为例,崇儒新村1976年人均纯收入54元,人均口粮178公斤,比全县同类平均数,分别低11.23和13.8个百分点;长春1978年,“全乡畲族累计超支有200户,占当年畲族总户数的70%,超支金额达22141元,平均每户超支111元”,“多数家庭一年缺粮三四个月,穿衣盖被、建新房、娶媳妇就更困难了,许多农民常年靠借赊度过难关”。全县畲族地区“生产靠货款,生活靠救济,吃粮靠回销”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这一二十年间,基本没有盖新房,居住状况没有大变化。
  8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贯彻实施党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和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特殊照顾,霞浦畲族地区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相应有了较快的提高,尤以1987年中共中央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的提高幅度为最大。畲族人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大部分畲村开始登上脱贫致富的第一道阶梯,有的甚至跨上几道阶梯。
  据调查,30个畲村的人均纯收入,1982年为115元,比1976年净增91元,增长168.51%;1985年为231,比1982年净增116元,增长59.3%;1989年为370元,比1985年净增139元,增长60.1%,年递增率为19.2%。其中,崇儒新村自1976年至1989年,历年人均收入(其数字近似于30个畲村历年相应的平均值)的变化情况,如下表:30个畲村人均口粮,1982年为226公斤,比1976年净增17公斤,增长7.52%;1985年为252公斤,比1982年净增26公斤,增长11.5%:1989年为309公斤,比1985年净增57公斤,增长22.61%,年递增率5.2%。(详见左页:霞浦县30个畲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口粮统计数字表)18个典型畲族自然村的总平均值:人均纯收入507.3元,人均口粮339.4公斤。(详见左页:霞浦县18个典型畲族自然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口粮1989年统计数字表)80年代,“吃粮靠回销”的状况逐渐扭转改变,大部分畲村全年人均口粮占有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实际消费量(1989年,30个畲村人均口粮为309公斤,全县人均口粮实际消费量为248.3公斤)。吃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畲家也逐渐注意吃好:饮食结构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主食淀粉类食品质量提高,大米摻和量大多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半;副食品中高蛋白食品(肉类、水产品、蛋品等),蔬菜、水果、糕点,以及酒、烟、茶等等,消费量都逐年渐次增多。
  人们开始讲究口味,注意营养,调味品从以往单一的食盐,到虾油、酱油、糖、醋、料酒,味精普遍使用。烹调技术也相应改进提高。除了一日三餐之外,农忙季节还常有点心,点心的质量口味,也愈来愈好。但是从总体来看,食物质量还不高,食谱也比较简单,饮食结构还不够合理,消费水平还比较低。
  人民政府对畲族困难户尤为关心。1984年,有关部门赊销供应棉布服装1838件、棉布355322米、卫生衣裤2811件、被单1146床、线毯1838床、被单布17152米、棉被853床、絮棉9321床、蚊帐纱布25598米,为7402户畲族困难户(1.45万人,占全县畲族当年总人口42%)增添了温暖。至1989年,大部分畲民服饰数量与质量都进一步提高,其消费水平已经基本接近当地汉族。
  80年代,各畲村普遍大兴土木,或新盖,或修缮,居住状况明显改观。尤其是城镇与经济发展较快的平原、沿海地区,不但建造大量新房,而且建筑质量也大有提高,出现许多比较新式的砖木、石(方整石)木结构的瓦房,以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平台房。
  据调查统计,全县畲族9184户中,有8962户住瓦房(4792座),占总户数97.59%,其中1785户新盖瓦房1826座(占瓦房总数38.11%);有118户住平台房(102座),占总户数1.32%;有104户住草房(98座),占总户数1.13%。而据典型抽样调查,1989年每户年末使用房屋4.98间、93.35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78.01平方米、生产用房15.34平方米),价值3036元。用房数量、面积均接近当地汉族,但房屋价值却较其略低。
  与此同时,人们还从各个方面改善生活条件,较高档次的耐用家庭器具逐渐进入畲家,其数量和质量,均与日俱增。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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