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区划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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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宁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1000033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行政区划与机构
分类号: K291/297.57
页数: 22
页码: 06-27
摘要: 本章介绍了民国时期福建省宁德县地方规划和机构、建置沿革等。
关键词: 宁德市 地方志 福建

内容

民国时期宁德县行政区划与机构编制
  □吴培昆
  民国时期,宁德列为三等县,据1941年资料,全县共有43216户,209783人,其中男126371人,女83382人。划为3个区,24个乡镇,306个保。(包括水上10个保,860户,4034人)。1944年后,拆区并乡,取消区级机构,并为14个乡,133个保(包括后来划入周宁的咸杉乡9个保)。按三等县当时县级编制标准是:公务人员209人,教职工220人,普通公役78人,县警员220人,技工4人,总计731人。
  1947年9月,宁德县级政府所属各机构及教职员工实际领饷人员数是:县参议会7人,包括公职人员5人,兵警公役2人。
  县政府72人,包括公职人员60人,兵警公役12人。
  田粮处76人,包括职员50人,兵警公役26人。
  警察局83人,包括官佐10人,兵警73人。
  自卫队141人。包括官佐5人,兵警]36人。
  税捐稽查局57人,包括职员36人,兵警公役21人。
  民众教育馆4人,包括职员3人,公役1人。
  救济院8人,包括职员5人,公役3人(编制有11人)。
  卫生院12人,包括职员10人,公役2人。
  电话室5人,包括职员1人,技工4人。
  县立中学29人,包括教职工25人,公役4人。
  中心小学126人,其中教职工108人,公役18人。
  国民学校49人,包括教职工47人,公役2人。
  乡镇公所141人,其中:职员107人,兵警公役34人。
  总计810人。其中:公教职人员472人,兵警公役338人。
  抗日战争时期,据]945年资料;县级机关中还有如下编制;政干所学员200人,书记2人。
  军事犯看守4人。
  清道夫3人。
  社教机关职员4人,公役1人。
  民合作分处,官佐5人,士兵公役2人。
  民合作站,官佐6人,士兵3人。
  1946年资料,县乡镇一级编制是:县14个乡镇,其中甲等乡镇5个,包括:蕉城镇,漳南镇、七都乡、八都镇、霍童镇。乙等乡6个,包括廉坑、三都、飞鸾、碗城、溪源、上西乡。丙等乡3个;包括洋中、赤溪、咸杉乡(后划入周宁县)甲等乡镇设乡镇长]人,户籍干事]人,干事3人,事务员1人,乡镇队副1人共7人。(八都镇干事、事务员各2人)乙等乡设乡长]人,户籍干事]人,干事2人,事务员1人,乡镇队副1人,共6人。
  丙等乡编制与乙等乡同为6人,全县共有乡镇长14人,户籍干事]4人。干事32人,事务员15人,乡镇队副14人,总计89人。
  另外,各乡镇均配警卫班7人,公役2人,共计126人。
  每个保设保长1人,保队副1人。
  据1944年11月资料,宁德县各乡镇所辖保分别如下:蕉城镇:共括16个保;即碧山、福海、长璋、鹏南、务本、继光、中正、崇文、三元、莲峰、金涵、菰洋、后溪、金峰、仙笠、鳌江。
  漳南镇:共括12个保;即本街、棋盘、孙岐、仓西、塘门、官塘、陈南、北坑、拱屿、陈北、林厝、海航。
  七都示范乡:共括10个保;即前村、后村、沃屿、中岐、西岐、牛埕、三溪、高桥、联云、飞澜。
  八都镇:共括10个保;琢玉、漈头、九都、扶凤、仁漈、福闽、吴山、红门、云淡、下汐。
  霍童镇:括13保;夏兴、自强、文湖、黄田、桥头、洪渔、莒州、吴洋、梅坑、邑贵、桃坑、云气、华镜。
  濂坑乡:括9个保;廉川、增板、郑岐、溪贝、兰田、盘山、汤湾、琼金、后湾。
  飞鸾乡:括8个保;将龙、岚林、章尤、詹林、栖云、梅田、坑岭、筠沃。
  碗城乡:括10个保;亭岩、扶窑、外窑、象溪、外西、城沃、柳岐、海庄、仙竹、水上。
  三都乡:括6个保;松岐、港口、新塘、牛湾、竹岐、平地。
  溪源乡:括10个保;钟洋、嵋屿、溪富、藤川、梧洋、小岑、芹光、石后、当洋、岑头。
  洋中乡:括7个保;洋中、莲桥、凤田、陈洋、陈井、竹洋、炉头。
  上西乡:括7个保;文峰、梅鹤、熟洋、虎贝、莒溪、留田、芹屿。
  赤溪乡:括8个保;夏村、班宣、官岭、龟山、南阳、东南、炉田、桃源。
