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民国宁德》 图书 |
唯一号: | 130920020210000517 |
颗粒名称: | 参议会的履职活动 |
分类号: | D693.22 |
页数: | 6 |
页码: | 385-390 |
摘要: | 县参议会属地方咨议机关,又称“民意机关”。它的职责是参政议政,除议决政府重要的施政方针、听取政府施政报告、提出县政的兴革建议外,还可以审议县财政预决算,向县政府提出询问。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会期5至7天。在大会期间,县长和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分团部、警察局、司法处、训练所、银行、田赋处、工会、农会、商会、县立初级中学、民众教育馆、卫生院以及县政府各科室的主管人员都列席每次会议。对议案和建议的审查工作是参议会履职工作的重点。驻会委员从当选议员中选举产生,临时参议会一次大会选举王克权、阮元皋、蔡汝梅等三人为第一届驻会委员,任期三个月;第二届是阮元琳、蔡汝梅、郑长昌。 |
关键词: | 宁德县 民国 议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