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金融货币历史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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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宁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0389
颗粒名称: 宁德金融货币历史探源
分类号: F822.2
页数: 5
页码: 59-6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宁德金融货币发展的历史。
关键词: 宁德县 货币经济 民国

内容

宁德历史上的金融机构与货币流通,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不断演变,形成。从秦始皇统一币制后,长期通用铜钱、铜元等铜铸币;明清时代同时流通银锭、银元;至民国才出现官方发行的法币,关金券、金圆券等,以及地方银行发行的钞票、本票;钱庄发行的私票。随着货币流通的发展,就产生了货币中介与信用往来的金融机构,宁德初始阶段的金融机构,是始于明代中期,盛于清末与民国初期的钱庄与当铺,至于官办银行则兴于民国中期,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福建省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
  一
  宁德的官办银行起始于民国4年(1915),中国银行总处在三都澳港口设立汇总所,专营异地汇出与承兑业务,至民国8年改为收税处,后又扩大为“中国银行三都办事处”办理存放汇业务,至民国18年奉命裁撤并入总处。民国23年9月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在三都澳成立“中央银行三都办事处”,至民国29年抗战开始,该处迁往福州。民国24年11月中国农民银行在三都成立“三都澳办事处”亦因抗战,于民国27年内迁宁德城关环城路,该处于民国37年2月奉命解散。民国25年7月“福建省银行宁德办事处”在城关大华路成立,内设总务、业务、会计、出纳4个股。民国29年2月增设三都、飞鸾2个分理处与霍童汇兑代理处,该办事处于民国38年(1949)8月1日解放前夕,奉省行命令停止营业,停业后留用管库工友各1人,其余人员发给遗散费,疏散回家。
  民国26年(1937)国民政府在三都澳设立“三都特种区金库”为财政收支单位开立金库专户,办理缴领款业务。民国27年11月16日“宁德邮政储金汇业分局”在城关船头街成立,经营存簿、支票、定期、划拨4种储金与汇兑业务。民国24年宁德三都澳与城关邮政储金局开始兼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同年城关富商合资开办“咸康保寿会(俗称父母会)”就是子女为父母投保人寿保险,加一名保寿会,每月交款五角,加足3个月父母死亡,可领10元助丧费,加满100个月父母还健在,可领回本金50元,并按官方利率付给利息,此种保寿会具有储蓄保险与社会福利性质。
  二
  民国25年(1936)11月,国民政府在城关前林坪成立“宁德县信用合作指导处”,开展信用放款业务,规定入社股金每股2元,作为贷款资金。在全县农村组织保农合作社486个,只办贷款不办存款。至民国34年在蕉城继光、古溪、金涵等4个保,发展基层信用社,共有社员603人,参加股份1032股,股金2064元,由社员选举理事会与监事会,且配备文书、司库等职,进行管理与监督。至民国36年又先后发展到濂坑,陈洋、连济、田池等7个保,组织基层社,社员人数与股金数额都有很大增加,这些民国信用合作组织一直延续至宁德解放前夕,全部自行解散。
  三
  当铺与钱庄,为早期民间私人出资开办经营的个体或合营金融机构,当铺只经营抵押借款,钱庄则综合经营,除存款与借款基本业务外,还发展到异地汇兑、兑换货币以及发行私票。
  民国10年(1921)宁德城关就出现当铺,最先开业的有“聚春”当铺(设东门兜现农行址),“和春”当铺(设前林路),“永春”当铺(设小东门),“合和”当铺(设现署前市场址),皆因经营不善先后倒闭。至民国18年12月城关大殷户林昆生、蔡咏南合资8万元在小东门环城路(原宴春楼址)开设“生春”当铺。该铺配备经理、记帐、估价、打票、保管等人员,典当月息按二分四厘(24‰)计算,当期一般为1——3个月,也有半年,一年即冬当夏还,夏当冬还,最长是3年。质押品分为金银首饰、珍品珠宝与被服布匹二大类,贵重物品七成估价,普通物件按半数估价。当物时发给当票,可以提前赎当,满当不赎质押品任凭当铺拍卖处理。由于独家经营,营业兴隆(年入当总值达9.2万元),利润丰厚。为便于拍卖衣服,该铺还附设估衣店。至民国21年又在霍童、咸村、赤溪、七都、八都、洋中、飞鸾8个乡增设分铺代办典当业务,每月按8‰付给分当手续费。该铺至民国31年,因法币贬值影响,被迫停业。
  民国18年(1929)以后,宁德城关继“生春”当铺兼营钱庄业务外,还先后开设“崇裕”和“慎馀”钱庄。“崇裕”钱庄设在大街(现邮电局址),老板林佑芝;“慎馀”钱庄设东门兜(现农行址)老板沈云川。上述三家钱庄都是宁德城关大富户开设,资金雄厚,资本额均达8万多元。主要办理存、贷、汇与货币兑换,并发行私票流通市面与附近各县。民国22年(1933)宁德城关又增设了“厚源”、“恒记”、“海记”、“恒盛亨”四家钱庄,竞争存贷款业务。