  咸杉乡:括7个保;咸村、川中、鹗本、铜坑、桥田、洋板、杉宾。全县共设133个保,有保长133人,保队副133人。
  作者简介:1950年11月福安农校毕业,参加土改。先后在团县委、工业局、林业局、合成氨厂、针织厂、市(县级)体改委工作,1994年退休。现住蕉城。
  民国期间宁德县的建置沿革与隶属关系纪略
  □王致纯
  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建立中华民国,实行新政。置福建都督府于福州,改知县为知事,衙门称公署。都督府文饬原宁德知县王国瑞为宁德县知事。数月后,委长乐人王景江任宁德县知事职,履新革旧。
  3月,设县区两级议事会。
  民国2年(1913年)3月,废府置道。全省分设东路、西路、南路、北路4道,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宁德县属东路道,道署驻闽侯县城。
  民国3年(1914年)6月,福建东路道改称闽海道,驻地不变,宁德县随而隶之。
  民国14年(1925年)废道,全省实行省、县两级地方政制,各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15年(1926年)12月,福建省成立政务委员会,统辖全省政务。为省政府建立前的过渡性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
  6月,地方政制变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宁德县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四科。
  民国17年(1928年)9月,实施《县组织法》。废除民国初期沿用前清的都、乡制,改设区、村、闾,置区长、村长、闾长等。首次将政权建到基层(分设城关、霍童、洋中3个区),原三都、周墩两地,沿用前清体例,由县派出分支机构管理除外。
  这时,县政府为加强对基层的领导,原属宁德县八都的鱼仓(今名渔江)和濑屿(今名福屿)二村,由于交通不便,即划给福安县管辖。这点,可从民国19年续修《宁德县志》稿和宁德去台人员1974年在台湾修纂《宁德、周宁县志》稿的原“宁德县二十五都略图”中看出,但北坑、垒尾等仍属宁德县,直至建国后1951年“土改”时,才划给福安县。
  民国18年(1929年)3月,宁德县长邵焯奉令改组宁德县政府,简去建设科,只在财政科内设一建设股,县政府仅剩民政、财政、教育三科。
  民国19年(1930年)是年,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修正《县组织法》,改区下的村、闾为乡(或镇)、村制。
  民国21年(1932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下令,实行地方自治。
  民国22年(1933年)9月,县政府奉令调查户口,登记公民,编贴门牌。5户为邻,5邻为闾,若干闾为乡。
  11月22日,驻闽的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亦称“福建人民政府”)。主张独立、宣言抗日。福建划分为四个省两个市。宁德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宁德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民国23年(1934年)1月,福建复归南京国民政府领导,由省辖县。宁德县政府设一室三科(即秘书室和民政、财政、教育三科)。另配警佐、承审员、管狱员、会计员各1名。
  5月,福建省实行保甲制度,宁德县分五个区:一区城关、二区霍童、三区洋中、四区三都、五区周墩。其实,四、五两区已单列,由县派副手去管理。
  7月,全省实行行政专员制度,置行政专员督察区。时奉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令,将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宁德县属于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地福安县城。此时的第二行政督察专员仍兼福安县长职。
