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乾元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09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耕地 |
分类号: | F301.21 |
页数: | 6 |
页码: | 156-161 |
摘要: | 清前,县境土地自报,农户为减轻税赋,大多瞒报少报,形成黑田。民国十八年(1929),德清县成立土地陈报处,仍以农户自报田地山荡为依据。廿三年春成立县土地清丈处,经办农村户地测量。三月,举办地籍清丈技术员训练班。此次清丈历时一年半,与旧报面积误差2.16-2.36%,基本合格。廿六年,县地政处办理地籍整理,由省调派土地测量队16分队主持工作。完成城区周围疆界调查40万亩,图根测量49万馀亩,户地测量18万亩,后因抗战停顿。 |
关键词: | 乾元镇 土地管理 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