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物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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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4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物质生活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2
页码: 91-112
摘要: 本章所记述的物质生活,包括服饰、饮食、居住、行履,及其所蕴含的社会经济习俗和所体现的人民生活水平。
关键词: 风俗习惯 畲族 霞浦县

内容

本章所记述的物质生活,包括服饰、饮食、居住、行履,及其所蕴含的社会经济习俗和所体现的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服饰
  服装
  霞浦畲族传统服装,色重黑(青)、蓝(靛蓝),间以少量白色及其他颜色。式样因性别、年龄、地域而异。其中女子上衣、凤冠、长裙,男子礼服、鞋帽等尤为突出,长期被视为一方一族的标志。
  女装 霞浦畲族妇女上衣传统式样,为古典右衽大襟式小袖服,最具一方民族特色。布色纯黑,比一般汉装稍长(75厘米左右)。襟角为斜角。服斗和领口、衩角,分别刺绣图案或花边,色彩红艳斑斓,工艺精细讲究,纹样华美而富有寓意。立领,领口有一金属圆扣(铜质或银质)。右衽角至腋下以布条制琵琶带系结。两侧衣衩内缘和袖口内有滚镶(重复缝纫)添条,袖口卷折外露。内有套肩,没有口袋。式样因地而异,分西路式和东路式。
  西路式:是霞浦畲族典型的代表服式,故又称“霞浦式”,流行于县西、南、中部和东部一些畲村以及福安东部地区。其特点,在于前后衣片长度完全相同,内左衽也是大襟式,也有服斗和系带,可以两面翻穿,逢年过节或外出做客穿正面,平日在家或外出劳动穿反面。领口低窄,中部最高处约2厘米。大襟一般是20厘米,服斗12厘米。服斗的刺绣集中在上角,左侧延伸至中线,右侧尽襟边,斜长16厘米,垂直6.5厘米,宽1~10多厘米不等,由1~3组图案组成,每组称为一“池”,宽1~3厘米,以红色为主。习惯以所绣组数,分称“一红衣”、“二红衣”、“三红衣”,或按领口绣花,分为“花领”、“一行领”、“二行领”、“三行领”。青年妇女所穿的,服斗绣花偏宽,最宽的“三红衣”,三组花样并列达10厘米以上,领口多为花领,绣工特别精细,多作为盛装、礼服;老妇和少女所穿的则偏窄,多只绣一条1厘米左右的小花边,反面服斗及领口都没有绣花,只在袖口、两侧衣衩内缘添条、套肩、系带,和相应部镶蓝色(一九蓝)布块或布条,也具有明显的地方特征。
  东路式:是霞浦畲族另一种重要服式,流行于县东部水门、牙城、三沙等乡镇大部分畲村,及福鼎县多数地区(故又称“福鼎式”)。式样、绣花与西路式基本相类似,但只能单面穿。其特点是有复领,分大领和小领,领口较高,中部最高处约5厘米。盛装,领口装饰两颗约2厘米大的红绒球(俗称“杨梅花”),球底托十几片布叶子。有的盛装背后还装饰银制小薄片。右边大襟有两条长过衣裾的红色飘带。袖口添边,配以红色布条,或加滚其他颜色或印花红布条,两侧衣衩内缘滚镶红色添条。有些少女装没有绣花,只用印花红布缝在服斗上。
  全县畲族女子贴身一般都有红色或蓝色的兜肚(俗称“肚仔”)。结婚时一律穿白色衬衫一传说,唐代漳浦畲族祖先遭陈元光镇压,畲女被迫嫁唐军士兵,内衣尽白,以追念死去的亲人,遂相沿成俗。
  女裤 与当地汉族类似,旧时是大裤头、大裤管,没有口袋的“便裤”(平裤),唯重黑色,有的长度稍短,称“半长裤长过膝下至小腿之半。
  绑腿 又叫脚绑或脚暖,包扎于两脚小腿部。是畲族妇女过去独特的一种装饰,兼作防护、保暖之用。整幅呈三角形,宽28厘米,长55厘米,多以白色龙头布缝制,末端有红色缨络和紫红色长襟,打扎后将红色缨络垂于小腿上,穿长裤的,亦如此打扎。50年代尚有使用,60年代、70年代后已极少见。
  围裙 即围兜,是霞浦畲族传统服装中重要的配套品。俗称“拦身裙”,东乡受浙江平阳话影响,则称“合手巾”。由裙头、裙身和裙带组成。裙身呈梯扇形(下端宽且呈孤形)或长方形,常刺绣有花样,长略过膝,质料、颜色多与其衣裤相同。式样也有西路式、东路式之分。
  西路式,亦称“霞浦式”。裙身,色黑,呈梯扇形,长(高)33厘米,上宽33厘米,下宽60厘米,正中12厘米外两侧有对称的折迭,每侧5~7条,每条宽0.7厘米,长5厘米,或与裙身相等,折上有刺绣。两侧边缘,滚镶蓝色窄添条。做工讲究的,两侧和上方均滚镶红、黄、蓝、白、绿多种颜色相间的添条,排列成彩边,紧靠彩边往往刺绣丰富繁缛的图案。裙头,色蓝,宽6.5厘米,两端布耳,系以白色素面棉线织带,带宽约4.5~6厘米,长约2米,两端呈须穗状。系时,裙带先往后围,再转前围,在腰部正前方打结,余下部分垂于围裙正中央。相传,此象征宫服之“国带”。黑白分明,与两侧绣花相映,显得格外秀美庄重。少女用的围裙,以小红带系之,有的还要再系上宽边织花带。
  东路式,大体与西路式相似。但裙身多呈长方形,长40厘米、宽47厘米。节日使用的,亦绣花;常用的,裙身上中部加一层淡绿色的绸布作为装饰。裙带一律是编织成有几何或文字纹样的花带。