  11月,设三都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民国24年(1935年)5月,县分出西北部原为十五都至十八都的四个都地方,置周墩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9月21日,省政府令,重申县下分设区署。宁德县分为三个区,即:一区城关、二区霍童、三区洋中。三都和周墩二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0月,全省调整行政督察区,从原来10个兼并为7个。调整后,宁德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长乐县城。
  民国25年(1936年)是年,福建省颁布合作社章程,成立合作指导员办事处。
  民国26年(1937年)1月1日,依照福建省高等法院训令,成立宁德县司法处。是年,规定县政府工作人员由省政府直接任命,不随县长进退。
  民国27年(1938年)3月,宁德县属于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由长乐县城迁至闽侯县城。
  是年,县政府机构调整,除原一室三科(秘书室和民政、财政、教育科)外,新增建设科、兵役科(后并入军事科)、会计室。另设警察局,将警佐、警士并入。同时,司法独立,县司法处直属福建省高等法院管辖。县长兼任警察官。又置看守所,由原管狱员任所长。
  是年,实行联保制。即以便利管理为条件,由若干住户组成一保,再由若干保组成一联保。全县划分3区27联保,置联保办事处,列表如下:[=此处为表格=]民国28年(1939年)1月,县政府奉令组建宁德县自卫团。
  3月,撤销三都特种区,归并宁德县辖。
  民国29年(1940年)1月,实行保甲制,改联保处为乡(镇)公所,全县划分3区24乡(镇)296保3281甲;另编水上10保93甲,合计306保3374甲。列表如下:[=此处为表格=]附:24个乡(镇)名单蕉城镇漳湾镇三都镇古溪乡濂坑乡南埕乡六都乡七都乡菰洋乡三望乡飞碗乡城澳乡霍童乡八都镇九邑乡赤溪乡莒洲乡咸杉乡洋中镇石厝乡溪源乡留田乡石堂乡虎贝乡是年,土地呈报、编查业务终止,地籍股归民政科管。
  5月,县防护团成立,县长兼任团长,设救护、消防、警报、管制、工务、配给等职能部门,担负抗战时期战事救护、消防等事宜。
  民国30年(1941年)是年,增设金溪乡,全县乡(镇)增至25个。
  是年,县增设粮政科。
  是年,省城在县成立田赋管理处。
  3月,县成立公沽局,管理市场价格,提倡买卖公平。因收效甚微,机构撤销。
  是年冬,省直属税局宁德分局成立,为全省六个分局之一。
  民国31年(1942年)是年,撤销区署,实行县乡(镇)制下编保甲。当时,宁德县城的建制为一镇20保295甲,人口已超过二万(未含东湖的水上人口),附表如下:
  7月,裁并六都、三望、莒洲、留田、石厝5个乡,余下乡(镇)20个。
  12月,各乡(镇)成立临时乡镇民代表会。
  民国32年(1943年)是年,整编保甲。金溪乡并入蕉城镇管辖,改为蕉城镇金峰保。全县为19个乡(镇)建制。
  是年,田粮合并,田赋管理处改为田赋粮食管理处,县粮政科被裁。
  5月,全省行政督察区略有调整,增至8个。宁德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城。1941年10月,为适应战时需要,经行政院核准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保安司令部合并,其名称定为某省某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这情况直至1949年未有改变。行政督察专员不兼驻县县长而兼任本行政区的保安司令,得以管辖指挥区内的保安队、警察队及水陆公安警察,其制度内涵逐渐发生了变化,专员由联系、监督的虚职,逐渐演变为权力的实体。国民政府的地方制度,虽然在名义上仍为省、县二级制,而实际行政上则成为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制。不过,在法制上,行署始终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
  11月,县行政区域并编,撤销区署的派出机构,实行县、乡(镇)二级政制,把乡(镇)分作甲、乙、丙三个等级。并编后,全县为14个乡(镇)135保。
  12月,田粮机构合并,组成田赋粮食管理处。
  民国33年(1944年)5月,县临时参议会成立,郑宗霖任参议长。
  11月,正式选举乡镇民代表,成立乡镇民代表会。成员由所属各保之保民大会各选举2名代表组成,参与议决乡镇财政管理,选举产生乡镇长、县参议员和制订乡镇自治规约等事宜。
  民国34年(1945年)8月,周墩特种区升为周宁县,原邑境西北部置区的地盘正式从宁德县版图中析出。
  10月,宁德县长张桐膺组织对各机关的现有人员和年度经费等进行调查,列表上报。今摘抄于下:一、宁德县政府。住址:县府路。经费307380元。
