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莲都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11920020220000051 |
颗粒名称: | 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
分类号: | F832.7 |
页数: | 2 |
页码: | 210-211 |
摘要: | 2005年,莲都区信用联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由浙江省政府确定将莲都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改制组建成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是丽水九县(市、区)中唯一一家按照农村合作银行模式进行改革试点的单位。为保证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丽水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成立了莲都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制定了《莲都区农村合作银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清产核资、统一单位法人改革、增资扩股、筹建上报、申请开业等一系列工作,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于2005年10月10日正式开业。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本行员工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共有股东2216户,注册资本金4327.6万元,主要任务是为莲都区的农民、农业、农村和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下设1家营业部、7家支行和37家分理处,网点遍布城乡,共有在职员工390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228名,拥有各类技术职称的297名,主要业务品种有各类存贷款和结算、代理、银行卡等。截至2005年,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实现帐面税前利润2420万元。 |
关键词: | 地方银行 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