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民国宁德》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0528 |
颗粒名称: | 抗日时期连罗盐务所张高陵团伙贪污案始末 |
分类号: | K269.5 |
页数: | 2 |
页码: | 410-411 |
摘要: | 民国时期,盐税是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所以对盐业的管理也特别认真,曾一度在宁德设立“闽东盐务分局”。由陆军少将郑鑫担任局长,分别在福安、福鼎、霞浦设支局,南埕设盐务所,寿宁、周宁设盐务站,共有办事人员200多人。盐务局下面还有6个武装盐警中队,每队45人,其驻扎地区:浙江沿海2个队,宁德2个队,一队负责南埕盐务所,一队负责在沿海一带巡逻。以武装来保证盐税收入。在讯问中,七个人全部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还全部赃款。丁役黄松藩、郑松敬、林水官、陈仁悌4人各记大过二次,察看6个月。 |
关键词: | 宁德县 民国 抗日战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