  内设七科三室,含县长共67人。细分:民政科长1人,科员4人,户籍员1人。
  财政科长1人,科员3人,财政稽查员3人。
  教育科长1人,科员1人,督学1人。
  建设科长1人,科员1人,技工1人。
  社会科长1人,科员2人,合作主任指导员1人,合作指导员2人。
  地政科长1人,技工1人,地籍员3人。
  军事科长1人,科员2人。
  秘书室:主任秘书1人,秘书2人。
  会计室:主任会计1人,会计科员3人。
  统计室:主任统计1人,统计科员1人。
  另:军法承审员1人,军法书记员1人,庶务科员1人,事务员7人,雇员6-14人。
  二、警察局。住址:前林路。经费:289865元。
  配局长1人,内设总务、行政两股,计17人。又:侦缉组9人,警察所员警12人,共38人。
  三、卫生院。住址:北环城路。
  配院长1人,医师、技佐、护士、助产士等,共12人。
  四、税捐稽征处。住址:遵化路32号。经费7160元。
  配主任1人,内设总务、税务两股,下设4分处,各乡镇置征收员1人,共41人。
  五、民众教育馆。住址:土主宫。经费1200元。
  配馆长1人,馆员3人(分别兼教导主任、总务主任、艺术主任职),运动场主任1人,共5人。
  六、各建制乡(镇)公所人员和经费。
  蕉城镇,漳南镇。配镇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3人,总务、民政、经济和户籍员等,共10人。经费1315元。
  濂坑乡。配乡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2人、总务、民政、经济和户籍员等,共9人。经费1075元。
  七都示范乡。配乡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3人、总务、民政、经济和户籍员等,共10人。经费1075元。
  八都镇、霍童镇。配镇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3人,总务、民政、经济和户籍员等,共10人。经费1315元。
  赤溪乡、咸杉乡。配乡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总务、民政、户籍员等,共7人。经费950元。
  三都乡,碗城乡,飞鸾乡,溪源乡。配乡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2人、总务、民政、经济和户籍员等,共9人。经费1075元。
  洋中乡、上西乡。配乡长1人,主任干事和队副各1人,办事员、总务、民政、户籍员等,共7人。经费1075元。
  七、福建省第15防空监视队。住址:小东门。民国25年设,经费90000元。
  配上尉队长1人,一队三哨共29人(内官6人,兵23人)。
  八、宁德田赋粮食管理处。住址:后门弄7号。民国32年9月1日设。
  配主任1人,本处共32人。下设蕉城、六都、洋中、霍童4个办事处各1人,总仓库10人(内总仓主任1人,仓务员2人,助理员1人;下三个分仓各管理员1人,助理员1人),共计82人。
  九、福建省渔业管理局第一区管理所。住址:后门弄7号。民国31年5月设。经费800元。
  配所长1人,办事员2人,共3人。
  十、财政部闽浙区货物税务局福安分局宁德办公处。民国34年7月21日设。
  配主任1人,股长2人,办事员4人,雇员2人,共10人。下设霍童、八都二支处,各配主任税务员1人,事务员3人与2人,共7人。办事处和二支处计17人。
  十一、中国农民银行三都事务处。地址:环城路11号。民国25年设。配主任1人,加文书、会计、出纳、公库、农贷等8人。
  民国35年(1946年)是年,为贯彻地方自治制度,再次规定乡镇长由乡镇民代表选举产生。
  民国36年(1947年)6月,调整行政督察区,宁德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城。11月,竞选“国大”代表,候选人阮元皋、龚幼翰、林承荣、黄家瑞,阮元皋当选。
  是年,田赋粮会管理处被撤,另置税捐稽查处。
  民国37年(1948年)9月,咸杉乡划给周宁县管辖。此后,本县为4镇9乡。即:蕉城镇、漳南镇、八都镇、霍童镇、濂坑乡、七都乡、赤溪镇、洋中乡、溪源乡、上西乡、飞鸾乡、碗城乡、三都乡。直到1949年8月未变。
  是年,县政府机关精简机构,调整人员。缩减至包括县长刘德馨在内仅34人:民政科4人,财政科4人、教育科3人、建设科4人、田粮科4人、军事科3人、秘书室5人、会计室4人、统计室2人。
  民国38年(1949年)是年,县田粮科被撤,在财政科内设一田粮股。
  附:民国38年2月绘制“宁德县地籍整理区域图”一幅(见P26)。
