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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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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宁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034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济建设
分类号:
F424
页数:
124
页码:
28-151
摘要:
本章介绍了民国时期福建省宁德县的工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宁德县
工业经济
民国
内容
民国时期宁德的工业与工业品生产
□吴培昆
民国时期,宁德工业基本上一片空白,除一家只有9个人的明生电灯厂和几家小规模半自动化碾米厂外,其余均为手工操作的小作坊和家庭作坊。历史上虽曾出现过诸如天山绿茶、霍童剪刀、马记竹枕等远销各地的名牌产品,但生产规模都很小,从业人员也不多,并且都是手工制作的。这个时期的工业与工业产品主要种类如下:
发电
明生电灯厂,民国25年(1936年)由蔡亦春,蔡亦培等人投资兴办,其设备只有一台24匹马力发动机和二台12千瓦发电机(后来仅用一台),白天碾米,晚上发电,年发电量约7000千瓦时,供电用户最多时曾达到600多户(每户点10支光灯一盏),后因窃电严重只开三、四百盏,且因管理、技术、原料等各种原因,时开时停。
碾米
在城关开业的有“大生”、“大有”、“新记”、“降丰”、“庆丰”、“蕉丰”、“集兴”等7家机械碾米和一家“基记”人力碾米,共8家;在漳湾开业的有“长顺”“裕丰”两家,在南埕开业的有“谷益”“力生”两家。一般规模都很小,长顺米厂最大,也只有11人,年加工大米580吨。城关碾米厂因不堪官吏的敲诈和剥削,后来大多关门倒闭,到临解放的1949年春,仅剩明生、广丰两家,加上漳湾、南埕全县总共6个厂,共有职工54人,年加工大米2680吨。
制酱
全县共4家。城关中山路有陈珍远经营的“公和晋”酱园和陈伟民经营的“隆记”酱园,八都有陈友恭经营的“昭记”、赤溪有巫伏容经营的“圆酱”。四家年产酱油、虾油共44吨。其中以“公和晋”最著名,是莆田人陈珍远于]936年来宁创办的,共7个股东,资产]5733元(银元)。
制糖
宁德霍童、赤溪、八都一带盛产甘蔗,民国30年代最高年糖产量曾达1000多吨,抗日战争中销路闭塞,下降到300多吨,以后略有恢复,1949年也只有354吨。
制茶
宁德盛产茶叶,天山绿茶百年前已闻名全国,具有茶香、味浓、色翠、耐泡等优点,很受欢迎。民国期间,全县经营茶叶加工的茶行,最高时(民国25年)曾达52家,年产绿茶23000多担,红茶2000多担,计25000多担,约合1300吨。后因抗战,海路封锁,销路中断,农民被迫砍掉茶树,茶叶产量大减。战后略有恢复,全县有茶行11家,仅城关7家,拣茶女工有300多人。由林昆生兄弟创办的“一团春茶庄”,在镜台山下的可园种植茉莉、玉兰花,窨制花茶,年产5吨多,曾获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银奖,远销天津、上海等地。
制盐
民国时期,宁德产盐1000多吨,制盐业集中在南埕、青山一带,采用“泼沙淋卤坎晒法”制造。办法是:将粗沙置于烈日下晒热,泼上海水,晒干水份,让盐份留在沙上,如此不断地边泼边晒,达到一定浓度后,将沙洗出,形成浓卤,其含盐量大约17—18%左右。再将浓盐卤倒入由石灰制成的盐坎上,晒干去水即成盐。成盐过程一般需要两天,即第一天制卤,第二天晒盐,一个中等劳力,日产100市斤左右。
因盐税为国民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所以对盐业的管理也特别严格。在宁德设立“闽东盐务分局”,由陆军少将郑鑫担任局长,分别在福安、福鼎、霞浦设支局,南埕设盐务所,寿宁、周宁设盐务站,共有办事人员200多人。盐务局下面还有6个武装盐警中队,每队45人,各配一名上尉队长和中、少尉副队长,其驻扎地区:浙江沿海2个队,宁德2个队,南埕盐务所一个队,另一队负责在沿海一带巡逻。以武装保证盐税收入。
陶瓷
宁德陶瓷生产历史悠久,陶器在七都三屿,瓷器在飞鸾碗窑。民国时期,三屿的三坪村,全村都是陶器生产户,生产瓶、钵、缸等,从业者有38人,供应邻近各县。
瓷器是明代由闽南泉州一带移民传入,他们居住在瓷土丰富的碗窑村,民国时期已有土窑30座,年生产碗10万连(每连碗12只,即120万只,共约重3000--4000吨)。1921年最高年产销量达7130吨。主要由海轮从三都运往东北、山东一带销售。“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入侵东北,销量锐减。1936年,年销量只余100多吨。抗日战争爆发后,海路被封,销路完全断绝,许多投资者抽走资金,土窑停产,工厂倒闭,工人大批失业。至1949年,年产总量仅为22.5万件,不到60吨。
印刷
宁德印刷最早是陈鹤卿于民国24年(1935)开办的“中华书局”石印,只有3人,以后有福州人陈菊英办的印刷兼文具店,有10名雇员,此后又有福州人周承富办的“明星”印刷厂,罗俊亨办的“成文”印刷店和张钦基的“勤主”印刷店等。1938年,霞浦人杨虞兼办“同文”石印社,从事石板材木板印刷。蕉城小学王克权也办石板印刷。民国政府1936年在城关城隍庙开办闽东日报社(后迁金涵涵道村)。有工作人员40多人,用的是铅字印刷,日发行量为322份。1941年后因抗日战争而迁往福安。
五金·剪刀
民国时期,五金行业主要生产农业用具和家庭生活用品,如锄头、镰刀、犁耙、铁锅等。多在城乡间开小作坊,年产铁锅1600多口。另有20多人常年流动在乡间为居民、农民修铜补铁等各项服务。在宁德城关开业的五金店有:中山路陈永淡开办的“瑞和”首饰店和海滨路林细森办的“永和”银店两家,从业人员各不过3—5人。
霍童镇生产的“霍童剪刀”,名闻遐迩,1926—1935年最为旺盛,霍童一条街上有16家,从业者达50多人,日产150多把,年产约5-6万把。其中以“仁记”剪刀最为出名。生产原料来自建阳的建山钢、周宁的铁和本地木炭。霞浦、连江、莆田、福鼎一带客商常常云集霍童,设站专门收购,再转运台湾和东南亚等地销售。抗日战争后,产量大减,1948年从业者只剩19人,年产量降到3000多把。1949年又降至8家,从业仅14人,年产量2000把左右。
篾料·竹枕
宁德盛产毛竹等各种竹类,以竹为原料的生产生活用品颇多,宁德城关即有“恒康”、“裕兴春”、“合城”、“合兴”、“韩兴”、“栋记”、“华明”等大小篾料作坊]6家,并设有“篾料公会”统筹各项生产销售。
“马记竹枕”是宁德传统产品,百年前即由古田杉洋一带传入。取生长期3年以上轻巧、光滑的黄竹,经过精细加工、编织而成,历史上曾作为“皇宫贡品”而驰名全国。全盛时期从业者有40多人。民国时期已经衰退,1929年的年产量只有500多个,后来又逐渐递减,只剩“马仁记”、“阮中记”两家。到1949年,仅有马仁记一家,年产只剩70多个。
服装·鞋业
民国时期,城关有“华侨”、“三兴”、“时代”、“仪德”等5家成衣店,规模都很小,每家不过3-5人。年产值仅15万(国币,下同)左右。制鞋有杨福生办的“大东华”和刘维新办的“雅新”两家,年产值也只在25—30万之间。
糖果·糕饼
宁德民间盛产肉饼、软馅米糖、八果糕等,民国时期宁德糕饼业兴旺,城关有陈梅生经营的“美珍”,叶嫩细、赵则文经营的“赛兰轩”、“赛来轩”,陈石荞经营的“红绫轩”,陈寿华经营的“华英”,谢钦馏经营的“嘉珍”,蔡仲文经营的“万丰”和陈赞贵店共8家;八都有吴成贵经营的“成记”,郑坛昌经营的“昌记”两家,飞鸾也有一家,全县共11家,从业者30余人。
水厂
1934年先由叶晓山(字谓豪)创办,“福泉”水厂,建于福山街“坑臼下”,占地5.2亩,利用毛竹300多条,引自五里亭集水坑的涧水,经过沉淀过滤,供应福海、碧山一带400多家用户。后将股份转卖廖伯甘、陈由新等人经营。
造纸
宁德毛竹的主要产地洋中,石后、霍童、八都、虎贝等地,都以毛竹丝为原料,配合本县沿海产的贝壳灰,制造土纸,民国时期,最高年产量有1400多吨。烟丝烟丝是宁德传统产品,民国时期,霍童烟最负盛名,取材于当地所产烟叶,经过加工,配以茶油等原料,精细剪裁而成。当时邻县古田、屏南、福安、罗源等地都来宁德购买,城关有2家小型烟丝厂,8名职工,另从事个体家庭作坊经营的还有10多户,霍童街有黄源顺等9家私人作坊。全县1949年年产烟丝24吨。
霍童花席
民国时期闻名各地,它的原料来自高山岩石壁隙间多年生的野席草(俗名岩草),经过人工染色,编织成各种花纹颜色交织的草席,工艺精巧美观。该工艺创作原来自山区农妇,是石桥农民洪泽从其山区媳妇那里传授过来的。1929年开始制作,1948年已有木制编织机6台,从业12人,年产草席]900多件。
熟洋蒸笼
是虎贝熟洋村传统手工艺品。制作蒸笼的原料是柳杉,该村海拔800多米,是近海山区,气候润湿,适于柳杉生长。熟洋人利用资源优势,大量制作蒸笼,销往全国及香港、东南亚等地华人地区,已有数百年历史。其制作方法是:选取百年树龄的柳杉树,纵向切成薄片,弯压成圆形条状,配以少量藤条竹片,制成圆桶形加盖加底蒸笼。因工艺精巧,轻便牢固,蒸出来的米饭具有特殊香味,很受华人欢迎。民国时期,有许多熟洋人迁往福州,建立加工坊店,就地生产销售,并在那里定居下来。
风雨中沉浮的明生电灯厂
□吴培昆
民国时期,宁德工业基本上一片空白,除了几家以手工或半手工操作为主的碾米、印刷、篾料、糕饼、酱园、制衣等作坊外,能称得上机械生产的,只有一家9个人的明生电灯厂,它拥有一台24匹发动机和两台12千瓦发电机,白天碾米,晚上发电;供电范围仅限城关一小部分地区(见图)。但因处于战争时期,环境险恶,原料匮乏,生产不稳,且治安混乱,物价上涨,民不聊生。因此,这个工厂从开工伊始,一直处于各种困扰之中。自1936年开办到1949年解放,前后十四年时间都是在不断地停电、停业、停办的风雨中飘摇,在沉沉浮浮,上上下下的历程中度过的。
艰难起步
1935年,由早年出洋经商归来的蔡亦春为首,与蔡亦培等股东,以每股出资600元大洋,共筹集11股,计6600元银元的股金,组建了明生公司,向当时的国民党县政府申请办电厂。但愚蠢、无能的县政府视此为异物,对该项申请百般刁难,以群众不懂电,不“安全”为由,拖了半年之久,不予审批。后来他们请知名人士出面,直接向南京行政院经济部申请,经过几番艰难运作,终于取得立案批准“临时开业”的文书。令县里无可奈何,明生公司于是宣告成立。
但是,电厂的建立和安装过程,在贪腐、无能的县政府和驻军管辖之下,自然也会遇到许多意外麻烦。他们视其为“肥肉”,不断地加以刁难和敲诈勒索,从中获取好处。例如:电杆架设,本来县邮政局负责承包,原规定每条电杆之间距离30米,每3支杆(90米距离)安一个避雷针。这已符合安全规定,但官府硬要节外生枝,无理规定每条杆都要安一个避雷针,否则不安全,不准发电。由于时近年关,雇工困难,安装根本来不及,眼看原计划1936年春节发电计划就要泡汤,无奈之下,只好托人送去50元大洋,县政府收了钱后,就转口以“冬季无雷”之说,发给“先行供电”手谕,才平息了此项纠缠,及时发电。
发电不到一年半,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三都澳被轰炸封港,作为发电原料的柴油供应断绝,电机又因超负荷运作损坏,被迫停电。而这时,县政府却以“非常时期,不得停电”为由,强令开电。电厂只得雇人把电机抬往福州修理。但当时因战争,水路已断,原来陆路又因实行“坚壁清野”政策被破坏,走不得;只得雇来大批人马沿山开路,搭桥,从白鹤岭取道罗源、丹阳,一直抬到福州洋头口大生机器厂修理,来回共花了一个多月,并由福州来人把柴油机改为木炭机使用,才恢复供电。
物价风波
战争时期,工农业生产萎缩,物资匮乏,物价上涨。最令电厂头痛的是,发电所必需的木炭和润滑油一涨再涨,因为这两项开支将近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六十,这就迫使电价不得不断地调整。但因为报批手续繁琐,报批时不但要罗列各项详细开支,还要层层上报批转。而物价却像脱缰的野马,不但季季涨,月月涨,甚至日日涨,更严重时一日三涨;往往是这边刚列好报表申请报批,还未批下来,那边又大幅度地上涨了。涨幅数1947年后内战时期为最剧,以木炭为例:1948年2月初,每担7.5万元,到了月底就涨到16万,4月份更进一步飞涨,上旬20万,中旬30万,下旬40万,5月初48万,到6月份就飚升到170万。润滑油也从每斤8万,一直涨到90万。原材料费用涨价,电价也得涨,电厂管理人员几乎天天都来回奔波于申请调价的差事。每月都得调。原1943年3月份复办时,每盏(10支光)灯定10元,4月调到15元,9月25元,1944年一月翻到50元,9月份升至150元,1945年更高达400元。但电价不管怎么样调,始终赶不上原材料和物价自然涨幅,造成收支不平衡,工厂自然要亏损。几度都因发生严重亏损而停办。1946年12月,因亏损停办,工厂转给陈启昭经营,合同期本为1946年12月至1948年12月;但陈启昭经营不久,就因亏损严重而停业。1948年一月,以厂东陈西荪、经理陈敬民名义向宁德团管区司令部和县政府申请重新开办,并改名为“宁光电灯厂”。这时物价已比1943年涨了一万多倍,每盏10支光的电灯价,从10元上提到10万元,然而此后还是月月提,逐渐由10万上升到15万,20万,并一路提到8月份的150万。(陈敬民又因亏损,4月份后便改由蔡泽琮经营)。
当年9月份后,国币改为金圆券(每三百万元国币换金圆券1元),国民党政府原打算以此比率,收兑急剧贬值的国币。然而金圆券却以更快的速度膨胀。当局虽三令五申,不许涨价,可物价飞涨不但停不下来,而且飚的更凶。电灯价(10支光)虽也从起初的金圆券1.5元,一路直升到15元,但当年11月还是因亏损被迫再次关门停电,
1948年12月份,在万般无奈下,经过当局同意,改用实物(大米)计价方法,重新开业。每盏10支光灯规定每月收费大米20斤,工厂的一切成本核算和人员工资,也都改为大米计算,至此,才终止了每月电价报批的难题。也终止了对亏损的恐惧。以当年12月份为例,改为实物定价后,该厂各项收入支出如下:
收入:以200盏收费电灯计算,折合大米4000斤。
支出:总计3900斤,其中包括:
厂房设备租金600斤
燃料(木炭3吨)1500斤
消耗(润滑油等)662.5斤
修缮费100斤
办公事务25斤
税捐12.5斤
借款利息80斤
人员工资920斤,其中包括:经理140斤,技术主任140斤,司机120斤,线工120斤,会计120斤,文书120斤,收账员100斤,工友60斤。
窃电困扰
这个厂装机容量,究竟多少?各自说法不一。根据现有各种档案材料查阅,其中有的说是45千瓦,有的说是74千瓦,有的说是两台12千瓦,(其中只一台在使用)。我们以其安装电灯泡数量上分析,(10支灯泡起初只能安装600盏,后又改为400盏)其12千瓦说法比较靠近实际,而当时城关已有4000多户居民,这600盏灯,除去政府,军队使用外,老百姓绝大部份人都享受不到。加上管理方法过于原始:收费按盏算钱,每盏统一限点10支光,电灯安装时,由电厂人员在灯头处加以密封,灯头如有脱落,或需要更换灯泡,都要请电厂人来办,否则以窃电论处。实际上,因为电线要牵入各家各户,所经过地方,电厂很难管住,窃电现象不时都有发生。开办的次月,就发生蔡仲芳窃电事,与蔡泽堃同住一屋的蔡仲芳处,被警察查出家里有未用电灯泡,电厂经理告蔡泽堃偷电,警察局长尤永吟查后,认为与蔡泽堃无关。蔡仲芳被罚300元钱后,平息了一段时间。但不久,又发现电线被人偷割和灯泡被人击碎等事项。电厂累次上报警察局,要求查办,都无结果。后经县里同意,发给电厂工作人员“电巡”臂章(见图)。利于出入各户家里查电。但这些都无济于事,窃电事件却愈演愈烈,造成负荷严重超载,电流越来越弱,电灯昏暗不明。甚至造成1945年五月,一次因碳精烧坏机器,而停电达5个月之久。为解决电灯昏暗不明问题,便将供电范围不断缩小,装灯总数由原600多盏,改为400盏。但因窃电越来越多,电灯仍旧不明,后又改为300盏。(由于官府和军队都享受免费或半价优待,实际收费的只有200多盏)。
官司纠缠
供电不足,范围狭小,电灯昏暗,电价飙升,以及因亏损、窃电过多、机器损坏等原因而造成不时停电,都会使政府官员和群众产生不满,引起纠纷。该厂从1935—1948前后14年时间里,就因亏损和内外矛盾而申请停办和改名过户等多次,经理先后更换了四个人(黄昌文,陈启昭,陈敬民,蔡泽琮)。1945年4月,因使用土碳精,机器烧坏,停电5个月,急坏了当时县政府。9月县议会第一次第三届会议上作出“强令限期开电,否则收归官营”四条决议。并由议长郑宗霖,副议长张璚城签字发公告,上报省政府。其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限期十月十日前恢复供电,并放足亮度。
2.请省府派技术指导员驻厂监督,开支由厂负担。
3.到期仍未发电,县派人接收,改官营。
4.官办接收经费由县政府另拟办法报省批。
当年10月由省建设厅指派技术员张志坚到宁德协助,任“全县电灯指导员”驻厂;并规定厂里一切开支,都由他监督。对张的任命(见图),有人反映,说他技术一窍不通,只是拿钱。
张到任后,当年10月恢复发电,但不久又因亏损而停办。1946年12月,转移给陈启昭经营,经营不久同样因亏损而停办。
948年复办后,因使用的金圆券涨的更凶,电灯费不断上调,引起了民众不满。1948年10月,县民游开立等人直接向国民党中央行政院控告,由行政院发出秘A字第56331号文给福建省政府建设厅,令其查办,一时引发一场不小的风波,现将该件事的三个文件公诸如下:(文字皆按原文)
一、游开立等人告状原文:
“宁德豪商陈启昭设民生电灯厂八一九(注:原文如此)10支光每盏月收150万元,未经报批,已属揽权违法,自币制改革后百货趋跃,万民欣腾,唯该公司突于9月1日宣布每盏灯月收15元金圆券,猛涨三倍,且强迫点户预缴,领导涨风,人心惶惶。地方政府畏其财势,置不过问,破坏经济,莫此为甚,照恳查饬,将该奸商陈启昭拘案移送特刑处严惩,并没收财产藉抑物价,以儆效尤。”
二、国民党行政院工商部训令;
“明生电灯厂民国31年呈前经济部核准临时营业,并发给电字第20号电厂临时营业证在案。唯该厂自35年(1946年)4月以后,所有电价迄未呈部核定,此后该县公民游开立等原电所称“民生电灯公司”是否即为“明生电灯厂”之变更组织之另一电业?以及该民生电灯公司收取增电费有否呈地方主管机关核定实施各节,应由厅饬县分别查明具报以凭核办……”。
三、国民党宁德县政府1948年12月9日代电(答复)
“查本县明生电灯厂前已停办,该厂机件嗣由本县人蔡泽琮承租继续营业,惟因当时燃料超涨,所收电价不敷成本,时不时停业,以致所设电价无以查报,迩来该厂因亏本于11月1日又告停业。冬防期间正在督促恢复供电,以维治安,至于陈启昭设民生电灯公司一节经查系蔡泽琮承租……”。
由于时近解放,国民党政府自身难保,该诉讼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不过我们从以上三篇文字从中可以初步窥见当时官场事务之一般。
解放后,明生电灯厂部分股权由政府接收,并派公方代表进驻,1955年8月率先成为我县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
宁川与福海关茶事——民国宁德茶业产销纪略
□周玉璠
宁德是中国茶树同源分布的区域,是中国福建主要茶区和中国产贡茶和名茶“天山绿茶”、“天山银毫”、“茉莉花茶”的故乡,又是中国东南沿海近代“海上茶叶之路”的出口地。这里的天老山(霍山)是中国古代仙家道教的源地之一,其中的支提山是中国佛教五大名山之一。天山山麓沉淀着悠久的古代文明,饱含着丰厚的茶叶文化,为中国历史文明进程留下了一道道印痕,为中国茶文化发展增添了一份份光彩。
宁德县东临东海之滨,西靠鹫峰山——天山山脉,与中国西部茶树原产地同处于一条纬度线上,境内丘陵起伏,坡谷延绵,山海相连,水分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植被丰富,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环境,又具有盛产名茶的优异自然条件,还具有出口贸易的海陆便捷通道。这一切构成了民国宁德茶业生产、贸易、经济、科技、文化的繁荣,也促成了“海上茶叶之路”的兴旺。
今天,回眸民国时期宁德茶业的产销情况,让我们看到了历史上茶业产销的一些发展轨迹,看到了港口开放造就茶叶出口的便捷通道,看到现代科技的传入促进了花茶的兴起,更看到了社会环境影响茶业产销的兴隆和衰落。希望能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迪。
茶叶生产兴衰
清末(1898年)世界名港三都澳“福海关”成立,为宁德茶叶进入国内外市场打开了通道。三都澳海关“福海关”开关后,“本地贸易最好,可观的价值与税收阙为茶叶单独一项,所有设想目的设施都集中在茶方面了[1],宁德县及周边县份的茶区生产的茶叶可从三都澳直接输出,从而为后来福建茶叶生产的逐步发展打下基础。民国时期,宁德是福建省最主要、最大的绿茶产茶县,“天山绿茶”闻名中外,县内个别茶区亦制少量红茶等茶品,为港口出口贸易奠定物质基础。三都澳“福海关”的发展,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宁德茶业的发展,两者密切相关。
(一)辛亥革命促进茶发展
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中华民国成立后,将三都澳建设列入建国大纲,为良港侧畔的宁德茶区带来茶业发展的新机缘。据福海关《三都澳1911年贸易报告》记载:“初夏,正是茶季给三都澳带来生机和活力的时刻。但正当本口处于冬眠状态时,革命(指辛亥革命)爆发了,政治上的动乱对福海关的贸易并未产生任何效果。今年开春大吉,仍带着1910年的繁荣和昌盛,并没有使上年的诺言落空。整年天气都很好,茶叶获利甚大”[2]。
民国期间,宁德茶叶生产有起有落,主要受出口销路、自然气候、时局变动等诸因素影响。如民国四年(1915年),春季气候适中,这年茶叶获得增产,通过三都澳口岸出口茶达到开港以来最高的水平,比1912年增长24.78%[3]。
(二)政变天灾茶起伏
民国五年(1916年)因袁世凯称帝,国家政体不稳,给茶农、茶贩的茶叶预购贷款停止兑放,又加欧洲战争未停,使茶叶出口贸易受阻,茶叶品质不佳,运输各种费用增加,而茶价却不高,以致茶市疲软,生产受影响。有关资料记曰:贸易情况……总无起色,又兼春间国体改革,并因国家之两银行停止兑现等事,以致贸易衰落之象愈益著至茶一项。因欧洲战事延长,亦大受“池鱼之秧”也,计进出口货物价值与税课之减免者,大致系因本埠所称为大宗出口各茶之短绌所致,计各茶较去年茶短28015担。以故凡抱有本年茶市,仍能继续去年佳景乐观者,均皆失望,推原茶贩本年所售之价不及去年者,系特因茶质较劣,而盘运各费昂贵,汇兑价格不佳,亦均足致茶市疲滞不振也………[4]。
中国茶叶过去以英国等欧洲国家为主要出口国,宁德三都澳亦以销英国为多。民国七年(1918年),英国从印度,斯里兰卡进口大批茶叶,而对中国茶叶实行禁运入口,加上国内连年军阀混战,盗贼流行,水陆交通梗阻,造成宁德县三都澳出口茶也剧降,比1915年减50301担,故而致产茶的茶农、买卖茶商悲观失望,经济利益受损,宁德县相关行业亦受波及。幸好次年(1919年),采取开辟国内市场,免税三年,增加生产,输出优质天山绿茶到我国北方市场,茶季开市也比往年早,茶叶产销得以稳定。据载,1923年茶季伊始,茶质甚佳。“春间绿茶,在北方销路极广,每担值十二两至二十八两(关平银)”[5],这年茶叶产销恢复幅度很大,三都澳出口量大幅增长。
民国十四年(1925年),国内各省工政风潮,工人罢工风起云湧,多少给宁德和三都澳口岸,带来一定影响,又由于天气异常,不利于茶叶生产,茶农出产茶叶,数量减少。还好,当年俄国成为三都澳出口茶叶最多的国家,所以茶叶畅销,价格较好,“年中甚昂,于是业茶者,反能市利三倍也”[6],民国十七年(1928)8月间,三十年未见的飓风暴雨相继而来,山崩屋损,茶叶生产更受其害,种植茶农或经销商均难售出,茶多亏本。幸好绿茶销售于北方,贸易颇好。
(三)花茶兴旺绿茶盛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前后,福州茉莉花茶正是全盛时期,当时宁德县生产的绿茶多运福州为窨制花茶的茶胚原料,从而进了绿茶的生产。特别是由天山茶区生产的“天山绿茶”为高级花茶的重要原料。天山绿茶的花色,标号繁多,按季节分有雷鸣、明前、清明、谷雨茶等;按形状可分为雀舌、凤眉(或凤眼)、珍眉、秀眉、蛾眉等;按标号分为岩茶、天上丁、一生春、七杯茶(或七碗茶)。这些茶品中,尤以雷鸣、雀舌、珍眉、岩茶等最为名贵。此外,还有清水绿、炒绿等。天山绿茶以产地自然环境优异,制作工艺讲究,茶树品种优良,制成茶品其品质素以“香高、味浓、色翠、耐泡”而扬名于世。福州花茶的兴盛,使我省绿茶主产区的宁德茶叶得以新的发展。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宁德县茶园面积达48800亩,产绿茶32000担,占全省绿茶总产131500担的24.33%,位居全省绿茶首位,为近代历史最高水平。“福海关”出口茶为115490担,其中绿茶74150担,红茶41310担。
(四)港口受毁茶跌落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全国抗战开始,受此影响,茶叶产销每况愈下。据民国《闽政月刊统计副刊·福建产茶种类之研究》记载: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宁德县茶叶生产量25000担,总值170.8万元,其中绿茶23000担,产值156.4万元;红茶2000担,产值14.48万元。茶叶产量比1936年锐减7000担。当时,省里有发放外销茶的贷款也逐减。据当年民国福建省政府建设厅茶业管理局统计室《茶业管理概况》载:三年来,外销箱茶贷款数为:宁德,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为20.355万元,1180箱;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减为7.5万元,2500箱;民国三十年(1941年)未贷。当时全省核实分配制茶箱额10万箱,除绿茶淮山6500箱分配宁德外,余均分配其他县。
其后,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飞机连续轰炸三都,1940年7月,日本军舰、飞机将三都澳港口所有建筑都炸毁,茶叶出口海路闭塞,从此宁德茶叶生产萎靡不振,一落千丈,大量茶园荒芜。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茶园面积缩小至35000亩,产量仅剩8896担,跌落历史底谷。
现代科技的引进
民国期间,由于三都澳口岸对外开放,有些西方和国外先进的农业(茶业)科学技术传入了三都澳“福海关”所在地的宁德。
(一)农业气象预测的传入
民国间,茶区茶农开始重视诸如淫雨、台风、风雪、冰雹、干旱、洪水等灾害气候对农业、茶业的影响。在辛亥革命前夕,气象预报已传入宁德,为宁德农业、茶业及海上航行提供警示。据1907年海关资料记载,“帝国电报局(中国帝室)有礼貌地从福州电报分局供应我们有关气象警报,成为他们经常性的工作,这些警报是上海徐家汇、香港及孟(马)尼拉气象台所观察”[6]。