  大裙 即畲族妇女结婚时专用的长裙。黑色、素面,四褶,长过脚背,分筒式和围式两种,皆系于衣内,与上衣相配,显得古朴典雅、庄重大度。同时系束宽大的绸布腰带,或系佩大绸花,其色多蓝。现代有些地方受汉族影响,改穿红色或其他颜色长裙。
  凤冠 原称髻(畲语“荟”,音géi),又称“公主顶”。是畲族妇女结婚和随葬的独具风格的专用冠戴。尖顶圆口,戴于发髻上,以红绸带或料珠串扣于下颏。其结构特殊、复杂,冠体内层以竹箨圈制,外蒙黑布或深色布,正中上部装一精致银框小方镜,并配微形剪、尺、书、镜等物件,传说是高辛帝皇后凤冠遗制,能趋吉辟邪,冠顶以竹篾编织成金字塔形骨架,外蒙红布,各面贴缀大小不一的银片,上部后侧及前两侧,各缀挂一蝶形银饰,上各缀挂五串各式小银片,两端饰玻璃料珠串,尖端装饰二片三角银片和红缨络。装饰的银片均凿吉祥纹样。
  婚礼凤冠,还羁系遮面银饰,俗称“线须”(畲语,音siāngxū):由一块长方形银牌(俗称“大牌”)和九串银饰薄片组成,整体若帘,垂于面前,银牌多双龙抢珠图案;银片则为鱼、石榴、梅花等寓意吉祥图案。由于凤冠银饰多,造价贵,一般人结婚均临时借、租,而入殓则改用简单的只作为象征性的凤冠,用竹篾做内层骨架,外蒙黑布,其上只缀若干廉价的金属片。据崇儒等处畲族老人说,先前新媳妇参加劳动仍然戴“荟”。改戴尖顶花斗笠,只是近百来年的事。
  东乡畲族凤冠,别具一格。据说,较明显地体现着畲族图腾信仰的标志。其形似截顶牛角,上罩小块红布和滚有褐、白、红相间的方格纹粗布,正面镶两块长方形银片,装饰乳丁纹及各种花卉纹。两侧有垂叶,后部成一脊,末端垂两条细飘带,悬挂一块约11厘米长的木簪和各色料珠及三角银片。
  畲族老年妇女,习惯包扎蓝印花布头巾。
  男装 霞浦金族男子多“短服”、“褐衣”,穿着比较简单、朴素。日常衣裤与汉族相似,唯质料较粗,多〓布,色重靛蓝或青(黑)。劳动时,有的还套穿靛蓝〓布“?裆”,兼短裤与围裙之用,并披白色龙头布汗巾,有的还习惯包扎蓝印花布或蓝色素面头巾。
  结婚礼服,颇具特色。通常为右衽大襟无领长衫,裾长过膝,色以靛蓝居多,亦有青黑或灰色,领口及大襟钉铜扣(或布纽)5枚,多为素面,有的在胸前刺绣方形盘龙图案,其四周滚镶红白相间的添边,衩口绣以云纹。婚礼中,以大红绸布从左肩至腰斜扎,在边上打结,剩余部分下垂作为飘穗。随葬礼服,同结婚礼服,但不扎红绸。“死人扮礼身”之俗,保留至今。
  此外,旧时少数殷富者有短褂加穿于大襟长衫之外,对襟,无领,以蓝楷布缝制,正胸直列铜扣(或布纽)5枚,前后衣片以黑布厚添(5厘米×10厘米)相连于腋下,添上及相连处刺绣图案或花边。
  鞋帽 畲族鞋帽,富有民族特色。传统鞋子,为圆口黑布厚底(千层布底或木底)有鼻鞋,其上有外突红色的中脊。中脊一道的,称“单鼻鞋”,女子专用,方头,鞋口边缘以红、黄、绿等色线镶制,或有绣花。中脊两道的,称“双鼻鞋”,圆头,男子专用。传统有鼻鞋,民国后逐渐少见,大多仅作婚礼与随葬的专用鞋,现在婚礼亦少用,惟随葬尚有所见,平时所穿的鞋子,与汉族完全相同,只是特别偏爱黑布鞋、黑布胶鞋和草绿色帆布胶底鞋(解放鞋)。此外,旧时还有一种以桐木为底,前上方钉3厘米宽桥状包布棕条的木履,和木底布面的木底鞋,多为雨天外出穿用。
  黑缎宫帽,俗称“红缨帽”或“红包帽”,是畲族男子专用礼帽,整体青黑,宽沿外敞,顶缀以2厘米大的铜质圆球或红布球,球顶下垂以红丝线编成的缨穗。民国以来,逐渐改为圆沿礼帽(高帽),均专用于婚礼与随葬。
  由于畲族服装,富有民族特色。清光绪年间,刑部主事钟大焜到福宁,发现“山民”“纳粮考试与百姓无异,惟妆束不同,群呼为’畲’,山民不服,时起争端”,便“向山民劝改妆束,与众一律”,并报请福建提刑按察使司发布专门《告示》,称“其妆束诡异,未免动人惊疑”,要求“山民男妇人等,务将服式改从民俗,不得稍涉奇讶……授人口实”云云,该告示虽称当时山民“无不踊跃乐从”,但实际上霞浦畲族中除南乡罗浮、赤沙等个别散居村改从民俗外,绝大多数畲乡仍保留其传统服饰。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畲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畲汉民族交往的加强,畲族服饰逐步趋向汉化。年青男女除婚嫁和重大庆典活动仍按传统服饰穿着外,大多都颇讲究时兴服装及各种装饰品,经济发达的社区几乎是畲汉不分了。但多数乡村老年和部分中年妇女,则基本保留着传统民族服饰。百年寿终服饰,基本沿袭旧例。现仍有不少成衣匠,专业缝制畲族传统服装。据调查,松城镇西关街两家畲族服装店,1989年加工的传统服装,即达580多套。其式样讲究大方,刺绣趋向简明,质料讲究精细,土〓布已为条绒、纯涤沦、呢、的确卡、假哔吱、真哔吱所代替。毛料和针织品已属常见。
  80年代以来,连衣裙、茄克衫、牛仔衣、蝙蝠衫、健美装、迷你服等时装相继进了畲村。畲族传统服装,也出现了民族风格与时代气息相结合的创新品种。最有代表性的是,崇儒汴洋畲族女青年成衣匠雷英设计的大襟刺绣连衣裙,选用乌黑丝绒,上部吸收西路样式,衣领、服斗保留刺绣花领和三“池”刺绣图案,腋下仍以蓝色琵琶带系结,而两袖改短,袖口加绣花边,并改平肩为泡泡肩:下部结合“大裙”款式,但稍短,裙脚滚绣白色花边,腰间配以围裙,并挑绣图案,边缘加绣花边,再系以红缨带。把传统上衣、大裙、围裙融为一体,显得典雅端庄,在1989年宁德地区首届“金裳银饰”时装大奖赛中,获“畲族服装设计特别奖”,备受赞赏。闽东畲族革命纪念馆、地区畲族歌舞团,先后订制100余套,国家民委也特地购买、收藏。许多县、市民委和文化部门也纷纷订购。
  发式