  作者简介:1947年濂坑中心小学毕业。1958—1959年县业余大学(现代汉语)进修,1951年起先后在县委秘书室、监委会、审干办、统战部工作,1995年退休。现住蕉城。
  民国时期历任县长(知事)简介
  □陈仕玲
  王景江,长乐人。民国元年七月至二年二月(1912-1913)任。
  郭传昌,字子冶,侯官(今福州)人。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官工部主事,改博罗知县。民国二年二月至三年四月(1913-1914)任。以诗名于世,有《惜斋诗集》。选诗一首,《归涂雨甚憩茅亭》:“似为林坰好,天教莫使还。风狂能撼树,云走欲移山。茶话人三两,茅茨屋一间。村翁吾羡汝,看雨得真闲。”朱鼎,四川副贡。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龙岩宁洋县事。民国三年四月至四年(1914-1915)任。
  贺民范(1866-1950),字洪畴,号寿乾,湖南邵东(民国《宁德县志》作宝庆)人。25岁中秀才,此后在家乡设塾授徒。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随同贺金声赈灾济民,“甚有劳绩,得奖附贡”。光绪三十三年(1907)留学日本富士见法政大学。在校参加孙中山组织的同盟会。回国后,任宝庆劝学所所长,致力提倡新学。辛亥革命后,贺被选为湖南省临时省议会议员兼秘书长,旋任安化县县长。大刀阔斧,励精图治,搜缴鸦片焚烧于桥头河镇,后相继转任岳阳县知事、福建同安知事。民国四年(1915)任宁德县知事。民国7年(1918)贺目睹政治腐败,人民痛苦,誓“不为五斗米折腰”,愤然辞官,寄居长沙,闭户读书,钻研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及《新青年》等进步刊物,寻求救国救民之策。“五四”运动时,贺任船山学社社长,船山中学校长,兼教国文,结合教学向学生宣传马克思主义,支持学生开展爱国反帝斗争和驱逐军阀张敬尧的运动。重视培养进步青年,推荐刘少奇、任弼时、萧劲光等人参加俄罗斯研究会。民国9年,贺鼓励毛泽东创办《文化书社》,推销马克思主义新思想的书刊,介绍刘少奇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3月14日,贺参与长沙共产主义小组成员发起组织的中韩互助会,任经济部长,声援朝鲜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同年秋,长沙共产主义小组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贺首任校长。民国13年(1924),出任新宁县县长,为政清廉,执法不阿,迫于地方邪恶势力的排斥,一年后离任。民国15年,宝庆学生联合会举行声援北京“三·一八”惨案群众大会,贺任大会主席。时农民运动兴起,贺协助欧阳秋曝和刘惊涛组织农民协会,惩治土豪劣绅。“马日事变”后,遭通缉。民国17年3月被捕,次年12月获释。此后,隐居故里,1950年8月逝世。
  沈守经,浙江温州廪贡生。民国四年十月至七年(1915-1918)任。曾组织修纂《宁德县志》。周宁鲤鱼溪孝子坊修建时,沈守经撰有对联。
  黄式苏(1874-1947),字仲荃,号胥庵,后改名迂,别署迂叟、迂仲,浙江乐清人。诗人黄梦香之孙。光绪二十八年(1902)举人,授浙江遂安、福建寿宁知县,民国七年八月至十一年(1918-1922)任。民国十六年(1927年)转泰宁知县,后任福建教育科长。黄式苏擅长诗文联语,为温州宿儒陈介石之高足。著有《台江骊唱·天南鸿爪》、《慎江草堂诗钞》,陈衍在《石遗室诗话》称其诗“雅近香山,清真可诵”;诗人陈兼与在《兼与阁诗话》中评其诗:“参以宋人清质之语,用典使事,落落大方。”瑞安姚味辛云:“吾瓯诗人继孙太仆而起,当推黄胥庵。”今周宁鲤鱼溪郑氏宗祠尚存其题赠“咸林望族”匾额。录其《食荔支作》(四首选二):“卢桔杨梅次第尝,炎云火实又江乡。南来迂令缘何事,自笑平生为口忙。”、“果然高格果中无,绛縠中含白玉肤。长作岭南人不悔,老坡为汝滞江湖。”孟继纯,民国十一年至十三年七月(1922-1924)任。民国八年(1919)任四川宜昌知事。
  张先宇,民国十三年七月至十四年三月(1924-1925)任。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五日,因邑绅士王绍贻控告枉法殃民等劣迹,于同月十四日,省议会议员卢鸿等提案查办。次年七月调任。
  李文炳,民国十四年三月至十五年十一月(1925-1926)任。
  赵心广,民国十五十一月年至十六年元月(1926-1927)任。
  郑祖勋,民国十六年一月至二月(1927)任。