当时有记载的主要灾害气象,如1911年9月初,邻近地区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台风,更糟的是,春潮期,台风更加肆虐。福海关资料记载,1919年“8月25、26两日,台风大作,异常猛烈,为本口开埠以来所仅见,海关物产损坏颇多,全埠商民受灾尤钜,至于内港各地海坝被毁,田园房屋因而湮没者,不可胜计,诚浩劫也。”[11。
那时,已有气象的测报、预报。据记载,1918年“本年夏季,天气极为凉爽,最热之天气,则为8月间92度(华氏),而最低者则为1月9日32度(华氏),统计全年雨水,共降66寸2分8厘[10]。1919年“本年气候,以6月9日及8月1、2、14、15等日,97度(华氏)为最高;2月4日,33度(华氏)为最低,全年雨泽共计68寸3分4厘,最多者为八月间阴雨14天,得雨11寸4分3厘;最少者,为9月间阴雨六天,得雨1寸6厘。11月间本埠地觉微震。”据载,1922年~1931年的十年间,宁德的气象“夏无溽暑,冬不祁寒(本期各年冬令,气候在零度以下者仅见二次)”[7]。有记载,适宜茶树生产的气象好年景,如1915年“去年春季,气候殊佳,于植茶一事,甚为相适,雨既霑足,日复融和,茶叶遂因之油然暢茂”[9]。1919年“清明前雨水充足,茶贸易于滋生”。[11]。
还有邮电局的建立,茶叶经营业务联系,用上了电报、电话,又得通信通讯的方便。
(二)新农业生产资料传入
过去农业、茶业作物所施用肥料,多为粪肥、胶泥、豆饼、石灰及农家肥,民国间亦引进硫酸铔(疑为硫酸铵)等农业化肥及牛骨肥等,据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资料载:硫酸铔肥料则渐见行销,历年进口列入统计者,为数颇钜”[7],“进口硫酸铔尤需要,其用途系以充作肥料,统计二十年(1931年)全年由三都进口8552担,由东冲进口者5661担”[12]。
过去,茶叶装袋为防潮、防水,只用竹叶编成内衬。1907年始,改用引进铅(注:为铝箔)。作为茶箱的内衬。据载,1923年“茶季暢盛之时,用作茶箱衬里之铅(铝箔)块,亦源源而来(进口)[13]。
(三)推行茶叶“采、养”结合
过去茶叶采摘多为一把抓,一扫光,民国后提倡合理采茶。民国元年(1912年)记载:茶农们终于已开始意识到盲目采摘茶叶的危害[2],民国二年(1913年)“7、8月……乡间停采茶柯因得葆其元气,转年出茶必茂”[8]。这就是当代推广的茶叶采摘“留养”的先进技术。
花茶生产的兴起
(一)茉莉花试种成功
清朝后期,福州开始以绿茶加工窨制花茶,宁德县是我省绿茶主产区,宁德县及邻县绿茶多运到福州窨制成茉莉、玉兰、珠兰、柚子等花茶。清朝末年至民国间,宁德县三都、城关等地开始试种茉莉花、试制花茶。据英人FGRCYR·WALSHAM(1909年3月)报告:1908年,“三都‘公众事业委员会’正设法努力提高本口的福利,开始试种茉莉花……如果能在本口就地加香的话,就可省下一大笔费用。这对此贸易有兴趣的人来说,应该是有吸引力的……”[14]。1909年“年初地方公益社(三都)开始栽种茉莉花,从福州聘来一位园艺专家,在他的监督之下,5000幼苗已经栽种。这项企业正在试验初办阶段,如果土壤及气象适宜,农民可被说服大量栽种,可达成功”[15]。1910年“一些农夫(农民)表示愿意种植茉莉。他们的领头无疑鼓励其他人们从事种植。‘公益董事会’(TWBOUICLOBPNBEUWOOKZ)定为他们免费提供树苗,受助者种植成功后,只需付树苗原来的成本价……”[16]。
1911年茉莉花的试种已获成功。辛亥革命后,对茉莉生产更有信心。1912年3月11日,福海关海关代理税务司G·AGHESON《三都澳1911年贸易报告》一文中记曰:前几份报告所提及的茉莉花试种已经获得成功,除了人们的疑虑,但要实行茶叶就地加香,直接从本区出口华北,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果然,实现这一创新并取得成功需要大量精力和财力”[2]。其后,茉莉花栽种已在县城和城郊一些地区有较大发展,但到民国十七年前后三都没能继续栽种。
(二)花茶获国际奖
就在三都试种茉莉花的同时,宁德城关林昆生兄弟于清末至民国三十八年间经营“一团春茶行”私营企业,亦在宁德镜台山麓的“可园”及宁德大桥头溪畔开始种植茉莉花、玉兰花等窨制花茶的香花。同时,开始加工窨制玉兰、茉莉花茶,并结合制造工夫红茶。清宣统二年(1910年),“一团春”茶行试制玉兰片花茶成功,民国后,加工花茶1000担左右运销天津、上海、香港等地。
民国四年(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巴拿马万国商品博览会和评品会”上,宁德县“一团春”茶行产制的“玉兰片花茶”荣获银质奖。据传,当年获奖后,其奖状悬挂天津“一团春”茶行销售点,敬致顾客。
茶叶贸易的变迁
民国期间,宁德县茶业的兴衰,与世界良港“海上茶叶之路”的起点——三都澳“福海关”口岸的关系十分密切,民国间的三十八个年头,历史证明一个道理“港兴茶也兴,港衰茶也衰”。在这三十八年间,茶叶出口贸易的兴衰,又关联到茶叶生产的兴衰。民国间三都澳港口的继续开放,从总体上曾给宁德县农村茶区带来繁荣,给宁德茶业生产带来发展,给茶农茶商带来私营贸易的兴旺,也就是为当年“三农”的发展搭建了平台。当然这期间也饱含了贸易衰败的辛酸。
(一)私营贸易的崛起
民国间,随三都澳海关出口茶叶的发展,茶农茶商私营贸易也逐渐活跃。当时,私营贸易或私营企业的市场经济经营有多种形式:一是茶农自产自销;二是茶商茶贩流动购销;三是茶庄茶行,坐庄收购精制贩卖或出口;四是茶栈(箱茶帮),专办红茶经纪;五是茅茶行(袋茶栈),专营绿茶经纪;六是花茶行,有天津帮、东京帮,收购绿毛茶、窨制花茶或送福州加工后,销往北方市场;七是茶叶店,自购自制自售;八是购茶洋行(即洋茶栈),向箱茶栈或袋茶栈购茶改装出口。
自清末至民国中后期,据调查,已知宁德县有茶庄、茶行、茶栈、茅茶行、花茶行、茶叶店等共有100多家,其中较大的城关有10家、八都3家,九都1家,霍童13家,洪口1家,赤溪3家,石后2家,洋中21家,虎贝4家,飞鸾2家,三都(不详)。这些中,小茶企、茶商搭起了茶叶产——购——销的桥梁,建立了茶叶商品市场经济的雏形。
(二)海茶之路的茶贸
被称为近代中国东南“海上茶叶之路”的三都澳,自1912年民国建立以来至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三十八年间,经“福海关”出口的茶叶主要为今宁德市各县(市、区)及政和、罗源等周边县。其茶叶输出经历三起三落。
第一次起落,是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十年(1921年)。1912年经“福海关”出口茶叶为107241担(其中绿茶52597担,工夫红茶50090担,茶片3447担,其余为花香红茶,乌龙红茶,小珠绿茶,茶末,茶梗等),其后三年增长到民国四年(1915年)的142586担(其中绿茶66797担,红茶71610担,茶片3376担,其余为上述多类茶品),当年“欧洲业茶者,定购红茶,自茶市初开,以迄茶市闭歇,均络绎不绝,惟共运出,多系取道北方口岸及香港耳”[9]。其后,因先受英、俄销路变迁的影响,致使茶叶出口量跌至民国十年(1921年)的88533担,比1915年剧落到54053担,出口量减少37%。
第二次起落,是民国十一年(1922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35年)。
民国十一年(1922年)始出口茶又恢复至104619担。民国十二年(1923年),欧洲、美各国所有的红茶不多,加上自1919年以来出口红茶实行免税,茶叶出口量又迅速恢复到1915年的水平,达142829担,比1921年速增54296担。此后又因国内形势变化,1926年出口茶又恢复征税,年景不佳等因素,造成从1925年至1931年输出量徘徊于10~12万担之间。1931年日本侵华,“九·一八”事变发生,国家危难,出口销路遭阻,至民国二十四(1935年),出口茶量仅剩43133担,骤减99696担,下降近三倍。
第三次起落,是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934年前后,由于国内外对花茶的需求,福州花茶产销再度兴盛,致使宁德县及邻县所产的绿茶或花茶多由三都澳转口到福州或北方,故而三都澳茶叶输出量达到115490担,恢复到1931年的水平。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致后二年出口量又落到8万多担。当时,福州、厦门等港已闭关停港,全省茶叶虽多悉数集中三都澳出口,可因抗战,茶叶生产萧条,海上通道不畅,到1939年输出量跌至42954担。1940年“福海关”被日本毁坏。抗战胜利后虽有所恢复,但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通过三都澳出口量却也仅剩下41467担。新中国成立后三都澳走完出口茶的历程,受命停止出口,结束历史使命。主要参考文献:
[1]三都澳税务司沃思森《1903年三都澳贸易报告》,1904年2月29日。
[2]海关代理税务司G·ACHESON《三都澳1911年贸易报告》,1912年3月11日。
[3]福海关税务司吴乐福《中华民国四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况略论》,民国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4]福海关税务司吴乐福《中华民国五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况略论》,民国六年三月十日。
[5]福海关暂行代理税务司马多隆《中华民国十二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况论略》民国十三年三月五日。
[6]福海关代理税务司克鲁利《1907年三都澳贸易报告》,1908年2月28日,三都澳。
[7]福建省海关《三都澳》,1932年。
[8]福海关署税务司阿其荪《中华民国二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14年3月7日。
[9]福海关署税务司吴乐福《中华民国四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16年3月25日。
[10]福海关署税务司甘福履《中华民国七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19年2月20日。
[11]福海关署税务司劳腾飞《中华民国八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20年2月13日。
[12]福海关税务司王爱生《福海关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份贸易情形报告书》,1932年2月10日。
[13]福海关暂行代理税务司马多隆《中华民国十二年三都澳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23年3月5日。
[14]福海关责任助理FGRCYR·WALSHAM《三都澳1908年贸易报告》,1909年3月20日。
[15]福海关代理海关税务司威士弘《1909年三都澳贸易报告》,1910年3月10日。
[16]福海关税务司PERCY·R·WALSHAM《三都澳贸易报告1910年》,1911年3月20日。
[17]周玉璠、周国文等《宁川佳茗—天山绿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12月第一版。
[18]周玉璠《海上茶叶之路》,刊于《中国三都澳专辑》,1993年3月。
作者简介:1941年8月出生,1962年福安农业专科学校茶学大专毕业。先后在闽东第三茶厂、县茶业局、县科委工作;福建省茶业协会工作,教授级高级农艺师。2002年退休。现住福州。
民国时期洋中的农业生产
□陈言㳆
洋中是宁德的重要产粮区,民国时期就有耕地面积2.8万亩,其中农地占1万亩,按每亩250斤稻谷计算,总产稻谷4.5万担,蕃薯米每亩以400斤计算总产4万担,两项总产8.5万担,以当年洋中人口1.5万人消费,还略有节余,所以还可以把剩余的粮食输往城关。当年,东湖塘、西陂塘尚未围垦,南埕中南塘、拱屿塘也没围垦,也未修建金涵水库及马坂水渠,所以漳湾等沿海乡村田地少,属于缺粮地区。三都等海岛地区水田更少,也是缺粮区。当时宁德城关的部份粮食供应及竹木家具用品都靠宁德西部的洋中、石后、虎贝等地供应。因而就有宁德“好西乡”的美誉。
民国时期洋中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其品种有:红早(也称红米仔)、白早、粳稻、糯稻四种。全部都是高稈品种,生长期170天。粳稻也称大冬,专门用于逢年过节制作黄糍粑之用。糯稻也称术谷,专门用于酿酒,还可作糯米米时,制麦芽糖。
稻谷生产的过程大致是:清明后开始犁田,从四月中旬谷雨季节下种,首先要选谷粒饱满无杂质的稻种,先放水中浸泡48小时,捞起洗净,放竹篮里保温二天二夜,待发出白根出芽后下种。育秧苗的地要选最好的地块做秧苗田。首先要犁田,把田里的杂草异物全部用手工清理干净,撒上腐熟的人粪尿、草木灰,待泥土沉淀后均匀撒上已育好的发芽的种子。进行浅水灌溉。二十天后,秧苗长高约十厘米时,再用人粪尿、草木灰追肥。一个月后秧苗长高二十厘米左右就可以移裁。插秧时间一般在五月中旬及六月上旬(即小满至芒种季节)。一亩大田用种2.5-3斤。大田耕作,用牛犁田一个人一头牛一天能犁田3亩多,若人工挖掘一人一天仅锄地半亩。犁田前还要做田埂,也就是将每块田的田埂重新修整一次。距第一次犁田十几天后再进行第二次犁田(又叫耙田),用铁耙将泥土整碎、整平,整平的水田要经过一夜的沉淀第二天才能插秧。插秧二十天后,待秧苗转青时,进行中耕除草。除草用专门的铁耙逐行逐畦清除杂草,并用草木灰、人类尿进行追肥。稻谷的收割期是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即立冬季节)之间收割。在收割前二十天,要在水田当中选一块地(面积十平方米左右),四周筑起小田埂,进行“烤田”注①,又叫“烤楻埕”,用作收割水稻时打稻脱粒的场所。
山区由于水稻的播种和收割有着明显的季节性,所以当地有民谚曰:“粗人(旧时对粗心农民的俗称)没节气,播田播夏至。”就是说若错过了芒种节气拖到夏至才插秧,粮食就要减产。还有:“九月立冬人收冬,十月立冬满洋空”。意思是说,从九月立冬节气头开始收割,大约半个月后,到十月立冬节气末就全部完成稻谷的收割了。
当时没有化肥,农业生产全部用的是农家肥。水稻插秧时施肥有分“捻头”、“蘸头”二种。“捻头”用的是草木灰拌腐熟的人粪,用脚踩蹋成泥状后盛在秧桶里,每插一株秧苗,即捻小许肥料,一同插到田里,用这种办法秧苗长得快、生长好,但插秧的速度要慢许多。“蘸头”,就是把牛骨头烧成灰,捣碎后用筛子筛出细未,拌以腐熟的人粪,成稀糊状的“蘸头肥”,一人专门把要插的秧苗根部蘸上这种糊状肥料,另一人则专门把蘸上肥料的秧苗一把一把的分送到秧桶里供插秧者插下。还有就是不用任何肥料,又叫插白水秧。插后十来天,待秧苗返青时,用草木灰拌人粪施到田里,一边进行中耕除草。那时也没有农药,而用生石灰在中耕除草时撒到田里,既可除虫,又可作肥料。也有人把旱粪坑里的粪掏干,挖取粪坑底的粪沙当肥料。
农田耕作主要靠牛拉犁耙田,面积小的山垅田则全靠人工用锄头挖掘。那时一个劳力,一天只能掘田0.5亩,而一头牛一天能犁田达3亩。因而有耕牛的人家除了完成自家田地的耕作外,还靠出租耕牛增加收入。一般犁一天田收取的牛租是70-80斤稻谷。而这些牛租谷往往要等到下冬稻谷收成时才付给。由于春耕季节性强,山区要赶在芒种季节插完秧,所以耕牛从清明节气起就不停歇的耕地犁田,每天早出晚归,辛苦耕耘,直到春耕结束。南宋的李纲有一首《病牛》诗道出牛的艰辛劳作及对人类的贡献:“耕犁千亩实千箱,力尽筋疲谁复伤,但愿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
稻谷收割要用木楻一个,竹篷一席,稻梯(即用木竹制成的短梯)一个。把短梯放置木楻中,围以竹篷,把收割下的稻谷一把一把的打在稻梯上脱粒。一般打稻(又称站楻埕)要二个劳力,抱稻子一人,割稻三至四人。半天人均收稻150斤左右。装稻谷的工具则是粗布制成的布袋。稻谷晒干后可贮藏三年不变质。
除稻谷外,洋中一带山区还有一个主要的粮食作物即蕃薯。其品种有三:红薯,个小,适应于山区贫瘠的红壤土种植;六月薯,红皮白心,含水份较多;新种花,是从闽南引进的,此品种产量略高。
蕃薯生产的过程大略是:清明时节,人们用猪肥、土杂肥做成一畦一畦的温床,育上地瓜种,盖上很厚的稻草,十几天后便长出蕃薯苗,小满、芒种季节插蕃薯,有从苗床上拔来薯苗直接插下的,也有薯苗经移植后长成藤蔓再剪下栽插的。插蕃薯时每株薯苗穴边抓一把腐熟的土杂肥或猪粪拌草木灰作基肥,栽插后再浇上渗水的人粪尿,叫浇头。二十天后进行中耕除草,再次施人粪尿一次。待八月份还要提蔓一次,防止藤蔓在畦沟结果,分散养料,影响根部薯块成长。之后再施人粪尿一次。到十一月上旬(立冬季节)就可以收获了。
地瓜除少部分鲜食外,大部分切成蕃薯丝晾干贮藏。薯米的保质期仅一年。新切的薯米经用水淘洗、过滤、沉淀后的淀粉,土名叫地瓜粉,人们多用来制成粉扣丝,淀粉还可作为烹饪上的多种佐料。
蕃薯产量比稻谷高得多。蕃薯亩插3000株,可收获干蕃薯米400-500斤。是山区农民的主粮。据高龄老人回忆,民国时期仅有少数大户人家才可长年食用大米。多数人平时就吃薯米,要待逢年过节或有贵客来时才煮一点大米吃。
洋中一带冬种作物有大麦、小麦、豌豆(俗称麦田豆)及马铃薯等,大麦用作饲料,小麦可磨成面粉,可加工成线面,面条、馒头及各种饼类。此大麦、小麦亩产仅200-300斤,种植面积不大。豌豆、马铃薯种植数量也不多(马铃薯仅少数人种),由农家利用边角田地零星栽种,自产自用。
茶叶是当地农民普遍裁种的主要经济作物,除自用外,大部分是经粗加工后拿去出售,增加收入。那时洋中地区茶园总面积约5000亩,年产量约3200担,主要出产天山绿茶。
农家的蔬菜都是自种自给,家家户户利用房前屋后或冬闲地种蔬菜。种类有:空心菜、苋菜、花菜、白菜、包菜、葱、蒜、芥菜、波菜、黄花菜。还有生姜、芋头、茄子、丝瓜、苦瓜等,罗汉豆仅少数人种。芥菜、生姜除鲜食外还可腌制后全年食用。豆类有:田埂豆、园豆、矮脚豆,米线豆、钰豆、碗豆。豇豆有六月豇、七月豇、八月豇、九月豇之分。花生有“六月白”、“八月白”二种。各种豆也有晒成豆干。黄豆还是制作豆腐的原料。除此还有种植黄麻及苎麻,黄麻收获后主要用于制作绳索。苎麻则经妇女搓成细线,由人工织成粗布,经印染后制成衣裤,常年穿用。而老人去世时子孙辈男女要穿素色麻衣,就是这种没有印染的粗布制成。山区群众还有种青靛的习惯,种出的青靛用作染布的原料。
洋中地区家养的牲畜有:牛、羊、猪、鸡、鸭、鹅、兔、狗等。牛主要用于耕田,羊仅少数人养。养狗主要用于看家打猎使用。其余的家家户户都有圈养猪。一般一户只养一头,多的二头。要一年才出栏。洋中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宗的水果。柚、桃、李、杏等水果仅少数人家零星栽种,供家人食用或送亲戚。
民国时期蕉城市场概貌
□陈萍
蕉城地处白鹤山下,历史上曾有“鹤场”之称。旧城形似蕉叶,故称蕉城。自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宁德建县始,蕉城一直是宁德县治所在地。乃宁德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之中心。
宁德背山面海,拥有三都良港,自古地灵人杰。一代又一代的宁川儿女,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辛勤劳作、艰苦创业,才赢得了宁川大地的沧海桑田。但是,受封建制度之束缚,小农经济之制约,特别是明朝中叶的倭患和清朝初期的海禁,造成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山门紧闭。
直至光绪24年(1898年),清政府开放三都为对外贸易港口,福州至三都间开始行驶汽船。1899年5月8日,三都澳设立福海关。其后,英、美、法、俄、日等国的21家公司(那时老百姓叫“洋行”)在三都设立分支机构。高烟囱的大海轮(老百姓叫“英国船”)运来了诸如“洋油”(煤油)、“洋料”(化肥)、“洋烟”(卷烟)、“洋纱”(棉纱)、“洋布”(棉布)、“洋火”(火柴)、“洋钉”(铁钉)等工业品;运走了(销往国内外)茶叶、红糖、烟叶、瓷器、土纸、桐油、茶油、松香、樟脑、木材、青靛等农副土特产品。
随着“江门”号、“镇波”号汽船航行于福州与三都澳之间的定期航班的开辟,绕三都澳的东冲港、盐田港、赛歧港、白马港、八都港、飞鸾港、鑑江港都苏醒了。而蕉城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与三都水路最近(木船过橄榄屿可直驶城下),做为水路货物集散地的辐射最广(可通周宁、古田、屏南、罗源甚至建殴、政和等地)。因而成为三都澳进出口商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蕉城的商品贸易就繁荣起来了。
有识之士看准了蕉城这块风水宝地,抓住机遇,投入了新一轮的创业:纷纷开店、办厂、设作坊,把外地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通过个体手工作坊或合资联产兴办企业等方式引进宁川。蕉城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就逐渐形成“百货骈集、帆樯如织、酒肆茶楼、雾属云连”的规模。
当时蕉城主要集市集中在船头街(海滨路)、下尾街(福山路、兴华路)、土主宫前(镇前路)、东门兜(815东路)、街尾下(815中路)、碧山街(碧山路)和小东门(小东路)等处。
手工业作坊(前店后居)主要有:鱼钓、纸扎、制篷、棕业、制秤、制桶、薯切、制灯笼、制蒸笼、制烛、锡箔、油漆、神香、元宝、壳灰、木制器具、竹、木料成品店和铁器、铜器、锡器加工、金银首饰加工、白铁皮加工等行业作坊。
印刷业
始于民国24年(1935年)陈鹤卿创办的中华书局石版印刷,后有国华印务局和同文、成文、明星、建工、黎明、勤工等印刷店。
弹棉业
民国36年(1947年),长乐人高秋盛开设第一家弹棉店,后陆续有人开店。(此前系由周宁、寿宁等地流动弹棉工匠,挑着工具担于秋冬之时在城乡为群众上门弹棉。)
鞭炮业
民国初年,由林一五店开始生产。主要生产百子炮、双响、母子炮等。特别是节日彩焰制作精巧,在炮爆之后出现神话幻影如《白蛇传》、《西游记》等情节,很受群众欢迎。
制伞业
宁德传统制伞(师傅多为福州人)以竹为骨架,铺以绵纸,画上花、鸟、虫、鱼、人物、风景等彩画,然后醮刷桐油制成。轻便耐用,素有“下尾纸伞”之美誉。
烟丝业
烟丝曾是宁德一项传统产品,尤以“霍童烟”久负盛名,是当时宁德外销的主要产品之一。其原料是本地所产烟叶,经过晒干、加工,配以茶油等辅料,精制切丝而成。二、三十年代,蕉城主要经营的烟丝店、坊有陈同成、陈宝顺等商号。
成衣业
宁德传统是成衣师傅上门为客户裁制成衣.三、四十年代由福州师傅来蕉城开办华侨、时代、仪德、环球、三兴等成衣店。始有“洋装”(西装)店。
制鞋业
宁德传统制鞋是下尾街“通源店”,专制布鞋、木履。制皮鞋始于三、四十年代,由福州师傅来蕉城开设的大东华、雅新等皮鞋店。
酱园业
三、四十年代有莆田、古田等地师傅来蕉城开办的公和晋、隆记、心泉成等酱园店。尤以公和晋较具规模。
牙科、照相业
有福州人冯梅生先生在东门兜开办的镶牙、补齿、照相业为最早。
钟表修理
也是外地人长庚、依三等师傅最早经营来蕉城开办摊、店。
糕饼业
主要有集锦轩(以出品“软馅米糖”、“猪油糕”、“八果糕”闻名)、赛来轩(以出品软、硬“酥豆”闻名)、美且甜(以出品“炸油米糕”、“赤肉饼”闻名)、经俊轩(以出品“美蓉酥”、“琪玛酥”闻名)和赛兰轩、万丰、美珍、华英等糕饼店。
竹篾加工店(场)
马仁记竹枕,曾是宁德传统名产,曾作为贡品而驰名。该竹枕是取节长2.5厘米左右、生长期三年以上,轻巧、光滑的黄竹经精细加工编织而成。此外还有恒康、裕兴春、合成、韩兴、栋记、传记等竹编篾料加工店(场)。
天利油漆店
专制匾联、卷联,工艺精善,闻名附近城乡。
纺织业
四十年代下尾街曾有福山染织厂(7人)和工人纺织厂(23人)。
碾米厂
到四十年代末计有:大生、升记、隆丰、基记、福泉、庆丰、华丰、集兴、蕉丰等家小型动力(机器)碾米厂。
民生电灯厂
于民国25年(1936年)由蔡亦春等人集资筹建创办。其设备以木炭为燃料的24匹蒸汽发动机和12千瓦直流发电机各一台,白天碾米,晚上发
电。四十年代末,年发电量为7000千瓦/时,兼碾米320吨。
自来水厂
民国22年(1933年)2月,城关人陈由新、叶少山、皮必冬、廖北丹等合资(每股1000块银圆)建水厂。在福山街坑臼下建蓄水池二座,面积111平方米,由山涧引水至水池,上池为过滤池,用小石子、棕皮、细沙过滤后,流入下池,再用毛竹管分接各用水户。供应福山街30多户居民饮用。
茶叶加工业
茶叶历来是宁德主要产品。民国时期,蕉城就有加工茶叶的茶行7家。抗日战争前,林昆生在蕉城创办一团春茶庄,并在宁德大桥头及镜台山下的“可园”种植茉莉、玉兰花,窖制花茶,年产5吨多。远销国内外,曾获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银奖。
海上货运
民国14-26年问,蕉城人彭万珍、余永泽先后经营150吨位的“安顺号”、“源顺号”和200吨位的“金丰顺号”木帆船(俗称“三竿透”),运销茶叶、瓷碗、土纸、杂木、剑花木、笋干、青靛、红糖、晒烟、烟丝、竹篾、蒸笼等大宗农、副、土、特产品到温州、沈家门、宁波、青岛、烟台、牛庄等地。回程运载枣类、豆类、粉丝、带鱼、鱼干、海带和南北京果、布匹、绸缎,直至火柴、蜡烛、化妆品等,到宁德转手批发给本县城乡和周宁、古田、屏南、罗源等地商人。因而,船头街海滨一带先后就有了“海关埠头”、“德顺埠头”、“鱼货埠头”、“福安埠头”和“霍童埠头”等简易码头。出口商品以茶叶为大宗(约占90%);畜产品有肉羊、鱼皮、猪鬃;海产品有二都珠蚶、海蛎干、官井洋大黄鱼、增坂蛏、兰田蛤和贵歧蛏干;农产品有三都李干、二都荔枝干和八都柿饼;手工业品有马仁记竹枕、霍童仁字号剪刀、熟洋柳杉木蒸笼、碗窑瓷器等名牌产品。
自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蕉城先后有较著名的批发商号(兼营零售)出现:华记、义成、美大、久福、光华、和彩、锦伦等商号垄断绸缎棉布市场;蔡家经营的义正、协泰、义山仁记、久余等商号垄断南北京果市场;由宁波、福安客商经营的严源昌、新元昌、瑞昌、永年丰等商号垄断中药商行;通泰、牲顺、细能、华美、克和等酒库基本支配蕉城酒业市场;林昆生的一团春茶庄主宰宁德的茶叶市场;黄氏家族设在德顺埠头的德顺渔行,分设有漳湾、八都、三都、飞鸾等分行,控制着宁德城乡渔货;苏广百货业
则分别由刘恒丰、百爱、茂顺等多家规模大小不同的中、小商号拥有。
还有不少小本生意的个体行商(宁德土话叫“走水”或“做水客”),不定期来往于福州、宁德间(抗战前乘班轮,抗战后走陆路)带去蛏干、海蛎干、蚶干、蛤干、虾干等海产干货到福州,由预约批发商收购,出手后贩些小百货类商品回宁德,转手批发的主要对象是城乡货郎担(土话叫“拨弄担”)的经营者。
旅馆业
民国时期,下尾街的“三山座”、“新三座”旅社和船头街的“蕉宾旅社”档次较高。在碧山街几十米的街道两旁设有客栈30余间人称“客店街”,档次较低,多是古田、屏南等山区来宁批货的小本客商及挑夫住宿。
菜馆业