  霞浦畲族发式,男子与汉族无异,女子传统式样则大有殊别,亦长期被视为一方一族的主要标志。
  女子传统发式,婚前婚后亦大不相同。未婚少女较为简单,通常盘梳成扁圆形,以红色绒线(或棉纱线、毛线)两束,一束自上而下压于发角,一束自前往后围一围,压于发顶,形似红边黑绒帽,额前留“刘海”(齐眉)。或将红色绒线夹杂发中,编成辫子,挽盘头上成圆帽状。一般不佩戴饰物,有的夹有一两枚银饰或头夹。
  已婚妇女,甚为特殊,且随地域服装之异,亦分为西路式和东路式。
  西路式,亦称“霞浦式”,是典型的古典式畲族“盘龙髻”(又称“凤凰髻”)。发式复杂,云髻高鬓,夹以大量假发扎成。梳扎时,先把头发分为前后两部,后部约占三分之二,其间置放支长约20厘米、直径约3厘米裹着黑布的竹箨卷筒,用红绒线扎紧其中段,往上折,呈斜角,使后端头发膨松在后脑勺突出,呈瓜辫形,前端与假发用红绒线扎紧,让假发至前顶呈侧扁型垂下;前部头发分成左右两股,旋成小股,从左往右绕过头顶,至前顶与垂下的发束汇合缠扎,接着陆续增添假发,把整股头发从左往右盘绕于头顶,呈螺旋状,用发夹固定,最后用大银笄横贯发顶中央,形成昂扬屈曲、独具一格的盘龙状高髻。
  东路式,有少、老之分。少妇发型,头发分前后两部分,前部右侧头发扎上一束红绒线,往右边拢,与左侧头发合拢,以发夹固定于耳上,后部头发用红绒线扎紧,从左往右,盘于头顶。额顶缠裹一黑色丝织头巾(俗称“青帕”)。中老年妇女发型,在脑后结一盘髻,类似汉族妇女“髻纽”,但较大而扁平,套以发网(俗称“髻纽〓”),插戴发夹和银花,过额前裹黑色丝织头巾。
  50年代后,发式随服装逐步汉化。现在,绝大部分青少年,以至中年女子都改成了与汉族相同的发式,而相当部分45岁以上的中、老年女子则仍保留传统发式。在重大节日或一些特殊场合,青少年女子亦多有临时梳扎传统发式,或套戴用红绒线缠扎的假发圈,作为民族的一种象征性标志。
  首饰
  霞浦畲族妇女传统首饰,多为银制品,有头笄、头簪、头钗、头花、头夹、耳环、耳坠、耳牌、戒指、手镯、脚镯、胸牌、项圈、兜肚练等等。用量可观,仅1982年由有关部门分配的特需银饰品就达2000余件,折白银14.25公斤。
  首饰中最具民族特色的是“盘龙髻”上的头笄(俗称“髻簪”或“横钯”),横贯髻端,长约10厘米,最宽处约25厘米,视呈弯弓形,正视呈变体扁方胜形,像两片相连的垂叶。上錾凿花纹。据老银匠说,这种头笄样式,系古代相传的,不容有丝毫更改。凌纯声《畲民图腾文化的研究》认为:“此非普通的头饰,而是自古代传下的一定图腾装饰。”
  东路有特色的首饰是头花,插于发上,婚礼上用的头花,三朵一组,上镂人物、动物图案,制工精细,为银饰之珍品。还有一种“金针花”,形体细长,末端连五朵小银花,内装小铃铛,颇为别致。
  大耳环,也很有特色。它与“盘龙髻”相配套,且有东、西路之分。西路的形若翻转的问号,约3厘米,近耳处有小倒弯;东路的则略小。小耳环,形同大耳环,系西路少女所戴。耳牌,近耳处为曲形钩,银牌垂其下,系东路少女所戴。
  其余手镯、戒指等佩戴饰品,均与汉族大同小异。
  另外,有一些利用自然原料自制的饰品,山区以〓猪针为簪、溪珠(野生禾本植物果实)串为项练、小石串络为佩饰……沿海以鲎尾为簪、贝壳制饰件等。50年代后渐次改用玻璃料珠串、丝绸花、塑料发夹、头箍等饰件。80年代以后,高档次的金首饰也逐渐进入畲村。
  此外,霞浦畲族男子多不留须,女子爱修细眉。近现代曾一度在青年男女中,时髦镶嵌金牙齿。现在不少青年男女十分注重美容。
  第二节 饮食
  主食
  甘薯俗称“番薯”或“地瓜”、“山芋”。自明代传入福宁,因适应山地种植,“山民”普遍种植,并长期是主要粮食。
  境内畲族,在秋收时,将大部分甘薯用“甘薯推”推制成丝,放置竹?上晒干,成为“甘薯米”,储藏供常年食用。食用时或焖、蒸干饭,或煮成稀饭。蒸饭,先将番薯米放在开水里煮半透,然后捞起沥干,置于桶状木饭床(“飰甑”),隔水炊蒸至透。青黄不接时,每有提前挖掘新鲜甘薯度饥,俗称“鲜食”,鲜甘薯既可切块,或刨丝,煮或蒸成饭作为主粮,又可生食充饥解渴,还可烧、煨和煮薯汤,或小甘薯煮熟晒成“番薯干”作为零食。
  据《闽峤輶轩录》载:霞浦畲民“耕山而食”,“田土瘠薄,稻谷不敷民食,多储山芋(甘薯)为粮”。但旧社会甘薯仍“不敷民食”,多数“瓜菜半年粮”,乃至缺粮八九个月,常以南瓜、萝卜叶、甘薯叶、豌豆叶、芥菜、芋头、米糠渗杂薯米充饥,甚至采集苦车(败酱草)、竹米、山皇后、土茯苓、山蕨、海青苔、贯众(旧头蕨)等野生植物以草代粮。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地所有制变革:农业生产发展,水稻种植面积增加,主食结构开始变化。
  “番薯米(与大米)对半抠(渗和)”,己不稀罕,加上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减免征购粮、供应回销粮、发放救济粮等多种优惠照顾,缺粮问题逐步缓解。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科学的推广普及,水稻产量成倍增长,主食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据1989年18个典型畲村的调查(详下页表),人均粮食消费量249.5公斤,其中甘薯米120.5公斤,占48.3%,已经退居第二位,只有7个偏远山区和海岛上的畲村,超过平均数,仍以甘薯米作主粮,占调查村数的38.89%。大多畲村生产的甘薯米只有部分留作食用,大部分作饲料或出卖,相当一部分人家,除偶尔尝新鲜外,已经多年不吃甘薯米了。
