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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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34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家庭
分类号: C913.11
页数: 10
页码: 71-80
摘要: 本段介绍了福建省霞浦畲族家庭结构构成。
关键词: 家庭 畲族 霞浦县

内容

霞浦畲族,以家庭作为生产、生活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基层单位。其家庭大多属于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
  家庭结构
  畲族家庭,大多是一对夫妻加上未成年的子女作为核心成员组成的小家庭(“核心家庭”),或再加上前辈老人(夫方或妻方的父母、祖父母),而形成稍为扩大的核心家庭。
  入迁初期,几乎全是小家庭,定居发族之后,体现封建宗法权威的大家庭逐渐增多。人们把数代同堂、人口众多看成是家庭兴旺的标志。一个家庭里往往有两对或两对以上没有分家的同一代夫妻,加上各自未成年子女和前辈老人,组成多核心的大家庭(“联合家庭”)。这种大家庭,在白虎坑、水漕垅、清水壑、青皎、岚青、塆里、草岗等受封建文化影响较深的大宗族、大村落尤为多见。以草岗为例,该村畲族自清乾隆入迁以来,长期都保持大家庭制,直到20世纪20年代,尚有一家四代同堂、人口多达48人的典型联合大家庭。其家庭成员及其关系列示如左表(其中口表示男性,O表示女性,=表示婚姻关系〓表示同辈血缘关系,|表示上下辈关系)。
  时至当代,联合大家庭已越来越少,一家10口人以上还没分家的更属罕见。柏洋西坑岙岭雷桂增(向平)一家四代同堂,人口多至22人,也于1989年分成四家。
  据调查统计,霞浦畲族每户平均人口,1953年为3.17人,1989年为4.13人,绝大部分都是小家庭。以全县最大的畲族自然村白露坑为例,1989年全村168户,635人,平均每户3.8人。每户人数分组统计情况如下表:
  其中每户3~4人的小家庭,占总户数62%,占总人数58%;每户5~6人的扩大核心家庭,占有相当比例:每户7~8人的大家庭,占总户数4%、占总人口8%,而这些大家庭中,有半数以上(4户)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不便马上分家,实际还存在着不稳定因素。若以世代统计,村中一代之家25户,占14.8%;两代之家102户,占60.71%,三世之家41户,占24.40%。三代同堂多是独子户,或父母跟随分家后的已婚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四世之家。全县诸畲村的情况,亦大体如此。
  家庭关系
  霞浦畲族家庭,与当地汉族相类似,是以平衡的夫妻姻缘关系和垂直的亲子血缘关系组成的。其中,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居主要地位,夫妻姻缘关系是为发展血缘关系而处于从属地位的。但所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比当地汉族稍为宽松,“家人嗃嗃,妇子嘻嘻,各食其力,亦无(少)阋墙之事”(范绍质:《瑶民纪略》),家庭关系比较融洽。
  家长(家主、户主、当家人),居支配地位,对内主持、统管家庭事务,掌握全家人的命运,对外全权代表家庭参与宗族、村落的社会活动。其意见,家庭成员都得尊重和服从,尤以一些大村落、大宗族、大家庭为甚。家长通常是男子,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丈夫去世,儿子尚幼,妻子暂代,儿子成年再继其位。家长年迈,儿子已长成,可以先行接替。
  家庭中,男尊女卑的现象相当普遍,但没有当地汉族那么严重。宗祀由男子继承。男子有财产继承权,女子一般没有继承权。女儿出嫁从夫居,所生孩子从父姓。但有女无男,留女招赘,宗谱载“无子而产育有女者,即将其女留家招赘,入赘为嗣,此是祖宗血缘,有所遗留也,可入正系图派矣”。赘婿通常要照例改从妻家姓氏,特别是汉族入赘者,更要改姓,所生孩子亦随母姓,以保证这一招赘家庭有父系继承人。无子无女多以侄为嗣,或抱养子女,传宗接代,承继宗祀、产业。抱养女儿而后招赘的相对更多。嗣子、养子、养女及寡妇再嫁带来前夫所生的儿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亲生儿女等同。招赘的女婿不予歧视,可以继承财产。