  徐征祥,字鲤九,民国十六年二月至六月(1927)任。十七年(1928)调任仙游县长。福州“说诗社”社员,宁德县“留云社”、“鹤场吟社”社员。
  陈锡光,民国十六年六月至十一月(1927)任。秀才黄以褒有《倒迭陈锡光留别宁川父老韵为和》二首。
  邵焯,字伯镜,浙江兰溪人。民国十六年十一月至十八年十一月(1927-1929)任。旋调往连江。
  郭鸿忠,字季芳,闽侯人。民国十八年十一月至十九年七月(1929-1930)任。后从事教育。民国十二年(1923)三月,任集美大学学部主任。解放后,任省政协第二届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陈元辂,闽侯人。民国十九年七月至二十年六月(1930-1931)任。民国十八年(1929)曾任罗源县县长。今县城莲花山眠鹤石尚留其手书摩崖石刻。
  李世赓,字逸耕,长乐人。民国二十年六月至二十一年八月(1931-1932)任。今南漈山诗剑泉石上留有其手书“听泉”二字石刻。
  黄东谔,永泰人。民国十九年(1930)任罗源县长。民国二十一年八月至二十三年元月(1932-1934)任。
  林逸堂,闽侯人。国民党海军第一舰队司令陈季良(时兼任闽海陆战队总指挥)外甥。民国二十三年元月至二月(1934)任。民国二十三年三月(1934)调安溪县长。
  朱化龙,字梦祥,浙江永康人。民国二十三年二月至二十四年九月(1934-1935)任。
  邵焯,字伯镜,浙江兰溪人。民国二十四年九月至二十五年元月(1935-1936)任。
  陈嵩崖,字仰之。安徽合肥人。民国二十五年一月至二十六年十二月(1936-1937)任。
  徐永原,字溥时,浙江兰溪人。民国二十五年(1936)任武平县长。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至二十八年十二月(1937-1939)任。在任间为开辟环城路,将县城城墙拆毁。
  熊方,字慎初,江苏阜宁人。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至三十一年二月(1939-1942)任。民国三十年(1941)十二月,县人罗绍基、林文添、刘子聪等三人控告熊方七大劣迹。闽浙监察使派巡察一团调查,并责成专员处理。次年二月被免职。
  钟干丞,武平人,省参议。民国十八年(1929)任武平县长,二十五年(1936年)任永定县长。民国三十一年二月至十二月(1942)任。1936年12月1日永定任上,曾奉福建省政府之命,与厦门市长李时霖、晋江县长张斯麟、福清县长毛应章、惠安县长林鸿辉等共十一人,赴台湾考察。任宁德期间,因“剿匪”不力遭革职。
  谭慕弘,字寅爵,湖南长沙人。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至三十三年五月(1942-1944)任。著名的“霍童惨案”即发生于他的任上。
  郭克安,字子庄。湖南沅陵人。民国三十三年五月至三十四年七月(1944-1945)任。
  张桐膺,字以行,福州人。民国三十三年七月至三十六年三月(1944-1947)任。
  黄光裕,林森县(今闽侯县)人。民国三十六年七月至三十七年一月(1947-1948)任。
  刘德馨,湖南耒阳人,黄埔军校二十一期毕业。民国三十三年(1944)夏,任三青团长乐县区队分团筹备处主任。民国三十七年一月至三十八年八月(1948-1949)任。与刘奎合修《耒阳乡土志》二卷。
  作者简介:1995年福州卫校毕业,现在城南镇古溪开设诊所,现住古溪村。
  从一幅旧《宁德县全图》说起
  □王致纯
  堪称八闽古县之一的宁德,原来幅员广大,而历千余年间,己析出两县一乡的地方,故疆域渐次缩小。早在北宋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析宁德县关隶镇置政和县,近于建国初期割宁德县北坑乡给福安县管辖,均不谈。今就中华民国期间两次析地给周宁建县及其他作些叙述,因为笔者收藏有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宁德县政府绘制的『宁德县全图』一幅,可供阅览。来源是1990年编纂《宁德市志》(今改蕉城区),我为采编宁德建置沿革和政权部份,从宁德地区(今改宁德市)档案馆保存的民国旧档案里发现的,已有点虫蛀,经过修补复印回来,后因受志书体例限制,未能刊用,故留了下来。全图顶格框高50厘米,宽42厘米,比例尺为二十万分之一。内载当时的全县行政区划,包括三都、周墩两个特种区。由于三都澳另制海图则从简外,其余地方的区划、山川、河流、道路、通讯等均有详细标识,直观易懂,是宁德县这段历史的真实写照。
