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1618 |
颗粒名称: | 小学教育 |
分类号: | G62 |
页数: | 2 |
页码: | 275-276 |
摘要: | 民国临时政府9月颁布的《小学校令》规定,小学校分初等小学校与高等小学校。初等小学校由城、镇、乡设立,学制4年,凡学龄儿童,应送入受教,可男女同校。 |
关键词: | 福建 宁德县 教育 |
出版者:宁德市政协文史委
本辑文史资料遂以“闽东民初社会”为题,广泛征稿,从中遴选92篇,裒为一帙,略以展示辛亥革命前后闽东传统社会之现代转型的初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