  稻米 即大米(主要是秈米),为霞浦畲族主要食粮之一。其煮法或蒸、或煮、或焖,都与当地汉族基本相同。过去,大米饭(俗称“白飰”或“白米飰”)只在逢年过节食用,或作为招待宾客、照顾病人、产妇和少数老人、小孩的上等食品。有的在节日还以糯米或粳米,加工制成糍、粿、粽、糕(千层糕)、乌饭、汤丸、米〓(米饺)等,改善生活或馈赠亲友。食粮中,米类消费往往不及百分之一二。
  新中国成立后,稻米在主食中的比重逐年增加。至80年代,大米掺和量大多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半。在1989年18个典型村的调查中,人均稻谷消费量为129公斤,占人均粮食消费量的51.7%,已升居第一位。有11个畲村,超过这个平均数,以大米作主粮,占调查村数的61.11%。平原、沿海中等以上人家,常年吃纯净的大米饭,已不在少数。
  稻谷,旧时多以人力加工,1958年以后,开始使用辗米机,80年代除西胜龙虎岗等个别偏远山村仍以人力加工外,已基本普及机械加工。
  杂粮 以麦为主,大麦较多,兼有高梁(黍)、小米、玉米、鸭爪黍及南瓜(金匏)、薯、芋等。旧时,常赖以度春荒,除玉米、南瓜、马铃薯、芋外,均用人工磨成粉,煮成糊状掺入蔬菜、野菜成粥充饥,或制成丸状作为零食。小麦则换成面条,以黄面、赤面、线面居多,多作点心,或作馈赠礼品。
  此外,畲族群众较常食用“米粉”(亦称“炊粉”,呈粗线状米制品)。溪南特制的“米烂”,比一般米粉粗韧耐煮,更受喜爱。逢年过节不可缺少,或煮、或炒,亦可飧客,或加淀粉煮成糊汤佐餐。另外畲族群众在甘薯收成时,把甘薯丝经清水漂洗,取得淀粉,通过加工成“番薯粉扣”(亦称“番薯粉溜”,呈细条状食品),多作飧客点心,或佐餐菜。
  副食
  霞浦畲族多数杂散居于沿海半山区,菜肴一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基本上自给自足。
  菜类 竹笋,山区几乎常年不断,有“竹笋半年菜”之称。春季有毛竹笋(春笋未露土的称“白芽笋”)、黄竹笋、金竹笋、赤竹笋、花壳笋、箭竹笋、雷竹笋、秧竹笋、石竹笋,夏季有绿竹笋、毛竹笋(六月麻),秋季有芦竹笋,冬季有毛竹笋(冬笋)。尤以白芽笋与绿笋为佳。竹笋,多用清水加食盐煮食,或与醃菜、酒糟混杂煮食,或佐以猪肉、香菇,为酒宴佳肴。有的,还晒成干品,待用或出卖。
  蔬菜,畲族地区因自然条件限制,品种不多,数量亦少。常见的有萝卜、芥菜、芋艿(芋蛋)、苋菜、茄子、豇豆、御豆(耳豆)、空心菜(蕹菜)、牛皮菜、白菜、包菜、丝瓜、白匏等。马铃薯、黄豆、蚕豆、豌豆、花生等粮油作物,通常也充作常年菜肴,大多鲜吃。其中黄豆常加工为豆腐,萝卜则加工成萝卜脯、萝卜咸、萝卜吉、萝卜干或酱萝卜、萝卜丝等,除脯、干、丝外,皆可即食。芥菜多腌成酸菜(糟菜),或与竹笋、马铃薯和跳鱼等海鲜共煮,或同虾蚵(虾皮)共煮,或加些米粉并以甘薯粉芡为糊汤。
  野菇与野菜,也是畲村群众的常用菜肴,尤以松菇、红菇、鸡肉菇等为多,但误食毒菇,轻者中毒,重者致命,故有“有菜莫食菇”之说。野生百合、苦车、炊菊、野金针、野苋菜、山皇后、马齿苋、蕨的嫩芽等,多在缺菜季节或荒年采集充菜。
  油、肉、蛋类 植物油山区较多,多是茶油、菜油。但旧社会除年节外,平时多吃“没油菜”,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油类消费增加,且多以动物油(猪油)煮菜。肉类,以猪肉为主,且普遍喜爱,尤其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销量颇大,酒席间的大扣肉一桌常达十来斤。且民间“食补”(如补冬),又以肉为主:猪脚、猪肚、羊、鸡、鸭、鹅、兔肉,通常加入“羊仔耳”等青草药,掺以米酒煮食。时或有狩猎所获的雉鸡、水鸭、山兔、山猪、山麂之类的野味肉食。鸡蛋、鸭蛋,多用于飧客送礼,或产妇“做月里”、小孩满月“吃蛋酒”,平时食用甚少。
  水产品 濒海畲村,“讨小海”十分普遍,滩涂的“土头货”、浅海的“犁膝货”、“缣仔货”,有弹凃鱼(跳鱼)、蟳、蠘、鳗、章鱼、虾姑、白虾、刺虾、虾苗、龙头鱼(水〓)、梅童、只鱼、花蛤、剑蛏、蚶、海蜇(蚱)、鲎、岐蛎、岐戟、岐乳、土丁、土肠、土刺、土蜞、酥螺、沙螺等等,多以出卖营利,自食的多是不很值钱的小杂货。或鲜用、或腌制、或晒干,但煮法素不讲究。山区畲村,多以蛎竹、笋、柴片、木炭等土产与沿海渔区直接交换鱼干、虾蚵、虾苗等腌制品或其他小杂海鲜,以往中等农家,常在农历五月间到松山、小皓等渔村,腌制咸虾苗,作全年佐餐,只有殷富人家才能购买咸带鱼、咸白鳓、咸黄瓜之类咸货。至于新鲜的大鱼大虾,是极少数人问津的。此外,溪涧田间,捕获的少量淡水鱼虾、田螺、泥鳅、蟹、黄鳝等多供自食。偶有所获的淡鳗、水鸡、石,多作宴席珍肴或滋阴补品。
  烟 酒 茶 其他
  烟 吸烟,男子多成嗜好,女人、小孩间或有之,“烟民”比例大于汉族。所吸的多是自产自制的“旱丝烟”,即在干烟叶上涂些茶油,卷紧压实,用柴刀(柴〓)削成的烟丝,故又称“柴〓烟”。烟具也是自制的“竹头吹”,用竹头制成,装配竹烟头、烟嘴。近年烟叶逐渐少种,多改抽外地产的“水烟”。50年代后,卷烟(香烟)渐入畲村,但档次很低。80年代以来,销量增多,档次也不断提高,过滤嘴香烟逐渐流行。多数人在家抽早丝烟、水烟,外出抽卷烟,在家抽劣烟,外出抽好烟。
