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喪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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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禮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800
颗粒名称: 問喪第三十五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五-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庸之道的重要性,强调君子应遵守中庸之道,不断修行提升自身境界。文章提到,中庸之道费而隐,道不可离,可离非道也。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应勉之无已。
关键词: 礼记 礼仪 古代

内容

親始死雞斯徒跣投上衽交手哭惻怛之
  心痛疾之意傷腎乾肝焦肺水漿不入口
  三曰不舉火故鄰里爲之糜粥以飲食之
  親父母也雞斯當爲笄纚聲之誤也親始死去冠二曰乃去笄
  纚括髮也今時始喪者邪巾貊頭笄纚之存象也徒猶空也上
  衽深衣之裳前五藏者腎在下肝在中肺在上舉三
  者之焦傷而心肝在其中矣五家爲鄰五鄰爲里
  夫悲哀
  在中故形變於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
  味身不安美也
  言人情之
  中外相應
  三曰而斂在牀曰尸
  在棺曰柩動尸舉柩哭踊無數惻怛之心
  痛疾之意悲哀志懣氣盛故袒而踊之所
  以動體安心下氣也婦人不冝袒故發胷
  擊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壞牆然悲哀痛疾
  之至也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
  往迎精而反也
  故祖而踊之言聖人制法故使之然也
  爵踊足不絕地辟拊心也哀以送之謂
  葬時也迎其精神而反
  謂反哭及曰中而虞也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
  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
  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望望瞻望之貌也慕者以其親
  之在前疑者不知神之來否
  求而無所得之也入
  門而弗見也上堂文弗見也入室又弗見
  也亡矣喪矣不可復見巳矣故哭泣辟踊
  盡哀而止矣
  說反哭
  之義也
  心悵焉愴焉惚焉愾焉
  心絕志悲而巳矣祭之宗廟以鬼饗之徼
  幸復反也
  說虞
  之義
  成壙而歸不敢入處室居於
  𠋣廬哀親之在外也寢苫枕塊哀親之在
  土也
  言親在外在土孝子不忍反
  室自安也入處室或爲入宫
  故哭泣無時服勤
  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
  勤謂
  憂勞
  或問曰死三曰而后斂者何也
  怪其
  遲也
  曰孝
  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
  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曰而后
  斂者以俟其生也三曰而不生亦不生矣
  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
  亦可以成矣親戚之逺者亦可以至矣是
  故聖人爲之斷決以三曰爲之禮制也
  匍匐
  猶顚
  霆或作
  扶服
  或問曰冠者不肉袒何也
  怪冠衣之
  相爲也
  曰
  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體也故爲之免以
  代之也
  言身無飾者不敢冠冠爲亵尊服
  肉祖則著免免狀如冠而廣一寸
  然則秃者
  不免傴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