  霞浦畲族“男女皆力穑,夫妇同耕作”。妇女劳动处于与男子同等重要的地位。其经济收入并不低于男性,体力也不亚于男性。其家庭地位比当地汉族妇女高。大多数主妇可以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商讨、管理,不少家庭实际由主妇当家。丈夫虐待妻子之事件极少发生,而丈夫如果赌博、酗酒等,倒常受到妻子的训斥。女子外出对歌或参加其他活动,不受封建礼教约束。有些畲村,女子还同男子一样,享有财产继承权。有些家庭,甚至留女儿在家招赘,却让儿子出赘别家。有些地方,发生纠纷斗殴,也往往由妇女出面调解、制止。此外,传说畲族祖婆是公主出身,结婚行大礼,新郎要跪拜,新娘则免之。丈夫死亡,妻子不一定戴孝。寡妇改嫁另招男人“上门”成亲,亡夫的亲戚,一般很少干预。但在旧社会,绝大部分妇女,在家庭中以充当贤妻良母服侍丈夫为应尽的本分,任劳任怨,逆来顺受。在社会上,不能参加祭祖等重大活动,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更不平等。白露坑歌有“当先书语男人传,〓尔女人是无缘”之句,据说,从其祖公开基以来,女子就没有读书的。此外,家有男客,主妇只能端茶、端饭,而不能上桌作陪。
  “一家珍重是生孩”,生男孩普遍高兴、贵重,生再多的女孩也一定要生个男的。过去不少地方“生女留长,余悉溺之”。寡妇再嫁,虽然比当地汉族相对自由,但仍多认为不祥、命贱,多少还受人歧视。
  长幼在家庭中不大平等。长子有支配财产和继承宗祀的优先权,除痴呆、恶疾、夭亡、无能等特殊情况外,是家长的当然继承人。俗语有“长子阿爷(父亲)职”、“长兄为父,嫂为娘”之谓。兄弟分家,一股“长子不离居”(保留原住屋),或者分得最好的房间,其他兄弟,按长幼依次分配,其余财产也是长子多得,其他兄弟再平均分配。旧社会有田产的,还先留“长子田”、“长孙田”(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丈夫死去、子幼,妻子管理财产。妻子改嫁,则由同胞兄弟或侄儿继承或管理,若无子媳,则归亲房兄弟继承。
  一般家庭,老年人不能参加劳动,便处于从属地位,不参加家庭管理,年青一辈的夫妇便居主要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封建制度的解体,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霞浦畲族家庭也相应起了根本变化,家长制逐渐削弱,民主协商、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新家庭关系逐步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家族重心的旧观念,也逐渐向以姻缘关系为重心的夫妻、子女感情融合的新观念转移。旧道德、旧礼仪规范,也逐渐被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所取代。家庭财产支配与继承,也都随着社会的变革失去了必然的联系。但是,诸如男女双方的财产、地位与身分,对建立夫妻关系的影响;妻子生育与否,生男与生女在家中的不同位置;父权、夫权在家庭生活中支配作用的大小;直系血亲对嫁入的外姓女子的态度和约束等,这几千年的家族封建残余,在社会生活中,还是相当复杂的问题。
  亲属 称谓
  霞浦畲族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两大系统。血亲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以及堂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姻亲是指通过缔结婚姻而形成的夫妻、亲家、妯娌、翁姑、岳父母等亲属,以及连襟、妻舅等等。此外,还有接养、义亲等等。其称谓,部分与当地汉族相似,而相当部分则明显有自己的特点。
  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过去流行着“有仔随仔叫、没仔那(只)叫居(佢:他、她)”。即生了孩子互称“居阿爷”(他爸)或“居阿奶”(他妈);没生孩子,只好以“居哟”相称。除此,丈夫还常以“某处人”称妻子,如妻子是后地村的,就称“后地人”等,长辈往往亦如此相称晚辈媳妇。现在,夫妻之间大多直呼其名。
  妻子嫁到夫家,通常是依子辈称谓。如称丈夫的兄弟姐妹为“阿伯”、“阿叔”、“阿姑”;称丈夫的伯、叔、姑为“伯公”、“叔公”、“姑婆”等等。但对翁爹、婆母,常是随丈夫称“阿爷”(或“阿爸”)、“阿奶”。对晚辈,通常也随丈夫直呼其名,旧时则多随子辈称“阿哥”、“阿姊”等等。
  父系亲属称谓