  酒 饮酒相当普遍。男子尤好,常在晚餐饮喝,乃至以酒代饭,常量0.5公斤左右,畅饮则无限额,多达五六公斤。女子也不逊色,通常“做月里”得饮四五十公斤;小孩往往七八岁便开始学饮了。所饮的多是自酿的糯米酒,加白粬的称“白酒”,调红粬的称“红酒”,均属原汁酒,酒精度较低,一般在10度左右。年酒和“月里酒”多是红酒,较讲究,斗米斗水,清洌香醇。时酒稍逊,俗称“白酒仔”或“过溪溜”。80年代以来,葡萄酒、啤酒、高度烧酒逐渐增多,尤其逢年过节,销量更大。同时,“可乐”、“雪碧”等饮料,也在畲村广为推销。
  茶 畲家素重饮茶,俗有“茶哥米弟”之说。习俗中,正月出行要饮“新年茶”,祭祀要饮“敬神茶”,婚礼要饮“新妇茶”(还有一套相当讲究的“茶礼”),待客亦以茶为先(“人客落寮茶敬待”),这些场合都要用较好的茶叶(“茶米”)。至于平时,家家户户灶头都置有陶制的大茶壶或茶缸,茶水常年不断,但所用茶叶较粗(多是“茶袍”)。劳动时,茶水常随,带竹制“茶筒”(粗约10多厘米,长约60厘米)或茶桶。夏季,则多以夏枯草、鱼腥草(草乙)、蜈蚣草(过路蜈蚣)等青草药熬汤,作清凉解暑饮料。
  水果 早先只是在房前屋后种植桃、李、桔、梨之类,或从山野采摘的山杨梅、稔籽乌、米椎等野果。现在,大量种植桔子、枇杷、芙蓉李、柿子等水果,不仅自食,还可以销售应市;而外地的苹果、香蕉、梨等,也常销到畲村,消费量逐年增加。
  第三节 居住
  霞浦畲族称房屋为“寮”,或随当地汉族称为“厝”。其房屋种类、居住形式,以及建房(起厝)、乔迁(搬厝)的有关礼仪、习俗基本与当地汉族相似。
  草房
  草房,俗称“草寮”或“草寮厝”,是霞浦畲族旧时主要的传统民居。当地汉族所称“畲寮”者,多指此。
  入迁初期,只是搭盖极为简陋的山棚,通常以数根竹木为支柱和主架,用小竹或竹片缚成框格屋架,其上覆盖茅草(“茅蓁”草)、菅芦、稻草等编制成的草帘片,以葛藤或小竹扭扎固定。屋墙多以小竹或菅芦杆篱笆围成,俗称“千枝落地”墙,屋内隔墙,以竹篾或菅芦杆编成,有的涂上泥巴,但大多没有隔间。前、后开门,不开窗户,没有烟囱。这种草房,一般占地面积只有20平方米左右,寮高3米左右,墙高2米左右,屋面坡度在45度以上,檐、地相距1.5米左右,出入都要低头弯腰。使用几年后,大多废弃,另行择地重建。
  定居后,逐渐改进为土木结构,诛茅为盖,砌石为基,筑土为墙,以较粗的木料为支柱,但大多没有安放柱础石(据传,这是以畲民为客居人的缘故),屋架有的沿用旧式竹缚框架,有的则以梁、桁、椽等构成,柱、梁、桁间皆凿榫相接,所覆盖的草帘片,多用茅草酌加稻草,以绳索固定,且层层重叠,厚度每达10厘米以上,使用几年,再行翻新。菅芦、杉树皮之类,只充铺盖畜栏、厕所之用。
  结构形式,大体有三种,皆四面筑墙。“个”字形结构的:俗称“孩儿掏伞”,正中立一木柱,屋面为4个等腰三角形组合的四角攒尖顶,屋架放置墙体上;“介”字形结构的:竖立两根木柱,顶端安一横梁,屋面为两个等腰梯形和两个等腰三角形组成的四坡顶,房架撤置于墙体上;复合“介”字形结构的:骨架由若干组“介”字形的梁、柱构件(相当于汉族瓦房的“〓”,详后),与桁、椽等组合而成,起先多是只用四柱组成的两个“介”字构件,建构整座房子,俗称“四脚亭”,至晚清、民国时期,多用四组“介”字形构件,每组木柱三、五、七根不等,屋中隔壁为间,屋面多为两个长方形组成的双坡悬山顶(俗称“人字栋”),除以茅披盖外,实际已具四瓦房格局。
  这些草房,平均占地50平方米左右,墙高2.5~2.8米,多为统间,或以竹?遮隔分为卧房、厨房。开有前、后门,极少有边门,仍多没有窗户和烟囱(檐下留有较大间隙,以通风排烟),高寒山区的灶间,设有火炉塘,以供冬季烧火取暖。
  瓦房
  瓦房,俗称瓦寮,或瓦厝,是近代以来本境畲族最主要的传统民居。
  瓦房以屋顶披盖瓦片为主要特征。屋体旧时大多是土木或木结构,80年代后则多是砖木或石木结构。人们习惯以墙体材料分类,称以土筑墙者(土木结构)为“土墙厝”,称以木板为墙壁者(木本结构)为“板壁厝”或“柴厝”,称以砖砌墙者(砖木结构)为“砖墙厝”或“火墙厝”,称以石垒墙者(石木结构)为“石墙厝”或“石厝”。构建时,多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故上水、西胜、长湖等山区多是木结构,白露坑、墓斗、霞坪瓦窑头等平原或盆谷地带多是土木或砖木结构,关门瓮里地处海岛,则多是石(块石)木结构。
  传统瓦房,以柱、梁等木料榫合组成纵向单元骨架构件,称为“〓”或“井架”(畲族专称),并以所用〓数,分为四〓厝、六〓厝、八〓厝、十〓厝和12〓等。
  四〓厝,霞浦畲族又专称“四井寮”,是普遍居住的代表性瓦房。由4组“〓”架组成(少数土墙厝只用2〓木料),“〓”中木柱因建房规模用三、五、七根不等,立〓后,置扁鼓状石础上,整座房高度以中柱为准,习惯以“鲁班尺”(1尺=29厘米)计量,末位数必寓吉带“六”(禄、摝、顺),如9尺6、1丈3尺6、2丈零6等。〓间以横梁联结,屋架为拾梁式,其上铺椽(正中两条称“子孙椽”)披瓦,屋面多为悬山顶,亦有硬山顶、歇山顶。四周筑(或砌)墙,中隔木板壁或石灰壁,大多还在上层铺楼板,作为“楼上”。
  “单间四〓”者,三间平列,正中为厅堂,左右为卧房和厨房;“双间四〓”者(属“明三暗六式”住房),前后各三间平列,前面正中为正厅(前厅),左右为卧房,后面中为后厅,左右一为厨房,一为卧房或堆放杂物。正厅中庭两侧上方设有神龛,左供神明,右供祖宗。楼上,旧时所建偏低矮,只作粮仓或堆放杂物;80年代后所兴建的,高与楼下差不多(3~3.5米),装璜比较讲究,多作为卧房。
