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屏南县土地关系变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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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屏南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1846
颗粒名称: 一、屏南县土地关系变化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1
页码: 16
摘要: 建国前,土地长期属于封建所有制,耕地大部分个人占有,其余是祭田(族田)、庙田、少量学校田(灯油田)。1951年土改后,虽大部分耕地分给农民,但还未改变私有性质。1955年后办高级合作社,1958年办人民公社,耕地转为集体所有。
关键词: 土地 变化 屏南

内容

建国前,土地长期属于封建所有制,耕地大部分个人占有(主要是地主和中农),其余是祭田(族田)、庙田、少量学校田(灯油田)。1951年土改后,虽大部分耕地分给农民,但还未改变私有性质。1955年后办高级合作社,1958年办人民公社,耕地转为集体所有。1981年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所有权仍属集体,使用权属于耕种者个人,集体所有性质没有变,分户承包只有管理方法的改变。

知识出处

屏南文史资料

《屏南文史资料》

出版者:闽东日报社

本书收入“屏南县政协初期工作的回顾”、“全国政协委员莅屏扶贫工作”、“抗日时期的屏南”、“中国夏香菇之乡”等3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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