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步健全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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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屏南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1802
颗粒名称: (1)逐步健全机构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74
摘要: 1951年4月建立屏南县人民法庭,由副县长黄陆团兼任审判长,司法科长陈廷鄂兼任副审判长,并任命审判员、书记员。成立屏南县人民法院,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院长和审判人员、行政人员计七人,1953年设巡迥法庭。1955年11月建立双溪法庭和忠洋人民法庭。运动县人民法庭停止审判活动,同年11月双溪和代溪人民法庭也宣告恢复。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于1981年10月设立林业审判庭,1984年6月设立经济审判庭。
关键词: 屏南县 司法 审判

内容

本县解放初期,为了受理民、刑事案件,于1950年1月在县人民政府之下设司法科。1951年4月建立屏南县人民法庭,由副县长黄陆团兼任审判长,司法科长陈廷鄂兼任副审判长,并任命审判员、书记员。1952年10月15日,成立屏南县人民法院,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院长和审判人员、行政人员计七人,1953年设巡迥法庭。1955年11月建立双溪法庭和忠洋人民法庭。1966年10月因“文化大革命”运动县人民法庭停止审判活动,1973年恢复,同年11月双溪和代溪人民法庭也宣告恢复。1975年11月增设长桥人民法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于1981年10月设立林业审判庭,1984年6月设立经济审判庭,1985年3月设立屏城人民法庭,1987年4月设立行政审判庭,同年7月设信访办公室。至1988年,全院有11个庭、室,人员编制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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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文史资料

《屏南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屏南县邮电今昔”、“屏南县的坝工建设”、“屏南丰富的矿产资源”、“双溪反击战”、“屏南县工商联”、“老鼠仓杉木纠纷案始末”、“中医师陈大澜”等25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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