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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7年9月4日,根据费县县直机关党委会、县直机关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9月20日前县直机关要彻底改变落后于农村的状况的要求,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与计划生育对象本人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承包合同书》,就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标准、时限、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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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7年,费县人民医院做计划生育手术5274例,其中男扎1766例,女扎21例,人工流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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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8年1月25日,医院党支部规定:不足晚育年龄和经批准生育2胎的职工的产假为56天(不享受规定的100天),产假期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子女不得享受独生子女费和托幼费方面的优惠待遇。因不采取避孕措施而行人工流产者,休息期间按事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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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8年3月23日,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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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8年4月22日,挂号室1名亦工亦农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1991年2月28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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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8年,费县人民医院行人工流产手术2408例,引产1448例,男扎1046例,女扎54例,放环91例。本院职工中无计划外怀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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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9年3月31日,院长与各科室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合同书。保证科室内职工做到“六无”:无应放环不放环者;无应结扎不结扎者;无早婚,确保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档案记载的年龄为准;无没有准生证怀孕者;无超生二胎或已生一胎又抱养孩子者;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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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9年4月21日,费县人民医院对发放假结扎证的工作人员予以扣发3个月的科室提成和1个月的奖励工资的处罚。计划生育手术证一律由门诊部盖章、登记。在全院13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男扎21人,女扎3人,1名现役军人配偶服药避孕,2人因故不能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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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9年7月3日,传达了卫生部印发的卫医字(89)13号文件《禁止滥用医疗器械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授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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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9年,费县卫生局以费卫发(89)5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提高独生子女待遇的通知》。根据费县财政局费财字第77号文件精神,从1989年3月份起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来的5元/月增加到10元/月。从小学到高中的学费凭单据由其父母单位报销,小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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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9年,费县人民医院做计划生育手术4051例,其中人工流产2596例,引产1216例,男、女结扎992例,放环24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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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90年4月30日,对13名申请生育二胎的职工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民主评议,向294名职工发票28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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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90年9月4日,对生育二胎的14名职工进行了清查,因第一胎为病残儿的10人,烈士、残疾军人和工伤残疾者子女各1人,再婚且一方未育者1人,因不育抱养又怀孕生育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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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90年10月6日,传达了费县卫生局费卫发(90)35号文件《关于杜绝使用医疗仪器鉴别胎儿性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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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90年,费县人民医院完成计生手术413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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