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德一都》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0576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的乡镇保甲制 |
分类号: | K295.72 |
页数: | 1 |
页码: | 12 |
摘要: | 民国初期曾沿用二十五都区划,到民国17年(1928)7月实施《县组织法》,设区、村里、闾邻。又改村里为乡镇,全县分为三个区(城关、霍童、洋中)区以下为保甲。保以上设27个联保。当时的城关为第一区,管辖范围除城街区内外,还包括古溪、廉坑、溪口、六都、七都、漳湾、南埕、郑湾、茶洋、云淡坪、飞鸾、碗窑等13个联保。1940年改联保为乡镇,全县划分3个区,24个乡镇,乡镇增至25个,城关一区统辖三镇十乡,即蕉城镇、漳湾镇、三都镇和古溪、南埕、六都、七都、廉坑、菰洋、三望、飞碗、城澳、金涵等乡。 |
关键词: | 宁德 乡镇 民国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