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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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1974
颗粒名称: 二、保护管理
分类号: K872.573
页数: 5
页码: 109-113
摘要: 1993年至2008年间,为更好的对宁德地区文物进行保护管理,国家,省,地区陆续发文有:1994年5月25日,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内容为:我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76处。全区馆藏文物3500余件。要求根据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关键词: 宁德市 机构管理 保护管理

内容

1993年至2008年间,为更好的对宁德地区文物进行保护管理,国家,省,地区陆续发文有:1994年5月25日(宁署〔1994〕综120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内容为:我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76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全区馆藏文物3500余件(其中二级品16件,三级品843件)。要求根据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1996年11月29日(闽文物〔1996〕071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重新制定的《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并同时颁布施行。1996年3月22日宁德地区文管会发文《一九九六年全区文物工作计划》文中提出文物工作的主要任务:1.开展古桥梁专项普查,2.做好三线(104国道、铁路、汽专线)文物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3.抓紧屏南的千乘桥、霞浦的传胪城堡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1997年3月30日(国发〔1997〕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要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事业发展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建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机制。
  1998年9月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在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1998〕54号)以及《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物博发〔1998〕55号)努力改变文物工作中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对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999年7月27日省文化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文物〔1999〕107号)认真贯彻国家文物局《通知》精神,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1999年8月10日省文化厅发文《关于贯彻中央精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闽文物〔1999〕115号)要求各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所作出的部署,确保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牢固占领思想宣传阵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2001年2月26日省文化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古建筑保护和禁止古建筑构建出境的通知》的通知(闽文物〔2001〕14号)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类古建筑、尤其是具有文物价值的传统民居的保护管理。2001年8月23日宁德市文化局《关于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护古桥梁文件的通知》(宁政文〔2001〕81号)自2001年7月文化局发文(宁政文〔2001〕67号《关于做好我市古桥梁调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宁政办〔2001〕127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古桥梁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2002年4月23日市文化与出版局、宁德市公安局签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文博单位三级风险达标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02〕38号)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文物安全。2003年2月2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发文《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宁政〔2003〕文33号)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现以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新格局。2003年12月3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的意见》(宁政〔2003〕文297号)进一步监督加强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2003年5月29日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7日在《闽东日报》公布实施。
  2005年2月28日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文物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宁政文〔2005〕17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通知和纪要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2005年10月19日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贯彻市人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意见(宁政文〔2005〕178号)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坤华所作的“关于‘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加大保护力度。
  除了在政策上规定对文物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另外对文物的维修,以及打击文物走私上也有相应的举措。
  1993年6月,古田县博物馆接收黄田火车站派出所收获走私文物92件(含工艺)。1994年8月接收古田县公安局依法没收走私文物198件。
  1996年9月,全省文物工作交流材料中,地区人大工委每年都要地区文化局汇报全区文物工作情况,1995年底104国道宁德飞鸾隧道改建工程破坏了飞鸾古窑址,文物干部赶到现场观察拍摄记录,捡回一批出土文物,还邀请省文物专家到现场指导,在断层上一大批文物被发掘,完成了《飞鸾古窑址研究》学术论文,参加当年古陶瓷研究会在建阳举办的专题研讨会。协助解决了松山天后宫群众建房问题,柘荣一中新建校门游朴墓保护问题。
  1996年省财政局、文化厅安排16万元维修了支提寺、廉村、狮峰寺、福鼎博物馆建设、冯梦龙纪念馆、闽东革命纪念馆、闽东畲族博物馆文物征集等补助经费。
