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济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1469
颗粒名称: 养济院
分类号: K29
页数: 2
页码: 99-100
摘要: 本文描述了养济院为旧社会慈善事业之一,创办年月,已无从查考,据一些老人回忆,约在民国初年,当时建有平房七间,中为神堂,奉祀郑元和、李亚仙神像,左右各三间,为收容乞丐之所,最多时也只有二个余人,每人发给腰牌一块,凭以证明身份和向县政府领取饷款(瞻养费)。养济院亦名孤老院,四面围墙,围墙内庭院正中一条通道,两边园地种植柑桔等花果和蔬菜,环境颇为整洁,前向门楣大书“养济院”三字,后向为“护我黎庶”四字扁额。
关键词: 福建 宁德 养济院

内容

民国初年,福鼎县设有养济院一所,在城西门外,即今桐城村委会旧址。
  养济院为旧社会慈善事业之一,创办年月,已无从查考,据一些老人回忆,约在民国初年,当时建有平房七间,中为神堂,奉祀郑元和、李亚仙神像,左右各三间,为收容乞丐之所,最多时也只有二个余人,每人发给腰牌一块,凭以证明身份和向县政府领取饷款(瞻养费)。养济院亦名孤老院,四面围墙,围墙内庭院正中一条通道,两边园地种植柑桔等花果和蔬菜,环境颇为整洁,前向门楣大书“养济院”三字,后向为“护我黎庶”四字扁额。
  养济院收养的是丐帮,这些丐帮,因有政府瞻养,就可以较少外出求乞,而对流窜丐帮,可以发号施令,干涉其强讨和偷窃闹事行为。当时丐帮分为四等,在院的为在册食饷丐,另外有些已进香未食饷的为正式丐;未进香的为非正式丐;还有外来的散丐。院内设有正副院长,每年春、夏、秋,冬四季,由院长率领正式丐,到县衙前列队凭腰牌领饷(金额不详),回院自起炉灶,不过集体生活。
  民国初期的院长白奇舟,是个大跛子,略有文化,善于交结讨好富人,颇有名气,有妻盲人洪氏,生一子取名锡鹿,小读私塾,后在杨茂春伞店学艺,制伞骨,二十多岁死亡,遂无后。副院长唐升柴,文盲,早年丧偶,生有二子,长步青先在菜园里一带打短工为生,后入赘霞浦,三十多岁死亡,次步先,也学制伞骨工艺,后到霞浦学制饼,也在三十岁时死于霞浦。院长权力很大,来院进香的丐帮,须经其审查行乞年限及健康状况,核准入册后,举行进香礼,由院长设坛请神,命进香乞丐行三跪九叩礼,礼毕依次捧出糖茶,请院长及已进香丐帮共饮,从此互相间不唤名而称“同年”,如张同年,李同年等。食饷丐死亡出缺时,由院选拔进香丐报县批准递补。除进香丐外都为散丐,须经院长准许,才可夜宿走廊。不管是正式丐、散丐,如被控有在外强讨或扒窃行为,院长可派丐帮抓回究办,在神座前设立法堂,堂边罗列刑具(上过油漆的木棍、大板等),审问后分别作出处理,如正式丐除名,散丐驱逐出境,以至打屁股等。
  城关和近郊所有婚喜筵席,必请老白老唐等光临 ,并款以比较丰盛的酒菜,以镇住散丐,有院长们在场,其他丐帮便不敢苛求,更不敢借故吵闹,所以主人都乐于奉承丐首,免惹麻烦。
  养济院之设,与其说是为了安顿救济孤寡,不如说是有利流丐管理,对治安秩序方面,倒起了较大作用,因为旧社会乞丐很多,上门强讨和顺子牵羊、小偷小摸之事时有发生,有了救济院这些食饷丐首,及时给予惩禁,就不敢为所欲为。另外,因为院里供奉的是郑元和、李亚仙神像,象征着夫妻和合,共苦同甘,县里人遇有夫妻吵架,儿媳不和的也常到这里来烧香许愿,祈求保佑家庭和睦,香火颇盛。
  白、唐两院长死后,县里另派张世文接任至民国中期,张亦死去,养济院机构遂告消亡。

知识出处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出版者:宁德市政协文史委

本辑文史资料遂以“闽东民初社会”为题,广泛征稿,从中遴选92篇,裒为一帙,略以展示辛亥革命前后闽东传统社会之现代转型的初步表现。

阅读

相关人物

方东
责任者
翁世英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