  錮疾不可以備禮也故曰喪禮唯哀爲主
  矣女子哭泣悲哀擊胷傷心男子哭泣悲
  哀稽顙觸地無容哀之至也
  將踊先袒將袒先
  免此三疾俱不踊
  不袒不免顧其所否者各爲耳擊胷傷心
  稽顙觸地不踊者若此而可或曰男女哭踊
  或問曰免者
  以何爲也
  怪本所
  爲施也
  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禮曰
  童子不缌唯當室缌緦者其免也當室則
  免而杖矣
  不冠者猶未冠也當室謂無父兄而主家者也
  童子不杖不杖者不免當室則杖而免免冠之
  細以次成人也缌者其
  免也言免乃有缌服也
  或問曰杖者何也
  怪其義
  各異
  曰
  竹桐一也故爲父苴杖苴杖竹也爲母削
  杖削杖桐也
  言所以杖者義一
  也顧所用異耳
  或問曰杖者以何
  爲也
  怪所
  爲施
  曰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
  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
  言得杖乃能起
  也數或爲時
  則父在
  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
  之處也堂上不趨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
  也人情之實也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
  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巳矣
  父在不杖謂爲母喪也
  尊者在不杖尊者之處
  不杖有事不趨皆爲
  其感動使之憂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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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禮記》

漢鄭玄注,宋金履祥批評。履祥有《尚書注》已著録。此書爲宋淳熙四年撫州公使庫鏝刻,漢鄭玄注本,末有清顧廣圻嘉慶丙寅題跋,云:「此撫州公使庫刻本《禮記》,是南宋淳熙四年官書,於今日爲最古矣。末有名銜一紙,裝匠誤分入《釋文》首,不知者輒認以爲舊監本,非也。」又有澗蘋題記一通,祇叙此書重雕始末。然此書天頭有手批,凡一千二百九十五條,識斷精到,非出庸儒手。二《跋》皆未言批評爲何人。考批語有「履祥按」者有五:卷三《檀弓下》於「工尹商陽」上批注:「程子不(亦)以爲然。《家語》此章之下,子路怫然而進曰:『人臣之節,當君大事,唯力所及,死而後已,夫子何善此?』子曰:『然,如汝言也。』吾取其有不忍殺人之心而已。履祥按:《家語》所載詳備,程子似不必疑。」卷三《檀弓下》末批云:「虞氏中云:此篇乃漢文帝博士諸生所作。李氏曰:劉氏《七略》,其《本制》、《兵制》、《服制》等篇,今但有一篇。疑小戴所删。履祥按:文公《儀禮》有《王制》十篇,蓋得古意。」卷四《王制》於「凡四海之内」上批曰:「封建、制禄。文公曰:漢儒之說只是立一箇算法,非惟施之當今不可,求之昔時,亦有難曉者。且如九州之地,冀州極闊,雍州亦闊,若青、兖、徐、豫,則疆界有不足者矣。設是夏時封建之國,革命之後,不成地多者削其國以予少者,如此則彼未必服,或以生亂。又如周王以原田與晉文公,其民不服,至於伐之。蓋世守其地,不欲從它人。若封王子弟,必須有空地方可封。履祥按:方百里惟以田計。青、兖、徐、豫,山少田多,故疆界若狹。冀與雍田少山多,故疆界其闊。」卷五《月令》於「是月也不可以稱兵」上批曰:「禁兵:或問:『孟春行夏令等處,不知是天行令,是人行令?」文公曰:是人行此令,則召天之災。履祥按:《月令》每月自有當行之政,若不行當月之政,而行他時之政,則他時之氣應之,而災異至矣。」卷十四《祭義》於「氣也者,神之盛也」上批曰:「文公曰:夫子答宰我問鬼神一段,好。陰陽乍離之際,彷彿如有所睹。昭明,所謂光景者。焄蒿是升騰氣象,悽愴是令人感動模樣。墟墓之閒未施哀於民而民哀是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正謂此。履祥按:『洋洋乎』二句是說昭明,焄蒿、墟墓之間是說悽愴。「履祥者,即金履祥也。