  “正座”之外,附于左右者称“撇舍”,多作厨房、畜舍或堆放柴草。附于前后者称“廊庑”(霞浦畲族称后廊庑为“火厢”),多作卧房厨房或杂物间。溪南白露坑、盐田瓦窑头、崇儒霞坪等地的房屋周围,还多筑有围墙。其典型格局,如图所示:
  六〓厝、12〓厝,均按相应的〓架组成,形式与结构与双间四〓厝相似,都是四〓厝的扩展,多以大家庭或“房支”建造,发族较多的畲村尤为多见。据1989年调,全县畲族六〓以上大厝计92座(现存68座),集中分布于上水、霞坪塆里(废村)、岚下清水壑、笕下樟坑,瓦窑头、茶岗、大龙岗、白露坑、牛胶岭、南门山、半月里,青福洋当厝、鲤鱼山、西坑、斗门、鹧鸪岗等畲村。其中樟坑的蓝氏大厝最有特色,该厝建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经后代续建,至光绪二十六年(1900)完竣。地处山腰,座北朝南,背岗面谷,左右坑壑,周以砖砌风火围墙,仅一小径通行,房宽52米,深60米,占地面积3282平方米,由三座双间12〓厝及其廊庑、天井、梯弄组成,抬梁穿斗式悬山顶双层木结构,廊前木柱12根,屋顶为“凤凰翘翅式”。内室90间(厢房48间,厅房18间,厨房24间),楼上为统间。为大家族群体建筑,基本上厝就是村,村就是厝。1989年,尚住17户、63人,均属蓝姓宗人。此外,现存较好的还有半月里举人厝、瓦窑头秀才厝、大龙岗大厝等。
  大厝的装修大都比较讲究。正厅高大,中庭壁、神龛、窗棂等多有相当精致的缕空雕或浮雕装饰,门口、天井等多有石雕装饰。大厅、台阶、墙体多用“三合土”筑成,围墙多为空斗砖墙(俗称“火墙包栋”)。大门多有“门楼亭”,匾额上有彩绘或灰塑装饰。前有照墙(天地墙)后有回照墙(太极墙),墙上多有“福”字和吉祥寓意装饰。
  现在全县畲村中最大的瓦房,是牙城斗门鹧鸪岗的群体木结构大厝,多达108间,占地总面积4700平方米。这是1965年人民政府救灾扶贫拨款建造的,当时上牛道与鹧鸪岗2个自然村的村民,都居住在这座大厝里。
  霞浦畲族传统瓦房,注重实用,朴实无华,除少数大厝外,旧时的建筑都不甚讲究,极少有装饰品,也少设边门,窗户大多比较低矮、窄小、阴暗、潮湿。人畜混居、厨厕不分、天井沤肥的现象相当普遍,连大厝也不例外。这种状况到80年代,才大有改变。此后新建造的瓦房占地面积100~200平方米左右,几乎全是砖木或石(方整石)木结构,立、上梁后,即以砖或方整石砌墙,以砖隔间,有的不用木〓,只用木屋架。通常盖两层,层高3~3.5米,楼上有出廊,有隔间。都注意采光、通风、美观、适用,大量使用水泥、玻璃、机制平瓦等新建筑材料,还逐渐使用油漆、涂料、瓷砖等,内装修比较讲究。有的前廊庑用钢筋混凝土建造平台屋面,逐渐向平台房过渡。这些新瓦房,大多以“户”为单位建造,通常是一座房住着一个小家庭。
  平台房
  平台房,俗称平台厝,通常以钢筋混凝土(水泥)建造平台式屋顶为主要特征,是80年代后畲族家庭逐渐出现的新型民居。
  平台房,多类似于双层“单间四〓”格局,占地面积150~200平方米左右,屋体大多以砖或方整石砌成,除门、窗框外,基本不用木料,层高3.2~3.5米,楼上多作卧房,楼下有厅堂(多兼会客室)、厨房、杂物间(多兼客房),有的还有卫生间。各房间光线充足、空气流通,粉刷、装饰越来越讲究。
  平台房相继出现在松城镇、竹园、下岐山、茶岗、新村等比较富裕的畲村,大部分为干部和先富起来的农户所建造,通常也是一座房住着一个小家庭。
  此外,东冲半岛的下浒四斗、北壁盘前、牛角湾等畲村,有石结构的单层平台房,就地取材,以块石、方整石砌墙,以3.5米左右的条石铺成屋面,以水泥填缝或盖面。房屋占地面积80平方米左右,高3米左右。
  第四节 行履
  步行 霞浦畲族多居住于丘陵重迭、山岭崎岖、道路羊肠曲折的山区半山区。受地理、经济等条件的制约,畲区人民要赶圩进城,贩卖山货,购买生产、生活用品,或走亲串戚,盘歌聚会,需翻山越岭,足穿自编草鞋(70年代后,多改为硬塑拖鞋或解放鞋),肩挑背驮。时行五六公里,日行50多公里,仍是心不跳气不喘。50年代前,即使有一些山货、药材、茶叶等要运往省城或外县贩卖,也多靠肩挑足涉。直至1989年,一部分住在深山僻壤畲区的人们还需徒步几公里,才能在公路或乡村大道上乘车。
  坐轿 本县畲区的轿有竹轿、花轿两种。
  竹轿(又称篼、马夫轿),用毛竹片编成,靠椅式前有一小横梁蹬脚,两旁装上两条竹杠,由两轿夫抬。竹轿适用于山区小道,全县畲区不上5架,能坐竹轿的只是几个有钱的财主和头面人物。此轿一直沿用至新中国成立前夕。花轿较为考究,轿身全部上了红漆,并雕有花鸟之类的吉祥图案。四人抬,专为迎娶新娘坐的。百来户人家的畲村都有一二顶。
  搭船 本县濒海畲区的载人运货船舶有舢舨船、小木帆船、机帆船等。
  舢舨船,木质,船体小而两头尖,装有舵、橹、桨,装载量吨许。小木帆船,平头、有篷、有门楼,载客约30人,承较量三五吨不等。这两种船均以人工橹桨为动力,配有舵工、水手三五名不等。可出海捕鱼,可运货,可载客,多在内海行驶。本县畲村二坑、后岐山、青?垄、瓮里、青岐、盘前、牛角塆、四门桥等均有此船,畲族人民出海捕鱼或过渡多乘坐此船。70年代后,木帆船改为5匹、7匹、8匹、12匹马达为动力的机帆船。
  乘车 霞浦畲族人民乘坐的车辆有汽车、三轮卡、四轮卡、自行车等。
  霞浦汽车客运始于1956年4月,1964年霞沙公路通车,1967年霞闾公路通车,80年代后各乡镇、部分畲村修了公路。但因畲区公路简易,通客车的路较少,畲族人民进城多带有土特产出卖,又需购回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品,往返所带货物较多,所以,乘坐运货的三轮卡和人货混装的手扶拖拉机较多。