  1997年8月9日宁德地区行政公署专题会议纪要第四十六期,《研究保护廉村古文化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为落实省人大袁启彤主任、省委何少川副书记视察福安溪潭廉村的指示精神。7月30日上午行署专员汤金华,地委副书记、宣传部长陈济谋带领地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同福安市深入福安廉村调研,并在该村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保护、开发廉村古文化工作。
  1997年古田县博物馆接收平湖镇派出所依法没收走私文物39件。1998年接收古田县刑警队依法没收绿釉三足炉(三级文物)一件。
  2000年1-2月市文管办与省博物馆考古队对拟建的143公里的福宁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了考古调查,发现了红头岗等七处古遗址和文物点。5月,配合省考古队在宁德、福安、霞浦、福鼎一带挖掘中,挖出3000多年前的彩陶,印纹硬陶、夹砂陶,石锛,石斧等1100多件,在霞浦清理出明清墓葬8座,墓斗清理出一座裸露地表的晋代古墓葬,出土和收集了青釉四耳罐,双耳罐,双碟杯,陶水盂,青釉小碗等9件。
  2000年4月30日宁德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宁德段史前文化遗址情况的汇报》中指出在福宁高速公路动工前的1998-1999年期间,宁德地区文化局王胜学副局长(分管文物)带领文物干部提前介入,多次与宁德地区高速公路指挥部协商对沿线可能涉及到的文物保护问题,指挥部领导积极配合出资金请省考古队进行福宁高速公路沿线文物调查,发现6处需考古发掘点,其中有宁德红头岗段距今3000年前的商周文化遗址。
  2000年6月26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省文化厅下发的(闽文物〔2000〕62号)《关于福宁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福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水关城墙保护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原则同意保留原设计方案的意见,将高速公路经过的分水关城墙迁建于福宁高速公路西侧至104国道东侧的分水关城墙旧址毁坏处并加以修复。迁建前应由省文管会考古工作队进行勘查和考古发掘后再会同宁德地区文管会,地区文化局和省文管会考古工作队研究制定迁建,修复方案,报省文化厅审批后组织实施。
  2001年福建省考古队在福建省考古队副队长郑辉带领下对国兴寺遗址进行考古发掘,考古挖掘面积2000平米,出土文物有碗、盘、碟、钵等,还有大量瓦当、佛像以及石槽、石碑、柱础等建筑构件、饰件。
  2006年1月,市边防支队依法将在海上抓获的盗运海底打捞的元代青秞瓷碗3000多件移交市博物馆保管,其中二级品1件,三级品300多件。并将这些文物重新泡水脱盐,做好入库管理工作。4月,配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采访,进行宣传文物保护,打击走私盗窃文物的犯罪活动。
  2006年5月,在古田县吉巷乡渭洋村一带发生了多起古墓被盗事件,村民自发组织抓捕盗墓者且缴获赃物,这些雕刻物很快被送到古田县博物馆。省文物专家确定系寿山石雕,是宋代作品,其中十六件是国家三级文物,另十六件是一般文物。该文物不仅数量多,且品类丰富,造型各异,生动多姿的各式人物禽兽,刀法简练,风格严谨,实属珍贵。
  2006年,“桑美”台风造成福鼎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受损,8-11月省拨专款维修了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洋里民居,福鼎市文物保护单位金朱桥、朱氏宗祠,同时维修了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国兴寺遗址——楞伽宝塔。
  2006年温福铁路动工,省考古队在福建省考古所副所长郑辉带领下对福鼎市进行铁路沿线考古。
  2007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并对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07年4月开始着手进行普查第一阶段的前期准备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方针,为今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打下坚实基础。8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和省里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文物普查队,副市长薛成康任领导小组组长,翁惠文、刘国平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民政、民宗、财政、国土、建设、公安、经贸委、规划、交通、水利、统计、农业、林业、旅游、海洋渔业、文化与出版局和市方志办、军分区后勤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主任黄清辉、副主任傅熹、督查员钟亮。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文物普查组。8月至10月,分批组织市普查队和各县(市、区)普查组人员参加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以适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要求。
  2007年,宁武高速公路宁德段沿线考古调查。1月至2月,为配合宁武高速公路宁德段这一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市文管办组织人员与省考古队一同对高速公路沿线区域进行了一个月的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此次调查共发现各种类型文物7处,其中古遗址5处、古墓葬2处。经省文物局批准,市文物管理部门向建设部门提出了下一阶段采取考古发掘等一系列保护意见,依法有效保护了文物。
  2007年1月起,进行蕉城上金贝古墓考古调查发掘工作。为配合新农村建设,市博物馆对蕉城区金涵乡上金贝村进行了考古调查,共发现了沧海禅师墓、红军洞等多个文物点。并与省考古专家一起,对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沧海禅师墓,进行了考古清理,弄清文物的整体布局和建筑风格。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文物深刻内涵的基础上,对沧海禅师墓进行了维修,部分恢复文物原状,同时对墓主身世进行了考证,既丰富了当地的文化内涵,也使其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中颇具旅游价值的一道人文景观。
  2007年4月,进行三沙烽火岛水下考古调查,市博物馆派出人员参与国家水下考古队对霞浦三沙烽火岛进行的为期三天的水下考古调查。此次调查虽未发现水下沉船,但却是历史上第一次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的水下考古调查项目,有着特殊的意义。
  2008年6月,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在屏南县启动。此次试点为期7天,共有来自全市各县(市、区)文物普查队的骨干25人参加。试点工作在屏南县文物资源较为丰富的棠口乡展开,普查队员们冒着大雨,跋山涉水,走村窜巷,足迹遍及棠口乡的14个行政村和44个自然村,对复查文物点和新发现文物点进行了仔细调查、记录,进行GPS定位,查看文物保存现状和周边环境,获取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整个试点期间共普查文物点43处,其中复查文物点13处,新发现文物点30处。试点的成功开展,不仅发现一批重要的文物,如清代护林碑、南宋“鲤鱼墓”、“镜湖双井”、棠口粉干作坊群、棠口古民居群、水磨坊等,而且为我市下一阶段的田野调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锻炼了文物普查队伍。

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本书讲述了1993年至2008年,宁德市文化建设呈现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如期建成,实施艺术精品带动战略,加强艺术科研和艺术教育,成果斐然;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团体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辛勤耕耘,创作大量文化新作品,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文化服务,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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