  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相应的配偶,均在与其相应的父辈称谓后加“公”或“婆”,如“阿伯公”、“阿叔婆”,“阿舅公”、“阿妗婆”等等。与其同辈的其他长者,亦习惯称“阿公”或“阿婆”。
  堂表亲,分别在相应的称谓前加“堂”或“表”。习惯称呼,堂亲不加“堂”,而表亲则需加“表”。
  直系亲属中长辈、平辈的称谓,通常还标以“大、二……细”等以示长次序列,如“大伯公”、“二叔婆”、“三伯”、“四婶”、“五哥”、“细妹”等等。非直系亲属的称谓,通常在其名字后加称谓,如“学吉公”、“克宜叔”、“双勋哥”等等。
  父亲的姐妹,都称“阿姑”,惟临近县城一带,长于父者称“阿孃”(ānüǎn)、次于父者称“阿家”(āgā)。
  不少地方,对嫁入的女性,习惯在其称谓之前冠以籍贯,如“栖胜妹”、“草岗嫂”,“过洋姆”、“水漕垅阿婆”等等。
  霞浦畲族的母系亲属,习称“娘奶亲”,在亲属中关系极为密切,尤以母舅为诸亲中之至亲。母舅有相当的权威:外甥,外甥女出生、满月、周岁、十六岁,定要报请母舅,母舅送礼最丰,所受礼也最多;外甥、外甥女婚嫁,母舅要插手过问;外甥女出嫁前,要先由母舅请“做表姐”,其他亲戚方能继之;出嫁时,还要母舅抱上轿;外甥结婚,要向母舅行跪拜大礼,办酒席,要请母舅坐大位;新郎一定要向母舅敬酒:外甥分家多由母舅主持,夫妇纠纷,也多请母舅调解;外甥犯事,母舅有权管教以至打骂,外甥如果忤逆母亲,除跪母亲认错外还要跪拜母舅认错;叔伯没有这么大的权利。母亲去世,先要向母舅报丧,并跪迎其入灵堂,待其见过遗容,方可入殓盖棺。
  在实际生活中,妻子对夫家的母系亲属,通常依子辈称谓。如称丈夫的表兄弟、表姐妹为“阿表伯”、“阿表叔”、“表妮姨”;称丈夫的舅、妗为“舅公”、“舅婆”等等。母系的堂表亲,习惯不加“堂”,而需加“表”。母系长辈、平辈亲属亦以排行序列,称“二舅”、“四姨”、“大表兄”、“细舅公”等等。此外,母舅所在村中凡与母舅同辈的,无论是否亲戚,一律以“阿舅”相称,父系其他亲属,亦同样称呼,故俗有“娘奶康(糠)厝讨,猪屎也叫舅”之谓。
  霞浦族妻系亲属,习称“妇娘亲”,在亲属关系中也相当密切。丈夫对妻系亲属的称谓,基本是与妻子对这些亲属的称谓相同:称岳父为“阿爸”,称内兄、内嫂为“阿哥”、4阿嫂”等,称岳母为“阿奶”或“阿姆”、“阿婶”均可。
  父系亲属对妻系亲属的称呼,通常都降低辈分,以相当于母系亲属的相应称谓称之:双方父母互称“亲家”、“亲家婆”等,丈夫的父母、兄弟姐妹都称妻子的兄弟姐妹为“阿舅”、“妮姨”(姨娘),都称妻子的伯叔姆婶为“伯公”、“叔公”“伯婆”、“叔婆”等等。
  其他亲属
  霞浦畲族还有义亲、抱养亲等等,当事人之间虽无血缘或姻缘关系,倒是相当密切的。
  义亲,既有纵向的义父子(女)、义母子(女),也有横向的义兄弟(妹)、义姐妹(弟)、义姐兄。过去几乎遍及每个畲村,其中与汉族的结义,占有相当比例。其称谓:
  纵向义亲,主要是担心孩子娇贵(或多病,“命相”不好),不易养活,借拜认义父母得到庇护,一般到孩子过完“十六岁”为止,但也有继续作为亲戚的。旧社会也有一些青少年或中年人,为不受欺凌而拜认汉族中有一定身分、名望的人作为“义父”;新中国成立后,有不少畲族学生尊重教师,拜认教师为义父(母),如梨坪塆一带就有20多名学生,作畲乡先进教师张松发的义子(女)。横向义亲,多是志趣相投的成年人,结拜兄弟姐妹,其中以本民族间同性男女的结拜居多。异性结交则多是一些互相爱慕的情人,无法缔结姻缘而保持的一种特殊关系。
  寄名亲,在旧社会颇为流行。人们把孩子寄名于神、佛或自然的石、树等,称其“义父”,祈求庇佑。
  抱养亲,也相当普遍。无子女者抱养子女,抚养成人,赖以养老送终,延续宗祀。其关系与一般血缘亲属相似。其称谓亦与一般血缘亲属类同,只是有一部分子女称其养父母为“阿叔”、“阿婶”,或“阿伯”、“阿姆”。
  霞浦畲族除亲属之外,在日常生活中通常称老人为“阿公”、阿婆”;称中年人为“阿伯”、“阿叔”、“阿姆”、“阿婶”,称青年人为“阿哥”、“阿嫂”、“阿俤”、“阿妹”或“阿俤仔”、“阿妹仔”。对平辈或晚辈,多直呼其名。外来客人,尤其是汉族人,通常称“先生”、“师傅”、“同志”、“书记”、“主任”等等,知道其姓氏者,在称谓之前,冠以姓氏,或加一“老”或“小”字,如“老王”、“小林”等等,也有在其姓氏之后加“的”字,如“陈的”、“黄的”

知识出处

霞浦县畲族志

《霞浦县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霞浦县畲族的历史与现状,其中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风土人情、革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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