民国时期,蕉城饭店、菜馆为数不多,服务对象是少数富裕人家和外地来宁的经商户,还有一些政府公务人员。当时蕉城名气较大的菜馆有设在状元里(现815中路)的有名厨师“大鼻”师傅和“柿”师傅主理的“大鼻店”、“柿店”菜馆(兼外出办筵席);还有衙前街的“小有天”、街尾下的“小小点”和船头街的“刘班长店”等大众化的中低档菜馆。客户颇喜光顾,主要是经营的菜肴以经济、大众化为主,适应社会中、低级阶层消费者之需求。抗战期间,开设在“土主宫”(黄岳庙即现在二月花批发市场内)的“社会服务社”菜馆,档次较高,设备较“洋”,服务周到,聘有福州和当地的名厨师主厨。主要经营盘菜,包办喜庆筵席。当时一些集体聚会、名流寿宴、婚宴等宴会多在此举行,生意红火一时。
风味小吃
蕉城的风味小吃,除了“切面店”经营的深具地方特色的“拌面”、“清汤面”和“扁肉”以及走街串巷的“鱼丸担”等别具风味的鱼丸外,还有街中头的“烧饼”、“白糖水软糕”,龙首境的“江南丸”,后门衕、埠头陈的“炸油年糕”、“炸油咸糕”、“红糖糯米糍粑”、“锅贴”、“益气糕”,东门兜桥头面的“肉馅芋丸”、“红糖糯米粥”,街尾下的“肉包”,小东门的“海蛎饼”、“〓饼”,船头街的“肉粽”、“汤圆”和单石碑的“光饼”等风味小吃。
民间金融与保险业
民国十年(1921年)蕉城即有聚春、和春、永春、合和等字号当铺开张,
后因经营不善,先后倒闭。民国18年(1929年)林昆生、蔡汝南等合资8万开设生春当铺,受理民间典当业务,因管理机制较完善,又系独家经营,营业额大(年入当总值达9.2万元)。利润颇丰。至民国31年(1942年)因受货币贬值影响被迫停业。
钱庄
民国18年(1929年)以后,有生春当铺兼钱庄外,还有崇裕、慎余两家钱庄开设。上述三家钱庄都是蕉城大户开设,资本额均达8万多元,主要办理存款、贷款、汇兑与货币兑换业务,并发放私票流通市面及附近各县。民国22年(1933年)又有原源、恒记、海记、恒盛亨4家钱庄的开设,竞争存、贷款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萧条歇业。
保险
民国24年(1935年)蕉城富商合资创办咸康保寿会(俗称父母会),参加保寿会就是子女为父母投保人身保险。一名保寿会员每月交会金5角,投保三个月后,被保者如死亡,可领回10元助丧费;投保100个月,被保者未死亡的可领回本金50元和按官方利率计算的利息。此种保寿会具有储蓄保险与社会福利性质。
作者简介:
1928年12月出生,1946年宁德一中毕业(1946—1948年福州英华中学工读生)后在莆田县盐警队当兵并参加起义。1949年参加宁德县大队工作后转业地方,先后在蕉一小,漳湾中心校、蕉城民族中学工作,1983年离休。现住蕉城。
宁德金融货币历史探源
□邹世明
宁德历史上的金融机构与货币流通,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不断演变,形成。从秦始皇统一币制后,长期通用铜钱、铜元等铜铸币;明清时代同时流通银锭、银元;至民国才出现官方发行的法币,关金券、金圆券等,以及地方银行发行的钞票、本票;钱庄发行的私票。随着货币流通的发展,就产生了货币中介与信用往来的金融机构,宁德初始阶段的金融机构,是始于明代中期,盛于清末与民国初期的钱庄与当铺,至于官办银行则兴于民国中期,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福建省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
一
宁德的官办银行起始于民国4年(1915),中国银行总处在三都澳港口设立汇总所,专营异地汇出与承兑业务,至民国8年改为收税处,后又扩大为“中国银行三都办事处”办理存放汇业务,至民国18年奉命裁撤并入总处。民国23年9月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在三都澳成立“中央银行三都办事处”,至民国29年抗战开始,该处迁往福州。民国24年11月中国农民银行在三都成立“三都澳办事处”亦因抗战,于民国27年内迁宁德城关环城路,该处于民国37年2月奉命解散。民国25年7月“福建省银行宁德办事处”在城关大华路成立,内设总务、业务、会计、出纳4个股。民国29年2月增设三都、飞鸾2个分理处与霍童汇兑代理处,该办事处于民国38年(1949)8月1日解放前夕,奉省行命令停止营业,停业后留用管库工友各1人,其余人员发给遗散费,疏散回家。
民国26年(1937)国民政府在三都澳设立“三都特种区金库”为财政收支单位开立金库专户,办理缴领款业务。民国27年11月16日“宁德邮政储金汇业分局”在城关船头街成立,经营存簿、支票、定期、划拨4种储金与汇兑业务。民国24年宁德三都澳与城关邮政储金局开始兼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同年城关富商合资开办“咸康保寿会(俗称父母会)”就是子女为父母投保人寿保险,加一名保寿会,每月交款五角,加足3个月父母死亡,可领10元助丧费,加满100个月父母还健在,可领回本金50元,并按官方利率付给利息,此种保寿会具有储蓄保险与社会福利性质。
二
民国25年(1936)11月,国民政府在城关前林坪成立“宁德县信用合作指导处”,开展信用放款业务,规定入社股金每股2元,作为贷款资金。在全县农村组织保农合作社486个,只办贷款不办存款。至民国34年在蕉城继光、古溪、金涵等4个保,发展基层信用社,共有社员603人,参加股份1032股,股金2064元,由社员选举理事会与监事会,且配备文书、司库等职,进行管理与监督。至民国36年又先后发展到濂坑,陈洋、连济、田池等7个保,组织基层社,社员人数与股金数额都有很大增加,这些民国信用合作组织一直延续至宁德解放前夕,全部自行解散。
三
当铺与钱庄,为早期民间私人出资开办经营的个体或合营金融机构,当铺只经营抵押借款,钱庄则综合经营,除存款与借款基本业务外,还发展到异地汇兑、兑换货币以及发行私票。
民国10年(1921)宁德城关就出现当铺,最先开业的有“聚春”当铺(设东门兜现农行址),“和春”当铺(设前林路),“永春”当铺(设小东门),“合和”当铺(设现署前市场址),皆因经营不善先后倒闭。至民国18年12月城关大殷户林昆生、蔡咏南合资8万元在小东门环城路(原宴春楼址)开设“生春”当铺。该铺配备经理、记帐、估价、打票、保管等人员,典当月息按二分四厘(24‰)计算,当期一般为1——3个月,也有半年,一年即冬当夏还,夏当冬还,最长是3年。质押品分为金银首饰、珍品珠宝与被服布匹二大类,贵重物品七成估价,普通物件按半数估价。当物时发给当票,可以提前赎当,满当不赎质押品任凭当铺拍卖处理。由于独家经营,营业兴隆(年入当总值达9.2万元),利润丰厚。为便于拍卖衣服,该铺还附设估衣店。至民国21年又在霍童、咸村、赤溪、七都、八都、洋中、飞鸾8个乡增设分铺代办典当业务,每月按8‰付给分当手续费。该铺至民国31年,因法币贬值影响,被迫停业。
民国18年(1929)以后,宁德城关继“生春”当铺兼营钱庄业务外,还先后开设“崇裕”和“慎馀”钱庄。“崇裕”钱庄设在大街(现邮电局址),老板林佑芝;“慎馀”钱庄设东门兜(现农行址)老板沈云川。上述三家钱庄都是宁德城关大富户开设,资金雄厚,资本额均达8万多元。主要办理存、贷、汇与货币兑换,并发行私票流通市面与附近各县。民国22年(1933)宁德城关又增设了“厚源”、“恒记”、“海记”、“恒盛亨”四家钱庄,竞争存贷款业务。
民国21年(1932)起,三都澳先后由外来老板开设“裕宁”、“宁兴”、“建南”、“洽记”与“泰余”等15家钱庄。“裕宁”钱庄于民国21年开业,老板是福州人,业务量最大,私票发行最多;其次是“宁兴”钱庄于民国22年开业,由国民党三都旅部军法官经营;“建南”钱庄于23年开业,老板是兴化人;“洽记”与“泰余”钱庄亦于民国23年由福州人开设,这些钱庄除办理存放汇业务外,也发行私票,流通于宁德、霞浦、福安等地,后由于抗日战争爆发,三都时局紧张,所有钱庄同时停业外撤。
四
宁德古代流通的货币源远流长,历史悠久,从秦始皇统一全国币制后,就一直通用外圆内方的铜钱。唐朝末年,藩镇割据,闽王王审知为了维持财政和军需,曾自铸钱,钱文仍沿用唐代“开元通宝”,但由于福建境内铜矿资源匮乏,改以铅铁铸钱。钱币皆有“福”、“闽”、“殷”、“建”等文字。这是福建第一次用铅铁铸钱,也是中国最早的铅铁钱币。1983年3月23日在金涵乡烟亭村出土的46.5公斤古钱币中,全部是方圆钱,上限为北魏拓拔珪登国(386—396)年间铸的“登国通宝”,下限至明太祖洪武(1368—1398)年间铸的“洪武通宝”,历史跨度近千年,计有南北朝、唐、西夏、北宋、南宋、元、金、明等朝代的67个年号。明清时期,在宁德市面同时流通的还有历朝政府铸造的“通宝”或“元宝”的方孔铜钱,以及南明永昌元年(即清顺治元年,1644年)李自成铸的“永昌通宝”,张献忠铸的“天顺通宝”和清咸丰3年(1853)太平天国铸的“圣宝”钱币。至清末民国初期,与方孔铜币同时使用的还有中间无孔的“光绪铜元”与“民国铜元”(俗称铜片),每枚铜元换铜钱10枚,100枚铜元换银元1元,以后铜元逐步取代铜钱流通市面。
自唐代中叶,白银铸币进入流通领域以后,宁德使用过银锭(俗称元宝锭)、银饼,这些以重量计算的银铸币多为官府与富户收存,市面极少流通。明末清初,外国银元开始流入宁德,在市面上流通的有:英国“杖洋”,墨西哥“鹰洋”与日本“龙洋”三种,以及香港铸的镌有英国女皇头像的1角与5角两种银角。至清末民国初年国内铸造的清光绪“龙洋”,北洋军阀的“袁头”(袁世凯头像),国民政府的“孙头”(孙中山头像)以及“船洋”等银元,还有民国铸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坟陵”1角与2角两种银角也流通市面。这些白银铸币,在民国时期曾多次禁用收兑,终因通货膨胀,纸币贬值,仍充斥市场,至解放初期,才由人民银行逐步收兑归库。
最早在宁德市面流通的官方纸币是民国10年(1921)中国银行发行的俗称“红鸡角”(即红公鸡)的钞票。此种纸币印有鲜红色精致图案,面值有1元、5元、10元三种券别,与银元等值使用。因信誉好,携带方便,深受群众欢迎。民国24年11月国民政府废除银本位制,实施法币政策。市面开始流通法币,禁止铜币使用,取缔民间私票。法币面值1元、5元、10元三种主币;1分、5分、1角、2角、5角五种辅币。法币发行时与银元等值流通。历经13年,至民国37年8月,因恶性通货膨胀,法币严重贬值,法币与银元比值为125万比1。遂由金圆券1元收兑法币300万元而告终。
民国31年5月,宁德市面开始流通“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关金券1元折合法币20元,与法币同时流通,发行时只有面值1元、5元、10元三种。与银元比值为50:1。后因通货膨胀,面值增至500元、5万元,250万元,与银元比值贬为1250万元比1。至民国37年,金圆券发行后,关金券与法币同时停止流通。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在法币、关金券大幅度贬值后,改为发行金圆券。以金圆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法币、关金券以及民间金银外币。金圆券与银元比值为2比1,与美钞比值为4比1。按规定,金圆券有一定含金量,但实际上无法兑现。在宁德流通的有林森头像的5元券和蒋介石头像的10元券两种。发行未满一年,物价暴涨120万倍,该券几同废纸。民国38年7月,国民政府又发行银圆券,虽规定按面值兑换银元,因无法兑现,群众拒用,市面仍充斥银元、铜元等金属铸币。
民国10年(1921)开始,宁德城关“生春”、“慎余”和“崇裕”3家钱庄,为促进茶叶购销,得到政府允许,发行兑换券8.7万元流通县内,同时印制钱庄纸票投放市面,“生春”有2角、3角、4角、5角、6角五种;“慎余”有5角、1元、2元、5元四种;“崇裕”只有5角一种。此种民间私票以后逐步被布庄黄砚记、茶栈陈大明、祥成协;酒库恒盛亨、林福泉;纸行彭恒记、彭海记等30多家资金足,信誉好的商号引用,也发行面值1—10元、1—5角不等的私票流通市面。后因抗日战争,时局紧张,市场不景气,私票随着钱庄、商号倒闭而停止使用,全部收回。
民国时期霍童商业掠影
□黄鹤
宁德旧城下尾街有一座霍童栈,方便商人的吃住,是霍童罗氏兄弟创办,旧址今天还在。当年下尾街是一处繁华的码头,沿海各地舟楫辐凑,店铺林立。如今虽然已远离海边,但处处可见当年旧迹。在海滨路66号,有一方镌刻着“霍童埠头”字的古碑,幸赖郑作康等先生保护,至今仍立于原处,见证着以往的繁华,也在叙述着民国时期霍童镇商业往昔。
过去,这里的霍童埠头,从北面到南面,长13丈5尺6寸,宽1丈5尺6寸,埠头两端原来立着两块石碑。霍童埠头的右边是“福安埠头”,左边是柴、木、竹、炭等埠头。再延左边,是海关埠头。当年,潮涨时分,小船靠岸,装货卸物,很是繁忙。
当年霍童货运到宁德城关,一靠船运,二靠肩挑,这处“霍童埠头”,就是霍童各类货物运输的转运站。霍童运货的船,一种叫“霍童艚”,一种叫“溪里仔”,前者载货约80担,后者约为20担。霍童的船运,除往来于霍童与城关之间以外,还做为中转地,与莒州、屏南、周宁、古田、政和等地均有往来。
霍童的商业交流在民国之前,就相当的发达。早在宋代,“霍童津”就曾设有官市,市中设巡拦一名,报货物税。清代县志载:“十二都街市在霍童司署前(旧志《津梁》所载霍童津是也),列肆二百余耳。”元废,明朝洪武年间复设税课务所。清代乾隆年间,增设霍童司署,衙役12名。
从上个世纪初叶到四十年代末,民国时期霍童的码头主要是“厘头坂码头,半头埂码头”。从这里发船,顺霍童溪而下,经九都、八都,或由水路从东湖直抵宁德城关霍童埠头,或过西陂塘,到铁沙溪(濂坑)上岸,再过烟亭、单石碑抵城关。两地之间人员与货物流量很大。主要运输的货物有城关民众的燃料柴片、木炭,各类油料如桐油、榛油、桕油,还有各种日用食品和消费品如烟叶烟丝、茶、红糖、笋及笋干、黄豆、麦子、线面等等。还包括一些手工产品如土纸、青靛、铁器(以剪刀为著名),以及一些时令水果(主要是柿子)和各种草药。木料、竹也是运往城关的一大类货物。这些货物中,以霍童所产的草席、剪刀、老酒和烟丝为著名。
以霍童村为中心的霍童溪河谷地带向城关输出商品多多,不仅因为这里农业发达,更因为霍童在民国时期,也有着相当发达的手工制造业。举霍童一带出口的大宗出口的商品——红糖来说,原料是糖蔗,有二种:一种早期长一丈左右,大拇子粗每百斤出糖8斤;一种叫“台湾蔗”,在1956—58年引进当地,品种好每百斤出糖10—12斤。制糖方法据糖楼师父介绍,掌握煮糖工艺很主要,郑厝村郑林根师父(已故)煮糖能手,样样精通,他煮红糖板、沙糖、冰糖都是高质量;另一位专煮红糖霍童黄振赠师父。他们都说;砍糖蔗时间冬至前后最好,蔗汁量与出糖量也是最佳。由于生产糖蔗户很多,糖楼都要排队,抓阄。大家争在冬至间,有时拖到二个多月蔗头变红色。煮糖以味香为精准技术,这时要靠师父掌握,酸碱对比,火力大小,下白灰多少,都要靠实践经验来掌握。煮糖与烧火很大的关系,煮出甲等糖每百斤23元,乙等21元,丙等18元,不例等9—12元。煮糖灶五口锅,后面两口锅一个锅放鲜蔗汁,一个锅放已烧开的蔗汁,将泡沫清理后,放到前三个锅开始煮糖,三、四、五锅煮糖成米筛目,又煮熟糖成为牛眼睛①就有香味出来,三个锅成糖后集中一个锅,这时加工注意火力的控制,煮糖师父将滚烫的糖,打一瓢用手伸进,抓一把放在水中试验几回,能成好糖才从锅里熟糖打上,一桶一桶倒在篾笍②蓆进行打糖技术,二个师父打糖完毕,将糖耙把成方块散热后,在篾笍下竹棍向前一拉,篾笍上红板糖成品就出来了。加工白糖,加工冰糖的过程加一层白垩土泥浆盖上,经七天的化学反应以后,用糖耙一层层耙成为桔白色,再加工白沙糖,再次加工成为白色糖,在再煮中增加蛋精的加工成冰糖。
霍童村的安保巷以及彭童、文湖、兴贤、邑坂、黄田、溪南、邑村、磨碓、赤溪等地均有碓楼和牛力车楼,用以加工蔗糖和油料的作坊有几十处。还有一些如,禧成招、潘欢记、黄尚和、杨承添等。糖的作坊带动经济发展,因此又有生产瓮、缸的作坊。此处,为了加工油料和大米、麦子,还建有一些水力碓楼,如霍童村就有厘头坂水尾、下山等水力碓楼等等。
丰富的物产和悠久的传统,加上民众的勤劳与智慧,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霍童一带的商人足迹远涉宁波、福州、兴化、泉州等地,见识日广,因而也带回了许多生产技艺和市场销路。民国时期,霍童街市上商号众多。黄氏一姓经营的商号就有“鸿成”、“长成”、“安顺”、“源顺”、“集成”、“智记”、“益长生”、“黄光记”、“万泰鱼行、万泰干果”、“春泰染坊”、“上聚泰、下聚泰”、“乾顺”等商号。其他经营较为有名的商号有宋氏的广太昌药材、黄厝坪典当店、缪氏的兰成茶行、陈氏的宝顺烟厂,以及有名的林记正仁字号和郑记、颜记剪刀店等等。至于飞成、清利余、清利俊、清利成等糕点店、长成烟行、欢记糖行、通天堂的香烛炮,公大海产鱼货并兼营杨春记食盐的买卖店,树才、树喜兄弟等人染坊,还有口喊着染坊歌走街串巷肩挑的担子,郑源源茶庄也是名闻一时,规模颇大。
从种类来说,霍童街上商号有产商和贸易两种,或者两者兼营。如鸿成号在乾隆卅一年,就是从事贸易的大商人。数辈以来,这个商号就与上海、宁波等地有商业往来,用船进行贸易,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与不小的名气。还有裕昌隆、潘欢记等,也是有名的大商家。具体而言,霍童街市中的商号较有财力者,多集中于糖、烟、酒、茶、米、线面、食杂、草蓆、剪刀、糕点等行业。
民国时期,霍童种烟密植,一棵留青烟叶12叶、6叶、5叶,是根据土壤好坏决定留青烟叶多少,好田留12叶一棵,每亩生产的青烟叶,经晒干成黄色烟叶有50—60斤价值100多元。经营烟业的商店及作坊不下数十家。如早期宝顺号,后来的源顺、珍记、顺昌、宋元记、章盈记、智记等等,其中陈氏经营的宝顺号,专门生产加工烟叶,规模多达18件刨烟丝的刨刀,每人每天刨40斤80包,每包半斤装,每个工资五角银元。林如添讲:解放后每烟架刨45斤,一天就刨完得工资1.20元。出售与进行烟业贸易的聚集堂、盖露茗烟等等。霍童(1938年叫洋烟、外运进不来,在省城买一台铜制卷烟机、后来仿造木制卷烟机很多,才能适应生产需要。)所生产的烟丝及卷烟,自有商标,如孟丽君牌香烟,盒很漂亮。所以,他们之间各派人到福州设计好烟盒,因此,有大刀、镰刀、胜利、飞刀、玫瑰、白金龙、洞天等商标。在繁荣一时的制烟行业中,也出了一些女工黄云秀、汤李奇等手艺精湛的匠人,较有名气“丽华卷菸厂”,男、女工人30多个,为了竞争提高工人福利,有的发工作服,雨伞、雨鞋、半个月算一次工资,春节过后开工请酒,有困难户还补钱,鼓励加班。扬名闽东各县,生产香烟供不应求。每人每天生产3000支,每包香烟10支装,后改20支包,每一条香烟包装好,按件计酬,每天工资1元2角。当时办香烟厂大小就有十几家,他们竞争工人加班,提高待遇。如郑有祥、郑奶石、黄胜尧、章鉴泰、章鉴易、汤嫩贵等人。霍童商人为纪念抗日战争的胜利,所制作香烟商标有:“胜利”、“大刀”、“丽君”等。
霍童街市在民国时期还是霍童溪上游一些县份商品重要的中转地,因此一些外地的大商号也在这里设店、仓库等。如屏南的协记楼商号,就在霍童设有中转仓栈。他们从外地将货物用船运至霍童,然后再陆续地用人工肩挑回屏南。
到民国后期,由于货币失去信用,而市里上银元等通货极为缺乏,一些有信用有实力的商家,就有潘欢记、禧成招、裕昌隆、源顺、自行印发票券,代作货币用于流通,霍童商家及消费者就称之为“票券”。不同的商家为了区别各自的“票券”,符号不一,颜色也不同。有粉红色、绿色、黄色等等,面值均在一元到十元之间。这种票券可以商号之间相互使用,也可以在个人消费者与商店之间使用。
霍童经济最盛时,大约在三十年代。在此之前,清同光年间,霍童有艚船五十余条,溪里仔船40多条。鸿成大商号在宁波、乍浦等地因生意需要,在嘉庆二年为福建同乡在浙江筹建三山会馆。洪成商十五岁的黄道珍,开提第一笔捐资一仟两银。回馆向堂伯黄瑞园汇报,黄瑞园欣然首肯,处事明决之举,看出道珍才识过人。旋后,便委之家政廉掌商务,经营日隆。在宁波、乍浦,盛凤鸣、潘圯凤、许淳等先生为洪成商的瑞园、首溪兄弟分别在嘉庆五年、十二年祝寿序中赞扬在吴越的鸿成生意兴隆,为人师表。魏敬中在道光二十一年,为黄道珍六十寿序彰;“为鸿商往来吴越间,年老倦遊,晚遂归计,君弃举业而代其劳,援例贡成均昆季三人”。值得一提的是福州的“宁德会馆”。这个会馆的倡议者是霍童的缪蘭成和郑实圃,他们组合了八个殷商,成立了理事会,其中霍童商人有缪蘭成、郑实圃、陈中和、宋大成,周墩的有肖万藻、肖万仞、周声著、魏衡卿等。于同治年建于福州铺前顶。后来由于周宁从宁德分出,这个会馆也被称为“宁周会馆”(其址在今福州八中校园内,原大部分建筑于保存到近年。)。在1923年到1938年间,这个会馆人来人往十分兴盛。十五年的时间,积累了一部分资金。在霍童人,原江西东乡知县郑宗霖的提议下,买了一条轮船,专门走福州到三都澳这条线路,获利颇丰。后来,又用此利润,在宁德会馆中的文昌阁边,盖了一幢三层的洋楼,供驻福州的管理人员使用。郑宗霖时在福州,当任省议会议员,他和管理人员黄如坦等一同居住在这幢洋楼里。宁德会馆在这个时期,成为宁德人氏在福州活动的一个重要场所,不仅为宁德和周宁的商业贸易发展,起到了桥梁的作用,也为有志青年受良好教育,接受进步影响提供了条件。如当年的颜阿兰、黄尚灼等人,经常在此活动。
十九世纪中叶,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放五口通商。此后在同治光绪年间,为了富国强兵,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在“以夷制夷”思想的指导下,引进西方技术,兴办实业。故乡宁德虽地处偏僻的闽东北,但拥有“中国第一,世界少有”的良港三都澳,因而也受到时代的影响,至清末民初,出现了一个具有民族资产阶级雏形的彭氏家族企业—“万兴商号”。
一根扁担起家
据我的母亲彭智珠说,她祖上原籍古田,由她的曾祖父挑货郎担来往于古田宁德之间(这根扁担一直保留了三代,到她父辈破产后,不知所去了)。靠着点滴积累起来的资本,她的曾祖父便在宁德城关开了一爿布店,并在宁德安家落户。母亲的祖父共有兄弟五人,他排行第二,由于长兄夭折,在以后的四房兄弟中,他算是长房。这四兄弟继承父业并扩大了经营范围,除布店外,还开了干果店和药店,创办了宁德第一家机器碾米厂,这可能是故乡最早的现代化工业了。为了运输山东特产的需要,他们购置了一艘大帆船,航行于宁德和烟台,世人称之为“山东船”。以后又有第二艘大船,在宁德、福州、宁波、基隆(当年宁德人将其叫作“鸡笼”)、闽南(宁德人称之为“下南”)等处做生意。顺带说一句:母亲的一位姑姑,实际上是她祖母的丫头,就嫁给基隆的一个商人,后因甲午战争中国惨败,割台湾给日本,而不再有来往了。母亲的叔叔因在汕头通商,还娶了一户麦姓人家的女儿为二房妻子。进入民国以后,我的外祖父彭起鹏和他的弟弟起鸢成了家族经商的中坚人物。福州和宁波成了他们经常驻足的地方,据我母亲说,我的外祖父还在浙江参加了一个政党,叫做“自由党”,现在看来这正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加以讽刺和挖苦的“柿油党”,我小时候还见过母亲保留下来的外公的铜质自由党党徽。外公的弟弟起鸢公还娶有当年的福州一位青楼女子,大名鼎鼎的海军上将萨镇冰的干女儿为三房妻子。由此看来,他们除经商而外,还同政界和军界人物有一定的联系。事实上也是如此,直到破产后,起鸢公和这位妻子同萨家还有过来往。
鼎盛时期
我生于1931年,此时彭氏的家业已经败落,因此我对于外祖四房兄弟如何分工合作共同经营,一无所知。长大后,只听母亲说过,他家在民国初年,仍在扩大投资范围,而且把目光转向了工业。他们除开办了城关第一家机器碾米厂外,还开办了第一家电厂和生产洋蜡烛的工厂,在碗窑村开办了瓷器厂(直到解放后,我家还有外公家瓷器厂生产的精美的青花透明的碗具),甚至在七都开采银矿,只是由于技术不过关而停止。为了加强资金的周转,他们创办了宁德第一家私人金融机构—“万兴钱庄”。此时正当三都澳港成为“福建第二大港,吞吐量仅次于厦门港①”的时期,彭氏家族在宁德城关拥有多家商店和工厂,在航运上拥有两条大帆船,虽然同台湾的贸易断绝了,但仍能北上宁波烟台,南下闽南广东。可以想见,为了经营这么多工商、航运事业,他们一定聘请了不少管理人员,技术和水手(直到彭家破产多年后,我已经上小学了,每逢过年,都有一位衣衫破旧的老人,到南门我家来,母亲告诉我,老人家在海上,是当年外公船上的“老使”,即舵手或艄公。这时母亲就会拿一些年糕和芋头做的肉丸送给他)。而彭家电厂的管理人员蔡明西(?),解放前宁德初中体育老师蔡作柯先生的父亲,也是我外公所信赖的经理人员。黄澍先生在其所著《宁川杂记》一书中提到蕉城蔡亦春于1936年开办了宁德第一家电灯厂,其实彭家电厂要比蔡家开得更早。由此可见,彭氏家族产业兴盛时期也正是“三都岛上洋行林立,商贾云集②”的时期。遗憾的是,余生也晚,来不及看到外祖家的盛衰情景,以及他们除了干果店、布点和药店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商店,而他们的船只,南来北往都是运输什么货物,至今都已成了无法解开的疑团了。
这里还可以提一个小小的插曲,即外祖家的商船,每次出海的时间都较长,万一船员在航海过程中亡故,则必须把遗体带回宁德,交还家属,为此船中特备一个舱位,备有足够的海盐,以便保存遗体,这大概是航海的故事中闻所未闻的举措吧!
富甲一方
当年宁德人如果发了一笔财,都会拿彭家的财富来比喻,叫做“得了万兴家财”。由此可知那时的彭家堪称宁德的巨富。彭家由于是从古田迁来的外来户,白手起家,到了母亲的祖父一代便选择在东门内筑头街(解放后改叫竹兜街)的南头一字排开,盖了四座十分气派的大屋,每房一座。这里是城内,离东门外“新塘宫”码头不远。家大业大,有佣人、丫头(宁德人叫“使嘴”),有厨师,还有打更人。四座房子中以我外公和他弟弟的一座规模最大。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蕉城城关一家大百货商场。彭氏“万兴”字号兴起后,到了我外公这一代已经有资格同城关的望族著姓结亲了。如我外公起先娶的是前林坪辕边井一户蔡姓中医世家的闺女为妻,但婚后还未生育便过世了。续娶前清京畿宛平县末代知县,宁德诗人陈禹棠的胞妹为继室,也就是我的外婆,她讳水荇,成为外公的续弦后,蔡家也认她为女儿,替她取名蔡翠华。我的外婆从小随长兄陈禹棠读书,因此知书识礼,后随蔡家的兄弟皈依天主教。外公的弟弟起鸢公一共娶有三位妻子。第一位据说是宁德乡贤林振翰的姐姐或妹妹,未生育,我们叫她大婶婆。第二位姓麦,是广东人的女儿,可能是起鸢公在汕头经商时所娶,我们叫她广东婶婆。她生有一女一男,女儿长大后嫁给林振翰、林康生家的子姪。第三位就是上文提到的福州的青楼女子,从她带到宁德的厚厚的一本相册来看,她年轻时端庄美丽,加上艳丽的服饰,应是当年福州的名妓,无怪乎连海军上将萨镇冰都要认她为干女儿!据我母亲说,她这位“福州婶”,也就是我的“福州婶婆”,来宁德时,光金首饰就有一大盘。她生有三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夭折,另外两男由萨镇冰安排到省城一所工读学校就读(这当然是在彭家破产之后),抗战胜利后,又由萨镇冰家送到台湾谋生,从此音信全无。我小时候最爱听广东婶婆和福州婶婆说的宁德话,认为他们的口音和当年在毓秀小学听到英国女传教士宝师姑和柯师姑说的宁德话一样,有“异曲同工”之趣。外公的一位叔伯兄弟,也就是在解放前就以学习成绩优良,而在蕉城学界颇有名气的彭强、彭坚的父亲,是宁德著名乡绅黄荀如的女婿,是抗日战争中为国英勇牺牲的黄家祥烈士和宁德初中解放前唯一的女校长黄式昭女士的姐夫。彭家破产后,年纪还小的彭强(原名智修)、彭坚(原名智铮)和他们的弟弟智仙,随父母寄居在外祖黄荀如家,因此可以说他们是生在商人之家而长在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诗词的熏陶。外公的另外一位叔伯兄弟以及两个姪子则和烈士郑长璋家结亲,彭家破产后,他们也都寄居在岳家,寄人篱下的生活,并不好过!
