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屏南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1804 |
颗粒名称: | 1、刑事审判 |
分类号: | D916 |
页数: | 1 |
页码: | 75 |
摘要: | 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宣传贯彻婚姻法等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中,紧密配合搞好审判活动,严厉惩办了罪行重大的土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从1951年至1953年共判处各种罪犯1130名。受理审判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90人次。期间审判活动停止”1973年县人民法院恢复工作。总结建国以来审判工作的经验教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序合法、档案齐全“ |
关键词: | 屏南县 司法 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