  自行车,本县畲区80年代才有,多是新媳妇陪嫁的,在道路较平坦的畲族村落比较普遍,多是畲族青年使用,不普及。
  50年代后,本县畲族部分人晋京开会、观礼或到外省读书的学生乘坐过火车,只有一些人坐过飞机、高级轿车、的士等。
  第五节 生活水平
  迫于天灾人祸,畲族颠沛流离,部分“移居福宁”。其早期,仍保留游耕生活,“随山散处”,“崖处巢居”,“刀耕火种,采实纳毛”,“耕猎以自食”,“食尽一山即他徙”,“率数岁一徙”,漂泊不定,极为艰辛。
  陆续定居后,或在穷乡僻壤“结庐山谷”,“赁山种植”、“垦山为业”,或杂散跻身汉族村落附近,租种地主田地,或出卖劳力当长工、打短工,成年累月,付出极大的劳动代价。由于自然条件低劣,耕作技术落后,封建地主剥削残酷,加上官府的横征暴敛,绝大多数“山民”,“男女并力田,尚被饥寒迫”,生活相当贫困,往往“镰〓挂壁、腹肚碰脊”(收割完肚皮就碰贴到背脊),常年都要缺半年以至八九个月口粮。衣服质料粗劣,“无寒暑,皆衣麻”,常年都穿〓(苎麻)布衫,而每人只有一两件,且多是补丁迭补丁,褴褛不堪。跣足居多,夏季赤膊不少,冬季不少人用麻袋为衣,以稻草、棕衣凑被盖。房屋“大多利用植物为掩蔽”,“编荻架茅为居”甚多,低矮阴暗,潮湿肮脏,寮内陈设简陋,多“不设几案”,家具、用具每是自己粗加工的竹木制品,衣物之类,多放置篮篓里。民谣“火笼当棉袄,竹篾当灯照,瓜菜半年食,薯薯米食到老”,是其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遭遇天灾人祸,境况更惨:卖妻鬻子,典房当地,躲债避难,沦落为乞,四处流浪……皆屡见不鲜。尤其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武装对广大畲族革命根据地发动疯狂的“围剿”,实行“三光”(烧、杀、抢光)和“移民并村”政策,下西区、上西区、上东区、小南区等地相当部分畲村遣到严重摧残,数十个畲村被迫迁移、13个畲村被夷为平地,大批畲族人民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八年抗日战争中,国民党抓丁派款,畲村亦首当其冲,生产受到影响,生活每况愈下。直至40年代末,绝大多数畲族群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居不安身,难以维持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在冻馁交困之中苦苦挣扎。以自然条件较好的青福为例:解放前150多户人家,就有36户卖妻鬻子,10人漂流外乡当乞丐,51人替地主做长工,21人被抓壮了(其中15人下落不明),21人无家可归,长年在祠堂、宫庙栖身。
  新中国成立后,霞浦畲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经济生产得到空前发展,人民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得到人民政府的特殊照顾,许多人住进大瓦房。据调查,西胜村至1957年就盖起新瓦房35座、221(其中13座78间,是人民政府为6个革命根据地基点自然村拨专款建造的);许多人穿上细布新衣、卫生衣(绒衫)、羊毛衣、棉衣、布胶鞋,戴上了呢帽,有了棉被、蚊帐;草岗村解放后每人每年平均增添两套新衣(冬夏各一套),1957年全村(48户119人)添置新衣服380套,人均3.2套,其中民族服装92套、棉衣14件、毛衣46件,妇女普遍配置全副的银首饰;许多人有了热水瓶、搪瓷脸盆,用上了煤油灯、手电筒等。《霞浦县畲族社会调查报告》(1958年)称:“在畲族地区,解放几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有极其显著的变化,富裕中农和中农,生活水平比解放前提高了1~2倍,贫农和雇农,约提高2~4倍。”“南塘海边村畲族雇农蓝佬细,解放前一家3口,头顶青天,田无升合,用麻袋做衣服,拿稻草当被盖。解放后分到田地,1952年加入互助组,1953年加入初级社,分红304.81元,1954年分红411.94元,1957年分红599.32元,新建一座房子,计有前后厅2间,住房4间、厨房1间、猪舍1间,还增添了全家衣服、被子,夫妻俩各有1件羊毛衣、1支钢笔,农具也齐全。而这些都不是个别一村一户的例子。”由于历史、地理、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加上“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政治路线的若干失误,经济体制有弊病、产业结构不合理,霞浦畲族地区在60年代和70年代经济发展相当缓慢,人民生活比较困难,贫困面还比较大,全县畲族中,有40%左右口粮不足,缺粮2~3个月,多至半年,且无法添置衣服、棉被,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以生活中等水平的畲村为例,崇儒新村1976年人均纯收入54元,人均口粮178公斤,比全县同类平均数,分别低11.23和13.8个百分点;长春1978年,“全乡畲族累计超支有200户,占当年畲族总户数的70%,超支金额达22141元,平均每户超支111元”,“多数家庭一年缺粮三四个月,穿衣盖被、建新房、娶媳妇就更困难了,许多农民常年靠借赊度过难关”。全县畲族地区“生产靠货款,生活靠救济,吃粮靠回销”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这一二十年间,基本没有盖新房,居住状况没有大变化。