补充一点,我的“广东婶婆”的娘家,也是钜商,她家在福州闽江南岸仓前路开有一家“兴隆食品店”,这是解放前福州能同最大的食品店“观我颐”并称的大食品店,我的堂舅智斌解放前后就在他外祖家的店里当店员。
倾家荡产
彭氏偌大的家业毁于一旦,既有其偶然性,又有其时代的必然性。上一世纪初,中国兵荒马乱,盗匪横行,商船在大海航行要冒极大的危险。在一次开往烟台的航行中,他们四房兄弟多人参加。船上备有自制的炸弹,如遇上海盗船围攻,则扔炸弹不让他们靠近,但绝不能把海盗船炸沉。可这次随行的有四房的一位小弟,年轻人血气方刚,竞朝一条海盗船扔去一枚炸弹,船炸沉了,海盗落水。其余的海盗船退走了,估计他们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替落水淹死的同伙报仇。如此则全船人员休想活着回宁德。继续航行是不可以了,他们只好弃船在一个渔村上岸,逃回宁德,其一路上的艰难困苦,以及最终如何回到家,年代相隔太远,如今就不得而知了。以上就是我小时候常听大人们谈说的彭家“山东船拍破,ketueipi讨食”的故事,至于宁德方言发音中的“启退比”到底是山东沿海的什么地方,如今同样不得而知了。
他们最终回到了宁德。消息传开,满城风雨,人们纷纷传说,彭家就要破产了。持有万兴钱票的人争先恐后到钱庄挤兑,更有不法之徒,趁火打劫,赶制假钱票,用麻袋装着来兑换现金。钱庄、商铺和工厂的现钱都兑上了还不够,就只好借贷。这就是大约发生在上一世纪20年代的彭家“滚票事件”!这以后几年间彭家仅有的四座房子,典的典,卖的卖——彭家兴起后,把资金全都用在实业上,不置田产——三代的辛苦经营,以悲剧告终。
南门兜“益和”茶行的兴衰
周玉钦口述郑贻雄整理
篇头语:从县城南门护城河至战场溪的一段中南街俗称“南门兜”,不知从何时叫起,也不知为什么又叫“兜”,大概它位于县城南门外,而且村庄南北各有战场溪和护城河自西向东平行流淌(长约二三百米长)汇入大海,由两河水包围的这一片方圆三四百平米、人口不过百户的小村庄,从高空俯视很像一个筒型布袋,袋口朝东,与海相通,于是有人就将这一筒型地貌的小村庄称作“南门兜”。这样的解释似乎牵强,但人们口口相传,从古一直叫到今,也就习以为常了。
中南街不算长,约百五十米,宽四米左右,北接县城南门“德化桥”南与“战场溪桥”相通,两边的木板房比肩接踵,几乎全是前店后屋的构造。自古以来,这条街就是县城通往省城的重要陆路通道,经历多少年的车马人流,小石块铺就的地面已相当平整且光溜(现已被铺上水泥)。街道两旁有三四座两层高的砖瓦房(其中有一座还是西式洋楼),在这连片的木板房街区中显的突兀不凡,其中有一座的主人名叫周长顺,他是“益和”茶行的开办者。今年92岁高龄的周玉钦是他的二女儿,她向我们讲述了“益和”茶行的一段兴衰故事。
[=此处为插图(“益和”茶行开办者周长顺)=]
“益和”茶行的商铺座落于中南街(俗称南门兜)中段,在我祖父手上原先是经营米酒南杂一类的杂货店,只一间店面,也没挂什么招牌。我祖父育有三个男孩一个女孩,由于重男轻女,从小只送男孩到私塾读书。
大约在清末,我父亲作为长子,在读了几年私塾之后就开始跟随我祖父在店里帮忙。父亲比较聪明,又念了几年私塾,很快就熟悉店里的经营业务。民国初期,因祖父身体不好,父亲就承担起商店的全部经营业务了。几年后我的叔叔也在店里帮忙。这时,父亲已不满足于传统小生意的经营方式,他在经营生意的几年中认真考察了当时县城内外的商贸环境和发展趋势后,作出了开辟新的门路,转变经营方式的选择。之后,他根据自已的设想和资本的积累逐步实施扩展生意的计划。
“益和”茶行顺利开张
清未,三都澳开埠,便利的海上交通促进了港口贸易的发达,到了民初,三都港已逐渐发展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对外商贸港口之一。
与三都岛仅一水之隔的宁德县城的东门、南门一带分布着许多大小船埠,来往的大小船只架起了三都港口与宁德县城及沿海村庄之间便利的海上交通平台,促进了宁德商贸业的繁荣,尤其是茶业出口的连年递增。根据《茶路花语——漫淡闽茶对世界文化的影响》(作者兰芳)一文资料:“三都澳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5月8日成立“福海关”。成立不久,出口茶叶从1899年的8.91万担提升到1910年的12.39万担。海关报告中指出:“其他各口出现的贸易萧条,至今为止还没影晌本口”,1915年国际红茶畅销,该埠出口茶上升到建港后的第一次最高水平,达142588担。1923年三都澳出口茶达历史最高水平。据《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年)三都澳华洋贸易情形论略》论述:“本年春间欧美各国所存红茶无多……出口之数,较上年多至两倍有奇,……春间绿茶,在此方销路极广。”这年茶叶输出量达142829担,比1922年增长36.52%。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三都澳出口茶量约保持年十一万担左右。每年清明一过,岸上茶香终月不散。
除了海上的交通优势外,南门兜还有一个陆路的交通便利——宁德县城往福州省城的古道,出南门后首先经过南门兜,再经相邻的桥头下村、筱场村和下宅园村,然后过飞鸾岭再往罗源、连江到达福州。
那时,宁德农村的经济作物主要有茶、竹、烟、麻、菁等,对外出口的大宗农副产品是茶叶、竹制品、土纸。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和品种,我父亲选择从茶叶的加工和贸易做起。
每年从清明到白露是茶叶收购季节(有春茶、夏茶和秋茶之分),在这期间一边收购一边进行加工。将收购的毛茶由雇来的师傅和小工进行分检和分类,分出等级然后装袋,其中有一部分用茉莉花窨制花茶,成为加工成品中的精品。收购高峰期,每天可收购十数担,每袋装100斤,堆垒在房间里,数量多时,放到前后厅,一直堆到屋顶。
茶叶的贸易运输分水路和陆路进行。水路是雇小船将加工后袋装的茶叶运到福州“新昌泰”茶庄设在三都岛码头的庄口(相当于收购转运站点),然后由福州的茶商雇船再转运到福州(每趟能运数十担),由福州的两家茶庄负责收购,再销往南北各地。在当时的宁德还很少有人从事茶叶外销生意的。我父亲可算是比较早与福州的茶商建立茶叶购销合作关系的,大家都很讲信誉和信用。茶叶的市场行情也时常沟通,体现公开公平,所以在合作贸易中双方都能获利。陆路运输是雇人肩挑,经飞鸾到罗源再到福州,每挑百斤工钱是银元2圆。记得,当时的挑工有名叫林目、愚愚等五六位家住南门兜和桥头下的青年。我父亲平时待人随和,对待雇工或客户都很关照,从不苛求和刻薄,所以他们成了我父亲长期营业的合作者。茶叶加工繁忙时,也请他们帮助师傅一起加工,加工结束后,就由他们负责陆路运输,甚至从福州茶行收入的茶银也是由他们负责从福州挑回来(有经过伪装,保证运输安全)从中可见我父亲与这些雇工合作者之间的关系很好,讲信用。
民国时期,绿茶是各地民众喜好的饮用品,而宁德又是我省绿茶的主产区和出口地,出口的绿茶借助便利的海上运输,北达宁波、上海,南达福、厦、漳、泉等地。销量大,价格也适宜,我父亲接连获利,有了做大生意的本钱。他的信心更足,眼光也看得更远了,用地方的俗话来形容就是“心很大”。由于生意顺畅红火,家庭也兴旺和睦,为了扩大影响,他选择用“益和”作为自已茶行的商号(相当于今天企业的品牌)。后来,在福州城的一些茶庄老板,一见到印有“益和”字样的茶包,就知道是我父亲茶行出的茶,他们都很乐意收购。父亲的创业精神,我们家人都很佩服。
加工烟叶热销城乡
民国时期,城乡的百姓主要吸食本地产的旱烟(又称旱烟丝、烟丝),而烟叶又是县城周边低海拨乡村栽种的仅次于茶叶的经济作物。农民种烟,除少部分自用外,大多是用于销售,增加收入。
经营茶叶成功,有了更多的资本,我父亲继续扩大经营品种,于是在收购和加工茶叶的同时,也开始兼营烟叶的加工和销售。由于有茶叶收购的便利渠道,烟叶的购销也比较顺畅,基本上也都与各地农村的老客户打交道。
烟叶的加工也是雇专业师傅来主持。旱烟丝的制作是以晒烟叶为原料,由工人对收购来的烟叶进行挑检、去梗和翻晒。制作时,先按颜色选分,将去梗后的叶片加水和植物油拌匀(烟梗辗成细粉同时拌入),接着用夹板及麻绳强压捆成墩,然后用木刨子推刨成极细的烟丝。经过分包(主要有半斤包和一斤包两种)、打包后,贴上标签,就可以销售了。除了一部分在自已的商铺及批发城内商铺出售,大部分是销往乡镇及邻近外县。
由于我父亲也爱吸旱烟丝,所以他对烟丝的加工过程和用料很在意,总是再三叮嘱师傅在制作中要“精细点,用好料”,于是加工出来的烟丝色、香、味俱佳,在市场上吃香,前来购买和批发的商家也比别人的多。烟叶加工与销售的规模逐渐扩大,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
扩大营业腌制鱼虾
南门兜与南校场相邻,濒临海边,涨潮时节,讨小海的渔船纷纷靠岸,出售捕获的海产,顺便上岸到街上购买食品或者到战场溪上游提取淡水,这时沉寂的海滩会因这些渔船的到来呈现一阵的热闹。
南门兜有几户人家是从事大海(大多在官井洋一带)捕捞的,当地俗称“做网道”,他们有自已的船和大海捕捞用的渔具。每次出海十天、半个月左右,在出海期间每隔一、二天会用小船运送他们收获的一箩筐一箩筐的大鱼、大虾和海蟹等海产品回家,当然还有数量不少的小鱼小虾。所以,每逢这些“网道”船送海产品回家,南门兜以及附近市场上都会有新鲜鱼、虾、蟹上市,城里城外,家家户户往往会“赶鲜”而大饱口福,尤其是每年三、四月“瓜汛”季节,新上市的大黄鱼,更是众多人家餐桌上的佳肴。我家也不例外,由于是大家庭(我有四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共十几口人),我父亲每次都是买一萝筐大黄鱼,大约有七八十斤,除尝鲜外,剩余的用盐腌制,作为下饭的菜肴。
沿海地区的人家可以品尝各种海鲜,但边远地区,尤其是山高地僻的山区百姓可就没有这样的“口福”了。但是腌制的海产品却可经过长途运输进入边远地区。海捞腌制品中大多是虾米和小带鱼之类,因为价格比较便宜,适合山区百姓的购买力。所以宁德及邻县的山区群众都纷纷到县城购买这类腌制的海产品作为日常生活的“咸配”。面对广大山区的这一市场需求,我父亲也开始从事腌制小鱼货的加工和销售。原料很现成,邻近从事大海捕捞人家,每次出海总捕捞到数量不少的各类小鱼小虾,只要事先向他们打一声招呼就可以供货了,后来扩大了腌制品加工规模,就直接到东门外“船头街”码头向来自北茭、沈家门一带的船主购买。盐巴也是宁德本地产的,沿海许多村都有晒盐的厂子,虽然由政府统一销售,但民间私下的小额销售也还是挺容易的。加工用的工具主要是木楻桶,还有一批陶制的瓮子,高度有1米和0.5米两种。瓮子腹大口小(内径也有大小之分),是用来盛配制过食盐的小鱼小虾进行腌制的器具。
腌制的工序比较简单,将收购的小虾米、小带鱼(俗称带衄)进行简单清理(一般在捕捞船上已经进行分类,鱼归鱼,虾归虾)将夹在其中的一些杂鱼捡出后,倒进木楻桶,根据每批腌制的总量加入一定比例的盐巴,然后搅拌均匀,经过半晌(约二、三小时)再搅拌一二次,让食盐完全融化之后就可以装入大小不一的瓮子,为防止发酵后卤水溢出,只装瓮子的三分之二的高度。腌制虾米要经过一星期左右,腌制小带鱼要多三、五天。瓮口用竹叶或笆叶封盖,外用牛皮纸包紧后存储,腌期一到就可以开瓮出售了。
刚开始,我父亲对腌制食品的质量和口味很在意,为了保证品质,还多方请教行家,象鱼、虾的鲜度,用盐的份量(比例),搅拌的次数乃至装瓮的容量与时机等细节都在事前一一打听清楚,他还亲自在现场指挥和把关。我二哥、三哥先后都参加腌制加工。记得父亲说过,下半季腌制鱼、虾不容易生虫,又由于这时节鱼、虾脂肪多,腌品口味好,若藏到来年春天开瓮,口味会更好。所以每年下冬季节,我父亲就大量加工制作以备来年出售。
加工的数量多时达到四、五十坛,少时也有二十多坛,大瓮装七、八十斤,小瓮装三、四十斤。后来腌制的品种增加了小目鱼、乌贼蛋、小螃蟹(又名虫爱),以及大黄鱼、酒糟鳗鱼、白鱼厉鱼等等。这些腌制品大多销往本县西乡一带乡村以及邻县的杉洋、河洋(罗源中房)、屏南等地,由于这些腌制品的购买者又多是茶叶、烟叶及木炭、柴片等土产品的出售者,于是许多乡村的农民就用这些土产品,换回烟丝或腌制品及其它日用品。我时常在店铺看到一些挑柴片或山货的农民来购买腌品时,一个个掀开瓮口盖子,都习惯用食指插入,蘸上腌品卤汁后,马上塞入嘴巴,“嘬”的一声,吮的很响亮,接着七嘴八舌议论其中的品种和口味,然后解下身上背的竹筒或瓜瓢称上几斤自已中意的腌品。这些情景很有趣,至今我印象深刻。也有购买多的,连同瓮子一起抬去。据说是用小船载运,经霍童溪运往屏南等地。
就这样,我父亲既扩大了经营品种,增加了收入,又与各地乡村的村民密切了购销合作关系,并因此将生意做到邻县去了(以后生产壳灰时,也有大量邻县的客商前来购买)。
开办灰厂生意红火
壳灰对百姓尤其是山区农民来说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建筑需要(当时建房屋、修坟墓、筑路面或水池都用“三合土”,都离不开用壳灰),农业生产需要(农田除草杀虫及施肥也离不开壳灰),加工业需要(制土纸要用石灰将竹子、芒秆等原料腐蚀成浆,制红糖、酿酒过程也需要壳灰作添料),所以城乡对壳灰的需求量是比较大的。
生产壳灰主要的原料是贝壳。沿海地区滩涂多,蛤、蚶、蛏、蛎、螺等贝类生物在千万年的生长繁殖过程中不断死亡,留下了大量的贝壳沉淀在浅海滩涂,日积月累,有的地区大片滩涂底层蕴藏了丰富的贝壳(有的厚度深达十数米),人们称之“壳埕”,挖出的贝壳称“壳仔”。于是沿海地区有人专门从事开采“壳仔”,并通过船运卖给灰厂煅烧壳灰。沿海养殖牡蛎地区也会产生许多牡蛎壳,这是煅烧上等壳灰用的,多用于造船或墙壁粉刷。除了贝壳,还需配用一定数量的木炭、柴片及谷壳等燃料。这些是向农民购买的,有时农民挑柴炭进城无人购买时,常常送到我父亲的灰厂收购。
在与农村尤其是山区来的农民做了几年生意之后,我父亲对壳灰在农村市场的需求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又有经营茶、烟及腌制品获利的资本积累,于是着手投资建设壳灰厂。那时宁德县城仅东门外“马厝坪”有毛氏兄弟经营二座壳灰厂,北门外“池头坪”石氏有一座。我父亲决定将灰厂设在桥头下村和筱场村交界的海滩边上,便于贝壳等原料的水路运输。于是雇工匠砌煅烧炉(圆型,直径二至三米,高一米五左右),搭盖堆料房(有木炭间、谷壳间和茅草间)和工场以及储藏屋等。起先是砌一座炉子进行试生产,半年之后逐步扩大规模,从一座炉子后来发展到四座炉子。
煅烧贝壳的过程大致是:先在炉子底层均匀铺一层事先燃烧通红的木炭,随后拉动风箱(俗称“炉门”)使它们充分燃烧起来,之后迅速铺一层“壳料”(就是由“壳仔”与适当比例的木炭等燃料的混合物),待这一层“壳料”被燃烧一定时间后再加上一层,就这样不断添加到炉满为止。其间要不停拉动风箱,保证炉火旺盛。直到整炉燃烧通红,这一炉壳灰才算烧成。一座炉子生产时需要三个人(一人负责将贝壳与木炭按比列拌均匀叫拌料(俗称“抄料”),另外二人负责拉风箱及添加“壳料”),一般需要煅烧八小时左右才能烧成,产量在三四十担之间。
出炉的产品是生壳灰,用草袋包装(每袋五十斤左右)就可以出售了。若要加工成壳灰泥,就要由生壳灰加水熟化后,筛去壳渣,添加适当比例加工过的“纸巾”(制土纸时过滤下的纸浆渣子,富含竹纤维,将干的纸巾浸泡后用柴刀剁碎成一寸长短),然后拌入经熟化后的生壳灰粉,再用木槌(又叫灰槌)反复捣烂,直至十分均匀,这一过程大约要七、八小时。当时一个劳力一天只能捣一担生石灰,可见加工的辛苦。我的二哥、三哥和四哥也都先后参加灰厂的劳动,后来只有四哥玉铭继承我父亲的这一产业。
只要原料充足,灰炉是一年四季不停歇生产。由于当时各地对壳灰的需求量比较大,我父亲也因资本充足,也就放开手脚,大量收购贝壳,堆在海滩边,远远望去象座座小山。时间久了,壳灰厂所在地被当地人称作灰炉坪,这个地名一直沿续到现在。不过灰炉坪已在解放后被桥头下村和筱场村开辟为农地,后来又被人买去盖房子了,两排新盖房子中间的一条路,如今就叫灰炉弄。
建灰厂、加工贝壳,出售壳灰,同时收购山区生产的土纸,然后与茶叶一起转售福州、宁波、上海等地,这些算是当时我父亲手上经营的最大规模的生意项目了。这也是“益和”茶行经营达到高峰的一个标志。
我父亲生有四男三女,也由于重男轻女,只送男孩去读书。我大哥周玉堂在几个兄弟中读的书最多,也很用功,先是跟邻居的秀才林圭甫先生读私塾,后来到莲峰高等小学堂读书,毕业后与人合作开办过初小校,还当过民国初期第四国民小学(设在鹤成境即今南门兜街口奶娘宫)的校长。之后在明伦小学教书。我在大哥的带领与鼓励下也先后在明伦小学、毓秀小学和民众教育馆念了几年书。我大哥还参加过郑长璋组织县党部的活动。1927年4月,“昆昆”一派带人围攻郑长璋领导的县党部后我大哥躲到桥头下亲戚厝,我和三哥、四哥轮流为他送饭,几个月后事态平息,他就回家了。他一方面帮我父亲管理茶行账目,一方面还参与做“诗葩”等文化社交活动,经常参加在明伦堂、考坪以及林圭甫先生厝举办的诗事活动。
应该讲,我父亲的思想观念与当时宁德县城大多数经商人都一样,有了一定资本积累就努力扩大经营和生产,再积累、再扩大,有了更多的积累和富余之后,就并始买田地、盖房屋、修坟墓。记得在我六岁时(1926年),因正月十七南门兜群众举办“迎神”时放鞭炮引起火灾,“益和”茶行北侧的三间店屋,不幸毁之一炬。但没过多久我父亲就立刻鸠工备料,很快就盖起一座二层楼的青砖黛瓦的四㮼房子,这在当地成为比较轰动的一件事。
日寇侵略茶行凋蔽
从民国初期开始,一直到日本侵略中国之前,宁德的社会总体还算是比较安定,尤其三都澳开埠通商通航,有了水运交通的便利,带动了宁德对外商贸业的繁荣,在这样的环境下,我父亲的创业算是比较成功的。“益和”茶行的商贸发展在南门兜算得上一流,在县城也有一定名声,他从加工茶叶做起,逐步扩大经营品种,将生意从宁德做到外县和福州等地。生意做大了钱也多了,我父亲先后完成增加店面、盖大房屋、修造坟墓这些事。这在当时算是一个成功的小工商业者了。
但是,在我父亲的晚年,日本侵略中国,轰炸三都和宁德,打破了和平安定的环境,破坏了海上运输线,直接影响了沿海城市之间的商贸往来,导致宁德以茶叶为主的土特产品出口量锐减。失去了外地市场,宁德的茶叶、土纸、竹制品、瓷器等也就被迫停止生产和加工,许多人因此陷入贫困和破产。我父亲经营的“益和”茶行的生意首先因福州等地茶庄的关闭,茶叶这个主要行业也被迫停止经营,其余三项的生产和营销也大受影响而减产。
其间(大约在1938年),为躲避日寇,县政府号令县城及周边民众疏散内地。我父亲带着全家十几口人雇船到三都岛英国人开办的亚细亚石油公司去避难,这大概是福州“新昌泰”茶庄设在三都岛的“庄口”人员帮的忙。我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红头发、蓝眼晴、高鼻梁的外国人。在三都躲了个把月之后,终于返家。这时城里城外到处人心惶惶,一遍萧条景象。
日本侵略,不仅给全国各地带来巨大的灾难,也给各地的经济建设和小工商业者的商贸业带来沉重打击。战乱导致生产停滞,民众经济困难,社会购买力随之急剧下降,导致许多商家没生意可做而关门。此时我父亲年事已高,遭受这巨大变故,身心疲备,不久就累倒了,茶行关闭了,壳灰厂时开时停,烟丝和腌制品的生意也相当冷淡。“益和”茶行的商贸活动急剧萎缩。全家十几口人靠着原先积攒的老本过日子……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了,消息传来,全县民众齐声欢庆。我父亲在这迎庆胜利的日子里也走完了他七十多岁的人生之路,静静地走了。
如今南门兜中街还耸立着我父亲手上盖的那座二层楼青瓦黛瓦的房屋,在周边紧挨的木棚区中仍然显得伟岸端庄,见证着“益和”茶行昔日的辉煌。
城东旧事——民国时期蕉城工商业街区琐记
□姜翔骅
民国(1911年~1949年)时期的蕉城,仅是宁德县下辖的一个镇,即宁德县的城关部份。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全镇人口尚不足两万。其商业街多集中在东门。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工商各行也颇齐全。
东门商业街就是东起土主宫前,经东城门进入城内,往西行止于县衙前的那条大街,俗称东门街,这条大街又分为东门外、东门里和衙前状元里三部分。沿东门外东南延伸分叉的有水湟头、霍童埠、福安埠、德顺坪(鱼牙行)、鱼货埠、海关埠等,统称为船头街,又叫外街,与其平行的另一条街叫下尾街(福山街),俗称里街。沿东门外土主宫前往东北拐,就与碧山街相衔接。沿东门里西行至街尾下,往北折与向东延的衙前状元里街相接,再往北与街中头、往南与衙前街相接。这就是当时蕉城商业街区的布局。
蕉城道路规制
蕉城商业街是历史形成的。但为什么又多集中于东门?这又要从城区的格局和地势说起。蕉城城区的地势是畚斗形,西北高东南低。且东南临海,这里便形成了商贸交易场所,日积月移遂形成商业街区。十九世纪前,大的商店多开设在城内,也就是东门里。而城外多为小商小贩鱼货海鲜的集散地。随着三都港于1898年正式对外开放,1899年设福海关,港口贸易成为主流。蕉城东门外因得舟楫之利,日见繁荣,成为物资集散地,各种商号都在这里择地开业,渐行取代东门里批零商业的龙头地位。
商业街以现在眼光来审视,路面铺设鹅蛋石的街面,显得非常狭小。但据老前辈口述,旧时街坊的宽窄,还是有一定的规制可循。例如官衙前的大街,至少可供三顶官轿并行,也就是5~6米左右。一般的街道,可容两顶花轿并行,如现存的城隍庙前的北门街、大华路、南大路和福山路一小段。小巷可容一顶轿子通行。(我们这儿没有马匹,所以不按马车来定制。)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蕉城街道一直延续着老面孔、老模样。街道两旁都是两层木结构店房,栉比鳞次。其间有较大的商号,用土墙或砖墙隔开,自成体系,称为库房,作防火防盗之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城墙拆除后,东门城墙边形成一条新的商业街。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东门外街至状元里,第一次拓宽,两边店面各后退两米左右,两边店房立面进行装饰,沿街店面的二层立面,钉上木条后,再在上面涂以石灰,俗称假墙。因为石灰调上各种颜色,因而街道两旁店面显得五颜六色,争奇斗艳,再加街面拓宽后,采光充足,一扫千年灰暗之旧貌,尽焕新颜。
街区工商各业
蕉城(宁德)地处国之东南一隅,交通闭塞,民风纯朴。十九世纪末三都开港后,渐次与外界打通了联系渠道,凭藉港口之利,更因远离中原,无兵燹之乱,商业日趋繁荣,致霞浦、福安、周墩、屏南、古田、罗源诸县(区)临近宁德部位的乡镇,多来蕉城采购进货,商业往来日益密切,各大商号遂由零售转而兼营批发,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中期形成商业黄金时期。其间钱庄(民间银行业)、典当业、制茶业、远输业(有多艘百吨以上木帆船航行于上海、宁波、青岛、烟台等地,民间称为“山东船”)、百货,布匹、中药材、南北杂货等各业俱全,颇具规模。
金融钱庄业,民国18年以后,蕉城“生春”茶行老板林昆生会同蔡泳南在东门里大街北侧(现今邮电大楼处)开设“崇裕”钱庄,在东门里大街南侧(即现农业银行址)开设“慎余”钱庄,此外还有彭姓“万兴”、陈姓“万盛”、黄姓“砚记”等,亦在城内开设多家钱庄当铺。上述这些老板,都是当时蕉城颇有资财的富户,并在市场上享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他们涉足蕉城民间金融业,办理民间(银元)存贷款、汇兑业务,发放可在本城流通的银票,其利息亦较银行优惠,他们将吸纳的民间资金,再投资其它行业获利。迨至三十年代中期因经营不善,或家族失和,以及币制改革,抗战爆发等不同原因,一些钱庄发生挤兑风潮,致使歇业或倒闭。
三十年代后期至四十年代,中国农民银行、交通银行均设于东门街城墙转角处(即现今中国农业银行址)。三十年代初开始推行币制改革,中央银行发行纸币,称为法币。其中一种红色十元面值的法币,俗称“红鸡角”,与银元等值,币值较稳定,在银元退出流通领域后,颇受市场欢迎。抗日烽火甫起,海路航行受阻,物资流通仅靠陆路肩挑,蕉城商业陷入空前危机。物价逐年攀升,法币螺旋式贬值,故于抗战中期增发一种叫关金的货币,但事与愿违,货币继续贬值,物资匮乏,市场萧条,民不聊生。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消息传来,举城欢腾。东门商界尤为活跃,倾囊捐资举办庆祝活动,有西山剧社的“肩头坪”,碧山剧社的“高跷”,福海的“铁枝”,以及霍童的“线狮”、“纸扎”等。城区各境各显奇招,都拿出看家精品参与“赛台”。这样一来,天天都有了新节目新花样。流光溢彩,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盛况空前的化装游行,持续两个多月。
但好景不长,仅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稍有起色,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再度陷入通货膨胀漩涡,货币贬值速度超过抗日时期,中央银行又发行金元券救市,搜刮民间白银黄金,企图挽回颓势,但这一努力根本无济于事,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底再发行银元券,商家已彻底绝望,市场迷漫着恐慌气氛。一块光饼上午卖一百万元,下午就变成两百万元,纸币价值荡然无存。商家叫苦不迭,纷纷拒收。市面上又开始流通起银元和谷单(一种由私营粮食加工厂填发的存粮收据)。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蕉城富商合资开办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咸康公司”,时运不济,正逢抗战时期货币贬值,血本无归,宣告破产。
民国时期蕉城商业大体上都经过这样的磨难历程,即民国早中期的顺境和后期的噩梦。
蕉城经营规模较大的布店,大都集中在东门外大街。这里有杨姓的“和彩布店”,吴义成的“泰兴布店”,同仁合资的“光华布店”、“锦纶布店”(兼营少量百货)和城内“刘恒丰”等,这些店的历史都比较悠久,且经营有方,所以能经得起上文所述的时代风波的折腾,而屹立不倒。
抗日烽火甫起,上海发生8.13淞沪会战,闽江口水雷封锁禁航,许多上海货轮改驶三都港,在碗窑海面锚泊,所运货物多为苏广百货和布疋。这些货物不得不改由陆路肩挑运往福州。其时蕉城有几家精明的布店老板,审时度势,及时抓住商机,多方筹资,以极低价格,将趸于碗窑的货物盘下来,着实大赚一把。而犹豫坐失机遇者,懊恼不已,纷纷指责捷足者发“国难财”。
蕉城布店还经营一种特色产品,俗称“改布”。这种布产自温州平阳一带(抗战前是产自江苏南通的机制布),是民家织的土布,整匹长约1.2市丈,幅宽约1市尺。布商将平阳购回的白色布坯,转交青池头染坊染色,其专用染色剂是农家种植的青靛。青池头染坊位于现今军分区对面,水电局宿舍一带,而晒布的地方则是现今汽车北站停车场,土名叫“晒布坪”。这种土布耐磨耐用,而且价格低廉,所以成为农民缝制耕作服装的首选布料,十分畅销。
