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粮食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23
颗粒名称: 三、粮食合作社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2
页码: 42-43
摘要: 本文介绍了闽西地区在苏维埃时期发展粮食合作社的历史。在防止粮食价格波动和剥削的目的下,闽西特委要求县、区政府宣传、帮助和奖励群众创办合作社。随后,闽西地区召开代表大会通过了发展合作社的决议案和合作社条例。各地开始兴办群众集股的粮食合作社。中央苏区政府也颁布了相应的文件,推动粮食合作社运动。粮食合作社通过细致的调剂工作,对满足群众需求、稳定市场粮价、缩小价格差距等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粮食合作社 闽西

内容

为防止粮食收获季节米价大跌、青黄不接时米价高涨的弊病,并抵制奸商、富农的剥削,1929年9月,闽西特委发出通告,要求县、区政府有计划地向群众宣传,帮助并奖励群众创办合作社。1930年3月,闽西地区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又将发展合作社组织列为《经济政策决议案》的主要内容,通过了《合作社条例》。从此,各地兴办了群众集股的粮食合作社,如1930年2月上杭县才溪区8个乡的粮食调剂局改为粮食合作社,每股大洋一元,共有股金1810元。如永定县到1931年4月,有粮食合作社34个,共有基金12245元。
  1932年8月,中央苏区政府颁布了《发展粮食合作社运动问题》的训令和《粮食合作社简章》。同月,中央召开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要求每乡建立一个起码有三百社员、三百元股金的粮食合作社。此后,粮食合作社有较大的发展。1933年10月,闽西有粮食合作社189个,股金29282元,至1934年1月发展到10万社员,10万元股金。
  1934年1月,《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指出:包括粮食合作社在内的各种合作社,中央苏区的社员已达50万人口以上,闽浙赣苏区加入合作社的人数占苏区总人口的50%,有些区乡全体劳苦群众都加入了合作社。
  粮食合作社通过季节间、地区间的余缺调剂,灵活“吞吐”,对满足群众需要、平抑市场粮价、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