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长春市” 相关
共 18487 条 1137 / 1233
17041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产品税:1984年,实行第三步利改税时,把原来工商税对产品征收的部分划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税种。对从事工业品生产、农产品采购和经营进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产品销售收入征税。1986年后,对纺织品、日用机械、日用电器、鞋帽、食品饮料等部分轻工...
17042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增值税:1983年开征。以工业企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区别不同行业,采取“扣税法”和“扣额法”计征。
17043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营业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时,从原工商税中划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税种。一切从事商业和各种服务性行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从事商品零售的,按商品销售收入额计征;从事商品批发调拨的,依商品销售额除去商品购入原价差额计征;从事交...
17044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工商所得税:1958年,原工商业税中的所得税改为一个独立税种,称工商所得税。一切从事经营的手工业合作社、交通运输合作社、建筑安装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合作工厂、商店、街道企业、知青企业、预算外国营企业、农村社队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均为纳税人。...
17045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国营企业所得税1984年10月1日施行。对实行利改税的国营企业利润所得征收。凡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按盈利的55%比例纳税;有盈利的国营小型企业,根据实现的盈利,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17046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国营企业调节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对大、中型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后的利润大于企业合理留利的部分征收。采用核定利润基数和调节税率的办法征收。
17047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集体企业所得税:1985年,将原工商所得税改为集体企业所得税,成为一个新税种。对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以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17048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私营企业所得税:1988年开征。对城乡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征税,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除去成本费用、工资、损失及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后余额为计税依据,按35%的比例税率计征。
17049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1986年1月开征。对城乡个体工商业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以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采取十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并实行加征办法。
17050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个人收入调节税:1987年开征。对取得应税收入的公民征收。征税项目有工资薪金、承包转包、劳务报酬、财产借赁、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投稿、翻译、利息、股息、红利和其他收入。依个人收入来源,实行不同税率征收。
17051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1980年9月开征。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采用30%比例税率计征,另按应纳税额征收10%的地方所得税。
17052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个人所得税:1980年9月开征。对个人劳动和财产取得的应税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收益征收,采取分类所得纳税办法。根据不同税目,实行不同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只就超过800元以上部分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在...
17053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奖金税: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发放奖金超过一定限额部分征收的税种。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
17054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国营企业奖金税:1985年开征。以国营企业全年发放的奖金总额扣除核定的免税限额为依据,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郊区国营企业发放奖金免税限额原为人均两个半月标准工资,1986年改为4个月标准工资。
17055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 类型: 其他
集体企业奖金税:1985年开征。对从事教育、卫生、科研、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公路养护、房地产等事业单位发放的奖金超过限额部分征收。事业单位奖金税限额依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及调资情况的不同有所差异。最高为人均3个月基本...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