开设于东门外大街的药材铺有“瑞昌”“源昌”“益寿昌”“永年丰”“卫源”等几家,其中以姜谦和的“瑞昌”、严姓“源昌”批零兼营,规模较大。这两家药铺的老板都是宁波人,在蕉城经营多年,号称百年老铺,最昌盛时期各拥有店员二十余人。开设于城内大街的“新元昌”,老板是吴姓福安人,因抗战停航前夕运回一船药材,致其货源充足而崛起,超越以上各家,成为后来居上者。
那时中医中药是分开的。但部份药店也聘请中医师“坐堂”,如“姜瑞昌”曾聘请邓梦箫医师、陈瑞生医师,“严源昌”聘请陈金城医师,“新元昌”聘请蔡祖弥医师等。坐堂医师除诊费归医师所得外,药店再给医师薪资或分成。“新元昌”曾一度给所有光顾该店的医师处方提回扣,被认为是不正当竞争,受同业的抨击而终止。
蕉城药材业有一件堪称特色的事,就是这个行业所聘请的店员和招收的学徒九成以上是福安人。据说干药材活比较繁重劳累,泡炮刨切等诸多加工工序,都是重体力劳动,宁德人多不愿送子弟干这活儿,所以药材业让福安人独占了。
这里还应该提到两家特殊的药店:膏药店。民国时期蕉城公共卫生差,民间也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所以,少年儿童很容易长疖疮,尤其到了夏天,患者就更多了。一家设在状元里,名叫鸡角店(因店柜台上立一
尊木公鸡,嘴含一封膏药而得名,并兼制售木器),另一家是设在碧山街的“庭槌膏药店”(以店主阮庭槌为店名),他们都几代相传,配方密不示人。我们仅知膏药是以中药、生草药为原料,熬炼成黑色药膏,然后将药膏在正方形白纸上均匀地涂沫成圆圈,再对折成三角形(用时打开),一帖膏药即告制成。膏药比较便宜,对医治疖疮也有一定疗效,在缺医少药的年代,还是顶管用的。
民国初期,蕉城陆续出现西医诊所。说起西医诊所就不得不提到基督教。西医诊所的出现与基督教在蕉城的传播几乎是同步的。1904年基督教会在西门外开办了“圣教妇幼医院”(民国三十二年更名为“永生医院”),此后在东门陆续出现西医诊所。如船头街游恩宠医生、黄英端助产士夫妇开办的“仁济诊所”,下尾街廖伯勋医师的“广济诊所”,余珂医师的“余珂诊所”,溪流坑口的“游芳荣诊所”,东门里的“叶诚敬诊所”,状元里的“黄垂德诊所”,街中头的“黄家禄陈雪如诊所”,东门城墙边的“倪扬声黄英德诊所”,此前还有碧山街“李奋诊所”等。上述这些诊所成员,大多毕业于福州、广州基督教创办的医院、医学院,所以他们大多数信仰基督教。抗战期间,蕉城一度发生霍乱、鼠疫、痢疾等流行疫病,西医在处理这些流行病方面更显优势;同时这些从业人都比较敬业,有爱心,尤其是新式接生,在确保母婴平安上,给人留下好印象。因此,西医逐渐为蕉城居民所接纳和信任。
蕉城的酱园业也是外地人占绝对优势的行业。城内街尾下兴化人陈珍远经营的“公和晋”,船头街陈姓福州人经营的“通源”店(兼酿酒业),古田人彭子良经营的酱园,都非常成功。当时酱园的产品都是各店自己酿造制作;在竞争的环境里,各家尤其注意提高产品质量,以物美价廉的自家产品,求得消费者青睐,而多占市场份额。
南北杂货京果店,规模较大的有东门外大街“协泰”、“义山”“义正”和城内的“久如”、“元宝慈”,而鲜果店当推桥头面的“细乾”为魁首。此外,在船头街福安埠还有一家王姓水果批发商场。其时京果店兼售鞭炮、元宝、香烛等祭品,而各商店出售的蜡烛多是自家制作。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腊月十九,马记南杂店制烛不慎引发火灾。那时没有专门消防队伍和器材,靠临时拼凑救火人马,大火无法扑灭,延烧至桥头面。致年关旺季,数十家商铺遭殃,损失惨重。
在东门里和街尾下有两家百货店(那时宁德人叫做苏广店),一名“百爱”,老扳王思起;另一间福州人刘天灼百货店在冯梅生照相馆斜对面。在这附近还有罗俊和的文具店和陈鹤卿的“中华书局”。此外还有霞浦人林长庚的钟表店,霞浦人杨志坚(字鱼秉,号半鲁,擅篆刻、书法,在闽东颇有名气)办的“同文印刷店”,冯菊英(冯梅生长女)的“国华印刷店”,罗俊亨的“俊亨印刷店”,王统如的“如云刻印店”,林(笔三)姓的“三元堂制笔店”等多家小印刷刻印文具店。此外还有章章和罴罴的“裱褙店”、“纸扎店”,“天利油漆店”,黄姓的“雕塑店”等。其时闽东五县(霞、鼎、安、宁、寿)只有宁德会刻制铜印章,因为刻铜印首先必须能炼铸铜合金,这项技术惟独宁德人掌握了,所以那时福安等地要刻铜印章,都必须专程或委托他人到宁德刻制。
“中华书局”是创办于民国三十五年(1936年),主营图书、学生簿册、教科书、文具等,兼营印刷,有一台脚踏园盘机,一台石印机。
当年在这条街上有“集锦轩”“赛来轩”“美且甜”“经俊轩”“万丰”等多家糕饼店。各家都有自己的拳头糕点。如街尾下谢姓“集锦”店的软馅米糖,“万丰”店如意猪油糕;“美且甜”的炸油米糕,“赛来轩”的软、硬酥豆,“经俊轩”的琪玛酥,等等。最令人食后难忘的当数“集锦”的软馅米糖,以脆软不粘嘴而名闻遐迩。由集锦米糖派生的一则笑话,在蕉城广为流传。说的是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宁德人,想吃集锦软馅米糖,写信叫家里寄,因开春后多南风,天气潮湿,“集锦”糕饼店无法制作,其内人请别人写回信,恰好代笔人写了错别字,说“集锦米糖患男(南)风,做不来”,闹出了笑谈。
当时蕉城走亲戚、串门,有带糕饼作礼物的习俗。那时不像现在有漂亮的包裝盒,所以糕饼店就专为顾客包“包头”,这也是糕饼学徒三年学艺,需要学的基本功之一。“包头”的作法:用粗厚纸,外面再套一重白纸,包成比内容物大两三倍的纸包,面上套一张红色的商号招牌纸,最后用“蒉草”捆扎妥当,就成为一件非常养眼的“包头”礼包。通常人家送两包,少有送一包的。
这条大街上有三家比较有名的鞋店,就是城内的“大中华”鞋店、城墙边的谢毓贤鞋店和街尾下的伏晋鞋店,前者老板是福州人,以做皮鞋为主,兼做布鞋,后者老板是本地人,以做布鞋为主。蕉城人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以后,才见到工厂生产的胶鞋,流行的俗名:“回力A”。胶鞋初到宁德时,价格不菲,普通人消费不起。当时较普及的是用废轮胎做鞋底,配上布面料,女性大多数穿布底鞋。这种鞋多是家庭主妇做成鞋面,拿到鞋店加工配底。还有一种鞋是布面木底,叫做木屐。民国三十年以前,废轮胎还比较稀缺,穿木屐的人还很多。此外穿木底拖鞋的就更普遍了。尤其是夏夜,很多夜行人穿木拖,走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响声,此起彼伏,由近及远,由远趋近,在静谧的夜空中撞击、交响、变奏、回旋,别是一番情调。
民国二十年蕉城就出现照相馆,馆名“美美”,馆址溪流坑,老板是福州人。此后,福州人冯梅生接踵来到,在东门里现今宁德商城那个位置,开设镶牙店兼营照相,生意很好。冯先生风流倜傥,喜欢交际,人缘甚佳。那时候福州地区来宁德谋生的人渐多,他一度被推举为宁德的福州十邑同乡会会长。当时社会上时髦镶纯金牙齿,即使没有蛀牙,也要把好牙磨了镶上金牙,显摆身份。这里又闹了一个笑话,成为当时人们茶余饭后调侃的谈资。说的是一位农村土财主(姓氏不详)急着到城里来镶牙,好在人前显摆身份,因为识字无多,不认识面前的冯字招牌,只好问旁边过路人,冯梅生先生店在何方,被问的人说,奇了,这冯梅生三个大字不是明摆在你面前嘛。那急着要镶牙的人恍然大悟,说,唉,我真糊涂,原来冯梅生先生是姓马哟!
宁德的小吃素负盛名,而以鱼丸、黄金糍、水粉、烧饼、田螺酥、七层糕、锅边糊、油炸咸糕、草包饭、一气糕、白糖水软糕、江南丸、红糖粥、红枣猪油糕等最具地方风味。大街上许多流动小食担,如东门兜细乾红糖粥,罗俊培红枣猪油糕等,还有磨剪刀担、剃头担,有时还有外来的西洋镜唱戏班,组成小镇的一道风景线。上述小吃,都是几代人延续形成的家传特色。如船头街黄嫩伯的黄金糍,衙前街林姓“下粒八”鱼丸等等,都是家族传承而名闻遐迩。蕉城小吃分布街头巷尾,但以街尾下、街中头、船头街、新桥头最扎堆。如街中头烧饼、田螺酥,新桥头米粉卤肉、锅边糊、草包饭(这种蒸饭的专用小草包,产自六都,是当地妇女,用地产咸草编成。有民谣:“耙梨耙,薅梨薅,六都做母辫草包”),船头街糍糕让人印象深刻。而这些小吃店服务对象各异,所以提供食物也有所侧重。船头街是渔船民扎堆的地方,人流随海潮的起落而起落,涨潮时人头攒动,
熙熙攘攘,接踵摩肩,潮水退去,立马沉寂,门可罗雀。所以这里多供应糍糕等熟食制成品。而新桥头土主宫前(从这里通往碧山街)一带多接待来自山区的农民客,他们来城里办完事,时近晌午,驻足在这里的小饭店用餐,水粉、锅边糊、卤肉、鱼冻、草包饭等,品色齐全,任凭选用,收费也比较低,所以每日中午,食客接踵摩肩。街尾下街中头服务对象是城内居民,所以多是切面店、肉包店。
黄嫩伯乐善好施,平时施茶,热心公益,修桥补路,流行病发生时还参与施药,有这一层关系,他店的黄金糍,特别出名热卖。城墙边后门弄口的嫩四切面店名气大,但这名气又是怎么来的?除这家面店的清汤味道好,以及摆放在拌面、清汤面上的,两片薄如蝉翼的瘦肉片,诱人食欲外,高在破俗经营这一妙着。民国时期蕉城民风保守,女性困守家门,羞于涉足社会,商服行业更是男性的天下。而这家切面店老板,一反常态,令其妙龄女儿,恬坐“数簿桌”(收银台),成为活广告,慕色食客,趋之若鹜。一时传为趣谈,面店生意,越发红火。
民国期间蕉城酒家(俗称炒店或馆店)少有著名字号,能滥竽充数的,有大街“大鼻”店,“柿师傅”店,“颜宏如”店,衙前街“小有天”,街尾下“小小点”和船头街的“刘班长”店,档次都比较低。民间婚丧喜庆办酒席,多延请厨师在自家办,酒家仅是朋友餐叙的场所。那时请客可以不必上酒家,派人点菜后,送菜上门,服务到家。大户人家更可以赊欠记账。此外还有郑姓经营的专营酒类的“一生酒店”。
“社会服务处”档次较高,开办的时间虽然很短,大约只坚持了两年(民国三十二年~三十四年)多,但因设备较好,延聘福州和本当名厨掌勺,生意曾红火一时。
蕉城是水产品的集散地,罗源、古田、屏南、周墩等县区,与宁德相邻的乡镇,都是来蕉城采购水产品(蕉城方言:鱼货)。水产品分三类:鲜、干、腌。又有大海、小海之分。大海指三都澳东冲口外捕捞的水产品;小海指东冲口内捕捞的和滩涂的水产品。小海每天有两潮水;每月又有初三、十八大潮和初十、二十五小潮之分。鲜鱼消费对象是本地人,干、腌水产品除了本地消费外,很大一部份要销往上述各县区。所以每日都有很多采购水产品的山区客商来到蕉城,也带动了其他行业的生意。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蕉城城墙拆除后,在东门口桥头面南边溪面上,搭盖一座约300平方米的木结构市场,海鲜、猪、鸡、鸭和蔬菜,都归到市场里交易。
每年鱼产品交易最繁忙的季节,当数四、五月官井洋黄瓜鱼季。民间有“荡鲜”之说。也就是将官井洋捕获的黄瓜魚,用最快的速度运往销售目的地。这时,蕉城家家户户会象过节一样,秉烛提灯迎候黄瓜魚。一旦捕获量暴增,价格就非常便宜,谁都消费得起,只是买多买少的问题。如果发生滞销积压,商家就会使出“挂门搭”的销售办法,往大户人家摊销挂账。当然,价格也相对更优惠,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到了捕黄瓜鱼旺季(俗称“瓜对”),附近的山区县也会来凑热闹,所谓“赶鲜”。就是挑选身强力壮的挑手,原来每担重120斤,现在只挑60斤,并且是由两个人轮流着挑,昼夜兼行,中间不休息,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目的地,确保当地人能吃到新鲜的黄瓜魚。
此外,古田、屏南山区居民还喜欢采购另两种水产品,一曰滩涂小蟹(宁德方言:嗳),一曰弹涂鱼(宁德方言:弹条)。这两种水产在春夏间旺发,所谓“三月虾蛄四月嗳,五月章鱼逛(提)石(一)籁(竹篓)”。这时候山区的客商都会长驻在碧山街客栈收购,笫二天将收购的“弹条”“嗳”挑运回去。土主宫前有一左姓老板开了一间“弹条”专卖店,其右侧弄堂因店而得名:“弹条弄”(1949年后更名为“头条弄”)。
民国时期蕉城旅店,集中在下尾街、船头街和碧山街。对比看下尾街船头街旅店稍好些,用现代的话说:比较高档。下尾街有“三山座”、“新三座”,船头街有“蕉宾旅社”,而碧山街都是以店主名为店号,如“九彩”、“十一彩”等客栈三十余家,由此可立判高下。碧山街接纳的多是山区来客,要求价格便宜,而船头街下尾街的接待对象,多来自海上,腰包较鼓。两边消费能力,不在同一个档次。
下尾街的“三山座”“新三座”除住宿外,附设有澡堂,还有清唱献艺(唱流行歌曲或闽剧),外加特种服务。这就涉及到卖淫问题。
当时蕉城有两个卖淫的地方,一个就是上文介绍的两“座”,另一个地方叫“河坪”。“三山座”“新三座”接客的档次较高,而“河坪”是“下里巴”,不入流。那会儿孔孟之道,还算是社会主流意识,对这一行档的涉足者很不齿,鄙称之“白面”“做白面”。笔者早年好奇,问长者为什么这样称号这些人,答曰,因为他们用白粉,把脸涂抹得很白。我想这是顾名思义吧。河坪在下尾街和船头街之间,与余厝弄相接,成九十度曲尺。稚年时节,每次经过此间,的确见过脸涂白粉的女性,坐在门内。
如果要问当年的警察管不管这些事,那答复是肯定的。问题是这些事,都变成警察的摇钱树、聚宝盘。警察来了,装模作样,煞有介事,班主出面,暗通款曲,红包一塞,脚底抹油。一切还是外甥提灯笼——照舅(旧)。
蕉城的金银首饰店多集中在水湟头、霍童埠一带,有“陈由丰店”、“林德团店”、长乐人“邹文彬店”还有城内长乐李永琰开的“瑞和银楼”(银楼楼上是“锡官照相店”)。那时不叫金店,叫“打银店”。说明当时城乡经济充裕的人还不是很多,银饰品比较流行。比如女儿出嫁、小孩弥月,还是以银饰品为主,即使富户办嫁妆,至多是金戒子,置办金镯子的人就少了,大项链就更少,说明当时蕉城人消费能力还比较差。
民国时期福建不产煤炭,那时若问蕉城人,煤炭是啥模样,肯定绝大多数人答不上来。那时候蕉城人是以柴草作燃料。除近乡村农民挑柴草进城卖以外,蕉城还有专门做火柴生意的人。东门外溪流坑,有黄姓人世代做柴炭生意,“柴贩”名号,家喻户晓。他们自家备有的运柴专用木船,航行于霞浦溪南、福安湾坞、罗源鉴江一带收购柴片,运回蕉城卖。他们经常到城里各户(特别是大户)走动,询问需要柴片的大约时间、数量,然后组织货源,运回分发。大户人家需要量大,价格又相对便宜,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垒叠堆积,柴片更干燥好烧,真是价廉物美。没钱人只能到柴干米尽时,买上百来斤应急,不但柴片水份大,价又贵。所以蕉城有民谣:有钱人买便宜货,没钱人买贵货。
下尾街有个名叫盐仓弄的地方,望名生义就知道这里干什么的,蕉城盐仓就设在这儿。这里曾住有一家大户,名叫刘序钦(小名刘细俤),是包揽盐捐出身的,又是下象棋高手。民国早期沿袭满清旧制,将盐税包给地方士绅承办。多收部份归承包人,亏了由承包人赔补。承包人都会使出浑身解数,通过各种关节,压低承包金,这是公开的秘密。上述承包人,通过如此这般的运作,发了大财,成为蕉城屈指可数的富翁之一。当时有民谣讽刺这些富户:“昆生(林姓,经营茶叶、钱庄)刘细俤,见炮惊矮(会)死”。又说“有钱人惊拍(打战),毛(没)钱人惊客”。那时,蕉城是盐产地,所产的盐除供本地水产业和居民消费外,还负责供应古田、屏南、周墩等地,因此每天都有山区人来买盐。早期实行包捐,层层分包,无所谓官盐私盐;后期取消包捐,就突显出私盐问题。官盐价高,私盐便宜,老百姓当然喜欢买便宜货,这样一来盐政人员每天都要带着盐兵去缉查私盐。这也就制造了一个贪腐漏洞,大宗的私盐可能没抓到,而产盐区上城的妇女,带几斤私盐却被抓了,内里奥秘,不宣自明。
民国时期蕉城工业是张白纸,仅碾米厂和电灯厂两件勉强充数。
蕉城水轮碾米延续到民国二十年,这以后才引进木炭蒸汽机。设在大街上的碾米厂,有水湟头的孙兆甘米厂,城里大街的大生米厂、前林坪的集兴米厂、衙前街的周励生米厂,马厝坪的毛桂龙米厂等。这些米厂吸纳储户存粮,将存粮作为资金运转而获利。米厂开给存粮户存储单据,俗称“谷单”。这种单据可作为向米厂取粮的凭据,也可以代粮食实物在市场买卖。民国三十八年这种“谷单”取代金元券进入蕉城流通领域。米厂除加工粮食外,也兼售米、糠、谷壳(作燃料)。
蕉城的米店星布大小街。米店除卖米外,还出售米粉、粉干等副食品,船头街的米店更兼营柴、木炭、柴片等。这些货品主要卖给船渔民。所谓柴片,是将木头锯成一尺左右,然后劈成小片,扎成小捆,方便船民使用,有的居民也买回家作为火引。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蔡亦春发起筹资创办民生电灯厂,购一部24匹木炭蒸汽机,白天碾米,晚上6:00~11:30发电。所发电力只供商店,不供民居。
抗战初期三都澳东冲口封港,许多工业品断挡。其时有上海人运来制卷烟机器,租借在东门兜农民银行(现今农业银行)内生产“兄弟牌”卷烟,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底停产。
城东一带地势低洼,且临海,挖掘的水井,多含咸味,不能食用,居民备受饮水问题困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由城关人陈由新、叶少山、皮必冬、廖北丹(后又加入谢姓股东)等合资(每股1000银元)建自来水厂于下尾街坑臼下,建梯度滤水池二座,面积一百多平方米。从山洞中引来泉水,经上过滤池(池铺小石子、棕片、木炭、细砂),流入下池,再用毛竹管接往各用水户,的确缓解了东门外用水之急。
蕉城不出产石灰,所用石灰是利用海蛎壳烧制的,叫壳灰。灰炉多集中在南门,但东门也有马厝坪的毛桂龙灰炉、池头坪石姓灰炉。烧壳灰用木炭作燃料,人力拉鼓风箱,每炉烧成约需八个多小时。一旦生火,空气中弥漫呛人的大烟雾,幸好不是每天都生产。海蛎壳及壳仔除蕉城本地有少量供应外,大部份要从下浒、沙江、溪南、漳湾等地采买、用船运回来。那时蕉城城东护城河还可以通小木船,每月初三、十八大潮,小木船可驶抵池头坪卸海蛎壳。也可以在驶入护城河的小渔船上买到海鲜。河水清澈,虾蟹出没。
蕉城手工业集中在下尾街、水湟头一带。下尾街有白铁、铁器、薯切、铁钉、木器、制伞、木桶、蒸笼、油漆等。水湟头是制作竹器、竹篷、篾料等,竹篾工场扎堆。白铁店以福州白朗师工艺精湛最有名气,所制作的玻璃罩美孚灯,小巧玲珑。提起美孚灯,还得说一下这灯名的由来。三都开港后,有美孚,亚细亚、德士古等石油洋行在那里落脚,美孚洋行最早发起销售洋(煤)油,赠送油灯的活动。购买一听(约二十升)煤油,赠送油灯两盏、或马灯(防风灯)一盏。因为是美孚洋行最早搞这一销售活动,所以都将煤油灯统称为美孚灯。
蕉城马仁记竹枕,是宁德竹器业的佼佼者,曾作为贡品而驰名海内外。该竹枕是取节长2.5厘米左在、生长期三年以上,轻巧、光滑的黄竹精细加工编织而成。
蕉城人服装,民国二十年以前,普通人穿对襟布扣上衣和包裤的传统服装,有钱人穿长衫马褂。这些服装多是请师傅登门剪裁手工缝制,或家庭主妇自行裁制。民国二十年后才陆续有福州人来这里开办“华侨”“时代”“仪德”“环球”“三兴”等制衣店,开始使用脚踏缝纫机制衣。主要制作洋装(西装)、中山裝,兼做长袍马褂。穿洋装、中山装多为政界人士,所以那时又流行这样的方言民谣:“头剪破(小分头),烂(两)爿光;手淘(拿)拐(文明杖),颂(穿)洋装;革(结)领带,够(挂)证章;吃埋(音mai,坏)钱,渴(连络)石(一)帮。”
蕉城工商业经过抗战时期通胀,民国三十四年初夏日本兵过境,民国三十七年后货币贬值,民国三十八年春国民党败兵过境等一系列折腾,尤其是后者的毁灭性打击,一蹶不振,彻底破落衰败。
商业经营点滴
民国时期的商界,总体而言,还是奉孔孟之道为圭臬,守诚信为本,传统道德观念深厚。这可以从下述几件事例得到验证。
第一件是同行业间、商店与顾客间,都建有信用为基础的赊销制度。所谓“本钱是假,生意是真”,就是说我持有五元的资本,可以做十元的生意。因为行业间普遍建立赊借关系,互有赊欠,到时还款,绝不食言。一旦有人毁约赖账,就会声名狼藉,再别想在商业圈里混下去了。那时各商号发有一种叫“手镜”的折子,用于批零商号间商业往来的记录本。例如某零售店(包括本县农村和外县)持“手镜”来批发店进货,说明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互信关系。如果进货方带的现金不够,批发店就可以在他的“手镜”里记录所欠金额,等下次进货时再还,但最迟要在农历腊月还清。如果一时还有困难,无法全数还清,还可以商量部份延期,来年再还。如果到期分文不给,则说明彼此互信关系破裂,消息传开,来年也别想在其他商店进货了。
对大户人家也推行“手镜”消费。有些类似如今的信用卡,不同的是不必预存款。每次消费可付部份货款,未付部份记入“手镜,”到年底结账还清。年关时节,家家准备过年,商家却忙着讨账。一般在十二月初向各欠户发送账单,中下旬进入登门讨账,这个过程一直延续到腊月三十日午夜。蕉城旧俗,天地桌(祭天地、祖宗)一摆,大门洞开,要账人不能进门了。所以个别户主为了避债,三十日晚上八点钟就摆下天地桌,虽然可以躲过今年的债务,但也把自己的信用赌掉了。据前辈估计这样的人,大约有百分之五左右。
蕉城商家到宁波、上海等地采购进货,也是持“手镜”,赊欠款下次奉还,以此类推循环。那时讲究商业道德,商业活动基本上是靠诚信来维系,无诚信者就会被淘汰出局。
第二种是各商店都极端看重自己的招牌字号,不遗余力地维护招牌名声。各家都宣传自己的商品多么质优价廉,但不能说别家的坏话,至多说到“我这里这么便宜又这么好的东西你不买,恐怕你在别家再难买到了”。一旦涉嫌诋毁,必为行业同仁所不齿。
第三种是尊崇“童叟无欺”的经营理念,价格可以商量,但货不能以次充好,如有这样的事发生,在小城一传扬,生意就会直线下挫。还有对进店的顾客一视同仁,不管是来自城里、来自农村,都热情接待,许多店还备有水烟、茶水,招待上门的顾客。
第四种是少有做假,鲜有欺诈。就以商业环境最险恶的民国三十七年、民国三十八年(1948年、1949年)来说,货币贬值,币值归零,商场上流行使用碾米厂发的谷单替代货币。那种谷单,制作粗糙,将毛边纸裁成三寸宽四寸长的纸条,用毛笔在上面写上存粮数量,盖上碾米厂椭圆形印章,即可在市面上流通使用。鲜见有人造假,也未见碾米厂滥发票据,而无法兑现。在那样危机深重的时刻,仍能守住道德底线,珍惜商业信誉,实属难能可贵。
(本文主要根据笔者记忆撰成,他日若发现当年文献记述,当以文献为准。文中关于自来水的内容采用了陈萍先生的部份文字资料,刻印、印刷和水果批发等内容采用了王永宝、吴登祥先生的口述资料,在此谨表谢意。)
二〇一一年三月草于宁川三一斋
民国时期蕉城的商业广告
□姜翔骅
蕉城地处闽东沿海,占有舟楫之利,但明清两代实行海禁,与外界只有陆上通途一道,更因地处丘陵,山道崎岖,外来民生用品均依赖人工肩挑,运输困难,交流不畅,信息闭塞,民风古朴。迨至一八九八年三都岛设福海关,正式对外开放后,伴随商业活动渐趋活跃,市场日见繁荣,行业内竞争加剧。但此间居民对外部世界仍然知之甚少,迨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对外面的认知,还不超过眼前所看到的事物。其时有一位名叫陈庆新的单石碑商人,初到省城福州购货,回来时,人家问他都看到了什么,他说福州真是无奇不有,满街跑着马拖玻璃橱。这段马车的说事,给后人留下了一则孤闻陋见的笑谈。在这样相对闭塞的环境里,各商家为了把生意做大,推销自家商品,便各出花样宣传促销商业广告也就应运而生了。
商业广告并不是纯粹的舶来品。在有产品交换的古代社会,就有广告的雏形。虽然它与无处不在的现代广告无法比拟。但在产品交换过程的一些做法,我们还是视它为广告行为。比如,在与别人进行产品交换时,你总得对自己的产品的用途、性能有所说明,让对方接受你的产品,这就是最原始的广告。但这毕竟有别于现代商业广告。而民国初,蕉城出现的商业广告,可以认为是介于这两者之间。例如,糕饼店在包装纸(俗称招牌纸)上作文章,延请文人将自家特色糕饼,以骈文句式,草就一篇广告词,印在包装纸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盈尺纸面,做足“文章”,用最容易操作的方法,来达到宣喻自家产品,多占市场份额的目的。
其时更多商家在招牌匾上出招,老字号大字号商铺榜书,普遍高价延请名书法家或名人题写,以求提升身价,彰显名声,获取更多商业利益。如号称百年老字号的姜“瑞昌”、严“源昌”药铺,其招牌榜书是请宁波名书法家题写,据说花去五十两银子的笔润。又有大生碾米厂请本邑名宿陈铸渊先生题写榜书;名家书法,的确与众不同,一时轰动全城,传为佳话。同时更在匾额制作上下工夫,大字号商店多采用黑漆镏金匾,制作十分考究。“瑞昌”“源昌”两药铺,更在药匮前放置一面,大约一平方米的鹿竹刘海戏蟾蜍木浮雕,用纯金箔粘贴装饰,十分金贵养眼。这一切无非是达成广告效果。状元里有家叫“鸡角店”的店铺,专售祖传膏药兼制木器。其櫃台上放置一樽与家养一般大小的红漆木公鸡,昂首挺胸,口叼膏药,显喻这里不但售膏药而且制作木器,因为从雕刻如此精致维肖的作品,就可推测到,这一家制作的木器的精细程度。就这么一件无言的木公鸡,起到的广告效应,是连篇累牍的文字,所无法替代和超越的。
清末民初蕉城夜间照明,普遍使用茶油灯,年节或家有婚丧事才点蜡烛。外国石油产品由海路输入,人们还抱持怀疑的态度,不敢冒然使用。最早是“美孚”公司发起买煤油送油灯活动,让人们在试用中认识到,用煤油照明的确比茶油菜油好。让煤油为千家万户所接受,送灯确实功不可没。所以蕉城人就把煤油灯统称为“美孚灯”。这就是实物广告产生的效应。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瑞昌”药行创作一起实物广告。该店声称要制作“全鹿丸”投放市场,为此,自宁波运回一只梅花鹿。于是全店张灯结彩,店面修饰一新。特制木栊一只,将梅花鹿放置其中,结上红绸彩,由四名伙计抬着,在丝竹锣鼓乐吹打声中,穿行城里大街小巷,一连三天。然后大办筵席,邀请城乡名医硕儒,现场见证,宰鹿制药。并限定“全鹿丸”制作数量,售完为止。一时全城轰动,药丸不日即预购一罄。其鹿角作为镇店之宝,供置橱窗高层。这样的实物广告不但为该店创造了即时经济效益,也收到长期的广告效应。
民国时期蕉城有一些小食担流动在街頭巷尾,如鱼丸担、一气糕、猪油红枣糕等,这些小食担各使招数吸引顾客。如鱼丸担一旦没有顾客光顾,就会把汤匙放在瓷碗里摇动,发出铿锵悦耳的声音,广告诸位,这里有鱼丸粉丝出售。为这事还出了一则谐趣地名谜语:“鱼丸担没生意——碗摇(窑)”。一气糕担是将气笛安装在蒸气管上,一旦糕蒸熟了,就会发出悦耳的气笛声,不但引来围观者,也逗起人们的食欲,达到多卖的目的。有罗俊培者,专卖红枣猪油糕,其特色是制作精细,口感亦佳。更称奇的是其售卖表演:手捧一盆油糕,口里念念有词:“红枣猪油糕,猪油红枣糕”,来回地由街的这一边逛到街那边,用夸张的形体动作吸引顾容,一时成为蕉城街头的一道“风景线”。蕉城街头巷尾还不时有手摇拨浪鼓的流动小百货担,而最家喻广晓的,当数售卖估衣的陈友年。他常在街头巷尾流动售卖旧衣什物。此君行为有些古怪,装束奇特,头戴高帽手持文明杖(有时手上兜着一把黑洋伞),把皮鞋头剪个孔洞,美其名曰:皮凉鞋。而他对女士的过份热情,以致女性见到他都避之惟恐不及。所以蕉城有“友年”、“也友年”的流行语,用来讽喻人家精神不正常。