其為朱學四傳,故批評引文公說最多。如於《曲禮上》「禮聞來學,不聞往教」上批評曰:「文公曰:取於人是有朋自遠方來,童蒙求我:取人是好爲人師,我求童蒙。」又《檀弓上》「其慎也」上批曰:「慎引,文公謂此處未可曉。」前後凡十八處,蓋本承師說也。其所引者有胡明仲說,明仲,宋高宗時人,宗程子學,官舍人,嘗知嚴州。有呂氏說,即呂祖謙也。有劉瓛說:瓛,南齊時人也。有陳止齋說,止齋,陳傅良也。有李氏心傳說,有伊川程子說,皆履祥以前之人。觀其字迹端正不苟,與履祥遺墨對比,似未分軒輊,其爲金履祥所作無疑也。别引有嚴陵方氏、香巖李氏,皆莫可考。據履祥所批者,或總括其義,其於《禮上》首簡總評曰:「劉氏《别錄》屬制度,禮之本。」於《檀弓上》總評曰:「《檀弓》上下篇多記喪禮,疑出子游之筆及其門人所記。」或解句義,其於「鸚鵡能言,不離飛烏」上批曰:「人異於禽獸者以禮。」又於「使人以有禮,知自别於禽獸」上批曰:「交際之禮。」又於「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上批曰:「年德之節,通解八學。《禮·少儀》。」又於「謀於長者」上批曰:「事長之禮。」於「凡爲人子之禮」上批曰:「事親之禮。」於「年長以倍,則父事之」上批曰:「事長。」於「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上批曰:「游謁之禮。」於「言不聞則不入」上批曰:「入户之儀。」於「摳衣趨隅」上批曰:「入六門至寢門之儀。」於「侍坐於先生」上批曰:「侍坐之儀。」於「毋側聽,毋噭應「上批曰:「凡起居之儀。」於「男女不雜坐」上批曰:「男女之儀。」於「名子者不以國」上批曰:「名字。」於「凡進食之禮」上批曰:「賓客飲食之禮。」於「餃餘不祭」上批曰:「餕餘之物不以祭,父不以是祭子,夫不以是祭妻。」於「君子抱孫不抱子」上批曰:「尸,必以孫:孫幼,使人抱之。」於「知生者弔,知死者傷上批曰:「因居喪及弔禮。」於「弔喪弗能賻」上批曰:「因弔贈及遺饋。」於「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上批曰:「在車之容。」於「天子不言出」上批曰:《春秋》書法。」於「凡祭,有其廢之」上批曰:「通論。」於「天子死曰崩」上批曰:「吉凶名號。」於「孔子蚤作」上批曰:「夫子之終。或問此章,文公曰:《檀弓》出於雜記,恐未必得其真。」於「君子曰謀人之軍師」上批曰「死亡之義。此處或作『軍邦』,句亦通。《家語》,子路問於孔子曰:『臧武仲率師與邾人戰於狐鮐,遇敗焉,師人多喪而無罰,古之道也。然與?』孔子曰,『謀人之軍師』云云,古之正也。」卷二《檀弓上》於「先王制禮」上批曰:「立適,古人不必親相與言,以禮相示而已。然亦是文子則可,若他人責之,亦不喻也。」於「拜而後稽顙」上批曰:「《家語》,子張有父之喪,公明儀相焉,門稽顙於孔子,孔子曰『拜而後稽顙』云云。」蓋評說皆以此類爲主,不勝其舉也。或說以句法,其以爲「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幼」下、「弱」下、「壯」下皆宜斷句,稱「陸司農句,文公是之」。或說字音字義,於卷一《曲禮上》「長者不及,毋儳言」上批曰:「儳,倉鑒切。蹔雜也。《唐書》儳路,音同。」於「舂不相」上批曰:「相,助杵之聲,如謳歌然,以志勞也。」於《曲禮下》批曰:「朱子曰:《曲禮》必别有一書,叶韻如《弟子職》之類。如篇首『若思』、『定辭』、『民哉』及『上堂』、『聲揚』,『入户」、『必下』,皆叶韻。今上下篇却是後人補凑而成,不是成篇做底。」於「何居」上批注:「何居,猶《書》云『何其』。」或説上下文關節,於「孔子少孤,不知其墓」上批曰:「上文『孔子既得合葬於防』,宜在此章下。」於「夏后氏尚黑」上批曰:「三代所尚之色。」或於句間標音,《曲禮下》「武車綏旌」之「綏」字旁注「而追」二字,「史載筆」、「則載青旌」之「載」字旁注「戴」。或批注於下方,卷五《月令》於「止訟獄」鄭注「省減」下批曰:「省,察也。」其尤難能可貴者,不默守師説,廣覽博取,未主一家。卷七《禮運》一篇,朱子以爲類《莊子》,「非聖人之書」。履祥引胡明仲説,是「子游所作」,而不主朱子也。於「以姑息」上批曰:「姑息,王介甫曰:且止也。」則取王安石説。此書今藏於江西省圖書館,稀世珍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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