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文化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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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2105
颗粒名称: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文化事业
分类号: G127.573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文化设施是文化事业的载体,是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基础,实践证明,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和水平,制约着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且,文化设施的状况,反映了一个地方的形象,也是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
关键词: 宁德市 1994年 基础建设 社会文化

内容

文化设施是文化事业的载体,是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基础,实践证明,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和水平,制约着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且,文化设施的状况,反映了一个地方的形象,也是一个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一九九四年地区行署下发了综65号文件,对各县、市社会文化事业确定了一些量化指标,如每年发展一个合格的文化站,建成后产权归文化站所有,使之成为城镇发展规划永久性设施之一。地区农村文化工作会议后,各县、市文化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大力强化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全区有7个县(市)12个乡镇落实新建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站计划。其中福安市已建4个文化站,福鼎县续建图书馆主楼和秦屿镇文化站,寿宁县将筹建图书馆、冯梦龙纪念馆列入县委、县府94年度为民兴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各地不断增加投入,进一步巩固、完善乡镇文化站设施建设,保证基层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如周宁县玛坑乡文化站从原有的20多平方米增至3000多平方米,丰富了山乡文化生活。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全区多渠道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达50多万元。
  为加快发展我区农村社会文化事业,一年来地、县、各级领导想方设法努力改善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行署明确规定乡镇文化站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一站一编制。宁德市委、市政府召开办公会议,全市16个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机构、编制、经费做到三落实。由市编委专题批复核定16个乡镇文化站实行一站一编制;规定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在基层服务10年以上方可调出文化部门,以确保农村文化队伍的稳定;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干部体制的由市财政预算核拨,工人身份的市财政负担人员工资额50%,其余部分由乡镇自有资金、以文补文创收解决。从而稳定了人心,保持了基层文化工作的连续性。经过省、地、县文化,人事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九九四年全区争取48名乡镇文化站聘干指标,为长期坚持农村文化战线,为闽东的社会文化发展作出很大成绩的文化站工作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保证了我区农村文化事业的兴盛不衰。同时,全区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通过招聘干的文化测验和专业面试,文化素质与业务工作能力都得到实际提高。

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本书讲述了1993年至2008年,宁德市文化建设呈现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如期建成,实施艺术精品带动战略,加强艺术科研和艺术教育,成果斐然;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团体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辛勤耕耘,创作大量文化新作品,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文化服务,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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