  8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贯彻实施党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和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特殊照顾,霞浦畲族地区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相应有了较快的提高,尤以1987年中共中央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的提高幅度为最大。畲族人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大部分畲村开始登上脱贫致富的第一道阶梯,有的甚至跨上几道阶梯。
  据调查,30个畲村的人均纯收入,1982年为115元,比1976年净增91元,增长168.51%;1985年为231,比1982年净增116元,增长59.3%;1989年为370元,比1985年净增139元,增长60.1%,年递增率为19.2%。其中,崇儒新村自1976年至1989年,历年人均收入(其数字近似于30个畲村历年相应的平均值)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30个畲村人均口粮,1982年为226公斤,比1976年净增17公斤,增长7.52%;1985年为252公斤,比1982年净增26公斤,增长11.5%:1989年为309公斤,比1985年净增57公斤,增长22.61%,年递增率5.2%。(详见左页:霞浦县30个畲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口粮统计数字表)18个典型畲族自然村的总平均值:人均纯收入507.3元,人均口粮339.4公斤。(详见左页:霞浦县18个典型畲族自然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口粮1989年统计数字表)80年代,“吃粮靠回销”的状况逐渐扭转改变,大部分畲村全年人均口粮占有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实际消费量(1989年,30个畲村人均口粮为309公斤,全县人均口粮实际消费量为248.3公斤)。吃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畲家也逐渐注意吃好:饮食结构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主食淀粉类食品质量提高,大米摻和量大多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半;副食品中高蛋白食品(肉类、水产品、蛋品等),蔬菜、水果、糕点,以及酒、烟、茶等等,消费量都逐年渐次增多。人们开始讲究口味,注意营养,调味品从以往单一的食盐,到虾油、酱油、糖、醋、料酒,味精普遍使用。烹调技术也相应改进提高。除了一日三餐之外,农忙季节还常有点心,点心的质量口味,也愈来愈好。但是从总体来看,食物质量还不高,食谱也比较简单,饮食结构还不够合理,消费水平还比较低。
  人民政府对畲族困难户尤为关心。1984年,有关部门赊销供应棉布服装1838件、棉布355322米、卫生衣裤2811件、被单1146床、线毯1838床、被单布17152米、棉被853床、絮棉9321床、蚊帐纱布25598米,为7402户畲族困难户(1.45万人,占全县畲族当年总人口42%)增添了温暖。至1989年,大部分畲民服饰数量与质量都进一步提高,其消费水平已经基本接近当地汉族。
  80年代,各畲村普遍大兴土木,或新盖,或修缮,居住状况明显改观。尤其是城镇与经济发展较快的平原、沿海地区,不但建造大量新房,而且建筑质量也大有提高,出现许多比较新式的砖木、石(方整石)木结构的瓦房,以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平台房。据调查统计,全县畲族9184户中,有8962户住瓦房(4792座),占总户数97.59%,其中1785户新盖瓦房1826座(占瓦房总数38.11%);有118户住平台房(102座),占总户数1.32%;有104户住草房(98座),占总户数1.13%。而据典型抽样调查,1989年每户年末使用房屋4.98间、93.35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78.01平方米、生产用房15.34平方米),价值3036元。用房数量、面积均接近当地汉族,但房屋价值却较其略低。
  与此同时,人们还从各个方面改善生活条件,较高档次的耐用家庭器具逐渐进入畲家,其数量和质量,均与日俱增。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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