抗日战争胜利后,三都港与福州间恢复定期轮船航班。蕉城商业逐渐恢复生机。新式广告开始以广告画的形式,出现蕉城街头。以两种商品广告最为显眼,即香烟和制成药。据说这一班广告制作者,均来自上海。他们在大墙面前搭脚手架,用广告颜料绘制广告画。这些广告画大多绘制于小东门到南门的环城路边的墙上,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还会看到它的影子,后来多被接踵的各种运动标语口号覆盖。由于这些举措,在当时的蕉城人眼里都是新鲜事,因此每次绘画,都会招来许多好奇的围观者。香烟广告五花八门,有“白金龙”“美丽”“大前门”“老刀牌”“哈德门”等等,都是彩绘,非常显眼。而成药以“何济公”的广告最多,其次是“人丹”“八卦丹”“虎标万金油”等。“何济公”广告画以湖蓝为底色,三个肥硕的“何济公”黑色框白边的大字,占据画面显要位置,然后是出品厂家和各种退热止痛功效,吹得神乎,确实迷惑了不少人。但这种成药对某些疼痛发热确有疗效,在缺医少药的年代,也解决了一些无钱就医人的燃眉之急。由于购者甚众,各药店也乐得售卖。其实我们知道,这种药就是复方阿斯匹林而已,这是后话。“虎标万金油”“八卦丹”“人丹”,都是早已风行的成药,但厂家还是不遗余力的做广告,可见这些具有时代经营理念的商家,深谙广告在现代商业营销中的重要作用。做了广告和没有做广告就是不一样,广告能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
一九四七年底通货膨胀加剧,市场震荡,民生凋敝,一度热闹登场的广告,生不逢时,仅昙花一现就式微凋谢了。在墙上留下的一幅幅斑驳画面,提醒人们记起,曾经热闹一时,如今却成昨日黄花的广告。
官道点滴——民国时期宁德县城与省城之间的陆路交通
□甘峰
今日,从宁德城前往省城福州,人与货物经由高速铁路或高速公路,穿崇岭,跨山涧,过街市,越海滩,风驰电掣,百余公里路程,一二个小时即可到达,这是当年艰难跋涉于“官道”上的人们无法想象的。上个世纪前半叶的民国时期,宁德县城与省城福州之间,有海路、陆路两条通道。笔者曾听过多位六七十年前挑“福州担”的挑夫的行路经历,近来查询了若干档案史籍。这里粗浅地介绍当年陆路交通的一些情况,疏漏与舛误之处,望亲历者有识者纠正。
官道的历史
先简略介绍海路的历史情况。关于清末民国初年海上交通,蔡泽扬《建国前三都澳水上交通》(蕉城区政协文史资料第六辑《中国三都澳》1993年版)一文介绍甚详。
宁德县城往省城,海上早已有船行之。但在工业时代机器船产生和应用之前,这是一条险途。宁德本地小型帆船出“洪涛弥天,渺无涯畔”(清乾隆《宁德县志.卷二.建置志.道路》)的东冲口外汪洋大海,一般旅客不能应付。然而大型船队或具有较高航海能力的船队,则早已将海路当成通途。如宋末南逃的王室船队、明代的郑和船队、明中后期日本海盗船队、清初的郑成功船队等,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偶有航行于汪洋,深入到三都澳腹地,进入宁德。
自清代中期之后,随商品交流频繁,闽东一带货物外销远洋,已是常见的事情。清乾隆朝之前,东冲口外,已是“南连广粤,北抵江浙,达兹外域,无所不通”。(同上。)但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实行“一口通商”政策,海上商路受到很大的限制,直十九世纪中叶才得以开放。到了十九世纪末三都海关开辟前后,由三都澳前往福州,已经是一条成熟的海上商路。上个世纪初,宁德三都往福州有定期的客货运轮船。1901年到1925年间,三都与福州之间的客运人数由3906人次逐年增多至31754人次。这个时期,宁德与包括福州在内的各口岸之间的海上货运数量很大。如1903年,进出三都海港的货船228艘,载货56430吨,这是陆上运输量远远不能比拟的。海运以英国和日本商船为主,这一年中国商船的运输量仅1216吨(转引自蔡泽扬《建国前三都澳水上交通》,载于蕉城区政协文史资料第六辑《中国三都澳》1993年版。)。民国时期,宁德城关客人与货物如果走海路,大都计算潮水涨时,从离城五里的黄土岩码头或海关埠码头(此处港深,涨半潮即可行船)乘小船(俗称邮政船)到三都岛,再换上轮船往福州。轮船多为木质轮船,民间称搭“福州车船”,简称搭“福州车”。
陆路开辟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但自有人类定居以来,闽中、闽东、浙北之间的沿海,就有道路相通。
从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王郢攻东瓯国之战开始,到十世纪中期唐未闽国大将李仁达投降于吴越国,这漫长的时期里,闽东与省城及浙南之间,不但可通行人与货物,很可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可以通过大量兵马的道路。史载,汉元封元年(前110年),汉兵四路入闽围剿闽越国,其中一路即取道闽东沿海。宋代以后,宁德县一带曾经有过南宋韩世忠领兵进入宁德、元兵南下追击南宋残余势力、元末红巾军攻宁德县城、戚继光平倭之战、清兵与南明势力之战等,宁德沿海的陆上交通,已是通畅的大道了。
千年以来,宁德县城往福州的陆上通道是固定的。即由县城出发,到邻县罗源,再达连江县境,此后抵福州城市。但不同时代,这大约二百余里道路上,多有歧路。比如,从宁德城关出发,自古以来,就有数条隘口道路翻越罗源与宁德之间的界山。一是“开辟于”南宋时的白鹤岭道;一是飞鸾岭道;再一条是翻越“福源岭”(今凤凰山)的岭道。这三条道,皆通罗源县城郊外的“护国乡”,就是今天罗源郊外的起步镇区域内。上个世纪,直到50年代中期之前,飞鸾岭道与白鹤岭道,均是通往南境的重要孔道,道路都是前人所铺就的石阶大路。而翻越凤凰山的岭道,则成为乡间小道了。
白鹤岭道。史载,南宋末宰相丁大全曾任宁德县主簿(宝庆间,公元1225—1227年),期间“开辟白鹤岭路”(清乾隆《宁德县志.卷二.建置志.道路》)。但是,在其“开辟”之前,白鹤岭已经有山道通行了。比丁大全早五六十年任宁德主簿的陆游(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任),曾经写过,“双岩、白鹤之岭,其高摩天,其险立壁,负者股栗,乘者心惮”(陆游《宁德城隍庙记》)。从此文字来看,当时白鹤岭早已有一条险路,路上有“负者”,也有“乘者”。由丁大全主持,首次将崎岖的山路修成宽阔的石阶大道,使得这条道路后来成了宁德县城通往省城的主要通道。
而飞鸾岭道,在白鹤岭道成为大道之前,也已是宁德县城通往福州的主要道路。明朝正德甲戌(1514)进士陈褎在《募开南路记》中写道:“惟时道出南关,直至鸾江转折;湖开东所,可乘鳌背遨游。平平有廿里之洋,汪汪浸一天之宿”。“自白鹤一开,而县坊直射”。这两句话清楚地表明在“白鹤一开”之前,已经有了“出南关”的旧路。他还建议,“一变至道,宜从二都。由平地而越山头,已启百年捷径;自勒马以达护国(勒马,即勒马峰,在今二都村与飞鸾村之间。护国,即罗源护国村,或护国岭。),可省十里长亭”。他认为,将“百年捷径”恢复起来好处不少啊。
其实,这条称为“朱溪旧道”的“南路”,也有可能是由今车里湾溪(亭仔溪)上溯,经岚口村、连顺村等地,越凤凰山(旧称“福源岭”),再经罗源王沙村到达起步的旧路。清乾隆县志中有“朱溪桥”,“朱溪公馆”、“朱溪”等地名,其位置可能在今车里湾一带。然而这条路程虽然较短,上、下岭道却均十分险峻,不如白鹤岭与飞鸾岭来得平缓。久而久之,为旅人所弃,成为乡道。在明代时,已经不被认为是主要的道路了。
出县界的道路当然不止这几条。南出县城之后,还可以从今打石坑村沿茶仔洋溪上溯,经陈家洋村等地过县界,也可以从金涵蔡洋岭出罗源中房。宁德县西部山区的民众,如果不经过县城,可由从洋中溪富抵九道出罗源中房,或越洋中宝岩“矮门岔”到古田谈书,或过钟洋经谈书抵大甲。虎浿一带民众则可经彭家村经湖里出白溪到达古田杉洋,或至岩柄入溪边抵古田鹤塘,最终殊途同归,都可出县境通往罗、连,到达省城福州。但这些道路,没有人称之为“官道”。
官道的里程
民国时期,宁德县城与福州城之间的官道并未由于海路的通畅而萧条,始终是民间人员与货物往来的重要线路,特别在抗战期间。
福州于1941年4月和1944年10月两度沦陷。福州城第一次沦陷后不久,太平洋战争爆发,9月,日军撤出福州,但是占领了沿海的马祖岛,收编海盗武装,控制闽东与闽中沿海。宁德与福州之间海路基本中断,陆上的交通更显得重要。飞鸾、碗窑一度成为抗战期间向福州输入商品的重要集散地。当时,由海轮运进货物,集中于此,再由民国政府组织称为“铁肩队”的运输队,专门向省城输送(宁德市交通局编:《宁德交通志》第8页。)。而大量从宁德县城出发的人员与货物,特别是民间的分散的商品往来,则主要通过白鹤岭。
这条路从县城出发,到福州为止,如果是办急事,或挑轻担赶路者,最快可以在二天内到达。正常的商队,行程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今年八十五岁的崇文街道老人陈庆珠(亦名陈老愚,1925年生人,住西北路50号,80年代曾任崇文大队支部书记)从1946年开始,直到50年代中期公路修通之前,曾经多次挑货往返于县城与省城之间。据他的记忆,具体的行程是:
第一天。晨起,从县城出发,行二十五里,到罗源叠石村吃午饭。午后起程,行三十里,至罗源护国村过夜。
第二天。晨起,从护国村起程,行二十五里,到罗源白塔村(或在“排连湾”村)吃午饭。午后起程,行三十里,到连江王家亭过夜。此处距丹阳镇不过五华里了。
第三天。晨起,过丹阳镇,出丹阳不久,折向东,到山岗吃午饭。午后,行半天时间,在东湖一带过夜,或再赶路十里,到达连江县城过夜。如到东湖隔夜,这一天的路程四十里,较为和缓。但是,因为绝不可能在傍晚时分赶到馆头,因此将路程分成两天行走。
第四天。晨起,过连江县城,再行二十里余里,翻越馆头岭,到达馆头渡口。在此歇息吃饭,等待“馆头车”——定期由这里开往福州台江码头的“车船”。班轮多半在傍晚四、五时开船。行到半夜,就到了福州码头。
从这条路走,需要四天半(半天为水路)的时间。“这四天半时间,一点都不掺水,体力再好,也快不来。——除了担‘茶办’。”陈庆珠自述,一般担子在一百二十斤。一挑茶叶,铁定一百二十四斤,没有好体力,是吃不了这碗饭的。所谓“茶办”,就是样茶。一挑六十斤。茶季到来时,宁德茶商手中购得成品几十成百担,急于送到福州城中加工成精茶,或由福州茶商包装后运往外地。此时,应当尽快地让福州茶商认可在宁德所购得的茶叶的品级与价格,于是,当地茶商就要雇佣一二个体力好办事稳妥的人,以一百二十四斤的挑工价,让其挑六十斤茶的样品,赶赴福州。在这种情况下,两天时间是可以到达的。
另外,如果更加节省费用,则从丹阳分道,直接过北岭往福州。
家在蕉北街道茶亭下八十五岁的吴道茂(六七十年代曾任崇文大队的支部书记),年青时挑担到福州,曾经走过这条路。据他回忆,出门后第三天晨,过丹阳后走右路,尽走山岭,行至傍晚,过渡一条溪河,到潘渡村过夜。
次日晨早起,从潘渡出发,越大北岭,路过“岩角(音)”、“华座岭(音)”、板桥街,大约就在宦溪村一带过夜。
第五日,清晨动身,上午到达北岭岭头,此处已可遥望福州城,但下岭近十里,从城边进到城里,路程还远得很,要到城南闽江边的台江码头一带,还有二十多里路。挑担到此,体力再强者也不能赶急路了,只能缓缓而行,体力不支的人,有时就雇黄包车连人带货穿过福州城。从岭头到达中亭街客栈,行路需要一天。
因此,从北岭走,总计需要四天半到五天的时间。
以行军迅速著称的日本军队,走完这一路程,也正好是四天时间。1945年5月17日,日本第六十二混成旅约四千人从福州城北郊撤退,5月21日,其前锋部队,方抵达宁德县城。
以上是从白鹤岭道出发的里程。由飞鸾岭越县界的路线,节省体力,但可能耗时更长。
这条线路是从宁德城关的船头街(今东湖市场、马祖宫一带)码头乘租小船,行二十二三里水路,到达飞鸾,再行二三里,抵飞鸾岭下。飞鸾岭,较之白鹤岭稍平缓,上、下各十里到达罗源护国村。但对于赚取工价的挑夫来说,走白鹤岭显然更为合理。其一,乘船需等潮水,每日时刻不同,有的甚至是半夜开船,无法安排行程。其二,挑工价已定,乘船所需费用,为挑工自己口袋里的银子。因此,由水路抵飞鸾的,多半为往来办事的客人。对于挑夫来说,只有挑货到了福州城,数天内得到了挑货返回宁德的机会,如此囊中不再拮据,为减轻劳累,也有走飞鸾岭,再花小钱租船回到城中的。至于直接行路到飞鸾,翻越飞鸾岭过境,则因为路程较远——从宁德城关到飞鸾陆路近四十里,行程耗时长,在四十年代未和五十年代初,已较少为挑夫与旅人所选择。
然而,南出城关,却是宁德城关前往福州的一条旧道,称为“朱溪官道”,或“朱溪旧道”。南宋时飞鸾一带设有“飞泉渡”,明代之前,这一带还设有二三个铺所。
流行于宁德平原地区乡村,特别是霍童、八都、赤溪一带,有一首名为《福州担》的民谣,形象地描述了民国初年宁德挑夫由白鹤岭前往福州的艰难与心路旅程。
家中田园不去做,日夜思量去福州。
收拾行李起身行,行到宁德正出城。
白鹤岭路有十里,山头回望海无边,
行到弯亭天未暗,五里暗亭虫萤萤。
走到叠石日落山,累落客店把身安,
日头东照大路上,行至王家汗衣衫。
猴岭过了富福桥,荒山行路胆也虚,
起步岭头山坡陡,罗源城中人好居。
罗源路边田连田,白塔岭尾山连山,
长长道路弯转弯,排连湾里急赶途。
日头含山来住店,客店主人脸悲伤,
此次人客(客,方言指客人,客商,行人。)去省城,路中抓夫难过关。
十二河边好过溪,半岭再过丹阳街,
丹阳街尾土地庙,两条大路分东西。
左边直透连江县,右边分道去宦溪,
出门人客行大路,连江日落鸟乱啼。
民国宁德海运往事
□翁泰其
宁德蕉城背山临水,溪流与海水相接,西部境内山峦起伏,群峰叠翠,正是其山高阻隔,历史以来,这里的陆上交通极为不便,受这种险要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最便捷的交通运输在于海上,且又可用于大宗物资的输送。民国时期的宁德蕉城也就凭借东部海域的天然深水良港和避风港的优越环境,造就了蕉城海运的一时繁荣。
蕉城东面是海,沿海的百姓多“以船为家,以海为田”。人们通过海上交通这种渠道,不断传递着内地与外界各种的讯息,沟通往来,带来这里的经济流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蕉城沿海各港口也就成了对外主要的海上交通通道,特别是三都澳这个天然的深水港,成了蕉城乃至闽东及周边物资的集散地。
自1899年5月8日,清廷在三都岛设立福海关以来,蕉城的海上交通已具一定规模,与周边地区的海上运输贸易也开始频繁起来,前往东南亚诸国的贸易船只日益增多,贸易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三都澳这个天然港口也就成为国际贸易商港的最初雏形。
宁德蕉城各港口运输的兴盛与三都澳的开埠密切相关,随着大宗物资的入港,增加港口输入内地的海上运输量,同时也拉动内地产业的发展,进入港口的物资主要有煤油、火柴、布匹、鱼货等。民国元年(1912年),仅煤油进口就达4.9万吨,出口外销货物以茶叶为主,年出口量5.2万吨。随着港口运输业的兴旺,宁德蕉城的手工业也得到发展,制瓷业有飞鸾、碗窑一带,制碗烧窑作坊39家,窑43座,从业工人600多人,年均生产碗产量达200万盆,用民船运销本省泉州及辽宁省牛庄和新加坡等地。漳湾、南埕一带乡村和三都青山、斗帽海岛居民多以泼晒海水制卤而煎熬海盐为生,也通过民船运送各地。内地山区的茶叶、粗纸、笋干、木材及地方的土特产,通过霍童溪这条黄金水道运往三都港口集中,再转运到沿海各地。
宁德蕉城沿海港口码头主要在城关的海滨路一带,旧称“船头街”,分布有霍童道、渔货道、德顺道、海关道、盐道、福安道、青苔坪等埠头。这些道头受潮汐限制,只有在涨潮时民船才可进港靠泊装卸货物。各道头按不同地方的船舶靠泊地有所不同,如霍童道靠泊的多是霍童船,福安道靠福安船。从城区往返周边各地的水路运输港口有飞鸾、碗窑、三都、城澳、八都、霍童、七都、铁沙溪(濂坑)、漳湾、东冲、北壁、溪南、下浒、盐田、下白石、赛岐、长春、鉴江等港口。东冲口以内的内海运输以民船为主,吨位不大,一般在10吨以下。船主称为“主海”,船长称“老舵”,船员称“伙计”,大船配套3-4个伙计,船小就1-2个。通常航行于霞浦、罗源、福安和蕉城各码头港口,客货兼营。据《福建近代民生地理志》载:“飞鸾岭在县南,有九十九峰,半属罗源。下有飞鸾溪,水程乘潮一昼夜可至霞浦……海在县(宁德)东南,至白马山入大洋。城南勒马山金蛇山为界连罗源,均为内港口门户。出口则三都澳焉,澳尚无直放外海之船,亦无直达上海之船,唯在茶期则福州船、日本船皆直航于此。”民国2年(1913年)蕉城下尾街设船捐局,征收船舶税,后经船民反对,不久罢废。民国3年(1914年),地方的民营商船运输在三都开始筹建,率先组建的是乾泰轮船公司,负责人陈德梅,投入运行的是一艘载重90吨的“江门号”轮船,专营三都至福州的航线。此后太安轮船公司也在三都成立。当时有外商在三都设怡隆轮船公司和太古轮船公司办理处,代理三都澳港口的水上客货运输业务。三都亚细亚煤油码头建成后,最早外轮直接运货到该码头的是在国民5年(1916年),一艘荷兰籍轮船运载煤油到码头卸油。地方船舶除江门号外还有镇波号、海礁号、公宁号轮船往返于三都、福州之间,从事客货经营运输。当地方茶叶上市季节,还增加有神佑号、神集号轮船运载茶叶往泉州、上海等地。本地民船有县人余泽丰购买旧木帆船,在大门山造船厂进行改造,修成三桅杆五帆,配三铁锚的木帆船,号称“金丰顺”号又称“金顺”号,载重350吨,(一说150吨),运货销碗、纸、迷信品等到山东、烟台、宁波,远到台湾、琉球等地,回程捎带山东枣类、粉扣、带鱼、薯榔等。这时期还有宁德彭万珍、余永泽的安顺号、源顺号木帆船远行外海航线。
民国8年(1919年)宁德蕉城商人组织“国货维持会”抵制日货,倡仪国人使用中国货,凡在宁德境内港口的所有船舶拒运日本货。1925年三都至下白石之间开始有了轮船航行,地方生产的纸张、粗碗改用轮船运输,同年亚细亚煤油公司在三都岛上建起容量30吨的油库一处。
《闽海关十年报》载:民国15年(1926年)“本埠进出口贸易较往年好转,据海关统计关税达390万两,创历史以来纪录,当年还为英商卜内门曾由香港直接运来肥料5000余担,开本埠贸易史上新纪元。”三都港已成为闽东周边五县进出口货物集散地和内地货物中转的枢纽,中外轮船往来频繁,港口驳船多时竟达百余艘,岸上从事搬运业人员达三百多人。第二年宁德县设立建设科开始管理海上船舶交通事项。到民国21年(1932年)仅蕉城南门有40艘船从事海上运输业,每艘船舶吨位在10至30吨,其中有一部分民船开辟福州、温州、宁波、沈家门航线。民国26年(1937年)成立宁德县民船同业工会,船民有了自已的组织,董事长林国章,会址设在南门战场桥边,下设办事处于德顺坪。同业工会隶属于县商会,负责派船、代征公债及调解船事纠纷等事宜。
民国26年(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及东南亚各地,海上运输遭到封锁,通往外海的轮船也被迫停航,日本商行先行撤走,相继其他商行经营亦受影响,海上运输业日见萧凋。三江口、厦门、马尾等港口被封,直接影响到宁德各港口,造成宁德境内工业品奇缺,百姓生活极其艰苦,许多商贾向省府反映,得到闽海关准许,有美国千吨轮船由上海运载油类、布匹与各种物资运进三都港内卸货,通过内港民船驳运到碗窑、飞鸾等地,并在飞鸾设转运站。这些货物再通过陆上运输肩挑到罗源、连江,经北岭至福州或转运闽北各地,有些物资囤于连江潘渡,此时的三都港又出现难得的暂时繁忙景象。民国28年(1939年)6月,福建省运输公司设铁肩队,在飞鸾至福州、宁德至古田谷口的两条陆路线中开办肩挑任务,同时在三都至福州开辟民船运输航线。9月日军再袭三都岛,大型建筑物被破坏,海上又被封锁,外海运输被迫中断。10月成立宁德区交通管理所,管理港口船舶事宜,并在城关设立蕉滨管理站,第一任站长潘贻寿,工资月薪80元,另派有公役陈城诚1名,月薪30元。当年省贸易公司囤于三都港的出口茶叶未能运出,省运输公司的人力运输部向英商马勒船运公司租用轮船1艘,并派员赴港抢装,使3000余箱茶叶在24小时内全部装船安全运出港口。
民国29年(1940年)6月,三都港再次遭日军飞机轰炸,港口运输凋零,为此在11月省运输公司召开运输会议调整驿运路线,撤销宁德至谷口线和三都至沙埕出海的交通航线,保留福州至飞鸾重要陆上干线运输。民国31年(1942年),蕉滨管理站由闽候人叶忠镜代理站长,其中在福建交通局全宗20卷内有一份关于蕉滨管理站任职的文:“令宁德区交通管理所主任徐世龄”,呈件内容为:“办事员王丹九日未到差,请予销委,遗缺派吴世洛接充到请府用由。”落款为民国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民国34年(1945年)3月16日因时局紧张,宁德区蕉滨交通管理站撤销,有关移交手续由陈彦吉向宁德县府移交,其中有直牌一面,文曰:“福建省交通局宁德区蕉滨管理站。”
1945年抗战胜利后,海上运输有所恢复,时有鸭绿江号、福康号、建安号船舶经营客货运输,其中东冲内港就有定期航行的邮政船19艘。到民国38年,蕉城共有大小木帆船80多艘,仅海滨路附近就有海关道、盐道、德顺道、渔货道、福安道、霍童道6个主要埠头,从事搬运行业的工人有50多人,由各城门“甲”的组织来负责。当时国民党政府忙于内战,贪官、污吏泛滥,国家财力被搜刮一空,港口运输建设没有投入,致使宁德蕉城海上各港口交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民国期间,民间的海上运输长期得不到支持,甚至受到打击和破坏,宁德蕉城的海上交通运输业只能停滞于地方性的民间运输层面,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虽然在某一时段,宁德的三都港曾一度成为茶叶、土纸、竹制品、瓷器等地方土特产品的输出地,但由于传统产业规模不太,地位下降,以致于海上运输业最终衰弱。
清末民初三都澳的邮政业务
□黄鹤
1899年三都澳设立邮政局,三都澳成为闽东各县与福州等地邮件往来的转运中心,三都澳邮政局处理当地的书籍新闻报纸,1902年为2032件,1906年12,658件,1911年77,000件。这数字说明读者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人阅读上海杂志。这些报纸都是订购来的。事实上在任何一条街都买不到。
1902年闽东只在三都澳和福宁城设立邮政机构,邮递路线超过1,400里,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尤其是水路运输的便利,邮递时间不断缩短。三都澳邮政局分区几年来邮政业务也迅速发展。统计数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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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澳与福州之间的电讯交通于1905年6月开放,由飞鸾敷设电缆从港湾入口处进来。福宁府在当时没有其他电报局,因为电信收费太贵,尽管群众要求扩大业务。
1908年大清邮政的进展可喜,在福安和宁德两个重要中心设立了内地邮局,并分设了三个代理处。邮件的收发量从224,787件上升到261,215件,邮包从2,627件上升到2,975件,一切进展顺利。
1910年11月1日,三都的大清邮政局改为福州邮政分局。邮政业务继续扩展;普遍邮件从307,078件增加到353,200件,邮包从3,879件增加到5,200件。虽然挂号邮件数有所减少,但这恰恰证明邮局正迅速得到公众的信任。三个邮票出售点改建为邮政代办处。当时陆地和水路的邮路已有1351里。人们纷纷建议要在本地开设快件投递业务,因为这项业务在外地取得了成功,民众的需求也促进邮政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
1910年三都澳的邮政管理业务移交给省邮政总局,(宣统三年<1911>冬季,福建省驿站全部撤销,宁德县铺递遂废,官署文件交邮局寄递。)到1911年3月三都澳邮政局彻底脱离了与三都澳福海关的关系,单独管理。1914年三都澳邮局调整为一等邮局。1916年12月31日又降为二等邮局。
1911年—1921年12月31日邮政机构,从53所增加64所,邮递线路从1,471里发展到1,925里。1911年邮件138,750件。1921年邮件169.143件。自1911年至1931年的三十年中,邮费的变化统计如下(单位为旧币):
自清末至民国29年(1940年)以前,三都澳接转闽东各县与福州等地往来邮件,为邮件转运中心。计有三都澳至福州,罗源,福宁府(霞浦)福安及宁德至古田,杉洋等水陆路县邮路。还有三都至飞鸾,宁德和宁德至霍童等县内邮路。
1、宁德——古田125公里,三日一班。
2、三都澳——东冲20公里,隔天班。
3、三都澳——罗源30公里,逐日班。
4、宁德——杉洋60公里,逐日班。
5、三都澳——福宁府78公里,逐日班。
6、三都澳——福安95公里,逐日班。
1940年7月21日,三都澳被日军侵占以后,闽东邮件转运中心迁移飞鸾。飞鸾——罗源20公里,委办民船,逐日班,衔接赛岐至福安邮线。飞鸾——盐田81公里,委办民船,逐日班,衔接盐田至霞浦邮线。宁德——古田140公里,周六步班。福州两次沦陷期间,闽东各局与外地往来邮件取道这条邮路转运。从1939年9月起改为周六班,原系隔日班。全线邮差6人接连跑递,邮量多时,每班增为3人。设有飞鸾至罗源、赛岐、盐田、东冲及宁德至古田、咸村等水、陆路县际邮路。还有飞鸾至宁德、碗窑,及宁德至霍童、虎浿、漳湾等县内邮路。
民国期间,以三都澳邮政为中心的宁德邮政局主要办理函件、包裹、储汇业务,兼办代售印花税票,简易人寿保险,代投侨汇等。设备简陋,内勤工具仅有日戳,戥或天平。外勤工具仅有扁担、绳子、邮袋,靠肩挑人扛投递邮件。
电讯方面:三都澳通福州有一条线路。三都澳通大陆的电缆于1917年被台风摧毁,有四年时间全靠小船往来,港内投送电报。另辟三都澳至福州委办轮船邮路,委托“江门”、“镇波”汽船载运包裹邮件。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1921年政府进行过一次人口普查,宁德县有214,355人,县城有6,065人),人们对电讯业务的需求也不断提高,1921年5月在三都澳与大陆之间敷设了一条新电缆。
1928年三都与福州之间没有电讯线路,尽管三都与福州之间的通讯设备只要花上三万元左右就可以解决(经过距离60公里处的琯头镇接上)。所以,当时三都澳与福州间没有电话,仅有军用无线电台一处,只可通电报,专为通达军事消息至福州、福宁之间,供公务之用。
1935年10月1日成立宁德电报长途电话营业处,隶属三都澳电报局,1937年升为电报局。
1940年7月21日,日机7架,日舰5艘,日军约500人在炮火掩护下,日军侵占三都岛,电报局被焚,三都至礁头海底电缆遭破坏,因修复困难,三都澳电报局关闭。
漫谈民国时期宁德县的“公产”
□甘峰