  民国21年(1932)起,三都澳先后由外来老板开设“裕宁”、“宁兴”、“建南”、“洽记”与“泰余”等15家钱庄。“裕宁”钱庄于民国21年开业,老板是福州人,业务量最大,私票发行最多;其次是“宁兴”钱庄于民国22年开业,由国民党三都旅部军法官经营;“建南”钱庄于23年开业,老板是兴化人;“洽记”与“泰余”钱庄亦于民国23年由福州人开设,这些钱庄除办理存放汇业务外,也发行私票,流通于宁德、霞浦、福安等地,后由于抗日战争爆发,三都时局紧张,所有钱庄同时停业外撤。
  四
  宁德古代流通的货币源远流长,历史悠久,从秦始皇统一全国币制后,就一直通用外圆内方的铜钱。唐朝末年,藩镇割据,闽王王审知为了维持财政和军需,曾自铸钱,钱文仍沿用唐代“开元通宝”,但由于福建境内铜矿资源匮乏,改以铅铁铸钱。钱币皆有“福”、“闽”、“殷”、“建”等文字。这是福建第一次用铅铁铸钱,也是中国最早的铅铁钱币。1983年3月23日在金涵乡烟亭村出土的46.5公斤古钱币中,全部是方圆钱,上限为北魏拓拔珪登国(386—396)年间铸的“登国通宝”,下限至明太祖洪武(1368—1398)年间铸的“洪武通宝”,历史跨度近千年,计有南北朝、唐、西夏、北宋、南宋、元、金、明等朝代的67个年号。明清时期,在宁德市面同时流通的还有历朝政府铸造的“通宝”或“元宝”的方孔铜钱,以及南明永昌元年(即清顺治元年,1644年)李自成铸的“永昌通宝”,张献忠铸的“天顺通宝”和清咸丰3年(1853)太平天国铸的“圣宝”钱币。至清末民国初期,与方孔铜币同时使用的还有中间无孔的“光绪铜元”与“民国铜元”(俗称铜片),每枚铜元换铜钱10枚,100枚铜元换银元1元,以后铜元逐步取代铜钱流通市面。
  自唐代中叶,白银铸币进入流通领域以后,宁德使用过银锭(俗称元宝锭)、银饼,这些以重量计算的银铸币多为官府与富户收存,市面极少流通。明末清初,外国银元开始流入宁德,在市面上流通的有:英国“杖洋”,墨西哥“鹰洋”与日本“龙洋”三种,以及香港铸的镌有英国女皇头像的1角与5角两种银角。至清末民国初年国内铸造的清光绪“龙洋”,北洋军阀的“袁头”(袁世凯头像),国民政府的“孙头”(孙中山头像)以及“船洋”等银元,还有民国铸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坟陵”1角与2角两种银角也流通市面。这些白银铸币,在民国时期曾多次禁用收兑,终因通货膨胀,纸币贬值,仍充斥市场,至解放初期,才由人民银行逐步收兑归库。
  最早在宁德市面流通的官方纸币是民国10年(1921)中国银行发行的俗称“红鸡角”(即红公鸡)的钞票。此种纸币印有鲜红色精致图案,面值有1元、5元、10元三种券别,与银元等值使用。因信誉好,携带方便,深受群众欢迎。民国24年11月国民政府废除银本位制,实施法币政策。市面开始流通法币,禁止铜币使用,取缔民间私票。法币面值1元、5元、10元三种主币;1分、5分、1角、2角、5角五种辅币。法币发行时与银元等值流通。历经13年,至民国37年8月,因恶性通货膨胀,法币严重贬值,法币与银元比值为125万比1。遂由金圆券1元收兑法币300万元而告终。
  民国31年5月,宁德市面开始流通“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关金券1元折合法币20元,与法币同时流通,发行时只有面值1元、5元、10元三种。与银元比值为50:1。后因通货膨胀,面值增至500元、5万元,250万元,与银元比值贬为1250万元比1。至民国37年,金圆券发行后,关金券与法币同时停止流通。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在法币、关金券大幅度贬值后,改为发行金圆券。以金圆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法币、关金券以及民间金银外币。金圆券与银元比值为2比1,与美钞比值为4比1。按规定,金圆券有一定含金量,但实际上无法兑现。在宁德流通的有林森头像的5元券和蒋介石头像的10元券两种。发行未满一年,物价暴涨120万倍,该券几同废纸。民国38年7月,国民政府又发行银圆券,虽规定按面值兑换银元,因无法兑现,群众拒用,市面仍充斥银元、铜元等金属铸币。
  民国10年(1921)开始,宁德城关“生春”、“慎余”和“崇裕”3家钱庄,为促进茶叶购销,得到政府允许,发行兑换券8.7万元流通县内,同时印制钱庄纸票投放市面,“生春”有2角、3角、4角、5角、6角五种;“慎余”有5角、1元、2元、5元四种;“崇裕”只有5角一种。此种民间私票以后逐步被布庄黄砚记、茶栈陈大明、祥成协;酒库恒盛亨、林福泉;纸行彭恒记、彭海记等30多家资金足,信誉好的商号引用,也发行面值1—10元、1—5角不等的私票流通市面。后因抗日战争,时局紧张,市场不景气,私票随着钱庄、商号倒闭而停止使用,全部收回。

附注

作者简介:1949年福州商业学院毕业,先后在宁德县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工作,1991年退休。现住蕉城。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民国宁德》

本书记述了民国时期的福建省宁德市。本书共分八章,即:行政区划与机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风俗民情、民国人物、古建筑及街市、社会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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