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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农村合作银行

【概况】2005年,莲都区信用联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由浙江省政府确定将莲都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改制组建成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是丽水九县(市、区)中唯一一家按照农村合作银行模式进行改革试点的单位。为保证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丽水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成立了莲都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制定了《莲都区农村合作银行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清产核资、统一单位法人改革、增资扩股、筹建上报、申请开业等一系列工作,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于2005年10月10日正式开业。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本行员工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共有股东2216户,注册资本金4327.6万元,主要任务是为莲都区的农民、农业、农村和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银行下设1家营业部、7家支行和37家分理处,网点遍布城乡,共有在职员工390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228名,拥有各类技术职称的297名,主要业务品种有各类存贷款和结算、代理、银行卡等。截至2005年,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4.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实现帐面税前利润2420万元。

【增强支农力度】针对“三农”发展实际,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为农服务、为农办行的经营宗旨,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全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充分显示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2005年全行累计发放农业贷款9739户,金额58334万元,农业贷款余额达72923万元,占贷款总余额的63.77%。全行共开展支农调查3293户,建立农户经济档案58502户,农户建档数占全区农户数的85.26%;评定信用农户46107户,其中AAA级信用农户8006户,发放支农贷款信用证4506本,授信总额5600万元。“信用村”发展总数达82个,发展信用乡1个,向信用村累计发放贷款5609户,金额19497万元。同时,放大支农效应,着重扶持全市有规模、信誉效益俱佳、有发展潜力且以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农”字号龙头企业。目前,全行共支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7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通过各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求和农民“贷款难、手续繁”的问题。

【拓展业务能力】新成立的莲都农村合作银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在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辖各网点已全面实现全省农信社系统储蓄业务通存通兑、对公业务实施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省辖银行汇票业务、票据贴现业务等。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点优势,进一步加强与财税、水电、电信、保险和其他银行等部门的合作,以增加银行卡发行量为重点,积极开展代收代付、代理保险、代收税费、电费、话费等业务,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品种。

【完善内部管理】莲都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以后,按照全面性、安全性、及时性、有效性的原则,对现行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改,完善和健全了涵盖议事规则、财会、信贷、内审、安保、账户管理等各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从加强机构控制、岗位控制、授权控制、程序控制、目标控制、行为控制、审计控制等七方面确保规范、稳健、安全运营。在安防方面始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方针,突出抓好“人防”教育,做到思想认识、目标任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组织保障、消防安全、廉政建设、发展观念的“八个到位”,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综合防范体系。2005年新改造和装修网点12个,全部达到二级防护级别要求。安装各类数字监控58处、防弹玻璃13处、联动门2处等,投入资金约210万元,进一步促使莲都农村合作银行各个营业网点的安全达到现代金融安保的要求。

【提高综合实力】为更好的体现莲都农村合作银行”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自成立以来,莲都农村合作银行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对辖内各网点和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和改造,有效地改变了以往设备陈旧、结算落后的不利形象,逐步建立起一个优质高效、服务过硬、使用便捷的新形象。同时在积极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框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机构整合、人员调整计划,把市场竞争规则引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深化劳动用工、薪酬分配和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实施干部公开竞聘制度,加大了干部员工岗位交流力度,促进了干部员工队伍组织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赵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