  周宁未建县前,宁德县衙对这一地方的管理是很重视的。据《宁德县志》记载,明朝县衙曾派巡检一员驻麻岭,称麻岭司。隆庆间(1567—1572年),司署由麻岭移至周墩,仍称麻岭司。该巡检,按职官志秩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清初沿之,雍正十一年(1733年),改由县丞一员驻周墩,并改司署为丞署,驻员级别提高。其时,县丞属县官的第二号人物。按职官志秩正八品,分掌粮马巡捕之事。
  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后,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中华民国政府,施行政治改革,知县改称知事。宁德县知事下配县佐二员:一驻三都,一驻周墩。县佐的职掌与清之县丞同。而这一县二佐的配备,殊属特例。据2000年出版郑宝恒著《民国时期政区沿革》一书记载,当时福建全省分4道共63个县,有县佐者,寥寥无几。尤其有二员以上县佐的仅闽侯、建瓯、龙溪和宁德4县。闽侯、建瓯为原府廓有两首县,在1913年3月裁府时被并县;龙溪也是原府廓的首县,在1913年3月裁府时留县。宁德则是有三都澳这一对外通商重要口岸的原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析宁德县的西北部置周墩特种区。民国二十五年2月,撤消周墩特种区,改为宁德县第三区。民国二十六年1月,复为周墩特种区,直到后来升区为县。
  接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就是绘制《宁德县全图》的时间。这幅地图,今给我们留下的信息主要是:1、反映了从置周墩特种区到建周宁县的这一历史阶段的宁德县政区变动状况。据有关地方史料记载,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日,周宁在原周墩特种区的基础上建县,以周墩、宁德两地首字定名周宁县,县治在今狮城,辖地639.6平方公里,即原周墩特种区范围的土地。至民国37年9月,罗源人游德京任周宁县长时,认为该县疆域太小,经上报福建省政府批准,再析宁德县咸杉乡127.7平方公里土地归周宁县管辖,这是从宁德县两次析地共767.3平方公里土地给周宁建县的经过情况。至建国后,1955年9月,又从毗邻的寿宁县第六区割去泗桥的全乡和纯池的部份村庄共计278.7平方公里土地,以增大周宁县的疆域,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2、记录了民国期间,由保甲制到联保制的一段史实。从史料记载看,这联保制搞的是有事联坐的落后刑制。政府强制保民制订公约,户主具结,有一违者,全体受罚。此一基层管理的模式,公众抨击是联保制的弊端,则不久就改为乡(镇)保甲制,故联保制存在的时间很短。
  今从图中看出,当时宁德全县分3个区和两个特种区。除特种区从略外,县下3个区分27个联保。具体是:一区(城关、区署驻漳湾)辖联保13个:城关、古溪、濂坑、溪口、六都、七都、漳湾、南埕、郑湾、茶洋、云淡坪、飞鸾、碗窑。
  二区(区署驻霍童)辖联保8个:霍童、八都、九都、邑贵、赤溪、莒洲、杉玛、咸川。
  三区(区署驻洋中)辖联保6个:洋中、溪源、芹后、青潭、石堂、黄家。
  3、印证了这一历史阶段宁德县的陆上交通、通讯等方面的落后状况。
  当时宁德全县没有公路。除沿海、沿溪的村庄有水上船只交通运输外,其余地方的人们仍是原始的徒步交往和肩挑送货。连电话也仅限在漳湾、飞鸾、七都、八都、九都、霍童、洋中等七个乡镇所在地,和有防务任务的岭头、碗窑、城澳等三个点使用,还是原始的手摇电话机,均需通过城关总机转接。图中的学校、矿产等就不再一一说明了。
  讲完《宁德县全图》,还得交待一下民国档案中的《宁德县地籍整理区域略图》。该图虽不规范,仅起示意作用,但其价值在于反映了民国末期最后一次乡(镇)调整的状况,特别是在析出周宁县之后,也是建国之前的最后一幅图示,也未被《宁德市志》所刊用。今一并供出,以飨读者。
  本文附图一:《宁德县全图》(见P27)。制图时间为民国27年11月。
  附图二:《宁德县地籍整理区域略图》。制图时间为民国38年2月21日。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民国宁德》

本书记述了民国时期的福建省宁德市。本书共分八章,即:行政区划与机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风俗民情、民国人物、古建筑及街市、社会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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