本文在翻阅若干民国时期档案以及采访的基础上写成。试图描述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宁德县“公产”的概貌,提示隐藏于“公产”背后复杂的关系,再现民国时期(本文“民国时期”,专指1911年至1949年这一时期。)一些奇特而有趣的现象。
民国时期公产的类型——渊源与衍变
民国时期宁德县的“公产”,一部分是自清代以来“官产”的延续,一部分是国家(政府)出于公共的需要,使用和管理了原本归属于某些社会团体所有及管理的财产。这其中,包括了“前清”时期县政府、军队、官办机构遗留的一些建筑物与地产、渡口码头,以及一些宗族或宗教团体、群体(社区)所有或者管理的祠、宫、庙、观、会馆,最后,还包括部分庙产、学田(公田)。
建筑财产
宁德县城在1949年,有房屋建筑32万平方米。自晚清以来,除几幢教堂及洋楼外,无论公共建筑还是民房,绝大部分为木结构土夯墙或空斗砖围墙传统建筑。
这一类的公产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官宅”。即清朝政府机构和官办机构遗留的建筑与地产。如县衙、游击署、官仓以及文庙、官办书院。在民国时期,这些旧建筑被国家(政府)使用管理,分别成为县政府、执法机关、公众体育场和国民党党部、官立学校。如县衙(旧县衙,位置大体在今区政府院内,内中建筑解放后陆续拆除。)。据资料表明,明代所建县衙,有正堂3间,堂后为内宅,堂左为幕厅,堂右为库藏。堂下又有14间卷房,前有仪门5间,另有吏舍20多间,规模相当大。除县衙之外,宁德县城中还有县丞署、教谕署、典吏署,以及军械库、监狱等多处。
第二部分,各种宫、庙、寺、观、会馆。宁德一地,宫庙寺观极多,这些宗教建筑原有的功能及管理使用情况十分复杂。在清代时,有的宫庙祠由官方祭祀,属于全县甚至数县范围民众信仰供奉;有的是一个、数个社区范围(境)内或某宗族一姓、数姓民众祭祀供奉;有的归于宗教团体或个别宗教人员供奉管理。会馆则由创建者——地域性团体或行业公会所使用。
集中于城区之内的各类宫观寺庙,清朝末期开始实施“新政”之后,大量被用于学校办学和政府机构的办公,特别是原先就归属于政府管理,官员祭祀的宫、庙、祠,建筑保存较好的,均被官办机构使用。各座原属于社区共有的宫庙及由外地客商兴建和管理的会馆,民国时期大部分时间里,也较多地被当地政府、社会团体所管理使用,或用于驻军。
第三部分,较为特别,就是分布很广的各姓祠堂。民国时期,各姓祠堂也被广泛地用于兴办学校和政府机构办公以及社会团体活动。
在乡村也多有这般情况。特别是宁德县乡村中的祠堂、祖厅,是民国之前乡村中分布最多、最为主要的公共建筑,因此民国时期的公共机构及学校也多设在其中。如漳湾的官办小学,设于阮氏祠堂中,古溪村陈氏上祠堂因较为宽敞,乡公所与小学皆设于其中。
尽管这些公用建筑物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使用者各有不同,但以“公产”名义存在,却是没有疑义的。“公产”,又可称为“行政公产”,其法律释义十分复杂。总的说,指公众直接使用的财产或公务使用的财产。目前在我国,行政公产是指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转引自“百度百科”。)为了提供公用而所有或管领的财产。民国时期,除“行政公产”之外,社区或团体所使用与管理的财产,也使用了“公产”的概念。民国时期,至少在上个世纪三十四十年代,宁德县政府设立有“整理公款公产委员会”,其主任由县长兼任(见蕉城区档案馆档案《整理及调查官、公产卷》,编号2-3-736。)。从相关档案中也可看出,当时政府与民间所认定的“公产”范围十分宽泛,不仅包括“官产”——国家(政府)直接管理使用的财产,一部分原本属于社会团体(社区)使用管理的建筑,也使用了“公产”这一名词。例如,位于“西山路”的“龙首境”宫(位置在今市新华书店附近),在四十年代的地籍登记中,就直接标明“龙首境公产”(见蕉城区档案馆档案:12-3-1。)。在社会实践中,以用途的公共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来看,上述这些建筑财产,在当时是名副其实的“公产”。
田产、地产
关于“公产”,还有一种类型,就是自古以来存在的各类公田(祠堂田、公轮田、墓田)、学田和部分寺庙管理的田产,这部分田产,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土地改革之前,约占全县耕地的30%(见姚智卿《恢复发展改造——记建国初期宁德经济状况》一文,载于《宁德文史资料.十一辑》第70页。)。其中有一部分公田,主要是学田与若干庙产,为政府掌握,其收益用于教育经费开支。
自1901年清朝廷颁布办学的新政以来,不仅书院直接转变成为学校,一些地方的祠堂和寺庙以及财产,都以法令的方式,成为办学的主要资源,并在实践中得到有力的推广(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1901年9月14日),作为新政的举措之一,清政府下诏办学,谕令“将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1996:176)。苦于办学经费不足,清政府实施了“庙产兴学”的政策。1902年制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和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都有将地方祠庙及其财产提拨为学堂之用的规定,如《钦定小学堂章程》第一章第八节规定,地方办理小学堂时,“均得借用地方公所祠庙以省经费”(见舒新城编,1981:400);又,所谓“庙产兴学”,狭义地说,就是指征用各寺庙财产来兴办教育,包括庙产补助学费,将庙址划拨为学校。如日本学者村田雄二郎所言:“清末民国时期实行的一系列没收寺观神庙财产(寺院领地、田产、庙宇等),充当振兴地方初中等教育费用的一系列政策、运动”(沟口雄三、小岛毅主编,2006:561)。这一理解主要根据当时人的言论和光绪皇帝的上谕。就实践层面来说,“庙产兴学”运动所涉及的地方公产除了寺庙财产外,还包括会馆与祠堂的产业,民间各类会产,以及斗捐、官秤、红庄等地方公费。——转引自《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一期,梁勇《清末庙产兴学与乡村权势的转移——以巴县为中心》之注解。)。在宁德县民国档案中,有一卷档案记载了1935到1936年间,县政府对“龟漈寺”的田产进行召租的过程(蕉城区档案馆档案(关于龟漈寺等田产召标的文书)2-3-708。),其名义就是“学租”。还有一份卷宗记载了1940年赤溪小学与当地某寺僧人因为学校基金会的“学田”问题产生纠纷,呈文请县政府调查的事情。还有一份档案,记载了1936年县政府对文庙的田产和滩涂租金收入使用的指示。从这些案例中可见,当时的公产,不仅包括一些实物(建筑),也包括了一部分田产的财产权,国家(政府)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收益、处分等权利(作者注:这种权利,法律上称为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指得是一定条件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财产权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上个世纪的前五十年,社会经历激烈的变革,由清末、民国初期、抗战期间,到了民国后期(本文专指抗战胜利的1945年到1949年间,下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田产的“公产”性质,有的也产生了不小的变化。一部分原属于寺庙的田产,成为政府或学校管理与收益的“公产”,而有些政府的财产权益,也流失于民间,无法得到体现。
“公产”的衍变
从历史渊源来说,民国时期的公产,相当部分是清代“官产”的遗物。而清代的官产,有的也是前朝(明朝)的遗物。在王朝更迭,社会动荡时期,产权时有变易,甚至在政局平稳时期,也有将官产出售而变为私产,或买入私产成为官产的事例。
1、官山成为私产。清代乾隆《宁德县志.卷一.舆地志》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旧志按云:本县山场无论城郭乡村,除附近庐舍坟墓者始为民业,高山深谷俱官山也。嘉靖初年,外郡人来县境栽菁,俱告于官,官则随山按户置簿收租。自辛酉倭变之后,官簿无存,土豪年估其租……今考本县册籍民山,悉属官山,……而此日承平已久,彼此授受买山者多矣。”这一段文字,说的是原来属于官产的山场,由于战乱、经济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属变动,由官产变为私产的原因与过程。
2、私产成为官产。这本旧志中还有这样一段文字:“游击署,在北门内,原系崔家房屋。自国朝顺治五年设立专营,买置为署。……十四年(乾隆),游击潘公从龙改建三堂,并修葺头门、大堂、二堂、三堂……规制一新。”(引自清《宁德县志.卷二.建置志》。)这里说的是私宅成为公署的过程。这座“游击署”,在今培英路旁,旧时民间称为“大纛衙门(以方言音,或为‘大道衙门’)”,在民国时期成为体育场,解放后,仍为公产,即是现在公安局的拘留所位置。
民国之前,产业由官而私,或私人宅地因为官府购买而成为官产的例子还有。如今大华路薛氏大宅,民国时期范围颇大,内有花园等。从清代县志上看,明代以前是“射圃”——县学学生或驻兵练习武艺的场所,后建布政分司署。址废,成为民宅。明嘉靖年,县令林时芳又“贸易民宅”,建按察分司。清乾隆年间,此处建“鹤峰书院”,不久,书院迁西门外今十中址,改名“莲峰书院”。石堂巡检司署(县政府的分署机构)几经搬迁,“寓县城”,驻于此处。到了清代中期后,此地售于薛氏。至今,此处还有“巡司弄”的旧地名。
辛亥革命之后,“前清”绝大部分官产的权属性质,并未因为社会动荡而产生变化,这与民国初年就确定清代有关物权的部分法律条文有效(“1914年,大理院在上字第三0四号判例中认为:民国民法典尚未颁布,前清之《现行律》除制裁部分及与国体有抵触外,当然继续有效。至前清《现行律》虽名为《现行刑律》,而除刑事部分外,关于民商事之规定,仍属不少,自不能以名称为刑律之故,即误会其为已废。同年,大理院在上字第九三八号判例再次确认:前清现行律关于民事各条,除与国体及嗣后颁行成文法相抵触之部分外,仍应认为继续有效。”——转引自2008年第六期《北方法学》,姜茂坤《论民国初期“物权契约理论”的发展》。),并且民国政府很早就开始登记和清查官产(“民国4年(1915),福建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上报本省官产价值为46万余元,当年8月,设立福建省清理官产处,重新清查各县区官产,造册上报。”——引自1994年版《福建省志.财税志》第八章第六节。)有关系。清末民初交替时期,宁德县城未经战火与动乱,民国时期的官产,“平稳”地由民国政府接收,在政府、社会团体与民众之间,没有太多的争议。
但是“公产”并不全部都是产权明确的“官产”。由于产权模糊,到了三四十年代,出现了涉及寺观田产、神庙田产、渡口等一些关于“公产”的纠纷。同时,还有一些公共建筑处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的状态,或为流民所居,或由社会团体暂管,或由个人承租管理。
“公产”的分布——时代特征与过渡状况
民国时期哪些财产属于“公产”,只能以当时的概念来认定。要全面的弄清民国时期“公产”的情况十分困难,但现有档案大体透露出这方面的概况。
今藏于区档案馆中的编号为12-3-1的档案,是一份十分罕见的地籍图。这份档案,是用1:500的比例制作的城关、飞鸾、霍童、八都等城区镇区1943年的平面图,图中示明土地的类型与归属,人们从中可以得知当年城区及相关乡镇公产与私产的一些状况。
图中土地类型大部分为“宅”,即建筑物,也有“杂(空地)”、“荡(池塘)”、“田”、“园”等等。还标明了街、巷的名称与走向。“宅”的类型中,则写明其名称,标注出其权属。
据图,宁德城关中,政府机关、学校、银行、办公处、供销处、地证处、贸易公司、体育场、训练处,以及只标明“公产”的建筑有25处,官办机构“社会服务处”一处。宗教场所如基督教圣公会、天主公教、自立会等4处,祠、宫、庙、观等15处。各姓氏的宗祠则有12处。图籍不但标明了这些建筑的名称,还准确在标注出其位置与面积,相邻的建筑。
试分类例举:
学校
“三民国民学校”,在三民路,即今中南街;“北山国民学校”,在遵化路,即今北门街;“蕉城中心学校”,在三民路(今蕉城一小附近的学前路是这段路的一部分)。还有两处“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处”,均在三民路,也在今蕉城一小内。以上学校校址,原来建筑分别为蔡姓宗祠、城隍庙、文庙(作者注:此时“宁德初级中学”业已成立,校址在原莲峰书院,今宁德十中处,此图未载。毓秀小学此时已创办多年,址在今宁德医院内,此图亦未载。)。
政府机关
县政府,在“县府路”左(此图“县府路”,即今街中头西门路至大华路口的路段),今蕉城区政府大院在此范围之内。还有一些只标明“县政府”的建筑,分别位于“中山路”(今八一五大街处)、“文昌弄”(今鹤峰弄)、南门筱场边等地。在今东门兜旁,有五处房产直接标注“县政府”。这些只标明“县政府”的建筑,此时可能是一些县政府的办事机关或一些公共的场所(1994年版《宁德市志》载:1937年6月,县政府曾出垫资2000元建东门菜市场。此处所提“今东门兜旁五处标为县政府”的地产,或为此。此菜市场址,约于七十年代中期改建为百货商店,俗称“下百货”。)。
公共建筑
“宁德青年体育场”,在培英路;“公共体育场”,较场边。这其中,可以识别的,前者即是今公安局看守所,后者是数年前的体育场,今已成宁川路和部分民宅。还有一处“体育场办公处”,在较场边,其位置似乎即是今蕉城第三小学校址。
其他公共单位
“福建省银行”,在大华路;“供销处”,在遵化路,今北大路;贸易公司,在北大路。这些公共机关,有的今已成为民宅,有的现在的用途不祥,有的已被拆迁,成为所谓的“新城”商业建筑了。
以上例举诸机关办公所在建筑,是由国家掌控的公产。这些建筑或为“前清”政府“遗产”,或由民国政府购置,或为政府机关征用。在1943年时,这些建筑以国家机构的名义登记在册,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官产”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三十年代登记为“公产”的若干建筑,到此时,可能已成为私产。如西门的戚公祠,在图籍中已找不到,很可能在这一段时间内,由公变私。而这种转化的最大可能性就是公产的出售。但真实原因不详。
除以上所列之“官产”以外,还列出了不少基本属于社会团体所有和管理的“公产”建筑,主要是由民众祭祀与管理的神庙,以及各姓氏所有及管理的宗祠。
宫、庙、祠
“鹤成境”,在南大路较场边,即今蕉城三小附近;“文昌帝庙”,在中正路,今八一五中路一带;“鹏成(程)境”,在环城路,即南环路口,今兴业银行大厦处;“福山境”,在复兴路,即今福山街,今妈祖庙右侧,等等(此外,旧时蕉城周围还有陈太尉宫(今区防疫站内)以及灵溪寺、天王寺、南漈寺、地藏庵等数座宫、观、寺、庵、堂,或因当时处于城外,亦不见载于此图中。)。
此外,这份图中标明的宗祠及“众厝”十几处,均能明确地与私宅区分开来。如溪井乾处的王氏祠堂、北大路的韩氏祠堂、前林路的陈氏祠堂(今莱茵城,原宁德人民会场址)、环城路的陈氏祠堂(小东门街原县文化馆)、龚氏众厅(约在今八一五中路农业银行前)、“三民路”(竹兜街)的“马众祠堂”(其址或为原“红星街道”办事机构,附近另有一座马厝众厅。)、文庙西侧的林、郑祠堂,等等。
此外,这份地藉图还制作了飞鸾、八都、霍童的镇区的平面图,从中也能看出当时“公产”与“私产”之间的一些情况。
除了这分地籍图以外,馆藏档案保存不少有关政府招租、追租的文本,处理公产纠纷的文本,也能大体上体现“公产”的分布情况。从这些文本中可见,除宁德城关多处建筑财产为“公产”之外,政府还占有相当数量的田产。
民国时期,宁德县政府曾经对公田进行登记造册。1938年,宁德县政府通过统计,明确了全县儒学田计有933亩,公学田39亩。1942年,通过统计,宁德县中学基金田965亩多,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数量。在1940年以前,政府还对寺庙的田产进行登记,据1948年的数字,各类“神产”计有田1826.49亩,园77.14亩(1995年版《宁德市志》,第535页。),这些“神产”中,有一部分就是政府掌控的。
关于田产,很可能还涉及一部分由政府投资围垦的部分。宁德县面海,历史上多有官府投资及牵头组织民众围垦海滩的事例。馆藏编号为2-3-736的档案中,有一份写于1942年的有趣文本。这份由南埕“济农塘”董事陈世泰等人写给县“整理公款公产委员会”的报告,陈述了“济农塘”的由来,以及他们与政府对塘中“公产”的不同理解。兹录于下:
“窃南埕海滨,绝少园山田地,居民专以晒盐为生,相沿日久。民国三年,政府以南埕盐质不佳,下令除坎,盐民三百余户骤告失业,彷徨无措。赖已故邑绅林理斋先生领导请愿,设法救济,呼吁迫切,而其长公子,前四川盐运使林振翰君,洞悉情形,居间斡旋,始蒙部准发帑,建筑济农塘,以资盐民生计。并由福建前盐务稽核所正经理主持其事,亲临履勘,延聘工程师测量。同时专指董(“董”,指“董事”,即陈世泰等三位具报告人的自称。)等为建塘董事。已故崔伯乾先生为经理,林理斋先生为名誉经理,八年始成。由县府派员照盐户坎数分配田亩,多寡不等。各盐户以塘堤规模初具,根基诸未坚固,若不预谋善后,难期久远。乃以应分田亩,酌量抽成,储为盐民公共田地,将来披修取资于此。惟是八年开始垦荒,直到十六年克成业,略有收获。”
这段描述,承认了政府投资围垦、分配及留有“公田”的事实。然而,政府的这一笔投资,直到1942年,仍然未能收回,并且这塘中的“公田”也成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份报告中描述了自民国十六年以来济农塘所遇到种种困难,而后向县政府陈述:“伏念政府筑堤救济南埕盐户,其全部塘内田地即均属盐户,永远享有业权,而此项养塘公田又系盐户当分田之时,自愿公抽做为基本,似于公款公产显有分别。”最后,董事们还警告政府,“当此风雨飘摇,秋潮洪猛,……诚恐因循贻误,关系扉轻……”
从民国三年到民国三十一年,时局多有变化,后任的县长,想要主张二三十年前的财产权,恐怕是无法实现了,档案中惜未见此事后文。但是,民国时期宁德县政府向滩涂要田地的进取心仍然相当强烈。1947年,宁德县政府又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围垦——西陂塘工程,在这个巨大的工程中,政府将可能实现多少“公产”,未尽其详。最终这个工程未能完成。
还有一类特殊的公产,就是渡口。馆藏档案中有一份编号为2-3-736的《整理及调查官公产卷》,内中有一份“蓝田渡船管理人陈细耳”向公款公产清查处主任陈情的文本。文本中称:
“窃民于去年十一月见钧处布告,招人承租公产,遵经依照法定手续,向钧处租出蓝田溪官渡,筹造新船,以渡行人。新造船一只,垫费二千五百元,口于废历十二月二十五日,新旧交替,归由民撑渡行人,业经有日。当由钧处发给公产租约为凭,年纳租谷六市担,租约有效期间为五年,由三十一年十一月起口口口六年十二月止。讵料蓝田土豪吴秉文等侵渔公产,食髓知味,意图永远霸占及饰词朦耸,钧处(作者注:从后文来看,可能是“钧处”的个别人)以溪河不算公产,有意阻挠清查公款公产工作,影响抗建(战)前途,至为重大。
……查蓝田溪官渡适合于《土地法》第八条第(一)、(二)、(六)等款及《官产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公款公产整理纲要》第二条第九款之规定,确属公产无疑。若谓为私产,试问有无依法取得所有权?设非公产,当日钧处断无贴布告招人承租及给发租约准民租为造船撑渡行人之用。再查本省《处分官产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官产一经招租定案后,无论何人不得再行呈请变更”。是见政府立法之注重威信。今吴秉文等贪利无口,敢出于政府告争夺利,其胆大妄为可以概见。万一再被霸占,而蓝田溪鱼潭年可获鱼十余担,亦归乌有,公私两俱损失。近有贪利违背职务之一二不肖公务人员,尚且为吴秉文等奔走说项疏通,实属违法已极,合亟备由呈请鉴核:依法严惩,驳斥无理请求,以绝私饱,而维威信,实为公便。”
此份档案涉及“官渡”这一久已存在的事物。在清代乾隆时,曾设置六都、金垂、飞鸾等多处官渡,官府配备人员、确定薪酬。百年之后,大约因为陆路交通变化,或私人船只增多,其他“官渡”已无存在之必要,但兰田渡却仍然保留着“官渡”的传统管理运营方式,只是时代变迁,私权逐渐地取代公权了。该卷档案中,有关蓝田渡的文本,仅此一份,尽管为“一面之词”,但亦可见当时一般民众对“公产”的认识有相当的深度。
民国时期政府所认定的公产数量远不止于此。特别是属于“官产”的建筑财产,在此后的社会鼎革中,大部分保持了其公共性,甚至一直存留至今。
当然,以上所列财产或财产权,以今天的观点看,有的或许不能算做“公产”。但是,如果从民国时期这些财产的“公共性”,以及政府与公共团体对其有效管理的角度来观察,其“公产”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
宁德县政府对不同类型的公产,有着不同的管理方式,主要表现为:直接使用(办公、办学)、登记造册、收取租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性,是认定公产的主要指标,应当说,这个时期一些“公产”,所有权究竟属于何者,并无契约,但是国家(政府)机构、执政党(国民党、三青团)和一些公共团体有效的管理使用,却明确地体现了“行政主体”对财产占有和支配的权利。
政府、执政党团、官办机构直接使用的公产
清朝末期开始实行“新政”,政府机构开始增加,民国建立之后,司法、民政、税务等机关增加了不少,宁德城关内多处原来的官产,遂由这些机构进入办公。
原来的县衙、官仓(今县政府内),成为民国时期县政府和看守所(见1995年版,《宁德市公安志》,第20页。)。
建于南宋嘉泰四年(1204)的“土主宫”(址在原蕉城镇机关,后为“二月花商场”,今商业城“锦福城”旁),称为“忠烈王庙”,神主为唐代的太学生黄岳。清代末年,清朝筹建新型的警察机构,宁德县警察署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于土主宫中。直到四十年代初,警察局移至前林坪蔡氏家庙,这里又成为具有官办色彩的“社会服务处”。
宁德县文庙,当时是全县乃至闽东最为恢宏的一处建筑群,在1904年清朝废除科举制度后,就成为民国时期多种官办机构办公的地点。从1927年开始,文庙所属的考院(今人民影院,当时俗称“考坪”)成为执政党国民党的党部。文庙的大成殿仍然保持着祭孔的功能,也做为学校的礼堂。小学最初办在明伦堂两侧的厢房,抗战初期,文庙中建新校舍,为宁德县官办的国民模范小学。1944年,县临时参议会会址曾经设于文庙之中。
城隍庙,建于南宋(绍兴元年,1131),历八百余年,经多次修葺,到民国初期,仍然保持着较为完整的建筑,很可能仍然保持着民间迎神祭祀的功能。民国十二年(1923),县公署(后改称县政府)奉命禁止迎神赛会,作为民间祭祀最主要场所的城隍庙,其功能很可能就此式微乃至终结。到了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时,城隍庙多被用于公共目的。庙曾被驻军征用,庙中城隍神像被迁于不远处的武圣庙(址在北门街与培英路交叉处附近,姑称为“北门武圣庙”)内。1935年,县卫生院曾设于庙中,1938年,三都中学暂时迁此(见1995年版《宁德市志》第20、24页。),到了四十年代初,这里又成为“新兵接待所”和“北门国民学校”。后来,简易师范、三青团也曾经将这里做为团址,旧时还有一家“报社”亦以此为社址,兼有印刷所。
位于城隍庙北边,与之一路(路原为城墙,1939年拆后城为环城路)之隔的朝天境神庙,规模颇大。自三十年代后,此处被用于县医院处,内设手术室,办公室及病房。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
南门校场边的武圣庙,原来为“前清绿营兵”驻扎,是一处名副其实的“官产”,但在民国初,“祭祀废,渐倾圯”,已是十分残破,被流民所居。民国二十四年(1935),由“乐善社”募修,管理(蕉城区档案馆档案,编号:2-3-663。)。抗战期间,委派而来的福州籍体育场长,扩修400米跑道,将该庙拆迁,遂成为体育场一部分。南门校场,原来是地方驻军的习武之处,民国时期,曾辟为体育场。校场周围有若干建筑,在1943年的民国档案中,还明确的标明为“县政府”的财产。后来权属流变,今已成为私产。
从当年的档案来看,有的祠堂,在民国时期,也成了一些政府机构的办事之处。较为典型的是前林坪蔡氏家庙(今已毁,存一仪门),四十年代时,县警察局在此办公。据今年九十岁的陈继佑先生介绍,解放前蕉城镇公所址多有变动,也一度设在这里。在前林坪的另一家蔡氏祠堂,也曾设为蕉城镇公所和县田赋管理处。
旧时县政府大门东侧县衙路(即今西门路)旁的彭氏祠堂,民国时期这座祠堂被政府机构使用或与彭氏家族共用。据彭氏族人回忆,解放前,这座祠堂曾经被用于办“文化馆(据今年九十岁的林承荣回忆,此处曾设过“民众教育馆”,“文化馆”一说,疑为指此。)”。后继为警察所,到了“张同英”任县长时,县政府围垦西陂塘,这里又成为围垦工程的办事机构和仓库(张桐膺,1945.7——1947.3在宁德县任县长。见《政协文史资料》第五辑151页。)。
龚氏祠堂(位置约在今八一五中路工商银行前的路段中),此祠堂原为图书馆,后于1933年设为“民众教育馆”后来“民众教育馆”转到这里(见1995年版《宁德市志》,798页。)。在60年代初大街开辟前,曾充任文化馆。
陈氏祠堂(位置在今东门兜附近“莱茵城”处,原成德境巷口),民国时期一度为“三青团”办公处,七十年代后为文化馆和电业局的办事地点。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直接使用”,并不意味着旧有功能完全丧失。有的神庙及祠堂,在此时,很可能仍然保存着一年一度祭祀的功能。只是平时被“公家”所用。如上述之彭氏祠堂,据说直到五十年代之后,祠中的牌位等才被搬出。
以上是政府或公共机构直接使用的“公产”,实际上,被政府机构直接使用的公产不止这些,乡镇各地情况也大抵如此。此处不一一例举。
兴办各类学校所使用管理的公产
清末开始兴办新式学校,光绪三十一年(1905),官办的莲峰书院改为“官立”莲峰高等小学堂。城区内还有4所“公立”小学堂,由县政府每年拨给50元补助。民国以后,宁德县学校数量增加了很多。民国四年(1915),宁德城内有国民学校(初等小学)5所,各乡有31所。进入三四十年代之后,宁德县还办起了初级中学(1940年,设于莲峰书院内),有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60多所(引自1995年版《宁德市志》728页。)。清末民初学校的兴起,使用了大量原本“公用”的建筑。这其中包括了庙、寺及大量的祠堂。
办学使用寺观和祠堂,在宁德有其传统。宁德县自古以来,不但有县学,还有社学、义学和许多书院及私塾。这些教育机构的校址,有的创建(如城关的莲峰书院、霍童的双峰书室),有的购买寺庙(如灵溪寺和广福寺在明代都曾经办学),有的通过官司将寺院变成书院(如清咸丰年间的洋中鞠多寺,官判为书院),但也有读书人自建读书处,后来成为寺观(如龙湫寺)。至于私塾数量更多,多半办于私宅内和祠堂中。清末、民初,就城区而言,有前林坪富豪蔡氏办学于自家中、前清文人林其荣办学于陈氏祠堂、前清罗源县教谕林理斋办学于林氏祠堂、前清文人牛兰金办学于崔氏祠堂(见黄建琛《祠堂、民宅塾馆》一文,载于黄建琛、黄澍、姜翔骅等编《蕉城古风貌建筑及其他》,2007年版。),等等。后来新式学校兴起,使用旧有的“公用”建筑,继承了这一传统。
民国初,政府有资助私塾部分经费的做法,一些原本只读旧书的塾斋开始引入新式教材,分科教学,但校址仍然办在家宅或祠堂中,新式小学兴起,仍用旧址。如漳湾创办的小学,就设戚公祠侧的阮氏祠堂中。西乡(“西乡”,习惯上指蕉城区西部山区乡镇石后、洋中、虎浿一带。)一带,这种现象十分普遍。据今年九十六岁的刘祖宽先生言:大约民国十年(1922),他由家乡灵下村的私塾转洋中第一所新式小学——青田小学读书,就是在东山村陈氏祠堂中读书。后来,青田小学移至洋中村,办学地点的“中厝厅”和“巷口厅”,此后直到解放后,学校一直使用祠堂(“众厅”)作为校址。石堂自古学风兴盛,民国时期“上西乡小学”设于梅鹤村的林氏祠堂之中,办学规模颇大,甚至洋中的学生也来此就学。据刘先生介绍,其童年读书时,曾见县里督学下乡视察办学情况。假如督学认可原来的私塾的确转成新式小学,则给予资助。当然这些资助微薄,无法创建新的校舍。
宁德城关也有祠堂成为学校的现象。据林承荣先生介绍,当时吴氏祠堂相邻的蔡氏祠堂(址在“三民路”(民国时期“三民路”,由蔡氏家庙附近的前林路至人民影院,即今中南路,解放后还称为“红星街”,俗称“竹兜街”。),今八一五中路南侧),四十年代时为某学校办学于此,其校长姓关,今年尚健在,已年逾九十。从前述之地籍图中,也可确知,这所学校名称为“三民国民学校”。
学校使用宫庙与寺观的现象相当常见。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寺庙管理条例》,进一步确定了寺庙办理“公益事业一种或数种”的法律根据(转引自付海晏《革命、法律与庙产》,载《历史研究》2009年第三期。)。由于城关内保存较好且较为宽敞的宫、庙、祠等建筑数量多,因此,进入民国之后,学校办在这些宗教建筑之内的情况更为普遍。
民国二十五年(1936),当时的广泽尊王庙(即“泉郡会馆”,俗称“圣公庙”,1953年毁于火,今饲料厂位置(见黄澍《泉郡会馆轶闻》一文,载于黄建琛、黄澍、姜翔骅等编《蕉城古风貌建筑及其他》,2007年版。))为“镇第二短期小学”(引自蕉城区档案馆档案,编号:2-3-663。);更为宽敞的城隍庙,其东北角(后大殿)曾也当做“北门国民学校”的驻地,与“新兵接待处”在庙的前后殿共处相安。前述之“北门”武圣庙,曾办过某“简易学校”。宁德北门外天主教堂,也腾出礼拜堂外一处平房,办了学校(名为“崇德小学”),其址约在环城北路边今实验幼儿园东侧。
租金收入
收取租金,是民国时期宁德县政府占有公产的另一种形式,并以教育经费支出为主要。“公产”办学,不仅仅只是使用建筑,还有一部分田产收益。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来源相当复杂。官办学校以国家支出(省拨款和县政府拨款)为主,公办的学校,除上述支出外,还有民间原来公田、学田以及社会上的捐助。
民国3年,全县财政经费总支出的8.65%,共1680元为教育经费开支。据刘祖宽先生回忆,20年代时,小学教师每月的工资,约为十二个银元。假设每年以十个月计,则在百元以上。民国4年时,城区内有国民学校5所,各乡村国民学校有31所,民国24年(1935年),县级义务教育经费开支预算达到12000元,其中省补助5164元,县自筹6818元。此时,全县“短期小学”已达50所。显然,上述之教育经费,显然不能满足开支(引自1995年版《宁德市志》第728、764页。)。
用于支付教育的经费开支的学田、公田租金,除文庙的学田收入外,也有一部分由政府支配的寺观田产收入。
从明代万历年间开始,县政府屡置学田,到了清代乾隆年间,原有的新旧学田共有76亩5分,加上乾隆十八年从凤山寺(址在今周宁咸村)移拨的寺田租5000斤,乾隆四十五年,学田岁收租谷15800斤。这些学田,分布于乡村和城内、城郊,包括了溪坂、滩涂、房基地、店铺及水田等等(见清乾隆《宁德县志》1983年版,第315页到320页。)。直到民国三十年(1941),当时县政府还以“催缴儒学兴贤租谷”的名义,动员公权力,派兵丁前往漳湾马山等地,催缴历年所欠租谷157担(蕉城区档案馆藏档案,编号:2-3-727。)。在今南门下宅园村附近,曾有围垦的“圣人塘”一处,相传这片田产的收入,就属于当时的官学所有,故此称为“圣人”的产业。
在古代社会,一些较大的宫庙寺观普遍拥有“香灯田”,祠堂则有“油灯田”和学田。如清代县志所载“城隍庙”一项中,有“香灯田:后溪村施洋了尾五斗,后溪村施洋北斗头四斗,共九斗”,周墩(今周宁县城)城隍庙“乡民周活七捐香灯田一石二斗”。还有“忠烈王庙”(即土主宫)“现存香灯田……以上共田一石零八升五合……”。类似的记载,还有“忠烈行祠”、东平王庙(民间称“新塘宫”,祀张巡、雷万春等,在今人民影院附近)、武庙(已废,址在今蕉城三小附近)、天后庙(即妈祖庙,今存,在东湖市场附近)、“报德祠”(原址在今城隍庙附近)(见清乾隆《宁德县志》1983年版,第133页到150页。)等等。这些载入县志的宫庙,多以官方名义给予祭祀,其田产,自然属于“官产”。如果考虑到学田规模的稳定性,这些官产,在民国时期,应当仍然归于县政府收入。
如前所述,部分寺庙所拥有的田产收入,在兴学的全国性浪潮之中用于办学,宁德县也不例外。但这其中的产权关系极为复杂,也不是所有的庙产收入都被运用于兴办学校。民国时期,庙产的多寡是十分悬殊的。大的寺庙,如支提寺、龟山寺、漈山寺等,有着大片的田产,而有的寺庙近于圯废,僧人毫无收入,生活甚至几近乞丐。进入四十年代后,一些管理有效的寺庙的田产,也得到了法律和宗教高层的保护。
登记造册
宁德县民国时期公产的确认,除了上述之使用、管理与出租之外,还对一些建筑进行登记造册,以此来明晰“公产”的产权。
1936年6月,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公署下达训令,要求宁德县长负责“先哲先烈祠庙财产”的保护与管理(馆藏档案,编号:2-3-663。)。这是一次全国性的登记造册行动,其法源在于民国政府内政部所颁布的《先哲先烈祠庙财产管理规定》。登记造册过程同时下发《概况登记报告表》。报告表包括应登记的祠庙的名称、地址、建立年代、公建或募建、先哲先烈事略,以及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内的财产评估、存款、事业基金等等。
从1936年6月开始,登记活动历时年余。在这份档案中,保留了三十年代末期宁德县一些祠庙的概况。
登记在册的祠庙,包括周宁城关的文昌阁、三都的吕祖庙、城关祭祀历史上的贤令林时芳、韩绍、汪大润的“遗爱祠”、北门关帝庙、周墩武圣庙等等。
如孔庙一项。其内容如下:
“先哲孔庙,南门内,道光二十年,蔡志谅捐资鼎建,大成宝殿一座,东西庑各一间,五代祠一座。占地五亩有奇,有牌位,现充模范小学使用。”在登记内容中,还写明文庙的部分公产,“东门外三叉港,蛏埕租,年小洋三百角,由民□□,前县长拨为修庙之用,近年已降价,仅收十余元”。
这一年年底,福建省政府重又发文对此次登记造册进行指导。说明“文昌阁”不算“先哲先烈”,天后宫改为“林孝女祠”,同时告知孔庙另外登记,并要求写清有关祠庙的“事迹”,等等。此次发文,还要求将各祠庙的年收益、年拨祭礼经费数、有无僧道管理及年拨生活费、已否举行办何种事业或改作其他用途及改变现状,保管或借用于祠庙处理改善意见(可否做学校校舍)等事项列入造册,相当慎重其事。嗣后,宁德县又将天后宫、南门武圣庙、遗爱祠、广泽尊王庙、灵杰候王庙等或重新列入,或充实其原先所登记的内容。
如城关南门武圣庙。这座庙在南门的校场边,其原址大体上在今蕉城三小东侧。这座庙建于清朝乾隆年间,占地面积一亩半。三十年代时,仅余有正殿一座,其他的已倾圯。初次上报时,这座庙没有列入造册,后宁德县将此庙列入。
今天,南门武圣庙、西门戚公祠、东门外广泽尊王庙等已荡然无存。“戚少保祠,西门观音阁下,建于前清初年,公建,深二丈八尺,阔一丈一尺,”三十年代时,今继光街五显宫前,还有这样一座建筑,如今原址于何处,已令人费解了。而广泽尊王庙,在当时记载“现为东门外镇第二短期小学”,后来,因1953年一场大火,烧为平地。
三十年代时,还有一些尽管已列入登记造册,但这部分公共建筑并未使用于公共目的,或者至少政府并未对其行使有效的管理。如“北门”武圣庙,此时就是私人管理,由一马姓人员“向官产处投标,承买安置物件仍祀关帝”。
以上四种方式,或不能全面概括当时“公产”的管理与权属状况,但大体上反映了民国时期数量有限的公产使用与管理的一些现象。
“公产”的复杂背景——公权、法律、舆论与传统
民国时期的几份涉及“公产”使用或纠纷的馆藏档案,折射出这些公产背后十分复杂的社会关系,进而透露出不少相当有趣的时代气息与特定的历史氛围。
民国时期国家(政府)对公产的强势支配力
档案编号为12-3-1的地籍图产生的时候,已进入四十年代。从清末、民国初年、三十年代以来,随着新政的发展、现代国家机构的增加,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政府、执政党及一些公共团体大量地使用了原本属于宗教、宗族所占有及管理的宫、庙及宗祠。在这份地籍图中,有不少宫庙祠等建筑,已被直接标上了某单位或学校的名称,其原来的名字已经消失了。这表明,这部分建筑的宗教或宗族性功能已淡化或丧失,宗教或宗族性质的“公产”,已变易为“官产”。
如上文所述之溪流坑的“忠烈王庙”及“三民路”的蔡氏祠堂,此时直接注明“社会服务处”与“三民国民学校”。前述之三十年代尚登记在册的南门武圣庙,此时已不见踪影,成为“公共体育场(此图籍中另有一处公产为“公共体育场办公处”,位置约在今蕉城三小处,或为武圣庙址。)”的一部分了,说明这部分的“公产”,已经完全地变易为“官产”。
这份图籍上还有一些仍然标明着某姓宗祠的地点,但这时事实上已成为政府机构。蔡氏家庙、龚氏祠堂、陈氏祠堂等虽然仍以旧名,但实际上已经分别是县警察局、“民众教育馆”和三青团服务社了。但既注明原来的名称,很可能此时该宗族性公产仍未全部丧失其功能。也就是说,祠堂中的牌位等或许仍然保留着,呈现出使用和管理的过渡状况。
这涉及民国时期人们对“公产”的理解。
如前所述,如果仅就“公共的目的”以及“公用”这两个方面来看,无论是社会团体(宗教或宗族,或以“境”为代表的社区)使用与管理的财产,还是以国家与执政党(政府、国民党、三青团等)名义使用与管理的财产,从当时的社会环境来说,均可认定为“公产”。二者界限在民众的认识中,可能是相当模糊的。也就是说,所谓的“公产”,在当时,其实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今日之“行政公产”概念,自然不能概括“公产”之义,应当仅仅是“官产”。
从上述之宗祠、宫庙较多成为政府机关、公共设施、学校的现象看,当时,公权力对“公产”的占有与管理过程中,具有支配性的作用。尽管现在不清楚一些宫、庙或宗祠成为政府机关或官办机构,是否通过了赎买等程序,但在自清末新政,特别是“兴学”浪潮以来,在以法律的名义以及在倡导“进步文明”和“破除迷信”的社会舆论之下,社区性的公产,显然极易成为国家(政府)的财产。
国家公权力对公产的支配性质,还表现为以公权力收取公产收益,如派兵征学租。馆藏档案《催追儒学兴贤租谷卷》中有一份名册,列出欠了“学租”的佃户的名字及欠租数量、收据,税单若干份。在这份案卷中,还包括了县长“熊”(蕉城档案馆档案编号:2-3-723。“县长熊”的手令内容是:“…….前往马山等乡,清收三十年份兴贤祠租谷,以就近交由集兴米厂负责人收据报销,随带队兵二人……限于二十日前清收具报…….”)手札一封及后一任县长钟干丞(1942年2月至1942年12月任宁德县县长。见《宁德文史资料第五辑》150页。)继续追讨“学租”的批示。
卷中所列“欠租”的佃户,分布于六都乡、七都乡、郑歧乡、南埕乡、马山乡、“林家施”等地,计约20多人,数量分别在一二百斤到2666斤之间,总计为157担72斤半。
租种学田的佃户们,面对在承租学租的中介人(米厂负责人)追租时,或因实际困难而拖延,但在公权力面前,佃户们恐无拒交的决心与能力。这份档案,以今之观点来看,或可解释为反动政府欺压百姓的一个实例,但是,民众似乎对交纳这种属于公产的租金也尽力为之。马山乡欠租的佃户林文添,在交付一定的租谷之后,还向政府打报告,请求“俟明年早稻登场补还无法交清的谷子”。显然,这一户农民实际上已是将当年的收成尽囊而出。这一方面体现出国家(政府)维护“公产”的强制力,同时也透露出部分民众对官产应尽义务的一些认识。
民国时期法律对公产的规定与调整
在民国时期,对官产、公产法律涵义的界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文件之中。前文提到的《整理及调查官公产卷》中“蓝田渡船管理人陈细耳”的文本,即引用《土地法》、《处分官产暂行条例》、《公款公产整理纲要》三份法律的具体条文,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查《土地法》第八条规定“左列土地不得为私有:(一)可通运之水道;(二)天然形成之湖泽而为公共需用者;……(六)公共需用之水坞”。又第十二条规定:“凡未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之地,为公有土地。”又本省《处分官产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官产之种类如左:……(二)官有洲田、海滩、湖荡及水坞”。又本省各县区《公款公产整理纲要》第二条,第九款已指明,“其他公有之款产为公款公产”。
此外,较多的宫庙及寺产成为“官产”,也与民国时期出台的各类法律文件有关,并非宁德县一地的现象。而这些法律文件的出现,则与“破除迷信”的时代潮流有关,
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兴学”,到了民国时期,特别是北伐前后,各地打倒宗教,没收庙产的事件十分普遍。当时,国民政府力图实践“三民主义”的蓝图,强调“改移不良之习俗,实行训导民众,趋于日新之生命”,要“破除中国人的种种迷信”(转引自付海晏《革命、法律与庙产》,2009年3期《历史研究》)。民国成立之后,政府在管理寺庙方面,有不少的法规和政策,如1913年曾颁布《管理寺庙暂行规则》、1921年颁布《修正管理寺庙条例》,1928年颁布《寺庙登记条例》、《神祠存废标准》、《废除卜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1929年颁布《取缔经营迷信物品办法》。此后,还颁布了《寺庙管理办法》,《监督寺庙条例》等等。在一些学者看来,这些法规的出现,体现了国民政府巩固清代“庙产兴学”以来将地方寺庙财产监管权由地方庙首、会首手中,逐渐转移到近现代国家以及依附于国家之地方自治团体的努力,并且作为一种制度在整个民国时期长期延续下来(同上。)。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必然产生关于“公产”的复杂的法律关系。民国档案中,有一些涉及“公产”的司法文本,提供了一些有趣的历史氛围。
试举若干档案。
“龟漈寺”的田产招标档案。名称为《各商民申请承包龟漈寺租》,馆藏编号为:2-3-708。时间为民国三十年(1941)。
这份档案的主要内容,是一些“商民”,向当时的县政府申请承包来年的龟漈寺等寺观的田产收入。这些寺庙包括“龟漈寺”、“仓王爷”、“戚公祠”、“威灵公”等六家,合计产租480担,其中又以“龟漈寺”为最多,达150担。在1941年,申请承包者有13人。在民国二十九年(1940)原承包者李成坤承包额的基础上,进行兑标,向当时的县长“熊(熊方)”申请。申请人范围分布在宁德县的八都、城关等地。
二十九年承包者李成坤的承包额为500元(应为法币),但次年申请承包者大都增加承包金300元以上。并且,在申请书中提出了一些相当有趣的理由。
如“登仁保14甲”的林福民,申请理由是:“窃以抗战时期国家经济亟宜整理,吾邑教费支绌濒于极点,民属国民分子,应为国效劳,冀得稍尽天职……钧府有儒学一项,前由…….领办,年认缴500元,……愿在原额上增加200元。”
还有郑、王两位承包者,提出以450元承包,但其另有有利条件,即掌握着“公产”的原始契约。承包者指出,“钧府(县政府)”的“年租因为无底册,由人领办缴课,还是权宜之计,于法终究欠完善,”然后提出,他们所认识的王、陈两人,愿将底册交出,条件是“请求委办(承包)”。申请书中还提到:“固不论其真确与否,然往年之无所稽考,听人把持操纵之弊,则有所廓清,政府既有藉依,自能逐渐整顿,冀免日久埋漫之虞”。但是,县长“熊”(即熊方,1939年12月至1942年2月任宁德县县长。见《宁德文史资料》第五辑,150页。)不吃这一套,批复中指出,先将原始契约交到政府手中再议。民众与政府皆以法为工具进行博弈心态,可见一斑。
从以上的案例大体可知。一,这些公产权益的处置,主要通过法制的渠道来处理;这些田产属于“教费”所用;二,这些公产的产权并不十分清晰。表现为:政府并未完全掌握这些“公产”的原始凭证,民间认可公权力对这部分田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三、国家(政府)对这部分“公产”的管理相当粗糙。表现为:对应得租金失于控制,很显然曾被原有承包者占了很长时间的便宜,并且,还是通过中介人来管理相关。四、政府所控制的“田产”份额并不大。当时,全县范围内有寺庙百多所,县政府直接掌握的田租收入,一年只有数百担(除文庙田产之外)而已。
至于“龟漈寺”为何有如此之多“公产”?庙产为何大规模地转移到国家(政府)手中?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有趣问题。龟山寺在民国二十五年(1934)曾遭遇战火,寺庙部分被毁(见1997年版《中国共产党宁德历史大事记》,第8页。),可能与此有关。
处理涉及“公产”纠纷的案件。在编号为2-3-742的《处理寺产案卷》有不少案例。
内中有一份学校与寺僧的田产纠纷案。1942年,赤溪乡中心小学的校长傅洪琼及校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杨忠帮,曾向县政府报告,民国二十四年(1935),广教寺住持僧曾向校基金“资助”租田四千觔(“觔”,同“斤”。),“历管无异”。到了三十一年(1942),新的住持提出学校侵占其田产,并且上告至佛教协会发函交涉,并诉至县司法局,引起一次法律的诉讼。这两位学校负责人称广教寺僧“向司法处起诉,蒙票传质讯,但过去情形恐未详细,务恳将本案全卷转司法处察核以资审讯。”
同一卷中,还有一份“侵占寺产”的人员名录,范围涉及城关、漳湾、霍童、七都、金涵、八都等地,数量多达几十人。卷宗中还包括这些“案”的处理意见,调查过程以及佛教协会的要求政府进行调查干预的函,等等(作者注:从其内容来看,这些庙产并不一定是“公产”,更可能是因时代变迁,庙产的产权产生模糊,因此产生了身为地主的僧人与佃户之间的争纷。)
在三十年代,宁德县政府曾经对“神产”进行大规模的登记,其目的显然是通过这样的途径掌握原先在政府控制之外的“公产”。这种登记,在法律的体系内进行,一旦产生纠纷,则进入司法渠道。
有一份档案,记载了西山保第二甲马懋添向县长陈情,认为民国三十六年(1947)登记神产时,误将其购于1937年位于“五都东楼”的一亩地,记为神产,因此产生了与一位吴姓人士的纠纷。另外还有一份关于张、许、郑、谢四人因“五都溪口”的一块田地被登记为神产,要求县长解决的呈文。
从已查的档案看,不清楚司法结果如何。但是蕉城区档案馆中民国时期司法类的档案十分丰富,研究者或可从中揭示更为详细与准确的历史信息。
政党、社会舆论及民间力量的作用
如上所述,民国时期“破除迷信”成为社会潮流,甚至中医、农历等传统中华文化的载体也被视为落后的事物,有的还以法令的形式加以限制、废除。
在这种社会舆论和时代气氛中,一些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革命与文明的名义使用公产,对“落后”、“迷信”的民间旧势力,有着强烈的排他性。他们在使用一些宫庙、宗祠当做办公地点时,只要提出一些简单理由,直接向政府行文申请,无需与原来的管理者——社区性团体交涉。有的则干脆直接占用原有的公产。如文庙的考院(今人民影院址)成为党部、城隍庙成为三青团办公地点等等,都说明这一点。
现档案中保存着一份三青团写给县政府的“请拨城隍庙为本团永久团址”的呈文。在此之后,还有一份三青团向县政府具文要求占用“溪面”与“成德境”神庙为印刷社地址的报告(三青团原在城隍庙,后迁到陈氏祠堂(宁德城关内,民国时期有多座“陈氏祠堂”和一座“陈氏众厅”。据宁德县原文化馆工作过的陈继佑先生介绍,这座祠堂为宁德城区“埠头陈”之宗祠,其原址在东门兜北侧约四五十米的环城路边,其西侧有“成德境”神庙,门前为护城河。解放后曾充为文化馆、电业所,九十年代初,建城区内首家歌舞厅(酒店)“华福泉”,今已成为“莱茵城”之一部分。)),函称,“为发展业务起见,拟设立宁德青年服务印刷所中正室(图书室)报告各一所,除将现有之陈氏祠堂作为服务社址外,拟请口成德境庙舍及陈氏祠对面溪面口口归本处口修建应用,希转内政部备考….”
馆藏档案中,还见过一份某医院医师向县政府要求将妈祖庙的一部分充为诊所的文本。
从这些档案中,可体味到民国时期不但教育事业“理所当然”地使用公产,以“革命”与“进步”自居的执政党和以现代文明为标志的西式医学,对“公产”建筑的占有,也是相当强势的。
这种形势自然与清末民国初“庙产兴学”的全国性潮流以及国民政府所奉行的政策有关,但在国家(政府)、执政党组织及社会团体占用庙产以及其他宗教性的建筑、产业的过程中,民间及原有的宗族宗教团体,并非对政府机关与政党团体使用公产没有非议,有的以各种方式来干预,或借助上层宗教力量来影响舆论与司法。
前述“寺产纠纷”的官司,曾打到省里。中国佛教会福建分办事处负责人圆瑛曾致函给省政府,“近有地方一二土劣,违反法令,乘机驱僧夺产”,“请转饬各佃户归还寺产”,1942年,以省长刘建绪的名义,颁布78457号布告,称“查信教自由,载在政纲,保护寺产,法有专文”,要求地方政府对侵害寺产的情况,依法追究(蕉城区档案馆档案《处理寺产卷》,编号:2-3-742。)。
在庙产兴学及民国政府对庙产、神产的控制过程中,宗教团体、宗族团体及民众也采取了一些保护其原有利益的行动。
民国二十四年(1935),宁德乡绅蔡汝梅(四十年代末为商会会长,宁德县参议会议员)、陈有昌、左志儒三人向县政府呈文,要求政府出示公告,对南门关庙加以保护。呈文描述:“南门外较场边武圣庙,供奉壮缪关夫子,为汉族之英雄,作军人之模范,一心忠义,万姓钦荣……数年间,因乏人管理,被一般刁民将拉杂渔具任意堆塞,并引起流丐杂居其中,遂使栋折墙颓,荒秽不堪。”接着呈文称:“…..董事等为保存古迹,提倡尚武…..发起募修庙宇,再整金容,略告完成,藉资瞻仰……”,最后,呈文要求县长“出示禁止堆积及杂居流丐,以资保护”。次年,政府登记“先哲先烈祠庙”中,将这座关庙列入造册,并在现状中指出:此庙“前清由绿营管理,光绪间绿营撤,祭祀废,去年由乐善社募修,暂归其管理”。这种“暂归管理”也不长久,大约在四十年代,这座建筑被政府拆毁,成为“公共体育场”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传统旧例是确认产权的重要因素,民间因此也有了与国家、政党及强势的社会团体博弈的机会。从档案中披露的情况看,民国时期一些“公产”的原始契约或许是不完整的,如档案《承租龟漈寺等学租卷》中表明,有人就掌握着政府未曾掌握的田产契约。三十年代民国政府对祠庙等进行登记造册的活动,也包涵着建立原始档案的用意。至于这些神宫庙祠的法律文本凭据最终确立,已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事情了。
掌握契约或原始凭证,是民众有力的工具。在个别案件中,有的因为原始契约残失,导致产权争议,最终政府部门引入了最为原始的证据。《处理寺产卷》中,有一份有趣的文本,《抄录清乾隆十七年圆明寺碑文》。抄录这份碑文的目的,在于理清漳湾乡数位村民与圆明寺僧之间的田产纠纷。原始碑文以宁德县令“本府正堂加三级”的名义,不厌其烦地从宋代大儒杨复(信斋)事迹说起,叙述后人捐田俸产,先为祭田,明代时寺田归公而致田产或为先儒祭田或为寺产“尚未分晰”的过程,后来又提到清代时杨家后人争产的情况等等,说明保护庙产的理由。时隔百余年,到了民国三十一年(1942),宁德县政府部门为解决这些田产纠纷,又郑重其事地抄录“前清”的原始凭据。从这件事情来看,民国时期,久存于民间的习惯、旧俗以及一些传统做法,应当对政府使用与管理“公产”的过程,对民国政府试图将寺庙财产纳入法制化监管体系的建设目标(引自付海晏《革命、法律与庙产》,2009年第三期《历史研究》),有着一定的约束与制约。
“公产”的法律内涵十分复杂,不同国别,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释义。民国时期,何处财产属于“公产”在当时就有不少争议(如蓝田渡口一案)。以今人的观点看那个时期的“公产”,在法理上更是难做清晰的界定。因此,本文所提供的史料,只是对宁德县民国时期一些现象、一种氛围、一些惯例的间接反映与简略介绍,供读者参考。本文所涉及的“公产”,其保存状况及其权属,亦多有变化。文中的陈述与观点,只是个人看法,不足引为法律凭据。兼受资料和水平的限制,文中或有观点含混、法律用语未能精当、引用材料及分析错误、疏漏之处,望有识者纠正。
本文在薛赞平、姜翔骅、黄澍等同志帮助下写成。在此一并致谢。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本书记述了民国时期的福建省宁德市。本书共分八章,即:行政区划与机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风俗民情、民国人物、古建筑及街市、社会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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